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资产残值如何核算

租赁资产残值如何核算

一、租赁资产余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论文文献综述)

冷琳[1](2021)在《新租赁准则下租赁变更会计问题探讨》文中提出我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租赁准则。通过对新租赁准则相关条款的分析发现,租赁付款额和租赁收款额的构成内容不完全相同,金额一般存在差异,但在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金额可能相同,而且租赁变更通常会伴随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但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不一定是由于租赁变更。基于此,以案例分析的形式阐明租赁变更属于单独租赁和不属于单独租赁两种情形下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租赁变更属于单独租赁、租赁变更不属于单独租赁且判定新租赁合同仍属于融资租赁、租赁变更不属于单独租赁且判定新租赁合同属于经营租赁等情况下出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会计处理方法。

周迪[2](2018)在《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对零售行业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重要的融资手段,租赁业务在近年来高速发展,在现代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现行的租赁会计准则中,租赁业务被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融资租赁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相应的资产和负债,而经营租赁则不需要确认与租赁相关的资产与负债。这种处理使得经营租赁产生表外融资的问题,引发大量争议。2016年1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新的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在新准则中,承租人不再需要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进行区分,这项变化将会对相关行业产生巨大影响。零售行业由于其自身特性,大部分日常经营场所通过经营租赁方式获得。新准则实施后,大量经营租赁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纳入列报范围,将会给零售企业的财务报表带来巨大变化,进而影响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零售行业如何应对新准则造成的影响至关重要。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零售企业H公司为例,按照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通过对比调整前后的财务数据,对准则变化将会给企业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带来的变化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准则变化造成的其它方面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新的租赁会计准则会造成零售企业短期内的盈利水平下降,负债规模扩大,杠杆水平升高,财务指标也有所恶化,可能会导致零售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融资成本升高,并带来额外的工作投入和管理成本。最后根据零售行业的特性和案例分析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姜骅,吴清[3](2018)在《浅议未担保余值会计处理》文中指出不同于传统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的特殊交易。会计准则的完善与否对融资租赁的发展至关重要。而目前有关未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却存在一定的问题。文章从资产剩余价值的角度,对未担保余值性质展开进一步剖析,并据此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改进融资租赁实务。

朱星莹[4](2018)在《出租人视角的租赁会计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全球租赁行业发展迅速,现行租赁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随着租赁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多样,为了解决租赁业务实务过程中的问题,租赁会计准则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一系列的问题推动了国际租赁准则的全面修订。IASB和FASB在2006年联合成立了国际项目小组,经过10年的努力,于2016年发布IFRS1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标准的不断趋同,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修订和新准则的实施必将对中国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国内外各界对承租人会计相关研究非常丰富,但基于出租人的研究视角是非常罕见的。在准则修订及其经济后果的各项研究中,文献研究水平在承租人和出租人两方面表现的非常不平衡,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相关的研究相对稀缺。鉴于此,笔者试图从准则制定根本原则出发探讨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改革以及我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可能影响。以我国制度建设为背景,本文从出租人视角出发,着重在租赁定义、租赁分类、出租人会计的确认、计量与报告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出租人会计的演变逻辑。第一,明晰租赁的定义;第二,关于租赁分类,IFRS16对承租人进行了“两租合一”,出租人仍沿用IAS17的规定,即便如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对出租人的规定仍与国际准则存在较大不同。因此,通过对比两者之间的不同,找出其根源,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进一步修订具有很大的意义。本文试图从多角度研究这一问题得出结论,并提出有建设性的准则修订建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是2006年颁布的,距今已有10多年历史。一方面,准则制定本身处于行业发展早期,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以及不甚合理的规定;另一方面,在这十年的演变发展中,我国租赁市场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行准则在某种程度上已不能合理适用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亟需做出调整。本文主要从出租人角度出发,系统且全面的比较研究了国际和国内出租人会计准则的异同,并尝试找出准则差异的本质问题,进而挖掘准则修订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进一步分析我国出租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可能导致的影响。本文的主要不足在于,笔者没有相关租赁行业的研究和工作经历,对租赁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预期影响分析较为简单,只是从理论层面提出自己的研究结果,还有待租赁业务实操层面的检验。

