一、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特点及成绩(论文文献综述)
张佳[1](2021)在《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一直是是全球各国共同关注的话题,而近年来教育公平问题更是成为重中之重。特许学校作为改善弱势学生的教育成果、实现美国基础教育的公平而设立的一项政策,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台《特许学校法》以来,在各州得到了迅速发展,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本文立足于教育公平的三个维度——学习机会公平、学习资源公平和学习成果公平,对美国特许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从学校的招生程序、纪律规则以及交通工具的提供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机会公平目标的政策保障;从政府拨款与资金分配、教师招聘与续聘、个性化课程项目的设置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资源公平的政策保障;从特许合同的订立、多管齐下的监督、严格的问责方式三个方面,分析了特许学校实现学习成果公平的政策保障。然后,以绩效责任制为核心,分析了特许学校的质量保障相关政策。通过以上梳理发现,目前特许学校在实现教育公平与质量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旧存在不足的地方。具体来说,特许学校增加了弱势学生的教育机会,招收了高比例的有色人种学生和低收入家庭学生;提高了弱势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大缩小了有色学生和白人学生在数学和英语语言艺术成绩方面的差距。而与此同时,特许学校也存在很多问题:家长和学生对于特许学校的教育需求没有得到满足,特许学校申请人数远远多于目前学额;特许学校的建筑空间不足,资金匮乏等。对比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政策,特许学校政策在促进美国教育公平、保障教育质量方面给予我们几点启示。在教育公平方面,我国可以完善学生入学方式、实施严格公正的招生程序、转变家长的择校观念、发展多元化学校及多样化课程、提供充足的拨款资金以及引导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同时,也可以通过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吸引和保留优质教师资源、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等方式保障我国的基础教育质量。
杨晓莹[2](2021)在《参与、互动、共享: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机制探寻》文中提出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在我国已有近二十年历程。最初也曾遭受了诸如“牛奶稀释”“赢者通吃”“同质化”“缺特色”等质疑并引起诸多争议和讨论。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改进管理模式,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这表明基础教育阶段积极探索与不断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在国家政策层面得到认可。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指出要:“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教育治理的角度来看,集团化办学作为时代需求而生的办学形式,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权力让渡与学校自治力不足;优质教育资源输出单一,缺少资源造血动力机制以及合作与共享意识缺乏等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已有基础教育集团作了大胆地尝试与探索,形成与积累了切实有效的治理经验,例如:多主体参与是学校管理走向治理的前提条件,互动协商是多主体协商下规则产生的基本方式,共享发展是通过知识的共享达成共识的过程等。这些治理经验围绕多主体参与、多元互动以及共同共享三个维度展开。为了更好的提炼与升华这些集团的治理经验,本研究从多主体参与、多元互动以及互通共享三个方面展开对基础教育集团治理的机制探寻。本研究首先采用文献研究法了解国内集团化办学与发展历史与现状、深入了解与剖析教育治理的内涵、从教育治理的视角梳理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其次,进入不同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教育集团进行访谈调查研究,侧重于了解不同主体的参与治理、多元互动与共同共享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与想法等等;再次,采用扎根理论的三级编码方法对访谈材料进行编码分析,进行本土化理论的建构;最后,采用案例分析法探寻基础教育集团治理的参与、互动与共享机制。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当前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主要存在着牛奶稀释、同质化现象严重以及优质教育资源有限资源、资源分配不均衡以及造血机制缺乏等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教育集团的发展,但是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也促进了教育集团的发展,从教育治理的视角分析与了解到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发展动因在于权力让渡与学校自治力不足,治理结构有待完善;优质教育资源输出单一,资源共享模式有待改进;集团合作与共享意识缺乏,学校发展特色有待挖掘。(2)结合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存在的问题以及办学实例,通过凝聚与提炼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的优秀案例的经验围绕多主体参与、多元互动、共通共享三个方面展开对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机制进行探寻,得出如下基本认识:第一,在探寻参与机制方面,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简政放权是激发学校自治活力以及多主体参与的重要前提,同时也需要学校领导简政赋权,让更多的主体参与学校治理;完善组织架构与规章制度,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为多主体参与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构建参与长效激励机制,内化参与原因;建立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提升参与效能。第二,在探寻互动机制方面,要提前多主体互动需要,根据互动需求合理安排互动活动,提升互动效率;开展对话与协商,在反复磋商中达成一致;学会换位思考,进而实现互动同频共振;根据互动需求、特点与风格等重要因素合理安排互动,提升互动的匹配度。第三,探寻共享机制方面,要充分利用闲置教育资源,尊重共享主体偏好;搭建共享共通平台,加速知识的流转与共享;推进共同组织文化的培育,增进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感。(3)基于总结和反思,提出了对中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如何走向“善治”的前瞻式思考。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及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特点与发展方向,中国式的善治具有“以人为本”、“注重团队分工与合作”以及“无为而治的至高境界”的特征,而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要走向中国式善治需要基于核心素养立德树人,培养未来社会与教育需要的人才;构建完备的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与评价指标。
杜维[3](2020)在《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模式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初,特许经营传入中国,开启了中国商业新模式。教育培训行业借特许经营的东风,在全国迅猛发展并取得卓越成绩。2015年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借助人口红利,教育培训行业进入了发展的新高峰。本文所研究的SD英语教育培训,经过20年的发展,将品牌在华南区域扩展至150家直营门店。在如今IPO加快、股权融资大势所趋下,SD英语教育将企业上市作为切实可行的战略目标正式开始实施。为了实现上市目标,资产规模与利润体量是需解决的核心点,公司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校区特许经营战略计划(以释放单店股权的方式进行“类直营”管理,即投资人对心仪校区进行投资)。业务范围由华南区域拓展至华东、华中、西南区域。然而,在特许经营运作的过程中,许多问题已日益显现。例如,特许经营店安全监管不力、加盟支撑不足、人才梯队断档等问题。因此,优化特许经营是关系到SD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聚焦于分析SD公司特许经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优化对策。本文以SD英语教育为例,对其特许经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从实践上寻找当前教育培训行业特许经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借鉴其他教育集团特许经营模式的发展特点和趋势,探索更有效的发展措施。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调查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从特许经营模式理论出发,深入分析特许经营模式在教育产业中的应用,并借鉴同行业特许经营模式的研究,为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模式提出改进措施,如加强利益相关性、健全师资管理机制、丰富产业链、引入营销新模式和打造核心竞争力等保障措施,为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提出有实操性的、更为完善的运营管理措施。
胡甜[4](2020)在《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教育质量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美国的虚拟特许学校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是在法律允许并获得特许状的前提下,由团体或个人经营和管理,依靠网络平台为各种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远程教学和课程服务的公立学校。在发展初期,虚拟特许学校的运行体制尚未健全,法律地位备受质疑,学校的开设数量增长缓慢。但随着运行机制不断完善,虚拟特许学校开始蓬勃发展,虚拟特许学校的办学规模逐步扩大,社会地位也逐渐提高。今天,虚拟特许学校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与保障下,形成了内外一体的质量监管机制,办学规模的扩展速度逐渐放缓,发展更加规范和稳定。然而,美国虚拟特许学校在发展过程中陆续出现了一些教育质量问题。首先,虚拟特许学校的学生辍学率较高,流动性较大,学业完成度低。其次,虚拟特许学校学生的学业成绩不如普通公立学校,在校表现也差于本州平均水平。再次,虚拟特许学校“年度进步标准”达标率低,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低,学校的总体绩效不佳。这些教育质量问题的产生,一方面因为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课程来源比较混杂,课程结构的设计不科学,课程开发与组织过程不严谨。另一方面是因为美国虚拟特许学校在教学过程中,方法使用不合理,时间分配不科学,教学安排和准备工作做得不到位。除此以外,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制度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薄弱,学生考勤和评估工作做得不到位也间接导致了虚拟特许学校教育质量问题的出现。为了解决这些教育质量问题,美国各州政府和下设机构,以及虚拟特许学校内部采取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制度层面上,制定学生入学标准,完善课堂考勤机制,明确绩效筹资制度。在教学层面上,适当缩减招生规模,严格审查课程资源,加强教师能力建设,动态实施学业评估。在管理层面上,采取质量导向的政府管控,加强优胜劣汰的市场规约,并主动接受各级各类的社会监督。通过这些保障措施的实施,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社会公信力,学生成绩以及课程与教学质量都有所提高。但是,在绩效表现,学生的出勤率和学业完成率方面的仍有一些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在信息化背景下,我国许多公立学校在教育质量上将面临类似的挑战。因此,有必要参考和借鉴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实践和改革经验。首先,要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弱势群体学生的教育关注,加强师资供应与教师队伍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课程中的应用。其次,要改革管理模式。建立“社-家-学”联动管理机制,鼓励公立学校自主管理与决策,强化教育质量导向的政府管理。最后,要完善办学体制。通过建设市场化的公共教育体制,增强学校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实施动态化的教学评价体系,完善公立学校的办学体制。
