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马国红[1](2020)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退耕还林”是我国为积极应对生态环境恶化而于本世纪初推行的一套生态治理制度。本文作者曾实地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退耕还林工作。作为西部干旱地区,固原市的生态治理工作有着典型的标本意义,其具有积极的体系化治沙探索经验,但亦有诸多尚不完善之处。具体到法律层面,该市的法律规制与退耕还林实践有着明显的脱节现象。而这种制定法与社会实践的不协调并非仅在固原一地存在,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治理实践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相似问题。对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实践与法律规制不协调的现象进行研究,有助于找寻到更为有效的法律管理方式。本文以作者在固原市实地调查取得的真实数据为依托,以思索法律规制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关系为逻辑进路,通过比照分析国内外其他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与实践,在理论上分析讨论生态治理中法律规制与治理实践的互动作用;再结合固原市生态治理实践中的本地特色及在退耕还林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具体对象加以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固原市退耕还林的立法现状,肯定其本地化的立法特色,并评析其立法的不足之处,主要是从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和配套制度两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分析讨论,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经验教训以为借鉴,以期得出有助于固原市退耕还林工作中完善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及当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提出对退耕还林制度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罗万云[2](2019)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当前,在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仍然面临着生态资本内涵不清,服务价值核算困难、生态补偿粗放等基础性难题。对于干旱内陆河流域来说,水源涵养服务是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一种可再生的“生态资本”,只要我们谨慎使用,积极保护,生态系统就会持续的向外界供给。但是,由于自然和人文因素导致石羊河流域水源涵养功能萎缩、土地沙化加剧,荒漠植被衰败,生态退化导致了石羊河生态资本供给量下降,“绿水青山”难以实现向“金山银山”转换。本研究以甘肃省石羊河为案例区,将生态系统向人类提供的水源涵养服务视为一种重要的“生态资本”,运用生态经济方法对生态资本补偿问题展开分析。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概念,从经济学视角对生态资本补偿逻辑做了分析,试图解决生态资本补偿中的如下问题:第一,石羊河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究竟有多少?其服务价值又是多少?第二,模拟土地利用情景与生态资本供给量变化的关系?明确生态资本补偿的目标。第三,分析土地利用转换过程中补偿价格、转换比例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存在的联系?第四,农户作为生态资本供给者,其受偿意愿额多少?又存在那些因素影响受偿意愿额?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试图对生态资本补偿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做有益尝试。分别得到以下结论:第一,通过对石羊河流域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土地利用转换工程进行分析,搜集统计资料,结合多次实地调查结果,运用动态博弈分析方法,对现行生态资本补偿进行评价,分析背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和农户的博弈行为和机理。结果表明:(1)中央政府制度的生态资本补偿应该考虑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转换项目中的工作积极程度和风险规避特征以及生态资本供给量等因素,实现委托双方利益最大化。(2)政府作为生态补偿的“制定者”和“实施者”,在生态补偿设计之初,补偿标准并不能有效弥补农户参与成本和机会成本,农户的生计诉求常常被忽视,造成了较低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不足额补偿,消极参与)。政府应该在土地利用转换中选择足额补偿策略,以解决农户消极参与问题,提高土地利用转换面积,实现生态资本供给量的增加。第二,本文运用InVEST模型,经过参数本地化处理,定量分析了2000年和2015年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量和空间格局变化。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生态资本供给能力有所提升,生态资本的单元栅格价值由2000年的67679.61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75541.11元/年,单元栅格价值的空间分布格局由上游向下游逐渐递减趋势。(2)从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总量来看,石羊河流域由2000年的40.09×108元/年上升到2015年的44.79×108元/年,上游肃南县、天祝县的生态资本供给价值最高,为12.27×108元/年和15.71×108元/年;下游地区是生态资本供给能力的低值区域,主要分布在民勤、金昌等地。(3)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生态资本供给能力各有差异,依次为林地>高覆盖草地>中覆盖草地>低覆盖草地>耕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第三,2000-2015年,石羊河流域土地利用变化主要集中在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土地之间转换。从土地利用转换与生态资本供给量来看,退耕还林对提升生态资本供给量的贡献最高,其次是退耕还草、草地禁牧。结果表明:(1)通过InVEST模拟,石羊河流域将适宜的土地进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草地禁牧”转换,生态资本供给量达到59.68×108元/年、56.58×108元/年、48.99×108元/年。(2)本文运用Matlab2017a中全局优化工具箱(Matlab Global Optimization Toolbox),得到“保留耕地”、“退耕还草”、“草地禁牧”、“退耕还林”转换类型的分类条件(T1=11.98、T2=30.11、T3=59.97),确定石羊河流域适宜退耕还草区域为6588.57万亩、适宜草地禁牧区域为2455.33万亩、适宜退耕还林区域为1110.36万亩。第四,通过问卷调查方法获取到生态资本供给者的土地利用转换成本,根据现有退耕还林(草)、草地禁牧等工程执行情况,运用最小数据方法,利用Matlab2017a软件模拟了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的生态资本供给量与生态补偿标准的关系。结果表明:(1)现行给予土地利用转换而实施的补偿标准严重偏低,“退耕还林(草)”工程若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569.14元/亩,肃南县538.68元/亩,民勤县1490元/亩,1671.44元/亩,永昌县1907.92元,金昌市1380.41元/亩,古浪县651.45元/亩)对农户展开补偿,可以激励大部分农户的耕地转化为林地或者草地,实现“退耕还林(草)”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的理想目标(天祝县1.97×108立方米/年、肃南县1.46×108立方米/年、民勤县0.12×108立方米/年、武威市0.39×108立方米/年,永昌县0.41×108立方米/年、金昌市5.37×104立方米/年、古浪县0.51×108立方米/年)。(2)“草地禁牧”工程若能够按照模拟出的情景3(天祝县247.94元/亩、肃南县120.43元/亩)对农户进行补偿,可以实现“草地禁牧”所能达到的生态资本供给量(天祝县0.35×108立方米/年、肃南县0.42×108立方米/年)。(3)现行生态补偿难以弥补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土地利用转换的成本支出,若按照情景3执行,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比低于1542083.34万元(天祝县245323.2万元、肃南县205977.53万元、民勤县52761.06万元、武威市425603.06万元、永昌县409192.36万元、金昌市4085.97万元、古浪县199140.16万元)。第五,通过贝叶斯估计可以看出,石羊河流域农户的受偿意愿额是存在明显土地类型差异以及空间差异。结果显示:(1)从土地类型来看,石羊河流域农户的耕地受偿意愿额明显高于草地(耕地828.97元/亩,草地185.51元/亩)。(2)从空间来看,上游天祝县、肃南县的农户受偿意愿额明显低于中下游民勤县、永昌县、金昌市、武威市、古浪县的。(3)运用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和分位数回归分析方法,农户受偿意愿额的影响因素包括农户年龄、受访者教育程度、家庭劳动力数量、家庭耕地/草地数量、家庭年收入、水资源紧缺程度、耕地/草地转换的生态效益评价、生态资本认知等。
贺文敏[3](2014)在《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陕北丘陵沟壑区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生态环境的退化和农民的贫困,它们放大了生态不安全、社会不稳定的积累效应,这些皆与区域发展方式不合理有关。陕北丘陵沟壑区的乡村聚落发展有其特殊性,它脆弱的生态环境和有限的资源承载力决定了其必须走新型绿色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1999年党中央做出在生态环境脆弱的中西部地区首先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决策,经过15年的实施,对陕北丘陵沟壑区影响巨大,主要表现在生态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社会传统观念变化、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布局方式变化、乡村聚落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发展模式更新、建筑院落与单体样式转型以及乡村景观变化等方面。退耕还林在改善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对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乡村人居建设影响巨大,但是乡村聚落的营建模式仍停滞不前,因此出现了新的人居矛盾。政府发放粮食和经济补贴给退耕农户,农耕不再是唯一的生存手段,乡村聚落摆脱“劳作半径”的制约,由“分散”开始走向“集聚化”的新型布局模式,由此产生一系列新问题。一是生产生活方式与聚落布局模式的矛盾。新型乡村聚落大多数照搬城市居住模式,这种布局模式与退耕还林后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不匹配,忽视了居住者在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后对居住方式的内在需求;二是传统地域文化的断裂与消失。大规模、集聚式的乡村聚落建设无视当地自然与文化特征,遗弃传统聚落所蕴含的生态优势与文化内涵,导致新建民居地方特色消失、样式杂乱、室内热环境质量差、地方景观遭到建设性破坏等问题。以上这些已经成为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人居建设当前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长久以来一直都是以传统农耕为主要的生产方式,因此乡村聚落的类型主要依据所处地形特征进行分类。现在由于退耕还林的影响,该地区乡村聚落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提出了以不同产业模式划分乡村聚落类型的方法,并根据产业模式的不同特征,探讨了以下三种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适宜的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针对以上不同的产业模式,本研究对模式的选择、技术支持、影响因子、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有助于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缓解人居矛盾,并为后续黄土高原丘陵地区的乡村聚落建设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陈芳淼[4](2013)在《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文中指出从历史演变状况看,荒漠化问题区域特征明显,整体可归属于地理系统问题。因此,用地理系统方法衡量与评价荒漠化问题具有科学性。地理学是实践科学。使用地理系统方法在认识荒漠化演化机制的同时,可以为防治工作提供重要理论指导。依据地理学特征,可将区域荒漠化问题划分到耕地、草地、林地、湿地-水系、沙地、社区六元结构板块,进行基本状况、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及演化机制认识(简称六元法)。