张倩雯[5](2018)在《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改进研究 ——从出租人的角度出发》文中指出融资租赁业务自1980年发展至今,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高速发展,《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06)(简称CAS 21(2006))已无法准确反映出租赁业务的交易实质,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所呈现出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针对CAS 21(2006)中对融资租赁的直租业务与回租业务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中所出现的问题,本文主要通过规范研究法,结合IFRS 16以及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出租人的立场为出发点,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一,对国内外学者提出的有关融资租赁业务相关问题的结论及建议进行系统梳理。第二,分析了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MM理论、税收差别理论、四大支柱学说,这些理论构成了融资租赁业务能够迅速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三,分析了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并提出我国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中存在的局限性,具体包括:对担保余值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合理;对或有租金的确认方式不符合其融资收益的实质;对融资性售后回租的会计处理方式不符合其融资的实质;在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视为抵押贷款进行会计处理时,其销售收入的确认方式与借款业务的计息方式不符。第四,基于实际情况对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所存在的局限性提出建议,具体包括:将“与资产余值相关的预计收入”计入到租赁收款额中,对届满时租赁资产实际价值与担保余值之间的关系所引起的租赁收益变动按照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将或有租金计入到租赁收款额中并参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确认以及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对于或有租金变动引起的租赁类型的变化应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在取消对租赁资产进行购置处理的同时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对于视作抵押贷款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需要计算内外部内含利率。本文对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进行改进研究,有利于我国会计体系理论基础的进一步完善,从而使融资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更加准确可靠。

陶燕[6](2018)在《融资租赁业务中担保余值的相关问题探讨》文中指出融资租赁业务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站在会计角度,做好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又是该业务发展的基础。担保余值作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概念,对该业务的会计处理起到了连接点作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CAS 21")对融资租赁中的资产余值及担保余值等概念均有规定,但是对实务缺乏具体指导,导致依据此规定进行核算仍有很多待商榷的问题。通过归纳总结当前"担保余值"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承租人担保余值相关的会计处理优化建议,以期为实务工作者带来指导。

刘峰[7](2017)在《谈租赁准则下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我国租赁准则中有关担保余值会计处理的规范存在以下局限性:混淆了承租人对资产余值的担保以及为担保资产余值需要承担的支付义务两个不同的概念;将担保余值计入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最低租赁收款额有悖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的定义;租赁付款补偿不足。参照最新国际租赁准则的表述,有必要明确资产余值担保和预期支付的担保义务等概念,以替代担保余值和未担保余值的概念,并建立新的涉及资产余值担保的会计处理程序。

宋芳丽[8](2017)在《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租赁业务的蓬勃发展,现行租赁会计处理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鉴于此,国际上的准则制定机构对租赁会计准则进行了长达10年的探讨,终于在2016年1月发布了IFRS16。IFRS16规定承租人采用单一“使用权模型”而出租人却基本未发生变化,减少了表外融资行为,有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有利决策。本文先探讨租赁权的本质,运用比较分析法对比不同准则关于租赁定义及租赁分类的区别,分析CAS21中租赁定义及租赁分类的缺陷,进而指出改进租赁定义及租赁分类的建议,为本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租赁权的本质是用益物权,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具有相同的经济实质,基于此,我国承租人应统一采用单一的“使用权模型”,但是在趋同IFRS16的过程中尚存在租赁期、租赁付款额构成要素、租赁负债重估等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改进建议。IFRS16中规范的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不变,我国CAS21在修订时,出租人会计处理很可能也保持不变,但是CAS21中出租人在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未担保余值变动会计处理、未担保余值变动重估时点选择、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收回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等方面本身就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承租人统一采用“使用权模型”但出租人会计处理还基本保持不变,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本文结合具体示例引出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最后总结全文并提出仍需继续研究的问题。本文拟通过对租赁的分类、承租人及出租人会计处理问题的研究为我国修订CAS21提供一些参考。

成雪梅[9](2015)在《谈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及实务处理规范出发,结合财务管理学科中的"货币时间价值"等基本概念及数学逻辑公式的推导变形,以会计实务举例等方法,分析、总结了当前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的关于租赁会计科目的设置、租赁内含利率公式定义、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置以及未担保余值变动的会计调整引起的账实差异性等主要争议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相关改进建议付诸实践的可行性。