苏笑悦[5](2020)在《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研究 ——以一线城市为例》文中认为时代的变迁对劳动市场产生冲击、社会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新要求促使全球中小学教育体系发生深刻变革。世界各国纷纷审视教育培养的目标与方向,新的教育理念、教育形态与教学实践不断涌现。在此背景下,我国中小学教学空间的设计也面临了全新的挑战。一方面,经济社会的转型、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人们对于美好教育的追求为中小学教育的变革创造了条件。在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全国各地的教育研究者与实践者们针对传统教育的弊端探索出一大批教育新成果,这些新成果对教学空间的设计提出了新需求。另一方面,传统设计思维与习惯使教学空间的设计创新面临了问题与困境。当下,教育变革的新发展与传统教学空间设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新的设计理论、设计方法的研究具有迫切性。基于上述问题,以教学空间为研究对象,以教育变革为研究视角,聚焦在一线城市。从建筑师参与的角度,采取教育学与建筑学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强调教育因素在教学空间设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借鉴国内外设计经验,基于国内既有的教育变革新型成果分析教学需求,并以此作为教学空间设计的教育学基础和重要创新驱动,构建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理论框架。随后,按照从宏观到微观的顺序,从教学空间框架、教学空间要素2个层面,分别对教学空间集、功能场室与共享空间的设计策略进行研究。以此构建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理论框架与策略体系。使教学空间的研究顺应教育的新变革,有助于对我国整个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研究系统进行补充与拓展,为新时期应对教育变革对教学空间设计带来的挑战提供思路与指导,探索中国未来中小学校。在内容上包括上、下两篇。上篇:设计理论建构(第一、二、三、四、五章)第一章,对研究的背景、对象、综述、方法、创新点与框架等内容进行总体概括。第二、三章,通过全球视角,以在教育实践层面对教学空间设计产生重要影响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为切入点,分别对国外和国内共10个典型国家的(现)当代中小学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历史、新型成果与发展趋势进行研究,构建国内外(现)当代中小学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比较研究平台。深化对教育变革和教学空间的发展创新规律性认识,发现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与作用机制。第四章,采取层层递进的方式,根据建筑设计研究的特点对教育学领域的教学方式进行适应性整合与归纳,引入教学行为研究。运用整合理论构建“教学方式整合模型”,将我国教学方式新成果整合到四个象限中,以此为工具分析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需求,总结共性与趋势。第五章,提出以教学需求作为教学空间设计的重要创新驱动,构建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理论框架,从理论基础、设计原则、设计程序与设计内容方面对传统教学空间的研究与设计进行适应性调整,建立主体研究框架。下篇:设计策略研究(第六、七、八章)第六章,从教学空间框架层面,对教学空间集的设计策略进行研究。对传统研究与设计中采取的单一“功能区”概念进行改良,提出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空间集模式、指标区间与组合方式,为多样化的教学需求提供全面的教学空间框架类型。第七、八章,从教学空间要素层面,分别对功能场室和共享空间的设计策略进行研究。基于教学需求归纳10条设计原则,对各空间要素的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功能模块设计与功能模块空间整合进行研究,梳理各空间要素的新功能、新定位、新场景与新形态。在功能场室方面,提出功能复合化的“教学中心”概念优化传统研究中的“专用教室”,共构建15大“教学中心”;在共享空间方面,分别对室内开放空间、校园景观与室外运动场地/设施的设计策略进行研究。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了文章的成果——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研究核心内容,指出研究的不足与后期研究展望。
张鑫磊[6](2020)在《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研究》文中认为足球比赛结果的不确定性,比赛过程激情而又激烈,同时受众面广的特点使其拥有了“世界第一运动”的美誉。在中国同样如此,中国足球的发展牵动着亿万同胞的心,中超的足球俱乐部代表着我国足球市场化、职业化最高的水平。而足球改革又作为我国体育项目职业化改革的先头兵,在其二十年来不断的改革发展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从中超俱乐部的初创时期、十年甲A时期,还是如今的中超金元时代,各支俱乐部在经营上都面临着“自身造血能力较差”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中超俱乐部在俱乐部所属的无形资产开发方面不尽如人意,造成资源的浪费。对于一家职业化程度较高的足球俱乐部来言,体育俱乐部的无形资产收入占比应保持在35%-45%左右,这是中超俱乐部目前所不具备的。为此,对中超足球俱乐部在联赛冠名、俱乐部冠名、球队球衣广告冠名、电视和网络转播、比赛场地内的广告、等俱乐部所属的无形资产开发状况和可能存在的不足地方进行研究,然后提出一些拙见,希望能够为中超俱乐部在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基础上的经营措施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建议使中超足球俱乐部在无形资产开发上得到些许改善,也能够为其他体育项目的改革提供参考学习的模板。本篇文章试以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无形资产开发为研究的对象,辅以逻辑分析法、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中超足球俱乐部的无形资产可开发的主要内容分析,并对比分析英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找出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关性对策。目前,中超足球俱乐部主要对联赛冠名、俱乐部冠名、球队球衣广告冠名、电视和网络转播、比赛场地内的广告、俱乐部周边商品售卖等资产的开发。通过调查分析,发现中超足球俱乐部在对无形资产开发上存在着转播渠道开发过窄;转播权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俱乐部的收入结构单一开发深度不够;俱乐部的运动员和俱乐部的教练员工资水平超高,球员自身可开发价值不足;关于中超俱乐部市场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等问题。这是阻碍俱乐部进一步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但未来中超俱乐部在对无形资产开发的上也有诸多利好的优势点。其中包括(1)稳定的国内环境,国内体育产业发展形势良好;(2)国内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3)中国足球改革成绩初见成效;(3)中超俱乐部对自身品牌建设的意识提高;(4)我国城乡居民对体育行业的支出欲望增长。建议:(1)关于俱乐部经营领域的法律应尽快完善建设,为俱乐部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注重俱乐部自身品牌的建设,爱护自身羽毛,维护俱乐部内在和外在品牌的稳定,树立良好的俱乐部形象。(3)加强俱乐部比赛场馆的建设,提升球迷的观赛体验,注重忠实球迷的培养,大力开发潜在的市场,提升自身的造血功能。(4)对于俱乐部的经营模式和内部的部门进行调整,聘请专业体育人才负责管理,使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拓宽开发渠道和开发强度(5)捋清俱乐部无形资产产权的归属问题,尽快实现俱乐部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个体。
黄志豪(Raymond Wong)[7](2019)在《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制度发端于英国,并流传于美国、加拿大、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在世界各地形成一股PFI项目浪潮,被诸多国家和地区广泛地应用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建设、投资、运营等领域,并逐渐构建出了一套PFI基本法律制度,形成了一系列理论与实践成果。PFI一改由政府全权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传统,提出了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高投入、低效率和资源高消耗的弊端,改变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本人作为香港、英国和爱尔兰的执业律师,执业20余年,于中国大陆、中国香港、英国、加拿大以及美国等不同法域的公司治理、收购重组、IPO、PFI、政府采购等方面,拥有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对英国的PFI制度曾长期进行过关注与研习,对其制度背后的法律经济学及其法理逻辑有较深刻的认识。结合自身英美法的法学知识背景以及律师实务经验,本人认为,英国PFI制度对推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缓解公共财政压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中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提出和实践的历史节点上,英国PFI制度尤显重要和相关。本文立足于英国PFI项目制度及其实践,以法学为视角,以历史为纵截面,以现实为横截面,运用实证分析、价值分析、定性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在研究英国PFI制度的法理基础上,着重探讨了英国PFI的本质、历史演变、法律制度框架、合同制度、竞争性谈判制度、监管制度、纠纷阻却与解决机制等内容,并对这些制度在英国运作实践经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我国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提供经验借鉴,尤其是“一带一路”战略中实施PPP制度提供指导。关于PFI的内涵,诸多学者从经济学、金融学、公共管理学等角度进行了阐述,形成了多种定义。大多学者把PFI看成是一种融资方法或政府采购程序。从法律角度来看,PFI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合同),或者说一系列契约总合,是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管理目标、提供更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与私人部门(包括私人部门之间)签订的一揽子契约,可以分为向公共部门提供服务型(Services Sold to the Public Sector)、收取费用的独立运作型(Financially Free-Standing Projects)、合伙运作企业型(Joint Ventures)等多种类型。PFI与PPP、BOT、BOO等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PFI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以经济效益的方法来提供有效率和效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PFI作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法律制度选择,既具有政府迫于财政压力做出选择的主动性,也具有经济理论决定法律制度选择的客观性。“政府失效”、“市场失灵”,一直是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上的一大难题。因此,发挥非政府制度即私人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便成为一种基于互补愿望下的必然选择。通过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结合,以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度的最优化,即提升了其效率,也保障了其公平性。制度发展演化是必然的。在此种条件下,PFI制度出现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PFI以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的目标,围绕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移交等一系列活动,形成了众多主体参与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PFI形成的法律关系复杂,而参与PFI法律关系的主体众多。总体来说,PFI可分为公共部门(政府)、私人部门(社会资本)两大主体,而它们的关系则建基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物)以及与其相关的行为。PFI能在英国首先出现并加以运用,其并非偶然产生的成品,而是受到当时英国乃至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与制约的结果。其次,PFI是人类社会或公共组织发展到一定先进阶段的证明,是对传统国家统治、管理观念与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PFI制度发端于撒切尔政府时期,因撒切尔政府系列改革(1979—1990)酝酿与萌芽,并在梅杰政府时期(1990—1997)得到确立,带领市场化改革,以不断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布莱尔政府时期通过“合作政府”等一系列改革,PFI得以进一步完善(1997—2007);其后,卡梅伦推出的“大社会”新政(2008—2016),对PFI作出修正与调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PF2,预示着PFI的改革方向与进程,并把PFI推向了更高层面。当前,随着英国“脱欧”(BREXIT)程序正在进行,深受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所制约的PFI和PF2正面临着重大挑战。英国是普通法系国家的典型代表,在法律制度的构成上以判例法为主,其法律制度构成具有鲜明的特点。