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政治地位重要、文化结构多元,其可持续发展对我国乃至整个亚太地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半个多世纪以来,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出现了区域荒漠化问题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地理系统变化剧烈等问题,严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本研究用六元法,从村庄、县域、省域、区域尺度,对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进行逐级研究验证,分析认识区域荒漠化演化机制,探索防治对策,同时检验六元法的有效性。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基本机制通过六元法多层次、多点、长历史时段考察,得出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化机制为:耕地扩张,耕地质量下降;天然草地缩减、人工草场扩大,草地整体退化严重;天然林遭到严重破坏,近期人工林地面积稳步扩大,林地生态经济功能较弱;湿地-水系萎缩,地表水面积减少,河流径流不稳定性增加,地下水位下降,冰川融化加剧;沙地系统局部得到控制,整体扩张:社区扩张明显,城镇居民区和工矿区建设步伐快,大量占用郊区优质耕地。上述发展趋势反映出耕地、社区、人工林地扩张,草地、湿地-水系显着退化,沙地整体形势严峻,西部地区荒漠化形势不容乐观。进一步分析表明,导致西部荒漠化问题严峻化的基本因素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其中,人为因素占主导方面。2、我国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对策建议研究对未来西部地区防治荒漠化工作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机制建设;2)彻查全区资源环境状况,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3)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发展,其中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严格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4)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5)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6)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7)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3、六元法应用认识对“六元法”的实际应用得出如下认识:1)利用“六元法”进行区域荒漠化研究可覆盖全地理区域,研究方法简洁,研究结果条理清晰,问题定位准确,容易得出明确结论;2)“六元法”适用于多尺度地理系统(从村庄到全球系统)研究,上下尺度间研究结果互为印证,利于原因诊断;3)可分别六单元进行纵向历史发展趋势演变研究,借以从历史角度清晰地判明各自的发展轨迹与彼此演替机制;4)可分别区域地理特征,判断单元荒漠化轻重关系与主次矛盾:5)县域及以下尺度的研究中,注意从主体地理单元把握荒漠化现状及其演化过程的细节,寻求针对性防治对策;县域以上尺度的研究中,注意对各地理单元变化趋势进行归纳总结,理清演变机制。
王楠[5](2011)在《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99年,中央政府正式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将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内蒙古等十二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纳入西部大开发范围。在西部大开发提出之初,我国领导人就指出应该将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子,不仅如此,西部地区生态环境整体脆弱,有些地区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甚至永久性无法恢复。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取得了显着的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出现。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取得适度的平衡,成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在导论部分,笔者在对“生态”、“环境”、“生态环境”等概念的内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前学界有关“生态法”、“环境法”等概念的使用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法》中的界定来看,没有必要以“生态法”、“生态环境法”等概念来代替现在广泛使用的“环境法”、“环境保护法”等类似概念。之后,笔者对国内有关西部大开发法治环境建设、生态环境问题的资料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为主要研究方法,对近些年来西部地区出现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第一章主要介绍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生态环境重要,二是生态环境脆弱,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如何既实现经济社会全而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又较好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为全国的生态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近些年来,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都不断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事实上,近些年来,随着各级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投入的不断增加、技术的进步、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实施,西部地区在生态环境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是,即便如此,包括西部地区在内的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局部好转、整体恶化”的趋势之下。西部地区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资源减少、冰川消融迅速等问题仍然形势严峻。第二章在前一章梳理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对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这种安排是基于这样的思路: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大致如何?这种现状是在何种制度环境下形成的?因此,本章第一节对我国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本章第二节重点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生生态环境保护的自治立法,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立法和变通规定,做了一个大致的梳理。西部地区作为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最为集中的地方,有着大量的自治立法,这些自治立法中有许多足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对它们进行个初步梳理分析,对了解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是十分必要的。经过分析,笔者基本认为,我国广大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并没有充分发挥自治立法的优势,做好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我国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第一节对生态环境执法体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当前环境执法面临着这样一些困难:地方政府注重经济增长,忽视环境问题;企业违法成本低;违法处罚手段少,力度弱;政府部门上下配合、部门联动难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相应的建议。第二节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认为该法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该法的建议。第四章对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情况进行了梳理。第一节对美国西进运动、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和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背景、基本过程进行了梳理,认为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有一些共同的成功经验,包括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建立权威性的开发组织机构;制定科学的开发政策和法规,并以其为导向;中央政府积极扶持,进行大规模投资等。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教训值得吸取,如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忽视对开发地传统文化的保护;忽视轻重工业均衡发展;忽视开发地区的内部发展动力等。这些经验教训可以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提供有益的借鉴,避免重蹈覆辙。第五章主要论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问题。当前学界所说的生态效益补偿,不是强调生态学意义上的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而主要是强调为了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针对生态环境进行的补偿、恢复、综合治理等行为,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对可能因此丧失发展机会的区域内的居民承担的给予资金、技术、实物上的补偿、政策上的优惠等行为。笔者认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设将对森林资源、水资源、草场资源等环境要素的保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章首先从现实需要、经济学原理、生态正义等角度分析了对西部地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的必要性。在对我国当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整体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的最后一部分是全文结语。对于如何切实加强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有学者提出了建设西部生态经济特区,也有许多学者提出了应该实行“绿色GDP”制度。目前,已经有个别重要生态保护区开始实行“绿色GDP”制度,这是一个良好的实践开端。此外,笔者认为,加强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最主要的一点是加强现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目前,在应对传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方面,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体系,应该将着重点放到法律的执行上来。在应对不断出现的新型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我们当然还需要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应该逐步走出单环境要素保护的思维模式,在制度设计、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等各方而都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观。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还远远不能囊括西部地区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于一些论文尚未涉及的问题,只能留待今后的学习中进一步关注、研究。