虽然英国没有制定专门针对PFI的法律,但是英国通过自己多年探索,形成了丰富的PFI项目运营经验,并结合实际需要不断出台和更新PFI法律性文件,同时对欧盟有关政府采购指令等规定实现国内法律法规转化,在英国逐渐形成了以《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等为核心、以财政部政策指南为补充的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总体说来,英国适用于PFI/PPP项目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国际条约,例如欧盟条约、WTO协议等国际条约中均载有PPP的规定,是英国PFI/PPP法律制度的重要来源。第二,议会通过的法律法规,例如英国国会通过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等,是用来约束PFI/PPP项目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三,政府制定的政策,包括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各种PFI/PPP指引、规范指南以及实施细则,以及PFI标准合同等政策,是英国PFI/PPP运作的主要制度依据。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由欧盟制定的的《政府采购指引》;英国制定的的《公共合同条例》(2015)、《公用事业合同条例》(2016)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2016);以及英国财政部制定的多个实施细则、标准条款、标准文件等内容构成。从1997年开始,英国着手编制PFI标准合同范本,2012年英国财政部根据《公私合作的新方法》(2012)中所提出的改革要求,发布了新版PF2标准合同草案(Standardisation of PF2 Contracts)(draft)。在法学层面上,PFI可以看成是由一系列合同构成的一个系统。在PFI项目中,项目各个主体通过合同的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确立了PFI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形成了PFI项目的流程,也构成了PFI主要法律制度框架。各个合同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缺一不可。PFI合同之间的相关性,组成了一个整个项目合同群,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合同系统工程,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承包合同、融资合同等。项目合同(Project Agreement),也称为特许合同(Concession Agreement)是PFI项目中最为关键的一份主要合同,而其他合同都由该合同产生演化而来,可以说是项目合同的次合同或附加合同。PFI项目合同的标准化(So PC)是通过对PFI项目合同的规范并形成统一适用合同的活动。So PC为PFI项目各方主体进行各种行为提供了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也为各方主体减少了相应的谈判时间,降低谈判成本,加快交易速度,形成各主体之间风险分配共识等方面,提供了具有普遍操作意义的文本与程序。So PC体系庞杂、内容丰富、条款众多,一般包括了规范性条款、引导性条款、说明性条款等内容。从规定条款的内容上来看,So PC规定了政府主体、项目承包商以及融资方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很明显,So PC考虑的不仅仅是项目合同问题,而且对与项目合同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尽量加以考虑。由于PFI合同是一个长期的制度安排,在此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PFI项目承包商、融资方的借款违约风险非常大,项目受外在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带来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在So PC中需要对金融机构的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也需要通过法律对项目各方主体能力作限制明确的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是PFI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所谓竞争性谈判是指公共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与私人部门(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选出最佳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活动。竞争性谈判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所规定的非招标程序的采购方法之一,也为世界诸多国家所采纳。自2004年3月在欧盟公共采购法指令(Directive2004/18/EC)中规定竞争性谈判制度以来,即被认定为是最适合于PFI项目的采购程序,因此,英国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多次对该程序在PFI领域的适用颁布了指南。根据《公共合同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英国PFI总体上存在着四种类型的招投标制度:一是公开招标程序;二是限制性招标程序;三是商谈性谈判程序;四是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主要适用于复杂项目PFI项目,也被认为是英国PFI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四种类型招投标制度中,竞争性谈判程序最为灵活,在该程序下公共部门(招标人)可以就项目的甄选与私人部门(投标人)进行充分商谈,由竞标人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指标。Vf M(物有所值)是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重要原则。根据英国财政部颁布的《物有所值评价指南》(Value for Money Assessment Guidance)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开展PFI项目的所有部门必须进行Vf M评价,评价主要围绕可行性(Viability)、有益性(Desirability)、可实现性(Achievability)等三方面展开,并分为计划阶段评估(Programme Level Assessment)、项目评估(Project Level Assessment)和采购评估(Procurement Level Assessment)三大阶段进行评估。英国PFI竞争性谈判流程异常繁琐、复杂,乃是造成英国PFI公共采购成本高昂的主要原因。根据欧盟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竞争性谈判的解释指南》、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关于新法规中竞争性谈判程序的指南》(2006),以及英国政府商业办公室与英国财政部联合颁布的《竞争性谈判指南》(2008)等规定来看,我们可以把PFI竞争性谈判分为三个阶段:谈判准备阶段、谈判阶段、谈判后续阶段。由于PFI项目过程复杂、生命周期漫长,对其的监管亦随之变得异常棘手。英国对于PFI项目监管采取了以政府行政监管为主,外部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制度设计。经过一系列改革与调整之后,在英国建立起了较完整的监管组织体系,形成了较完整的PFI监管机制。总结起来,现行英国PFI监管架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三个层面主要为中央层面、地方层面、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中央层面主要包括IPA(前身为IUK)、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审计署;地方层面主要是享有一定政策自主权的地方当局;中央和地方交叉层面主要包括地方伙伴关系公司、政府采购管理当局。英国PFI监管措施多样、程序复杂,主要可以分为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和PFI合同运行过程的监督两部分。对PFI项目计划方案的审核是在PFI正式签约前的一个监督问题。这是PFI项目正式进入签约前的必经阶段,对保证项目后续进展以及如期高质交付公共产品和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对PFI项目计划方案审核监管,可以分为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两大方面。实体审核是解决审核的内容与标准问题,程序审查是解决审核的方式与方法问题。程序审核主要体现在英国政府对PFI项目的审批与管理,分战略规划阶段(SOC)、业务规划阶段(OBC)、业务全面启动阶段(FBC)三个阶段完成一系列审批程序,主要由英国财政部完成。在PFI合同签订之后,PFI项目就正式开始启动运行,英国政府从财务、审计、工程管理、时间管理等方面对PFI项目的运行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PFI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合同体系,涉及到诸多主体的利益,加上其生命周期漫长,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可避免。在长达几十年的持续合同安排与合作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条件、社会环境、技术进步、融资结构、风险分担、利益分配、项目实施等诸多要素都将不同程度发生变化,难以预料的风险不可穷尽,这就很容易打破当初签订PFI合同时的设想与计划,影响到各方的利益均衡,由此引发各种争议与纠纷。从合同的角度来看,英国PFI纠纷总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私人部门与其他私人部门之间的争议。英国PFI纠纷情况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常见,据公开信息统计,英国PFI项目发生争议纠纷比例相当少,不到项目合同总数的10%。其中原因较多与英国PFI合同签订履行的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完善的合同纠纷阻却机制有关。PFI纠纷阻却制度,主要包括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等。所谓定期审查(periodic review),是指PFI项目合作各方在项目运行一定期限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与风险进行重新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对项目的资源利用、各方权利义务、风险承担等进行再分配。定期审查制度是英国PFI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化解项目风险、阻却合同纠纷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在PFI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而确实发生履行困难或不能履行的情形,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有关内容可以启动再谈判程序,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协商和变更。在通常情况下,与可预见的变更事项相比,不可预见的变更事项更难达成共识,为减少PFI项目合同的签约阻力,也为了更好地解决PFI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在合同中设置再谈判程序可以受到一定的正面效果。对于很难完全预见服务标准变更情形的,公共部门可以要求承包商将预先指定的可定价变更事项纳入合同,出于特殊情形的出现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事项,预设数量、单价等弹性调整机制。根据英国相关法律以及《PF2标准合同》的规定,PFI纠纷解决方式或程序主要包括磋商(Consultation)、专家决断(Expert Determination)、仲裁(Arbitration)、诉讼(Court Proceedings)和CEDR(Centre for Effective Dispute Resolution)。磋商是解决PFI争议的重要方法,也是处理PFI纠纷的优选程序,并且贯穿到争议解决的整个过程。专家决断是在相互磋商失败后进入到第二个解决阶段,即在磋商失败或不被采纳之后进行。专家决断并不是必经程序,有时可以采用其他ADR途径进行解决。专家决断依赖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专家决断的优势在经济便捷,便于保密。专家决断一般具有终局性,一旦做出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仲裁是在专家决断失败之后,PFI纠纷解决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后采取的一种ADR形式。是否采取仲裁进行解决PFI纠纷,主要依靠合同当事人的同意或合同的仲裁条款。在《PF2标准合同》中,诉讼与仲裁均被列明为处理PFI合同争议的最终方式,但亦写到诉讼不是解决PFI争议的首选方式。CEDR是一个旨在解决PFI或长期合同、民间商业性争议的组织,建立于英国调解与仲裁争议解决制度的基础上。随着CEDR的不断发展与广泛使用,现已经成为解决PFI争议的一个重要途径,为PFI争议解决提供了一个具有综合性的选择。英国PFI取得成功有目共睹,并且成了世界诸多国家以及国际社会仿效的对象,其成功经验值得研究和总结。一是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从本质上来说,PFI就是以合同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各种制度合成品。虽然英国受法律传统的影响,没有单独出台《PFI法》,但是英国推行了以国际法(欧盟法、WTO组织协议)、《公共合同条例》、《公用事业合同条例》和《公共采购(修改)条例》等为核心的PFI法律制度,同时辅以诸多的政策指南,形成了较为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二是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英国PFI之所以能够维持发展,并得到众多私人部门的拥护与支持,是与英国政府在PFI中充分考虑和尊重各方主体合法利益并进行切实保护紧密相关。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贯穿于PFI整合项目的运行过程之中。三是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增强项目运作的透明度。英国国会要求更强的透明度及建立PFI项目的问责制;政府采购部门需要从私人部门合作方得到及时、准确的信息以确保对合同的有效管理;企业需要从政府部门获得更多信息以推进有效的商业安排及服务交付。四是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Vf M评价体系在英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推行PFI的国家,也是最早建立Vf M评价体系和采用Vf M评价方法的国家。达到Vf M的最大化已成为项目经济评价的核心,是引入PFI的重要前提标准英国PFI法律制度所取得的成功也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而是在不断改革中使公私合作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使各项制度走向完善。这种制度的成熟具有阶段性和整体性,表现在专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分工、公私合作业务细分,以及标准合同条款的精细化、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加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等。英国的这些宝贵经验,我国可以按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地反映和采用。首先,我国可以单独制定《PPP法》为基本法。英国关于PFI的法律制度非常完善,形成了金字塔式的PFI法律制度,是英国PFI成功的制度基础。因此,借鉴英国经验,建立健全我国PFI法律制度成为当前首要问题。其次,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从英国PFI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来看,其标准合同在PFI法律制度中作用举足轻重,为各方主体提供了行动指南,大大降低了谈判成本和时间,成文英国PFI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第三,建立强而有力的PPP监管制度。当前,我国PPP项目监管体系不完善、正面对政府监管角色混乱、监管职权界定不清、监管力度不足与行政过度干预、监管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亟需对我国PPP监管制度进行完善。英国成立了PFI实施的专业机构,实施三级监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第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大部分PPP项目由于生命周期长、投资大、参与主体多、技术要求高等原因,导致其风险重重。根据英国PFI制度的经验,PFI项目风险尽量转移到私人部门,公共部门一般承担少量风险。英国PFI制度对我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尤其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较强的运用价值。虽然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沿线众多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法律等方面千差万别,投资与建设环境异常复杂,并与我国的环境很不一样,势必造成PFI/PPP在实施与运用过程中困难重重,项目的风险也随处可见。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研究与全面认识“一带一路”战略中PFI/PPP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降低投资风险,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全方位实施。览观国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广阔,参与主体众多,各国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法律制度等千差万别,必然导致PFI推进过程中的难度与障碍;纵观国内,PFI/PPP制度在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律制度尚未成熟,尤其是在“一带一路”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还存在着项目审批、项目融资、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税收、项目采购、法律纠纷解决等诸多风险,亟待进一步研究。在这种内外交困的背景下,作为PPP重要组成的PFI,在英国具有较成熟的法律制度与成功实施经验值得借鉴,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大家可接受的融资模式和制度保障。当然,借鉴英国PFI法律制度经验完善我国PFI/PPP法律制度前提下,在“一带一路”战略中运用PFI/PPP法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到诸多国际因素:第一,加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实施“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中国方案。交流是增进各国相互了解,提高互信,实现利益共赢与对话,是解决“一带一路”PFI/PPP项目争议的前提条件和必然途径。第二,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顶层制度设计,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PFI天生具有国际性,与其他国家拥有强大的可通约性,当今世界多国政府几乎都支持PFI制度,并在很大程度上推进PFI项目的开展。我国作为“一带一路”的倡议国,理当建立起一套以中国为核心、具有普遍适用性的PFI/PPP制度。第三,加强“一带一路”PFI/PPP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建设,推进PFI/PPP项目顺利开展。我国需要从海外投资保险、双边投资条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方面,建构协同、严密、综合性的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第四,创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PFI/PPP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促进PFI/PPP争议及时解决。随着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项目增加,投资快速增长,PFI/PPP项目投资争端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作为“一带一路”的倡导者以及主要投资者,中国理应主导并创建包含地缘特征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例如,建立“一带一路”国际仲裁机制、完善与拓宽中国-东盟FTA争端解决机制、设立AIIB的PFI/PPP争端解决机制、及与国际认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合作设立PFI/PPP争端解决机制等。
高丹[8](2019)在《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文中指出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靠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公用事业作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和市场性属性交织,产业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错综复杂,公用事业领域的深化改革问题一直是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伴随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如何处理好这一领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做到引得进、干得好,即如何激励社会资本规范投资、自主运行、高效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文章梳理了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明确市场化改革进程减慢这一现实,成为本文的研究初衷;在概述激励性规制理论与实践的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发现了其中的理论争议以及未来的研究发展方向。文章始终以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的实例为论据,以多学科理论为支撑,坚持公共管理学研究范式,探讨激励性规制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机制建构、工具选择及现实应用等问题,描绘出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博弈和合作关系。文章运用信息经济学解释市政公用事业何以需要运用激励性规制;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和合同治理理论阐释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问题;借助政策工具理论展现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现有可供选择的工具,以及工具的合理配置问题。以政策评估理论为基础介绍政府规制领域常用的评估方式;最终本文选择目前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绩效评估模式,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作为评估样本,通过大量调研和资料整理,对激励性规制的实践应用状况展开评估检验。文章认为激励性规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都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政府规制机构要重视激励性规制的制度化建设,拓宽工具选择空间,科学评估市场化改革成效,正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科学合理的运用激励性规制,切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高速发展和运行效率,为规制双方建构更加融洽的合作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平台。
李慧迎[9](2019)在《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研究 ——基于质量文化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开放共享”的理念越来越被人们接受,开放教育资源就是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逐步成为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终身教育的有生力量。如今开放教育资源不仅是学术机构研究的热门话题,而且也备受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关注。伴随着开放教育资源数量的持续增长,再加上市场运作和国际竞争等多方力量的共同作用,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英国的继续教育和开放教育历史悠久,特别是二战后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的推动下,英国的开放教育资源无论是开放维度还是资源形式都越来越丰富。同时,英国高等教育素以“精英教育”着称,它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方面所做的努力举世瞩目。本文通过对战后英国大学提供的开放教育资源进行研究,特别是对其保障开放教育资源质量所做的工作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不同维度的开放教育资源及其相应的管理机制,为我国开放教育资源的建设提供借鉴。本文以时间为纵轴,将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发展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以质量文化为分析视角,考察五种不同形式的开放教育及其开放教育资源的特点、机构的内部质量保障程序和内外部的质量评估过程,最后对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特点及动因进行总结,并从中得出有利于我国开放教育资源发展的几点启示。全文由9个部分组成,除绪论和结语外,正文共7章。第一章回顾战前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情况。尽管英国的高等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但英国大学最早的开放教育资源可能要追溯到19世纪伦敦大学的学位开放和大学推广运动。本章阐述了伦敦大学的学位开放和大学推广运动的开放背景、开放教育资源的主要特点及影响,为理解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发展奠定基础。第二章探讨海外办学中的开放教育资源。海外办学将本国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向海外扩张,消除了学习者在地理空间上的障碍,但它并未降低门槛,也不免费。海外办学中的开放教育资源包括课程、师资和管理模式三类,其质量保障主要由各院校负责。本章试以英国诺丁汉大学为例,介绍了它为保障开放教育资源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立的内部评估机制、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跨国教育评估及专业认证机构的外部评估。第三章考察开放大学的开放教育资源。开放大学以“四个开放”为使命,不设门槛,为所有希望实现梦想和潜力的人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以促进教育公平。由开放大学提供的开放教育资源包括优质的课程材料、热心的员工和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支持服务系统。开放大学为确保其开放教育资源质量,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保障体系,并每年发布详细的质量数据。同时,这些开放教育资源作为开放大学的一部分,也要接受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的院校审计和全国大学生满意度调查的评估。第四章分析产业大学的开放教育资源。产业大学是英国政府利用技术力量促进国民素质提高的一次有益尝试,其主要的开放教育资源是产业大学提供的信息咨询与指导服务,以及在产业大学组织的培训中担任各种角色的员工。