齐拓野[6](2014)在《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一直是学术界争相研究的热点问题。由于工程中存在大量物质流、货币流、能量流,不同类型的投入与产出之间难于比较;且工程的时间跨度较长,一般为数年时间,用于工程建设的生产资料和产出产品都存在较大的价格波动,因此难于评估工程效益。能值评价法可以将不同类别的投入和产出全部转化为太阳能,统一进行比较分析。基于此,本文将能值分析法引入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研究,这一方面打破了工程中不同类别投入、产出之间难以比较的壁垒,另一方面排除了价格波动的因素,从而使评估结果更加客观。文章首先对研究背景进行了分析,结合全国范围内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现状,阐释了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章从退耕还林还草研究和能值研究两个角度对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发现将能值和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较少。文章选取宁夏彭阳县为研究区域,从五个方面对研究区概况进行了介绍,并阐述了研究涉及的相关问题。在研究的主体部分,文章对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涉及的农田、草地、林地三个子系统进行了能值分析,包括拟物化能值图的绘制、2000——2010年间每年的能值分析表的编制、投入能值和产出能值的计算、以及主要能值指标的分析。基于能值分析结果,本文选取了三个复合系统指标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此外,文章基于遥感影像数据计算了工程实施期间彭阳县农田、草地、林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情况,据此对工程效益做了辅助评价。综合能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两部分的评价结果,文章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能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都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总体而言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表明,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彭阳县生态系统格局。(2)能值分析中,“农田——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的能值产投比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收益从数值上看依然偏低;林地、草地生态系统的环境负载率表明,林地建设和草地建设造成的环境压力还远未达到当地的环境承载力。未来可加大林草建设强度,并进一步优化能值结构,使工程取得更好的效益。(3)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过分注重林地建设,林草建设不均衡:能值分析中“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稳定性指数表明,工程构建的林草复合系统内的物质网、能量网欠发达,系统调节能力差,容易遭到破坏。这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的整体效益。(4)能值分析中,农田生态系统能值产投比和净能值产出率的分析结果表明,国家对于彭阳县退耕地的补助标准过低,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农民参与退耕的积极性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进一步实施,未来应加大退耕补助粮或退耕补助款的补助力度。(5)林地生态系统的主要能值指标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林地建设存在许多问题。(6)草地生态系统的主要能值指标分析结果表明,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中的草地建设工程质量低。
赵建民[7](2010)在《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黄土高原中部丘陵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水土保持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农林水事活动。为了评价水土保持的实施效果、明确水土保持的目的与意义、对不同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比较与优选,有必要进行水土保持效益评价研究。水土保持涉及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单一指标不可能评价其综合效益,因此,人们常用两类方法进行评价:即基于系统工程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与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本文重点研究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理论与方法,通过优选评价指标,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评价模型,确定了评价模型中的基本参数;以延河流域中尺度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研究区为实证研究对象,评价了水土保持对研究区域内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影响及驱动因子,分析了影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策略和方法。研究表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对科学地确定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因子、完善水土保持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基于系统工程理论建立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是一种多目标评价方法,需要从水土保持对方方面面的影响中选择出评价指标并归一化,确定各评价指标的评分值和权重,最后通过一定的数学方法,将水土保持对各方面的影响转化为一个最终的评价值,但该值只是一个相对值,并不具有真实的生态学或经济学、社会学意义,在评价指标选取、归一化和权重因子确定等方面常常因人而异,差距甚大,不同的评价指标体系之间不能直接比较。本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者提出的若干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出现的频率在67个评价指中选定了13个常用的评价指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理论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的理论基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包括价值与使用价值,可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足迹、能值、虚拟水等指标衡量。但是,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理论与方法尚不成熟。本文在前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理论与方法进行了新的探索: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中区分了存量价值与增量价值;在生态足迹核算中初步提出并解决了中间产品、产量因子计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将能值划分为生态系统服务能值与生态系统维持能值,并根据二者间的关系将生态-社会复合系统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在进行虚拟水计算时区分了“蓝虚拟水”与“绿虚拟水”,初步构建了人类活动对水资源利用效率影响的评价体系。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理论与模型,本文采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建立了水土保持的水圈、土圈、生物圈、大气圈效应对研究区域内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的评价模型,并将水土保持的综合效益用四个指标表示,即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承载力、能值与虚拟水量。通过理论推导与实验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初步确定了评价模型中的基本参数。实证研究表明:从1997年到2004年,研究区人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由1966元增加到2364元,其中人均生态系统内部服务价值(农业增加值)由1300元增加到1487元,人均生态系统外部服务价值由666元增加到877元;研究区人均生态承载力由2.03hm2增加到2.28hm2,其中内部生态承载力由人均1.20hm2增加到1.24hm2,外部生态承载力由人均0.83hm2增加到1.04hm2;人均生态系统服务能值输由3024.6Gsej增加到3745.1Gsej,其中内部能值由586.2Gsej增加到697.8Gsej,外部能值由2438.4Gsej增加到3047.3Gsej;研究区水土保持提高改善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率的效益由1997年的2435m3/人增加到2004年的2884m3/人,其中内部效益由898m3/人增加到1084m3/人,外部效益由1537m3/人增加到1800m3/人。研究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的内部价值高于外部价值,但外部使用价值高于内部使用价值。且生态系统外部服务的增速较快。上述4种评价结果显示:林地的生态系统边际服务功能最高,其次是梯田与果园,草地最低。农田与果园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表现为内部服务与经济效益,林地与草地的生态系统主要表现为外部服务与生态、社会效益。基于系统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显示,研究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程度由65.95%增加到72.90%,研究区社会效益方面目标实现程度较高,生态效益方面提高较快,尤其是治理程度和植被覆盖率等方面成效尤为显着。目前,人均基本农田、人均粮食等指标已经达标,治理程度与林草覆盖度等指标也完成了目标值的70%-90%,但在侵蚀模数、人均收入、劳动生产率、土地利用率等指标方面目标实现程度仍较低,是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之重点。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与基于系统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其评价结果具有一致性。一般而言,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更具有科学性与系统性。基于系统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的主要特点是其判别功能,可以指出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在理论上探讨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理论与方法,扩大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理论的应用范围;在实践上提出并建立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方法与模型,确定了模型中的基本参数,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影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法。论文初步完成了预定目标,即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性地提出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模型与指标体系。
宁恽营[8](2010)在《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80年代以后,全球环境与生态问题日益突出。在这种形势下,各国政府都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政策以改善生态环境。我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启动了多项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其中,退耕还林(草)工程在地理覆盖范围、财政投资总额、投入物资人力以及对农业生产结构的影响等方面都占有极其显着的特殊地位。国家在政策、资金、物资和人力等方面都提供了大力支持,为退耕还林(草)工程取得显着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退耕还林(草)工程是一项具有正外部性的社会经济活动,为了解决在此过程中对退耕地区和农户经济利益的影响,国家制定了相应的经济补偿政策。工程实施10年来,在国家优惠补助政策的激励下,退耕还林(草)工程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多方面的问题。为此,有必要深入分析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补偿机制的运行状况,为进一步改善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正是在这种思路下,本文以“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研究”为选题,探讨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的构建原则,补偿政策的演变、主要内容和实施成效,分析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高海清[9](2009)在《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陕北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已经给当地以及全国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生态恢复和重建的一项重要战略就是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8年来,植被有了较快恢复,人民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由于陕北地区生态恢复的艰难性、能源开发、地方工业飞速发展、以及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机制本身的弊端,使得退耕还林(草)工程的持续性面临严重的障碍。