产业大学经历了由政府投资到自主经营的过程,为了提升品牌质量,产业大学既要遵循国家标准,也制定了一系列内部质量保障措施。作为教育服务产业,产业大学主要接受教育标准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组织的评估。第五章阐述开放学习项目中的开放教育资源。开放学习项目以“免费向全世界任何人开放教育”为宗旨,将开放大学的部分优质资源免费提供给全世界使用。开放学习项目中的开放教育资源主要是课程资源,它不仅可以免费获取,而且遵循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其资源可以被再次利用。这是开放教育资源在开放维度上的重大尝试,开放大学在这个项目上也是且行且思。一方面严格确保开放资源的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调研结果对开放学习项目进行改进。对于开放学习项目中的资源虽然没有官方评估,但一些政府间组织和民间组织进行的评估可供参考。第六章剖析慕课中的开放教育资源。慕课是开放教育理念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发展,慕课中的开放教育资源既包括慕课课程也包括慕课平台。慕课课程的质量由课程提供者把关,慕课平台的质量则由创建者负责。英联邦学习共同体颁布的《慕课质量保障与认证指南》,为慕课提供者如何保障质量提供了指南。作为一种新事物,暂时没有官方组织对慕课进行评估,但一些学术团体和民间组织从多角度对其进行了评价。第七章对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进行审思。战后英国大学的开放教育资源非常丰富,资源提供方严格自律的内部质量保障和多方参与的外部质量评估为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驾护航,使开放教育资源成为英国高等教育的新名片。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动因,包括四个方面,即文化传统、国际思潮、供需失衡和技术发展,并指出其对我国开放教育资源发展的启示。结语部分强调指出开放教育资源的目的决定了其开放的维度,技术的发展为开放教育资源提供了无限可能,质量文化是理解质量内涵和推进质量管理的关键元素。然而质量文化的培育非一日之功,在借鉴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管理机制时,应紧密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
戴妍羚[10](2019)在《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改进措施研究》文中提出传统行业的连锁经营是指通过对某些零售企业实施集中采购、分散销售和标准化经营来实现规模经济的现代流通方式。主要有直营连锁、特许加盟连锁和自由连锁模式。其中,直营连锁模式是最基本的连锁经营模式。本文以S教育集团公司为例,对其直营连锁经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从理论上探索一种更为完善的、适用于教育培训行业的直营连锁经营模式,补充完善我国教育培训行业直营连锁经营模式的理论框架;从实践上寻找当前教训培训行业连锁经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借鉴国际上教育集团连锁经营模式的发展特点和趋势,为中国教育培训行业直营连锁经营企业探索更有效的措施。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访谈调查、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从连锁经营模式理论出发,深入分析了连锁经营模式在教育产业中的应用,并借鉴国内外教育产业连锁经营模式的研究。为S教育集团公司连锁经营模式提出改进措施,目的在于为我国教育培训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提出有借鉴性、实操性的较为完善的运营管理模式。
二、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特点及成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特点及成绩(论文提纲范文)
(1)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特许学校 |
1.2.2 教育公平 |
1.2.3 教育质量 |
1.2.4 绩效责任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特许学校的现状研究 |
1.3.1.2 特许学校的成效与困境研究 |
1.3.1.3 特许学校的政策制度研究 |
1.3.1.4 特许学校与教育公平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特许学校的发展现状描述 |
1.3.2.2 特许学校的成效评估研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目的和内容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法 |
1.5.2 案例法 |
1.5.3 比较法 |
第2章 教育公平驱动下的美国特许学校发展 |
2.1 美国特许学校发展的历史演进 |
2.2 教育公平是公立学校的法律保障 |
2.3 教育公平是特许学校的政策愿景 |
2.3.1 特许学校法中的公平条款分析 |
2.3.2 特许学校政策中的公平性问题分析 |
2.3.2.1 学习机会公平 |
2.3.2.2 学习资源公平 |
2.3.2.3 学习成果公平 |
第3章 特许学校学习机会公平的政策保障 |
3.1 制定完善的招生程序 |
3.1.1 可及性大的招生政策 |
3.1.2 公开透明的招生程序 |
3.1.3 多样群体的招生策略 |
3.2 提供免费的公共交通 |
3.3 避免过度的纪律规则 |
第4章 特许学校学习资源公平的政策保障 |
4.1 政府拨款与资金分配 |
4.1.1 《初等和中等教育法》 |
4.1.2 联邦特许学校计划 |
4.1.2.1 特许学校计划概况 |
4.1.2.2 特许学校计划构成 |
4.1.2.3 特许学校计划意义 |
4.2 招聘和留住优秀教师 |
4.2.1 特许学校与教师的契约关系 |
4.2.2 特许学校教师的招聘策略 |
4.2.3 特许学校教师的流失与培训 |
4.3 设置个性化课程项目 |
4.3.1 不同于传统学校的教学方法及时间 |
4.3.2 为特定学生设置针对性的教育项目 |
4.3.3 为弱势学生增加大学预备课程机会 |
第5章 特许学校学习成果公平的政策保障 |
5.1 特许合同的订立 |
5.1.1 特许状授予的原则 |
5.1.2 特许状申请的程序 |
5.1.3 特许状的内容条款 |
5.2 多管齐下的监督 |
5.2.1 学校提交年度报告 |
5.2.2 授权机构实地访问 |
5.2.3 家庭社会共同监督 |
5.3 严厉的问责方式 |
5.3.1 续订/不续订特许状 |
5.3.2 关闭/终止特许学校 |
第6章 特许学校的质量保障 |
6.1 绩效责任制为核心 |
6.2 特许学校绩效框架 |
6.3 学业成功评估指标 |
第7章 结论与启示 |
7.1 结论 |
7.1.1 特许学校在教育公平与质量方面取得进展 |
7.1.1.1 增加了弱势学生的教育机会 |
7.1.1.2 提高了弱势学生的学习成绩 |
7.1.2 特许学校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任重道远 |
7.1.2.1 教育需求未被满足 |
7.1.2.2 设施不足,资金匮乏 |
7.2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启示 |
7.2.1 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公平的启示 |
7.2.1.1 完善学生入学方式 |
7.2.1.2 严格公正招生程序 |
7.2.1.3 转变家长择校观念 |
7.2.1.4 发展多元化学校及多样化课程 |
7.2.1.5 改变传统教育评价方式 |
7.2.1.6 提供充足的拨款资金 |
7.2.1.7 引导社会多方参与 |
7.2.2 特许学校政策对我国教育质量的启示 |
7.2.2.1 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
7.2.2.2 吸引保留优质教师资源 |
7.2.2.3 制定相关法律政策 |
7.2.2.4 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参与、互动、共享: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机制探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研究主题相关文献的量化分析 |
(二)国内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主题 |
(三)国内外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治理机制研究 |
(四)国内外研究评析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三)研究目的与内容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步骤 |
四、研究的信效度分析 |
(一)研究信度 |
(二)研究效度 |
(三)研究的理论饱和度 |
五、研究伦理 |
第二章 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历史考察 |
一、我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生与发展 |
(一)我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产生与形成背景 |
(二)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几种模式 |
(三)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中的问题探究 |
二、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演变与动因分析 |
(一)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演变轨迹 |
(二)教育治理视角下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演变原因分析 |
第三章 我国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框架 |
一、基础教育集团化治理的经验与意义 |
(一)基本经验 |
(二)意义追寻 |
二、集团化办学治理的基本框架、类型分析及其理论阐释 |
(一)基本框架 |
(二)类型分析 |
(三)理论阐释 |
三、参与、互动、共享:基础教育集团治理机制的三维度 |
(一)在逻辑发生学上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
(二)在运作机理上存在内部勾连与联系 |
(三)三种机制拥有共同的目标与方向 |
第四章 参与机制:多方主体介入集团治理 |
一、探寻参与机制的学理依据 |
(一)参与治理实质是权力转移的过程 |
(二)参与是民主深化的重要途径 |
(三)制度与行为规范有效维持参与秩序 |
二、参与机制运行特征与策略 |
(一)多主体的赋权增能 |
(二)多渠道的民主参与 |
(三)问题产生及时干预 |
三、民主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治理的参与机制探寻 |
(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简政放权,激化学校自治活力 |
(二)完善组织架构与规章制度,优化内部治理结构 |
(三)构建长效奖励激励机制,内化参与动机 |
(四)建立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提升参与效能 |
第五章 互动机制:多方主体在协商中形成规则 |
一、探寻互动机制的学理依据 |
(一)个人意志与环境因果影响互动行为 |
(二)建立在平等之上的对话与协商 |
(三)产生共同利益达成的互动效应 |
(四)共情与理解是互动的根本原则 |
二、互动机制运行特征与策略 |
(一)明确互动需求 |
(二)平等对话与交流 |
(三)尝试理解与包容 |
三、协商立序:基础教育集团化治理的互动机制探 |
(一)实现按需匹配,调动互动积极性 |
(二)开展对话与协商,反复磋商达成一致 |
(三)学会换位思考,实现互动同频共振 |
(四)合理安排互动,形成互动秩序 |
第六章 共享机制:从资源共享走向价值共识 |
一、探寻共享机制的学理依据 |
(一)共享涉及使用权的让渡与转移 |
(二)共享对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
(三)依托共享平台与途径进行共享 |
(四)基于信任实现互利互惠的共享 |
二、共享机制运行特征与策略 |
(一)借助平台进行资源共享 |
(二)制定共享规则与规范 |
(三)加强主体间的信任与信念感 |
三、共识达成:基础教育集团化治理的共享机制探寻 |
(一)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尊重共享主体偏好 |
(二)搭建共享共通平台,加速知识的流转与共享 |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共享行为与秩序 |
(四)推进共同组织文化培育,增进主体间的信任 |
结语:从治理走向善治 |
一、总结与反思 |
(一)三种机制的运作特征与机理 |
(二)三种机制探索的可生长空间 |
二、发展与展望 |
(一)中国式善治内涵与特征 |
(二)走向中国式善治的路径 |
三、本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H教育联盟章程 |
附录二:集团理事长访谈提纲 |
附录三:校长访谈提纲 |
附录四: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四:学生访谈提纲 |
附录五:家长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校期间所获科研成果 |
(3)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模式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理论与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特许经营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特许经营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现状的分析 |
2.1 SD英语教育公司概况 |
2.1.1 公司简介 |
2.1.2 品牌特色 |
2.2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模式发展现状分析 |
2.2.1 管理模式 |
2.2.2 发展路线 |
2.2.3 特许经营关键因素分析 |
2.3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存在的问题 |
2.3.1 股权及回购 |
2.3.2 加盟校师资薄弱 |
2.3.3 学生人数减少 |
2.3.4 负面事件影响 |
2.4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问题产生的原因 |
2.4.1 特许经营管理不成熟 |
2.4.2 教师工作满意度低 |
2.4.3 业务缺乏核心竞争力 |
2.4.4 国家政策限制所导致的办学困境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加盟优化设计 |
3.1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优化目标和原则 |
3.1.1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优化目标 |
3.1.2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优化原则 |
3.2 SD英语教育优化后的特许经营策略 |
3.2.1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投资流程优化 |
3.2.2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关键节点优化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优化保障措施 |
4.1 加强总部、特许经营校区、投资人之间的利益相关性 |
4.2 健全特许经营校区师资管理机制 |
4.2.1 薪资待遇结构调整 |
4.2.2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
4.3 发展营销新模式,大量招新生 |
4.3.1 重视企业策略营销 |
4.3.2 推进网络营收手段 |
4.4 注重战略发展规划,提高市占率 |
4.4.1 补足应试 |
4.4.2 发展线上教育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教育质量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六、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发展历程 |
一、初步发展阶段(1990-1999 年) |
(一)开设数量增长缓慢 |
(二)运行体制尚未健全 |
(三)法律地位备受质疑 |
二、蓬勃发展时期(2000-2009 年) |
(一)运行机制趋于完善 |
(二)办学规模逐步扩大 |
(三)社会地位逐渐提高 |
三、规范发展时期(2010—至今) |
(一)办学规模的扩展速度开始放缓 |
(二)内外一体的质量监管机制逐渐形成 |
(三)政府在各方面给予的支持日渐增多 |
第二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教育质量问题 |
一、学生的学业完成度低 |
(一)学生辍学率较高 |
(二)学生流动性较大 |
二、学生的在校成绩较差 |
(一)学生学业成绩差于普通公立学校 |
(二)学生在校表现差于本州平均水平 |
三、学校的总体绩效不佳 |
(一)“年度进步标准”达标率低 |
(二)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不高 |
第三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教育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课程开发与组织过程不严谨 |
(一)课程资源的来源较混杂 |
(二)课程结构的设计不科学 |
(三)课程主体的分工不合理 |
二、教学安排和准备工作不到位 |
(一)教学方式使用不合理 |
(二)教学时间分配不科学 |
(三)教学资源供应不全面 |
三、教育和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 |
(一)学生考勤制度不健全 |
(二)教师队伍建设较薄弱 |
(三)学校评估工作不规范 |
第四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教育质量的保障措施 |
一、完善制度体系 |
(一)制定学生入学标准 |
(二)完善课堂考勤机制 |
(三)明确绩效筹资制度 |
二、规范办学流程 |
(一)适当缩减招生规模 |
(二)严格审查课程资源 |
(三)加强教师能力建设 |
(四)动态实施学业评估 |
三、加强外部监管 |
(一)质量导向的政府管控 |
(二)优胜劣汰的市场规约 |
(三)丰富多样的社会监督 |
第五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措施的实际成效 |
一、美国虚拟特许学校在教育质量上的积极成效 |
(一)学校的社会公信力有所提升 |
(二)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所进步 |
(三)课程与教学的质量有所提高 |
二、美国虚拟特许学校在教育质量上的遗留问题 |
(一)出勤率未得到有效改善 |
(二)学业完成问题依旧存在 |
(三)学校绩效表现仍然不佳 |
第六章 美国虚拟特许学校教育质量问题研究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启示 |
一、加大支持力度 |
(一)加大对弱势群体学生的教育关注 |
(二)加强师资供应与教师队伍建设 |
(三)强化信息技术在课程中的应用 |
二、改革管理模式 |
(一)鼓励公办学校自主管理与决策 |
(二)强化教育质量导向的政府管理 |
(三)建立“社-家-校”联动管理机制 |
三、完善办学体制 |
(一)推动建设市场化的公共教育体制 |
(二)有效实施动态化的教学评价体系 |
(三)增强学校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及其他科研成果 |
(5)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研究 ——以一线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上篇: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理论建构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时代变迁引发全球人才培养的新趋势 |
1.1.2 教育变革新成果对教学空间的新需求 |
1.1.3 教学空间设计创新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
1.2 研究边界 |
1.2.1 主要学科:教育学与建筑学 |
1.2.2 研究对象:教学空间 |
1.2.3 研究视角:教育变革 |
1.2.4 地域界定:一线城市 |
1.2.5 时间语境:当代 |
1.2.6 教育阶段:中小学教育 |
1.2.7 教育类型:公办、普通教育 |
1.3 研究内容 |
1.3.1 影响教学空间设计的教育要素: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 |
1.3.2 国内外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理论与实践 |
1.3.3 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空间设计理论建构与设计策略研究 |
1.4 研究综述 |
1.4.1 教育变革研究综述 |
1.4.2 教学空间研究综述 |
1.4.3 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 |
1.4.4 总体研究评述 |
1.5 研究目的、意义与创新点 |
1.5.1 研究目的:应对教学空间设计新挑战,助力我国教育现代化建设 |
1.5.2 研究意义:对现状研究和设计的补充与拓展 |
1.5.3 研究创新点 |
1.6 研究方法 |
1.6.1 跨学科研究 |
1.6.2 比较研究 |
1.6.3 类型学研究 |
1.6.4 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相结合 |
1.6.5 文献研究 |
1.6.6 前沿会议论坛与网络资源利用 |
1.6.7 案例调研、访谈与分析 |
1.7 研究框架 |
1.8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外中小学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理论与实践 |
北美洲 |
2.1 美国 |
2.1.1 美国现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发展历史 |
2.1.2 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新型成果:磁石学校与特许学校 |
2.1.3 真实教育与尊重个体差异的教育变革 |
2.1.4 开放式与小型教学单元的教学空间 |
欧洲 |
2.2 芬兰 |
2.2.1 芬兰当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
2.2.2 适应完整公民发展需求的教育变革 |
2.2.3 整体性与灵活性的教学空间 |
2.3 英国 |
2.3.1 英国现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发展历史 |
2.3.2 学术教育与个体发展相结合的教育变革 |
2.3.3 常规教室与共享功能相结合的教学空间 |
2.4 法国 |
2.4.1 法国当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
2.4.2 学术教育与个体发展相结合的教育变革 |
2.4.3 基于传统空间模式改良的教学空间 |
2.5 德国 |
2.5.1 基础知识与个体发展相结合的教育变革 |
2.5.2 注重共享空间表达的教学空间 |
大洋洲 |
2.6 澳大利亚 |
2.6.1 澳大利亚当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
2.6.2 推动个性化教育的教育变革 |
2.6.3 极富开放性的教学空间 |
亚洲 |
2.7 日本 |
2.7.1 日本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发展历史 |
2.7.2 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变革 |
2.7.3 常规空间与共享空间共融的教学空间 |
2.8 韩国 |
2.8.1 韩国当代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 |
2.8.2 对传统教育弊端进行改良的教育变革 |
2.8.3 对传统空间模式进行适应性调整的教学空间 |
2.9 新加坡 |
2.9.1 新加坡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发展历史 |
2.9.2 兼顾学术教育与个性化发展的教育变革 |
2.9.3 小型教学单元与灵活性的教学空间 |
2.10 国外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
2.10.1 教育变革的实施途径:教育多样化 |
2.10.2 教学空间的设计基础:教学需求 |
2.10.3 教学空间的设计程序:多方协同 |
2.10.4 教学空间的设计内容:整体设计 |
2.11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中小学教育变革与教学空间的理论与实践 |
3.1 我国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发展与探索期(1949年-2010年) |
3.1.1 教育初创期:从旧教育到新教育的过渡(1949年-1966年) |
3.1.2 教育迷茫期:文革影响下的发展停滞(1966年-1978年) |
3.1.3 教育复兴期:教育普及和素质教育探索(1978年-1999年) |
3.1.4 教育转型期:素质教育曲折发展(1999年-2010年) |
3.1.5 历史经验总结:影响教育与教学空间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
3.2 我国当代中小学教育与教学空间的新变革期(2010年-至今) |
3.2.1 教育发展新环境 |
3.2.2 教育政策新导向 |
3.2.3 教育变革新驱动 |
3.3 我国教育变革新型成果 |
3.3.1 基于传统教育进行局部优化 |
3.3.2 对传统教育进行系统性革新 |
3.4 我国教育变革发展趋势 |
3.4.1 课程设置:对学生个性需求的尊重 |
3.4.2 教学方式:教育与真实生活的结合 |
3.4.3 其他类型:STEM教育与创客教育 |
3.5 我国中小学教学空间典型新型成果调研 |
3.5.1 上海德富路中学 |
3.5.2 深圳荔湾小学 |
3.5.3 深圳南山外国语学校科华学校 |
3.5.4 北京四中房山校区 |
3.5.5 深圳红岭实验小学 |
3.5.6 北京中关村三小万柳校区 |
3.5.7 北京十一学校龙樾实验中学 |
3.5.8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改造)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需求研究 |
4.1 教学方式在建筑学领域适应性研究综述 |
4.2 分析工具建构:教学方式整合模型 |
4.2.1 影响因素纳入 |
4.2.2 模型建构借鉴:整合理论 |
4.2.3 教学方式整合模型建构与利用 |
4.2.4 完整教学需求集合 |
4.3 教学组织下的教学需求发展研究 |
4.3.1 行政班制教学 |
4.3.2 包班制教学 |
4.3.3 走班制教学 |
4.3.4 混班/混龄制教学 |
4.3.5 研究小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空间设计理论框架建构 |
5.1 设计创新驱动的丰富 |
5.2 理论基础:教育学与建筑学相关理论 |
5.2.1 “做中学”理论 |
5.2.2 建构主义理论 |
5.2.3 问题求解理论 |
5.2.4 情境认知与学习理论 |
5.2.5 学校城市理论 |
5.2.6 空间环境教育理论 |
5.3 设计原则:教育学与建筑学的相辅相成 |
5.3.1 适应当下并面向未来的教学需求 |
5.3.2 促进教育的良性发展 |
5.4 设计程序:多方协同的良性互动 |
5.4.1 教育机构:空间的需求提出者与评价者 |
5.4.2 设计机构:空间的表达者与中坚力量 |
5.4.3 政府管理机构(或代建机构):空间发展的推动者 |
5.4.4 施工机构:空间建造品质的保障者 |
5.4.5 设备研发与供应机构:空间运营的支持者 |
5.5 设计内容:对传统设计方法与策略的适应性调整 |
5.5.1 空间框架:教学空间集 |
5.5.2 空间要素:功能场室与共享空间 |
5.6 本章小结 |
下篇: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策略研究 |
第六章 适应教育变革的教学空间集设计策略 |
6.1 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综述 |
6.1.1 教学空间集 |
6.1.2 组成要素 |
6.1.3 教学空间集类型学最新研究综述 |
6.2 教学空间集模式集合建构 |
6.2.1 教学空间集模式大类 |
6.2.2 教学空间集模式子类 |
6.2.3 教学空间集模式集合 |
6.2.4 教学空间集模式实例 |
6.3 教学空间集指标研究 |
6.3.1 相关研究综述与研究样本选取 |
6.3.2 单位教学空间集内的学生人数 |
6.3.3 单位教学空间集的面积指标 |
6.3.4 教学空间集指标优化与建议 |
6.4 教学空间集组合方式 |
6.4.1 串联组合 |
6.4.2 围绕全校共享空间组合 |
6.4.3 空间立体互通组合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适应教育变革的功能场室设计策略 |
7.1 相关概念界定与技术路线 |
7.1.1 教学中心 |
7.1.2 技术路线 |
7.2 设计原则 |
7.2.1 空间形式:多样化与个性化 |
7.2.2 空间功能:功能复合化 |
7.2.3 空间边界:灵活性、透明性与复杂性 |
7.2.4 空间环境:沉浸式教学氛围 |
7.2.5 空间要素:设计要素教材化 |
7.2.6 空间交互:泛在互联的智慧校园 |
7.2.7 空间品质:人文关怀 |
7.2.8 空间余地:留白设计 |