随着工程的推进,如何巩固成果、完善政策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全文共分九章第一章:导论。主要描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意义。说明了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基本概念和基础支撑理论。对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涉及到一些基本的理论问题,如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的基本概念和市场机制、外部性、公共管理等基础理论,这些理论是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三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现状分析。介绍陕北地区恶劣的生态环境状况、退耕还林(草)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教训,分析生态恢复重建的艰难性,提出陕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第四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与支撑体系构建。作为全文的核心部分,选取了合理适宜的20个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主要影响因子,采用AHP法,用陕北2007年的统计数据和调研数据,对退耕还林(草)可持续性的生态、经济、人口和政策管理4个一级指标,20项因子进行指标权重,评估结果表明:生态效益影响因素所占的比重最大,接近50%,经济发展指标次子接近30%,说明影响生态效益的因素是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其次为经济效益因素。这与陕北退耕还林工程的现实正好相符。从而构建了包括技术支撑、经济支撑、生态移民支撑、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在内的一个“四轮齐驱”的退耕还林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第五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陕北地区造林多年保存率只有15%左右,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也不过为30%左右,这意味着每次造林成本的70%到85%都付诸东流。陕北的气候条件决定了当地植被恢复需要一个强技术系统,这是客观条件决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技术进步是克服陕北退耕还林过程中干旱、水资源短缺等自然障碍的重要措施。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仅要研究克服植被恢复困难的抗旱节水树种、乔灌草植被建设的适宜类型、适宜规模与合理布局,引入诸如种子、机械等基本物化要素,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同时要培育具有现代科学知识、能运用现代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人力资本投入。从根本上扭转林草植被建设中长期存在的“三低”局面,实现陕北的植被恢复重建。第六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经济发展是生态重建的基础,调整退耕后后续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经济状况是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又一个重要条件。以榆林市为例,通过对农业产业结构现状的合理性分析,确定榆林市退耕还林(草)条件下农业主导产业为特色农业、畜牧业。提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对策,初步构建了“四区一带”的产业布局:特色林果区、旱作农业区、特色种植业区、特色草畜区、农副产品加工带。利用区域能源工业反哺涉农业,加强基本农田设施改造、农村生活能源改造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第七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移民支撑。通过生态移民改变陕北地区的人口分布格局,在陕北设立更多的“生态无人区”,把散居于生态脆弱区的人口向生存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和村落集中,对人口迁出区采取封禁措施,以达到生态无人区的自然修复。通过靖边县红墩界镇万丰泉村移民至安置地尔德井村的案例分析,得出移民政策的启示:(1)生态移民确实能够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改变农业产业结构。(2)工资性收入是移民们提高收入的有效途径。(3)就地生态移民更合适生活在生态脆弱区人民的一种方式。只有把生态移民和地区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生态演替朝着良胜循环方向发展的人居环境。第八章: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管理模式创新支撑。政策是否合理,是政策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关键。目前,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数量代替质量、上报代替监测、评价不全面等误区。同时,由于退耕还林(草)工程公共物品属性、各相关利益主体的不同动机,使得博弈的结果是退耕还林工程监督困难,现行政策不配套。目前实施的“户退户管”的管理模式成本比较高,存在激励不相容等问题。这种私人承包制的管理模式不具备持久生命力。陕北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出参与式、民营承包式、科教先导式等适合的管理模式。这些模式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推动了退耕还林的可持续发展。第九章:结论与建议。通过对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研究,得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结论与建议。作为陕北人希望自己能为陕北地区的生态恢复与经济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
郭雨华[10](2009)在《中国西北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与评价》文中研究指明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已经实施八年,工程效益的好与坏,是项目决策与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决策启动了北方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与评价课题。该课题选择了青海大通县、宁夏盐池县、新疆奇台县、陕西吴旗县、安塞县、山西中阳县、甘肃定西县、河北涉县、内蒙古卓资县等9个工程县作为效益监测与评价的基地,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评价。本文以9个工程县中的青海大通县、宁夏盐池县、新疆奇台县三个工程县为研究对象,采用野外试验监测、遥感影像分析等手段方法,统计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内容,并结合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实际情况,建立了退耕还林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从分析退耕还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入手,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的综合效益监测与评价。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应用物种多样性分析不同植物群落物种组成。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地从低龄林向高林龄的发展过程中,生物多样性经历了一个物种丰富度、多样性“低-高-低”、而优势度、均匀度“高-低-高”的变化过程。在退耕还林植被演替发展过程中,群落物种多样性并不呈单调上升(或下降)的变化趋势。因此,在进行植物组成评价时,要充分考虑到植物群落演替的规律性。2、以土壤剖面特征指数、土壤总孔隙度、毛管孔隙度、最大持水量、毛管持水量、土壤团粒、大团聚体含量、土壤有机质、全氮、速效钾、CEC、PH值等参数为指标,评价退耕还林地土壤理化性质,结果表明,随着退耕时间的延伸,退耕还林还草地不断从农耕地剖面向天然次生林地剖面的层次发育过渡,理化性质越来越接近于天然林地。3、水文效应分析表明,植物群落植冠层截留量、枯落物持水量随退耕年限的延长而增大。枯落物容水量与枯落物厚度、枯落物蓄积、退耕年限、生物量相关性显着。4、以大通县、盐池县、奇台县退耕还林不同时期TM影像数据为基础,对退耕还林各时期土地利用/覆被及景观格局变化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大通县、盐池县、奇台县耕地面积均减少,从退耕还林前到2007年,分别减少了0.79%、2.5%、0.08%;林地面积分别增加了8.89%、2.07%、0.43%,大通县草地面积减少了6.78%,主要是由于人为原因导致草场退化,未利用地减少了2.25%;盐池县草地面积增加了1.61%,未利用地减少了约3%,部分未利用地转化为草场;奇台县草地面积由2000年的9.26%增加到2007年的13.03%,未利用地减少了4.17%。5、按盐池县不同乡镇边界将盐池县划分为不同空间地域单元,提取并分析了不同乡镇荒漠化程度综合指数,揭示了该区荒漠化发展程度的地域分布规律。结果表明,盐池县从北向南荒漠化程度总体上呈现逐渐减弱的趋势。6、采用机会成本法、恢复费用法等方法,计算出大通县2000~2007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初始总价值为13.14亿元;盐池县2000~2005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初始总价值为17.61亿元;奇台县2000~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初始总价值为3.77亿元。7、采用典型调查与宏观分析相结合对退耕还林工程的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
二、浅谈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退耕还林实施现状及其法律规范概述 |
第一节 退耕还林历史演变及其发展现状 |
一、退耕还林政策演变 |
二、我国退耕还林发展现状概述 |
第二节 域外退耕还林相关法律制度 |
一、各国退耕还林立法体系 |
二、域外退耕还林的相关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全国性退耕还林的法律规范 |
一、退耕还林的立法体系 |
二、退耕还林的技术规定 |
三、退耕还林的管理规定 |
第四节 我国地方性的退耕还林规范及其评价 |
一、退耕还林的管理规范 |
二、退耕还林的成果巩固及其他规范 |
第二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施现状调查与分析 |
第一节 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基本情况 |
一、调查农户基本情况 |
二、对退耕还林的认知程度和参与自主权 |
三、参与退耕土地的质量与面积变化 |
第二节 退耕还林的管理情况 |
一、退耕还林的作业技术与成活率 |
二、退耕还林的管护与林权问题 |
三、退耕还林的补助情况 |
第三节 退耕前后效益变化及农户的期望 |
一、退耕前后效益情况 |
二、农户对退耕还林的评价及期待 |
第四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实践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评析 |
第一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管理规范的优势 |
一、较为科学的补植补造与检查验收规范 |
二、管护等管理规范比较健全 |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管理规范具针对性 |
第二节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存在不足 |
一、退耕还林法律规范不健全 |
二、退耕还林管理规范不完善 |
第三节 退耕还林相关配套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补偿制度尚不健全 |
二、管护制度不完善 |
三、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 |
第四章 固原市退耕还林法律制度的合理化建议 |
第一节 退耕还林法律与管理规范的完善 |
一、出台《固原市退耕还林保护条例》 |
二、补充管理规范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退耕还林重点配套制度的完善 |
一、健全和落实退耕还林生态补偿制度 |
二、完善退耕还林管护制度 |
三、公众参与制度的改进 |
第三节 借鉴域外及我国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固原市退耕还林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对农户和村委干部的访谈 |
(2)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技术路线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 |
1.3.1 研究难点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现有研究的基本概况 |
1.4.1 文献数量 |
1.4.2 期刊分布 |
1.4.3 高产作者 |
1.4.4 被引情况 |
1.4.5 热点分布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资本概念 |
2.1.2 生态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1.3 生态资本补偿内涵与框架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相关研究 |
2.2.2 国内相关研究 |
2.3 核心理论 |
2.3.1 生态系统理论 |
2.3.2 生态资本理论 |
2.3.3 生态安全理论 |
2.3.4 公共物品理论 |
2.3.5 博弈理论 |
2.3.6 契约理论 |
2.4 本章小结与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三章 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的研究逻辑 |
3.1 生态资本补偿的必要性 |
3.1.1 生态资本补偿的自然过程 |
3.1.2 生态资本补偿的人文过程 |
3.2 生态资本补偿的主客体界定 |
3.2.1 生态资本的“购买者”(补偿主体) |
3.2.2 生态资本的“供给者”(补偿客体) |
3.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以及价值评估 |
3.3.1 确定生态资本的供给量 |
3.3.2 生态资本供给价值的评估 |
3.4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3.4.1 生态安全条件下生态资本补偿目标的厘定 |
3.4.2 土地适宜性判别与补偿目标选择 |
3.5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3.5.1 生态资本补偿标准计算 |
3.5.2 生态资本补偿总额计算 |
3.6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第四章 研究区概况与调研过程 |
4.1 研究区概况 |
4.1.1 区域选择说明及功能定位 |
4.1.2 自然地理概况及项目政策执行情况 |
4.1.3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概况 |
4.2.1 现有生态补偿项目执行情况 |
4.2.2 生态补偿项目执行面临的问题 |
4.3 调研过程及数据来源 |
4.3.1 调研过程 |
4.3.2 数据处理及调查对象分析 |
第五章 现有生态补偿政策面临的利益冲突 |
5.1 生态补偿主体界定和利益冲突分析 |
5.1.1 相关利益主体界定 |
5.1.2 生态资本补偿的涵盖内容 |
5.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行为博弈分析 |
5.2.1 委托双方的成本支出与期望收益分析 |
5.2.2 土地利用转换中双重委托代理模型构建 |
5.2.3 模型求解及分析 |
5.3 政府与农户的行为博弈分析 |
5.3.1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构成分析 |
5.3.2 政府与农户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解释 |
5.3.3 结果与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1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的遥感模型 |
6.1.1 InVEST模型原理与算法 |
6.1.2 影子工程法 |
6.2 模型参数获取与处理分析 |
6.2.1 模型参数获取与来源 |
6.2.2 主要模型参数处理与分析 |
6.3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与价值评估 |
6.3.1 生态资本供给量 |
6.3.2 生态资本供给量价值评估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生态资本补偿的情景模拟 |
7.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系 |
7.1.1 土地利用与生态资本供给的关联逻辑 |
7.1.2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
7.1.3 土地利用的情景判别 |
7.2 土地利用特征分析 |
7.2.1 土地利用特征 |
7.2.2 土地利用的转换矩阵分析 |
7.3 土地利用转换情景模拟 |
7.3.1 土地利用情景设置 |
7.3.2 模拟不同土地利用情景下生态资本供给量 |
7.3.3 适宜土地利用情景判别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不同情景下生态资本补偿的标准计算 |
8.1 确定生态资本补偿标准的思路 |
8.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8.2.1 最小数据方法 |
8.2.2 生态资本供给量确定 |
8.2.3 数据来源与处理 |
8.3 研究结论 |
8.3.1 概率模型模拟 |
8.3.2 农户机会成本与生态资本补偿标准 |
8.3.3 不同补偿价格下的实施成本与交易成本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生态资本补偿中农户受偿意愿分析 |
9.1 农户受偿意愿额的估计 |
9.1.1 耕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估计值 |
9.1.2 草地转换与农户受偿意愿额估计 |
9.1.3 农户受偿意愿额与生态补偿成本测算 |
9.2 农户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9.2.1 分位数回归方法在农户受偿意愿额影响因素的应用 |
9.2.2 变量选取和测量 |
9.2.3 结果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主要研究结论和展望 |
10.1 主要研究结论 |
10.2 研究不足与政策建议 |
10.2.1 研究不足 |
10.2.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石羊河流域农户调查问卷 |
附录2:石羊河流域社区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3:石羊河流域考察提要及访谈录音整理报告 |
附录4:资料清单 |
附录5:实地考察和调研照片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历史的机遇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聚落历史演变及类型研究相关研究现状 |
1.2.2 生态环境与聚落发展关系相关研究进展 |
1.2.3 退耕还林相关研究现状 |
1.2.4 既往学术研究未涉及的内容 |
1.3 研究视角与研究范围 |
1.3.1 研究视角 |
1.3.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 |
1.4.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与乡村聚落历史变迁研究 |
1.4.2 退耕还林实施之后陕北丘沟壑陵区乡村聚落现状及问题研究 |
1.4.3 退耕还林之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研究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具体研究方案与步骤 |
1.5.2 技术路线 |
1.6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7 相关概念与理论 |
1.7.1 乡村聚落概念的界定 |
1.7.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1.7.3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1.8 小结 |
2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 |
2.1 陕北丘陵沟壑区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演变概述 |
2.1.1 地理位置及范围 |
2.1.2 自然状况 |
2.1.3 土地利用状况 |
2.2 历史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演变 |
2.2.1 演变概述 |
2.2.2 原始社会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3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4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 |
2.2.5 唐宋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的生态环境 |
2.2.6 元、明、清时期陕北地区生态环境 |
2.3 近现代时期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变迁 |
2.3.1 人口变化情况 |
2.3.2 生活方式的变化 |
2.4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现状 |
2.4.1 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 |
2.4.2 林草保存率低,配套设施落后 |
2.4.3 水资源匮乏 |
2.4.4 人地矛盾突出 |
2.5 小结 |
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 |
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历史变迁及特点解析 |
3.1.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布状况 |
3.1.2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分类 |
3.1.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特点 |
3.1.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特征解析 |
3.1.6 影响陕北乡村聚落形态变迁与特征的因素 |
3.2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及其权重 |
3.2.1 影响乡村聚落变迁的一般性因子概述 |
3.2.2 自然因子 |
3.2.3 人文因子 |
3.3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3.3.1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地域性因子概述 |
3.3.2 自然因子 |
3.3.3 人文因子 |
3.4 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生态环境演变耦合关系分析 |
3.4.1 陕北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对乡村聚落的作用 |
3.4.2 陕北丘陵区乡村聚落对生态环境的作用 |
3.5 小结 |
4 退耕还林工程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1 退耕还林实施背景概述 |
4.2 退耕还林基本问题解析 |
4.2.1 退耕还林内涵分析 |
4.2.2 退耕还林的分类 |
4.2.3 退耕还林发展历程 |
4.2.4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现状 |
4.3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维度 |
4.3.1 自然因子 |
4.3.2 人文因子 |
4.4 退耕还林对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的影响 |
4.4.1 退耕还林后生态环境改善 |
4.4.2 退耕还林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 |
4.4.3 退耕还林后人居环境的变化 |
4.4.4 退耕还林后社会传统观念的转变 |
4.4.5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选址,规模及分布方式的变化 |
4.4.6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功能与结构体系转变 |
4.4.7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模式的更新 |
4.4.8 退耕还林后乡村聚落的建筑院落及单体建筑转型 |
4.4.9 退耕还林后乡村景观的变化 |
4.5 小结 |
5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典型案例解读 |
5.1 陕北榆林地区绥德县——韭园乡高舍沟村 |
5.1.1 研究区域基本概况 |
5.1.2 退耕还林背景下高舍沟村乡村聚落的变迁 |
5.1.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1.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高舍沟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1.5 高舍沟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2 陕北延安地区吴起县——吴起镇马湾村 |
5.2.1 研究区基本情况 |
5.2.2 退耕还林背景下马湾村聚落的变迁 |
5.2.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2.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马湾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2.5 马湾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3 陕北延安地区安塞县——沿河湾镇侯沟门村 |
5.3.1 研究区域基本情况 |
5.3.2 退耕还林背景下侯沟门村聚落的变迁 |
5.3.3 其他方面的转型与变化 |
5.3.4 退耕还林前后影响侯沟门村建筑聚落变迁的因子及其权重解析 |