7.3 集体中心(原普通教室) |
7.3.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单一授课 |
7.3.2 功能复合化的“集体中心” |
7.3.3 功能最简化的精神属性“集体中心” |
7.4 信息共享中心(原图书馆/室) |
7.4.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以书为本 |
7.4.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自主学习与交互场所 |
7.4.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4.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独立馆室与开放式阅览区 |
7.5 科研中心(原实验室) |
7.5.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以仪器为本 |
7.5.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授课与操作并重 |
7.5.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5.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开放空间与高新实验设备相结合 |
7.6 人文中心(原史地教室) |
7.6.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单一授课 |
7.6.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文化高地 |
7.6.3 功能模块设计与空间整合:氛围营造 |
7.7 艺术中心(原美术、书法教室) |
7.7.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授课练习 |
7.7.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素质拓展 |
7.7.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7.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开放展示 |
7.8 表演中心(原音乐、舞蹈教室) |
7.8.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单一授课 |
7.8.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表演功能强化 |
7.8.3 功能模块设计与空间整合:多样化与专业化 |
7.9 生活技能中心(家政教室,原劳技教室) |
7.9.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模仿操作 |
7.9.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真实技能获取 |
7.9.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9.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氛围营造 |
7.10 互联网中心(原计算机教室) |
7.10.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以设备为本 |
7.10.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提升信息素养 |
7.10.3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互联网共享区与辅助教学资源 |
7.11 创新中心(创客教室、STEM教室等) |
7.11.1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创新与实践 |
7.11.2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11.3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氛围营造 |
7.12 生活中心(原食堂与学生宿舍) |
7.12.1 食堂:适应学生新的生活习惯与教学行为外延 |
7.12.2 学生宿舍:空间品质打造 |
7.13 运动中心(原风雨操场) |
7.13.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经济性为本 |
7.13.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多样化运动 |
7.13.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经济性与多样化兼顾 |
7.14 教师研修中心(原教务办公室) |
7.14.1 传统办公需求与设计:独立办公场所 |
7.14.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适应教师成长 |
7.14.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14.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办公环境营造与教育属性强化 |
7.15 民主管理中心(原行政办公室) |
7.15.1 传统办公需求与设计:权威塑造 |
7.15.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民主塑造 |
7.15.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15.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去中心化 |
7.16 社区纽带中心(原校门和围墙) |
7.16.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隔离社区 |
7.16.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社区纽带 |
7.16.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16.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共享与纽带 |
7.17 卫生中心(原卫生间) |
7.17.1 传统需求与设计:基本生理需求 |
7.17.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卫生意识与心理尊重 |
7.17.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7.17.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如厕环境与空间趣味性 |
7.1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适应教育变革的共享空间设计策略 |
8.1 相关概念界定与技术路线 |
8.1.1 概念与分类 |
8.1.2 技术路线 |
8.2 设计原则 |
8.2.1 共通性设计原则 |
8.2.2 设计要素游戏化 |
8.2.3 设计要素自然化 |
8.3 室内开放空间 |
8.3.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辅助课下活动 |
8.3.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辅助与互补结合 |
8.3.3 “辅助”定位下的功能模块设计:舒适性与趣味性 |
8.3.4 “互补”定位下的功能模块设计:开放性与灵活性 |
8.3.5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开放式空间边界 |
8.4 校园景观 |
8.4.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视觉观赏为本 |
8.4.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教育属性强化 |
8.4.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 |
8.4.4 功能模块空间整合:复杂化校园景观设计 |
8.5 室外运动场地/设施 |
8.5.1 传统教学需求与设计:单一性与无趣性 |
8.5.2 新型教学需求与功能:多样性与趣味性 |
8.5.3 功能模块设计研究:游戏化与自然化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主要成果与结论 |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体育无形资产的相关概念的研究 |
2.1.1 体育无形资产概念的研究 |
2.1.2 体育无形资产特征的研究 |
2.1.3 体育无形资产内容的研究 |
2.2 关于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的相关研究 |
2.3 关于职业足球俱乐部相关研究 |
2.3.1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概念研究 |
2.3.2 我国足球俱乐部运营开发的研究 |
2.3.3 国外足球俱乐部运营开发的研究 |
3.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逻辑分析法 |
3.2.3 比较分析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4.分析与讨论 |
4.1 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相关概述 |
4.1.1 足球俱乐部的起源 |
4.1.2 中国足球俱乐部的发展的三个阶段 |
4.2 中超足球俱乐部经营状况 |
4.3 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可开发的内容 |
4.4 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现状 |
4.4.1 中超联赛冠名权开发现状 |
4.4.2 中超俱乐部冠名权开发现状 |
4.4.3 中超俱乐部球衣胸前广告及球衣冠名开发现状 |
4.4.4 中超俱乐部场地广告开发现状 |
4.4.5 中超电视转播权开发现状 |
4.4.6 新媒体转播权开发现状 |
4.4.7 中超俱乐部特许经营产品开发现状 |
4.4.8 中超俱乐部比赛场馆运营权开发现状 |
4.4.9 中超俱乐部明星球员无形资产开发现状 |
4.5 英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情况 |
4.6 英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的成功因素 |
4.7 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4.7.1 转播渠道开发过窄,转播权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 |
4.7.2 俱乐部名称的频繁更迭,影响无形资产的开发 |
4.7.3 俱乐部收入结构单一,俱乐部周边商品开发不足 |
4.7.4 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薪酬溢价严重,球员的明星效应不足 |
4.7.5 俱乐部部分产权关系不明晰,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
4.7.6 俱乐部市场开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
4.8 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的相关对策 |
4.8.1 拓宽转播渠道,合理分配转播资源,完善转播分配机制 |
4.8.2 重视足球俱乐部的品牌建设,提高无形资产开发的意识 |
4.8.3 调整俱乐部收入结构,提升俱乐部多元化创收的能力 |
4.8.4 引进球员和教练保持理性,重视俱乐部后备人才的培养 |
4.8.5 汲取优秀俱乐部成功经验,探索出自身特色开发模式 |
4.9 未来中超俱乐部无形资产市场开发的利好优势 |
4.9.1 稳健的国内环境,国内体育产业稳步提升 |
4.9.2 俱乐部所在城市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完善 |
4.9.3 中超联赛赛程设计合理,符合国内居民生活规律 |
4.9.4 中超俱乐部对品牌意识的提升,管理模式更趋于人性化 |
4.9.5 中国足球改革成绩初见成效 |
4.9.6 国内居民的消费观念发生转变,付费收看方式逐渐被接受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目录 |
(7)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PFI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作为契约的PFI:法律视角下PFI的内涵界定 |
一、PFI内涵的法律界定 |
二、PFI的特点分析 |
三、PFI的类型化分析 |
第二节 PFI与相关概念比较 |
一、PFI与PPP比较 |
二、PFI与BOT比较 |
三、PFI与BOO比较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选择的法理基础 |
一、公共产品供给中市场与政府的双重缺陷 |
二、PFI法律制度选择的经济学理据 |
第四节 PFI法律关系分析 |
一、PFI法律关系的主体 |
二、PFI法律关系的内容 |
三、PFI法律关系的客体 |
第二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的起源及演变 |
第一节 英国首倡PFI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背景:凯恩斯主义(KeynesianEconomics)的失败 |
二、经济背景:公共财政危机的挤压 |
三、公共部门改革背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 |
第二节 PFI法律制度的酝酿与萌芽(1979—1990) |
一、启动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二、启动公共部门改革 |
三、废除莱利法则(RyrieRules) |
第三节 PFI法律制度的确立与发展(1990—1997) |
一、私有化改革的继续 |
二、发起公民宪章运动 |
三、PFI制度的正式确立 |
四、PFI实施进展 |
第四节 PFI法律制度的基本建成(1997—2007) |
一、布莱尔的“合作政府”(Joined-UpGovernment)改革 |
二、PFI法律制度的完善与PFI项目的大规模推进 |
第五节 PFI法律制度的修正与调整(2008至今) |
一、卡梅伦的“大社会”(BigSociety)改革 |
二、PF2的提出:PFI制度的修正与发展 |
第三章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 |
第一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框架理论基础 |
一、法律制度的含义 |
二、英国法律制度的构成 |
三、英国没有单独出台PFI立法及其原因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法律制度主要框架内容 |
一、欧盟PPP相关条约 |
二、英国国会通过关于PFI的法律 |
三、英国政府PFI的政策文件 |
第四章 英国PFI合同法律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合同性质分析 |
一、PFI合同性质的几种观点 |
二、英国PFI合同属性分析 |
第二节 英国PFI合同系统框架 |
一、项目合同 |
二、承包合同 |
三、融资合同 |
第三节 PFI合同主要内容:以SOPC为例 |
一、SoPC的形成过程 |
二、SoPC的主要内容 |
三、PF2标准合同对SoPC的发展 |
四、SoPC条款的适用及其约束力 |
第五章 英国PFI竞争性谈判制度 |
第一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及其适用 |
一、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法律渊源 |
二、竞争性谈判制度适用 |
第二节 PFI竞争性谈判制度的原则:VFM(物有所值) |
一、VfM的含义 |
二、VfM定性评估 |
三、英国VfM评估的应用 |
第三节 PFI竞争性谈判的流程 |
一、谈判准备阶段 |
二、谈判阶段 |
三、谈判后续阶段 |
第六章 英国PFI监管制度 |
第一节 PFI监管组织结构 |
一、PFI监管组织的建立 |
二、英国PFI监管机构 |
第二节 英国PFI主要监管措施 |
一、PFI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二、PFI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第七章 英国PFI纠纷阻却与解决制度 |
第一节 英国PFI纠纷的类型 |
一、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二、私人部门之间的纠纷 |
第二节 英国PFI纠纷阻却制度 |
一、PFI合同定期审查阻却机制 |
二、PFI合同谈判与再谈判阻却机制 |
三、PFI标准合同的弹性条款阻却制度 |
第三节 PFI纠纷解决机制 |
一、磋商(Consultation) |
二、专家决断(ExpertDetermination) |
三、仲裁(Arbitration) |
四、诉讼(CourtProceedings) |
五、CEDR解决程序 |
第八章 英国PFI经验借鉴与运用 |
第一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施经验总结 |
一、建立完备的PFI法律制度 |
二、注重保护PFI主体的合法权益 |
三、不断提高PFI制度及其项目运作的透明度 |
四、不断促进PFI的物有所值(Vf M) |
第二节 英国PFI制度及其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PFI项目竞投者选择过程缓慢:以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CollegeLondon)案为例 |
二、PFI项目运营机制缺乏灵活性:以帕丁顿健康校园(PaddingtonHealthCampus)案为例 |
三、PFI项目合同履行不力:以JarvisPlc案为例 |
第三节 英国PFI制度对我国的借鉴 |
一、制定《PPP法》为基本法 |
二、建立PPP标准合同制度 |
三、完善PPP监管制度 |
四、完善PPP风险防控制度 |
五、中国PPP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
第四节 PFI制度的应用: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例 |
一、“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现状 |
二、“一带一路”战略中的PPP:以PAYRA项目为例 |
三、“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风险以及存在的问题 |
四、“一带一路”战略中PPP实施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综述与研究评价 |
第二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内生需求 |
第一节 提高规制效率的显性需求 |
第二节 规避信息不对称的隐性需求 |
第三节 达到“良好的规制”发展需求 |
第三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 |
第一节 机制设计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机制设计的基本目标 |
第三节 机制设计的主要原则 |
第四节 机制设计的核心要点 |
第四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工具选择 |
第一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类别 |
第二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依据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五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评估模式 |
第一节 政策评估模式的知识基础 |
第二节 规制评估模式的主要类别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评估模式建构 |
第六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实践评估 |
第一节 实践评估的设计背景 |
第二节 实践评估的指标体系 |
第三节 实践评估的综合评判 |
第四节 规制行为主客体综合分析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的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绩效考核相关表格 |
表格1: 总表 |
表格2: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3: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4: 特许经营过程中部分工程项目情况 |
致谢 |
(9)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研究 ——基于质量文化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开放教育资源被广泛关注 |
(二)开放教育资源质量需求的兴起 |
(三)战后英国大学在开放教育资源领域的成就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开放 |
(二)教育资源 |
(三)开放教育资源 |
(四)质量文化及其相关概念 |
四、文献综述 |
(一)关于开放教育资源的研究 |
(二)关于英国开放教育及其资源的研究 |
(三)关于高等教育质量及其相关概念的研究 |
(四)关于英国高等教育质量及其相关概念的研究 |
(五)文献评析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视角及思路 |
(一)研究视角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战前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回顾 |
第一节 伦敦大学的学位开放 |
一、伦敦大学学位开放的背景 |
二、考试机构时期的学位管理 |
三、联邦制大学时期的学位管理 |
四、伦敦大学学位开放的影响 |
第二节 大学推广运动中的开放教育资源 |
一、大学推广运动的缘起 |
二、大学推广运动中大学开放的特色资源 |
三、大学推广运动中开放教育资源的意义 |
第二章 海外办学:面向国际学生的开放教育资源 |
第一节 战后英国的海外办学 |
一、殖民地时期的海外办学 |
二、现代英国的海外办学 |
第二节 海外办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障 |
一、课程开发与审批 |
二、教师发展与激励 |
三、教学管理与支持 |
第三节 海外办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评估 |
一、开放教育资源的内部评估 |
二、开放教育资源的外部评估 |
第三章 开放大学:基于教育公平的开放教育资源 |
第一节 开放大学的创建与特色 |
一、开放大学的创建背景 |
二、开放大学的特色 |
第二节 开放大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障 |
一、开发高质量的课程材料 |
二、培养热心远程教育的员工 |
三、提供以学生为中心的支持服务系统 |
第三节 开放大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评估 |
一、开放教育资源的内部评估 |
二、开放教育资源的外部评估 |
第四章 产业大学:促进终身学习的开放教育资源 |
第一节 产业大学的成立与特色 |
一、产业大学的成立背景 |
二、产业大学的特点 |
第二节 产业大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障 |
一、提供信息咨询和指导服务 |
二、严格要求的员工队伍 |
第三节 产业大学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评估 |
一、开放教育资源的内部评估 |
二、开放教育资源的外部评估 |
第五章 开放学习项目:向全世界免费的开放教育资源 |
第一节 开放学习项目的动因和特点 |
一、开放学习项目的动因 |
二、开放学习项目的特色 |
第二节 开放学习项目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障 |
一、严谨的课程材料转换流程 |
二、明确的第三方材料使用标准 |
第三节 开放学习项目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评估 |
一、开放教育资源的内部评估 |
二、开放教育资源的外部评估 |
第六章 英国慕课:以社会互动为特色的开放教育资源 |
第一节 英国慕课的产生及发展 |
一、慕课的产生 |
二、英国慕课的发展及特点 |
第二节 英国慕课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保障 |
一、慕课课程的组织方式 |
二、《慕课质量保障与认证指南》 |
第三节 英国慕课中开放教育资源的质量评估 |
一、开放教育资源的内部评估 |
二、开放教育资源的外部评估 |
第七章 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审思 |
第一节 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特点 |
一、丰富多彩的开放资源 |
二、严格自律的内部质量保障 |
三、多方参与的外部质量评估 |
第二节 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动因 |
一、文化传统: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之本 |
二、国际思潮: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之缘 |
三、供需失衡: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之因 |
四、技术发展: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之力 |
第三节 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的启示 |
一、坚持开放资源的多样性 |
二、鼓励资源标准的内生性 |
三、倡导资源管理的民主化 |
四、关注资源质量的反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改进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概况 |
1.5 连锁经营模式研究综述 |
2 教育及连锁经营相关概念和理论概述 |
2.1 教育及教育培训的概念 |
2.2 教育培训机构的形成 |
2.3 连锁经营的概念、发展历程及模式 |
2.4 连锁经营模式的基础理论 |
2.5 国外教育集团连锁经营发展 |
3 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发展模式分析 |
3.1 S教育集团公司概况 |
3.2 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模式分析 |
3.3 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战略选择 |
4 影响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自身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4.2 外部环境导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 S教育集团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改进措施 |
5.1 利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利于长远发展 |
5.2 加强直营连锁经营模式中利益各方的硬控制链 |
5.3 建立现代化连锁教育人员管控新模式 |
5.4 注重战略发展规划,提高核心竞争力 |
6 结语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特点及成绩(论文参考文献)
- [1]为了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美国特许学校政策研究[D]. 张佳.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参与、互动、共享: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治理机制探寻[D]. 杨晓莹. 华东师范大学, 2021(11)
- [3]SD英语教育特许经营模式的问题及优化策略研究[D]. 杜维.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美国虚拟特许学校的教育质量问题研究[D]. 胡甜. 江苏大学, 2020(05)
- [5]适应教育变革的中小学教学空间设计研究 ——以一线城市为例[D]. 苏笑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6]中超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开发研究[D]. 张鑫磊.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9)
- [7]英国PFI法律制度与实践研究[D]. 黄志豪(Raymond Wong).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8]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D]. 高丹. 厦门大学, 2019(07)
- [9]战后英国大学开放教育资源研究 ——基于质量文化的视角[D]. 李慧迎.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
- [10]S教育集团公司直营连锁经营模式改进措施研究[D]. 戴妍羚. 云南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