5.3.5 侯沟门村聚落变迁存在的问题 |
5.4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现存问题 |
5.4.1 传统窑居建造技术的停滞不前和新技术的表面化文章 |
5.4.2 新建建筑群落与陕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不相融 |
5.4.3 忽视地域文化,脱离农户需求的集中式居住群落规划设计方式 |
5.4.4 缺乏规划的散落式建筑群落,人居环境混乱不堪 |
5.5 小结 |
6 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发展模式探讨 |
6.1 退耕还林前以地形特征划分的陕北丘陵沟壑区传统乡村聚落类型 |
6.1.1 沟壑山地型乡村聚落 |
6.1.2 小流域川道型乡村聚落 |
6.1.3 台塬型乡村聚落 |
6.2 退耕还林后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化概述 |
6.2.1 生态环境的变化 |
6.2.2 生产方式的变化 |
6.2.3 生活方式的变化 |
6.2.4 人居环境的变化 |
6.2.5 社会传统观念的变化 |
6.2.6 乡村聚落选址、规模以及布局方式的变化 |
6.3 退耕还林后以产业模式类型划分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 |
6.4 模式一:以维护生态修复成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4.1 模式的选择 |
6.4.2 相关技术支持 |
6.4.3 影响因子解析 |
6.4.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 模式二:以设施农业及设施养畜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5.1 模式的选择 |
6.5.2 相关技术支持 |
6.5.3 影响因子解析 |
6.5.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 模式三:以旅游开发为主的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6.1 模式的选择 |
6.6.2 模式分类 |
6.6.3 影响因子解析 |
6.6.4 乡村聚落发展建设模式 |
6.7 小结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结论一 |
7.1.2 结论二 |
7.1.3 结论三 |
7.1.4 结论四 |
7.1.5 结论五 |
7.2 研究的不足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
7.2.1 建议一 |
7.2.2 建议二 |
7.3 小结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博士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一 |
附录二 |
(4)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研究综述与理论发展 |
1.2.1 荒漠化研究进展 |
1.2.2 研究理论的发展与建立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范围划分 |
1.3.2 研究材料与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1.3.4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村庄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2.1 耕地系统演变 |
2.2 草地系统演变 |
2.3 林地系统演变 |
2.4 湿地-水系演变 |
2.5 沙地系统演变 |
2.6 社区系统演变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县域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1 舟曲县、九寨沟县地理系统演变对比研究 |
3.1.1 基本背景 |
3.1.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对比 |
3.1.3 生态环境结果 |
3.2 生态工程作用下安塞县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3.2.1 基本背景 |
3.2.2 地理系统演变过程 |
3.2.3 生态环境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省(区)尺度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 内蒙古自治区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1.1 耕地系统演变 |
4.1.2 草地系统演变 |
4.1.3 林地系统演变 |
4.1.4 湿地-水系演变 |
4.1.5 沙地系统演变 |
4.1.6 社区系统演变 |
4.1.7 基本认识 |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2.1 耕地系统演变 |
4.2.2 草地系统演变 |
4.2.3 林地系统演变 |
4.2.4 湿地-水系资演变 |
4.2.5 沙地系统演变 |
4.2.6 社区系统演变 |
4.2.7 基本认识 |
4.3 云南省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4.3.1 耕地系统演变 |
4.3.2 草地系统演变 |
4.3.3 林地系统演变 |
4.3.4 湿地-水系演变 |
4.3.5 沙地(喀斯特地貌)系统演变 |
4.3.6 社区系统演变 |
4.3.7 基本认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区域尺度--黄土高原地理系统演变研究 |
5.1 耕地系统演变 |
5.2 草地系统演变 |
5.3 林地系统演变 |
5.4 湿地-水系演变 |
5.5 沙地系统演变 |
5.6 社区系统演变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综合研究 |
6.1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演变 |
6.1.1 耕地系统演变 |
6.1.2 草地系统演变 |
6.1.3 林地系统演变 |
6.1.4 湿地-水系演变 |
6.1.5 沙地系统演变 |
6.1.6 社区系统演变 |
6.2 综合评价 |
6.3 西部地区荒漠化演变机制特征 |
6.3.1 耕地、社区扩大是地理系统变化的起点,在西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水、在西南地区表现为系统间争地 |
6.3.2 湿地-水系萎缩带来全局性影响,水资源争夺更是西北地区荒漠化的源头 |
6.3.3 草地、林地是地理系统发展趋向优劣化的重要风向标 |
6.3.4 自然灾害频发,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趋势 |
6.4 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根因分析 |
6.4.1 自然原因 |
6.4.2 根本原因 |
6.4.3 直接因素 |
6.4.4 综合分析 |
6.5 西部地区地理系统未来发展建设对策建议 |
6.5.1 加强区域防治荒漠化管理机构与体制建设 |
6.5.2 彻查整个区域资源环境情况,为管理建设提供依据 |
6.5.3 严格控制耕地、社区(包括工矿业经济)发展,建立完善的草地、湿地-水系保护体系 |
6.5.4 将防治荒漠化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村庄或嘎查 |
6.5.5 尊重民族区域防治荒漠化的传统经验,制定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经济综合发展政策 |
6.5.6 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在西部地区产生的荒漠化效应 |
6.5.7 全面加强防治荒漠化的科学技术体系建设,为防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与技术支撑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六元法”应用认识 |
7.1 “六元法”应用方法讨论 |
7.2 基于“六元法”西部荒漠化演变机制研究成果归纳 |
第八章 结论与讨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附录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附表 |
(5)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环境、生态、生态环境 |
(二) 环境法、生态法 |
(三)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概念使用 |
(四) 几个意义上的"西部" |
三、相关研究动态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本文主要观点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七、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现状 |
第一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特点 |
一、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总体特点 |
二、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困难 |
第二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划 |
一、中央政府规划 |
二、地方政府规划 |
第三节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
一、森林覆盖率提高较快 |
二、防沙治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
三、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第四节 西部地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
一、水土流失严重 |
二、土地沙化和荒漠化形势严峻 |
三、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
四、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
五、湖泊萎缩 |
六、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冰川加速消融 |
七、三江源地区的生态意义及其生态问题的产生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制现状 |
一、宪法 |
二、法律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 |
四、地方法规 |
五、国际条约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治立法现状 |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立法现状 |
(一) 自治条例 |
(二) 单行条例 |
(三) 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 |
二、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存在问题 |
(一) 内容重复、结构相似 |
(二) 立法价值观念错位 |
(三) 立法内容不全面 |
(四) 立法内容政策化,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完善西部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立法的途径 |
(一)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环境立法体系 |
(二) 突出地方特色、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三) 积极吸收优秀的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 |
第三章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
第一节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
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制现状 |
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的主要问题 |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建议 |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现状分析 |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
二、《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三、云南怒江开发中的环境影响评价问题 |
四、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建议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主要措施 |
一、美国的西进运动 |
二、苏联的西伯利亚开发 |
三、其它国家的欠发达地区开发项目 |
第二节 国外欠发达地区开发中的经验教训 |
一、经验总结 |
二、教训总结 |
三、外国欠发达地区开发经验借鉴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西部地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 |
第一节 对西部地区实行生态效益补偿的依据 |
一、生态效益补偿的现实需要 |
二、生态效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
三、生态效益补偿的理论依据 |
(一) 经济外部性理论 |
(二) 机会成本 |
(三) 其他理论依据 |
第二节 我国当前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各类文件中的相关阐述 |
二、我国的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一) 我国早期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二) 当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 |
第三节 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
一、现有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 |
本文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统计表 |
(6)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第二章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 研究内容 |
2.3 研究方法 |
2.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5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三章 研究区概况 |
3.1 地理区位 |
3.2 地质地貌 |
3.3 气候概况 |
3.4 植被及土壤概况 |
3.5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概况 |
第四章 宁夏彭阳县农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4.1 拟物化能值图 |
4.2 农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4.3 农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4.4 农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4.5 小结 |
第五章 宁夏彭阳县林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5.1 拟物化能值图 |
5.2 林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5.3 林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5.4 林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5.5 小结 |
第六章 宁夏彭阳县草地生态系统能值分析 |
6.1 拟物化能值图 |
6.2 草地生态系统能值投入情况 |
6.3 草地生态系统能值产出情况 |
6.4 草地生态系统主要能值指标分析 |
6.5 小结 |
第七章 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综合评价 |
7.1 “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生产优势度 |
7.2 “林地——草地”复合系统稳定性指数 |
7.3 “农田——林地——草地”复合系统能值产投比 |
7.4 小结 |
第八章 基于GIS的宁夏彭阳县退耕还林还草效益辅助评价 |
8.1 遥感影像解译 |
8.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 |
8.3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效益评价 |
第九章 结论 |
9.1 结论 |
9.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附录 能量计算公式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7)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黄土高原中部丘陵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 |
1.1.1 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的基本概念 |
1.1.2 水土保持的重要意义 |
1.1.3 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
1.2 水土保持效益评价研究现状 |
1.2.1 水土保持效益的内涵与外延 |
1.2.2 水土保持效益评价的方法与模型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水土保持效益评价方法评析 |
2.1 水土保持单项效益评价方法 |
2.1.1 国外研究 |
2.1.2 国内研究 |
2.2 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方法 |
2.2.1 基于系统理论和系统工程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2.2.2 基于其他方法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态系统服务理论 |
3.1 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 |
3.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与评价方法 |
3.2.1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研究进展 |
3.2.2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存在的问题 |
3.3 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理论与评价方法 |
3.3.1 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理论 |
3.3.2 能值与能流理论 |
3.3.3 水帐户与虚拟水理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效益评价 |
4.1 水土保持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影响的评价理论与方法 |
4.1.1 土圈效益 |
4.1.2 水圈效益 |
4.1.3 大气气圈效益 |
4.1.4 生物圈效益 |
4.2 水土保持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影响的评价理论与方法 |
4.2.1 水土保持对流域水资源利用的影响 |
4.2.2 水土保持对流域生态承载力的影响 |
4.2.3 水土保持对流域能值的影响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黄土高原丘陵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 |
5.1 研究区概况 |
5.1.1 研究区自然特征 |
5.1.2 研究区社会经济条件 |
5.2 实证研究技术路线与数据来源 |
5.3 水土保持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影响 |
5.3.1 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内部服务价值评价 |
5.3.2 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外部服务价值评价 |
5.3.3 研究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综合评价 |
5.4 水土保持对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的影响 |
5.4.1 基于生态承载力的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评价 |
5.4.2 基于能值的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评价 |
5.4.3 基于虚拟水与水帐户的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评价 |
5.4.4 研究区水土保持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综合评价与比较 |
5.5 研究区水土保持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影响的综合分析 |
5.6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黄土高原丘陵区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6.1 系统理论及其在多目标评价中的应用 |
6.1.1 系统及系统理论的基本特点 |
6.1.2 基于系统理论进行多目标评价的方法与步骤 |
6.2 水土保持多目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6.2.1 评价指标的选取 |
6.2.2 权重因子确定 |
6.2.3 评价指标的归一化 |
6.3 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计算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不同农产品与工业品能值含量计算 |
附录二 几种农用生产资料的生态足迹计算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绪论 |
1 退耕还林(草)补偿的基本理论与文献综述 |
1.1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2 相关理论依据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 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的发展概况 |
2.1 我国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发展历程 |
2.2 现行退耕还林(草)补偿政策与补偿的主要内容 |
2.3 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机制的构建及其原则 |
3 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的实施成效 |
3.1 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的实施现状 |
3.2 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的实施成效 |
4 我国现行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4.1 补偿主体单一 |
4.2 补偿对象的缺位 |
4.3 补偿标准的缺陷 |
4.4 政府方面的缺失 |
5 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机制的对策 |
5.1 建立并完善多元主体 |
5.2 县政府应纳入补偿对象范围 |
5.3 拟订合理的补偿标准 |
5.4 完善多元化补偿资金筹措方式 |
5.5 配套补偿的建立及其补偿机制的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9)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国内外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1 国外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2 国内退耕还林实践与理论研究动态 |
1.4.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本研究可能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基础支撑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退耕还林的含义界定 |
2.1.2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理论内涵 |
2.1.3 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的内涵 |
2.2 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特性 |
2.2.1 市场失灵模型分析 |
2.2.2 退耕还林工程的公共物品属性和外部性理论 |
2.3 退耕还林工程的激励理论 |
2.4 现代公共管理理论 |
2.5 社会林业理论 |
第三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现状分析 |
3.1 陕北地区区域生态环境概况 |
3.1.1 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频繁 |
3.1.2 林草保存率低,配套措施缺乏 |
3.1.3 水资源短缺 |
3.1.4 人地矛盾紧张 |
3.2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取得的成就 |
3.2.1 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
3.2.2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
3.2.3 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显着 |
3.3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历史经验 |
3.3.1 与市场机制相衔接 |
3.3.2 与农田建设相结合 |
3.3.3 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科学研究 |
3.3.4 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
3.3.5 明晰产权,科学管理 |
第四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及支撑体系构建 |
4.1 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依据、设计思路 |
4.1.1 指标选取的原则 |
4.1.2 评价指标构建的依据 |
4.1.3 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的设计思路 |
4.2 构建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指标体系的方法 |
4.2.1 指标的分类 |
4.2.2 指标的确定与解释 |
4.3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1 层次分析法 |
4.3.2 构造判断矩阵 |
4.3.3 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检验 |
4.4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评价结果 |
4.5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构建 |
4.5.1 技术支撑 |
4.5.2 经济支撑 |
4.5.3 生态移民支撑 |
4.5.4 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 |
第五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 |
5.1 林业技术的内涵及理论 |
5.1.1 林业技术内涵 |
5.1.2 “现代要素引入”理论 |
5.2 还林还草中的主要技术问题 |
5.2.1 还经济林、生态林、草比例问题 |
5.2.2 造林树种选择配置问题 |
5.2.3 造林技术问题 |
5.2.4 配套技术问题 |
5.2.5 技术使用问题 |
5.3 技术支撑体系的完善 |
5.3.1 改进抗旱造林技术 |
5.3.2 建设技术信息库 |
5.3.3 完善技术应用过程 |
第六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 |
6.1 陕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
6.1.1 陕北地区经济水平与农民收入现状 |
6.1.2 经济发展与退耕还林的耦合关系 |
6.2 农业要素变化对可持续退耕的经济支撑分析 |
6.2.1 农业产业结构现状分析 |
6.2.2 劳动力结构现状分析 |
6.2.3 自然资源利用构成指标分析 |
6.2.4 生态环境指标分析 |
6.3 退耕还林(草)条件下陕北农业主导产业的选择 |
6.3.1 农业主导产业确定的原则 |
6.3.2 利用区位商法确定主导产业 |
6.4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退耕还林(草)的支撑作用 |
6.4.1 舍饲畜牧业的作用 |
6.4.2 调整种植业结构布局,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
6.4.3 林业产业化 |
6.4.4 立草(灌)为业 |
6.4.5 利用区域能源工业反哺涉农业 |
6.5 退耕还林(草)经济支撑的保障措施 |
6.5.1 农村能源建设 |
6.5.2 基本农田设施改造 |
第七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移民支撑 |
7.1 陕北地区人口分布现状和存在问题 |
7.1.1 人口相对过剩 |
7.1.2 区内分布不平衡 |
7.2 调整人口过剩的必要性和思路 |
7.2.1 调整农村人口的必要性 |
7.2.2 人口调整思路的可行性 |
7.3 人口调整措施 |
7.3.1 实施生态移民 |
7.3.2 发展小城镇,加速城镇化过程 |
7.3.3 实行工矿企业定向招工 |
7.3.4 大办劳务输出 |
第八章 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与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支撑 |
8.1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属性 |
8.1.1 退耕还林(草)是一项正外部性的生态工程 |
8.1.2 退耕还林(草)工程属于公共管理范畴 |
8.2 政策的协调性 |
8.2.1 相关利益主体间博弈及其协调分析 |
8.2.2 主体政策和配套政策的协调 |
8.3 工程效益的评价和监督 |
8.3.1 工程评价 |
8.3.2 工程监督 |
8.4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的风险 |
8.4.1 投入产出难以量化 |
8.4.2 管理受众多,监督困难 |
8.4.3 政府管理目标的多样化及阶段性 |
8.4.4 多个相关主体,利益协调困难 |
8.5 陕北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模式创新与案例分析 |
8.5.1 传统的“户退户管”管理模式解析 |
8.5.2 参与式管理模式与案例解析 |
8.5.3 民营承包管理模式与案例解析 |
8.5.4 科教先导式管理模式解析 |
8.6 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有效运行的非正式制度建设 |
8.6.1 正确的舆论导向 |
8.6.2 精简务实的政府 |
8.6.3 加强森林市场培育 |
8.6.4 完善法律保障 |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中国西北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与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立题的目的和意义 |
1.3 退耕还林工程的历史回顾 |
1.3.1 国外退耕还林工程的历史回顾 |
1.3.2 中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历史回顾 |
1.4 退耕还林(草)的相关研究 |
1.4.1 退耕还林政策和管理措施的研究 |
1.4.2 关于退耕还林技术的研究 |
1.4.3 关于退耕还林效益方面的研究 |
1.5 退耕还林效益评价(评估)研究 |
1.5.1 森林生态环境效益评价的方法 |
1.5.2 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 |
1.5.3 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现状 |
1.6 亟待解决的问题 |
2 研究区概况 |
2.1 大通县概况 |
2.1.1 大通县自然概况 |
2.1.2 大通县社会经济状况 |
2.1.3 大通县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2.2 盐池县概况 |
2.2.1 盐池县自然概况 |
2.2.2 盐池县社会经济状况 |
2.2.3 盐池县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2.3 奇台县概况 |
2.3.1 奇台县自然概况 |
2.3.2 奇台县社会经济状况 |
2.3.3 奇台县退耕还林工程概况 |
3 研究方法 |
3.1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3.1.1 研究内容 |
3.1.2 技术路线 |
3.2 外业试验监测 |
3.2.1 标准样地设置及选择 |
3.2.2 生物多样性分析方法 |
3.2.3 植物群落的土壤特性研究方法 |
3.2.4 植物群落的森林水文作用研究方法 |
3.3 遥感影像分析 |
3.3.1 遥感影像资料及预处理 |
3.3.2 遥感影像最佳波段选择与合成 |
3.3.3 地形图拼接及遥感影像裁剪 |
3.3.4 基于遥感的LUCC空间数据库的建立 |
3.4 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
3.4.1 退耕还林工程效益评价指标 |
3.4.2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方法 |
4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分析 |
4.1 退耕还林工程生物多样性分析 |
4.1.1 退耕还林不同配置模式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特征 |
4.1.2 不同退耕年限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特征 |
4.1.3 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生物多样性特征 |
4.2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功能分析 |
4.2.1 退耕还林区土壤质量分析及评价 |
4.2.2 退耕还林区水文效应分析与评价 |
4.3 小结 |
5 退耕还林区土地利用/覆被及其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1 大通县土地利用/覆被及其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1.1 大通县土地利用/覆被动态变化分析 |
5.1.2 大通县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2 盐池县土地利用/覆被及其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2.1 盐池县土地利用/覆被动态变化分析 |
5.2.2 盐池县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3 奇台县土地利用/覆被及其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3.1 奇台县土地利用/覆被动态变化分析 |
5.3.2 奇台县景观格局变化分析 |
5.4 小结 |
6 退耕还林区荒漠化动态变化规律研究 |
6.1 盐池县荒漠化面积变化分析 |
6.2 盐池县荒漠化土地演化规律分析 |
6.2.1 模型构建 |
6.2.2 荒漠化土地演化规律分析 |
6.3 盐池县荒漠化程度综合指数(IIODD)分析 |
6.3.1 利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荒漠化程度等级权重 |
6.3.2 基于IIODD的盐池县荒漠化评价 |
6.4 盐池县荒漠化程度时空变化规律分析 |
6.4.1 不同地域单元荒漠化程度综合指数的提取 |
6.4.2 基于IIODD的盐池县荒漠化时空变化规律分析 |
6.5 小结 |
7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
7.1 大通县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
7.1.1 退耕还林保护水资源价值 |
7.1.2 退耕还林保育土壤价值 |
7.1.3 退耕还林固碳制氧价值 |
7.1.4 退耕还林净化环境价值 |
7.1.5 改善小气候价值 |
7.1.6 退耕还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 |
7.1.7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 |
7.2 奇台县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
7.2.1 退耕还林防风沙效益 |
7.2.2 退耕还林固碳制氧价值 |
7.2.3 退耕还林净化环境价值 |
7.2.4 改善小气候价值 |
7.2.5 退耕还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 |
7.2.6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 |
7.3 盐池县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价 |
7.3.1 退耕还林保护水资源价值 |
7.3.2 退耕还林保育土壤价值 |
7.3.3 退耕还林固碳制氧价值 |
7.3.4 退耕还林净化环境价值 |
7.3.5 改善小气候价值 |
7.3.6 退耕还林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 |
7.3.7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总价值 |
7.4 小结 |
8 退耕还林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
8.1 大通县退耕还林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
8.1.1 退耕还林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
8.1.2 退耕还林工程社会效益评价 |
8.2 奇台、盐池县退耕还林工程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
8.2.1 退耕还林工程经济效益评价 |
8.2.2 退耕还林工程社会效益评价 |
8.3 小结 |
9 结论与讨论 |
9.1 研究结论 |
9.2 问题讨论 |
9.3 创新之处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导师简介 |
致谢 |
四、浅谈退耕还林(草)工作中的几个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固原市退耕还林的法律制度研究[D]. 马国红. 兰州大学, 2020(01)
- [2]干旱内陆河流域生态资本补偿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石羊河流域为例[D]. 罗万云. 兰州大学, 2019(02)
- [3]退耕还林背景下陕北丘陵沟壑区乡村聚落变迁与发展研究[D]. 贺文敏.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4(07)
- [4]区域荒漠化演变机制的六元法研究 ——以我国西部地区荒漠化问题为例[D]. 陈芳淼. 中国农业大学, 2013(04)
- [5]我国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D]. 王楠. 中央民族大学, 2011(10)
- [6]基于能值分析的黄土高原丘陵区退耕还林还草效益研究 ——以宁夏彭阳县为例[D]. 齐拓野. 宁夏大学, 2014(05)
- [7]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理论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研究 ——以黄土高原中部丘陵区为例[D]. 赵建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10)
- [8]我国退耕还林(草)补偿机制研究[D]. 宁恽营. 吉林大学, 2010(09)
- [9]陕北地区退耕还林(草)可持续发展支撑体系研究[D]. 高海清.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9(10)
- [10]中国西北地区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与评价[D]. 郭雨华. 北京林业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