刘玉杰[10](2014)在《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租赁业务迅猛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尤其是约占有80%市场的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得到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作为其会计信息载体的租赁会计,租赁双方以及利益相关者都非常重视,然而,目前《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关于租赁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比如租赁的分类弊端导致表外融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导致准则规定相互矛盾;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导致租赁期满时“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有余额;收回资产性质确认不够准确。同时,随着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1(财税[2011]110号),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拉开了序幕,随之,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其中,“营改增”应税服务项目包括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而融资租赁行业则被归入“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目前,这项改革已推向全国。“营改增”后,试点地区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出租方如何处理增值税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比如增值税销项税何时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确认问题;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基数的问题等。目前,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不多,且各位专家学者尚未就此达成较为一致的观点。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对租赁准则中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问题以及“营改增”后试点地区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论文首先对增值税和“营改增”相关概念以及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后文分析融资租赁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理论铺垫。其次,分别分析“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会计与税务相关制度及政策的变化,为后文中“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提出问题和对策提供制度参考依据。再次,提出租赁准则中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以及“营改增”后试点地区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再次,在第三章中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文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最后,根据本文的分析及建议,通过一个示例较为系统地展现“营改增”后试点地区出租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二、租赁资产余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租赁资产余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1)新租赁准则下租赁变更会计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租赁付款额与租赁收款额是否一定不同
二、租赁变更与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联系与区别
三、发生租赁变更时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 租赁变更属于单独租赁。
    2. 租赁变更不属于单独租赁。
四、发生租赁变更时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 原租赁为经营租赁。
    2. 原租赁为融资租赁。

(2)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对零售行业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文献综述
        1.2.2 国内文献综述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内容
    1.4 可能的创新点
第2章 租赁业务相关理论与会计准则
    2.1 租赁业务概述
    2.2 租赁业务的理论基础
        2.2.1 产权理论
        2.2.2 可收回权理论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2.2.4 租赁周期理论
    2.3 租赁动机和影响因素
        2.3.1 获取资产
        2.3.2 补充筹资
        2.3.3 隐藏负债
        2.3.4 其它因素
    2.4 租赁会计准则相关术语
        2.4.1 租赁的定义和分类
        2.4.2 资产使用权模型
        2.4.3 租赁会计准则的关键术语
第3章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变化与影响
    3.1 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3.1.1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3.1.2 我国租赁会计准则的发展历程
    3.2 租赁会计准则修订原因
    3.3 新旧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的对比
        3.3.1 租赁的确认
        3.3.2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3.3.3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3.3.4 列报披露
        3.3.5 售后回租事项
    3.4 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对零售行业的影响
        3.4.1 零售行业经营特点
        3.4.2 零售行业业务模式
        3.4.3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对零售行业的影响
第4章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对H公司影响分析
    4.1 H公司背景
    4.2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对H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4.2.1 H公司会计处理的变化
        4.2.2 H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变化
        4.2.3 H公司利润表的变化
        4.2.4 H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变化
    4.3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对H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4.3.1 偿债能力指标的变化
        4.3.2 盈利能力指标的变化
        4.3.3 运营能力指标的变化
    4.4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对H公司的其它影响
    4.5 本章小结
第5章 全文总结及研究展望
    5.1 全文总结
    5.2 相关建议
    5.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3)浅议未担保余值会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未担保余值的概念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 概念
    (二) 相关会计处理
        1. 初始确认。
        2. 收益分配。
        3. 变动处理。
三、现行会计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未实现融资收益期末留余额
    (二) 有违重要性原则
四、对未担保余值的几点思考
    (一) 未担保余值并非生息资产
    (二) 未担保余值并非资产残值
五、未担保余值会计处理的改进建议
    (一) 重新审视租赁内含利率
    (二) 租赁期间, 减值恢复不予转回
六、实务案例
    (一) 判断租赁类型
    (二) 计算租赁内含利率
    (三) 账务处理

(4)出租人视角的租赁会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租赁会计研究现状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性与不足
第二章 租赁会计准则比较与问题分析
    第一节 我国租赁会计规范简介
    第二节 国际租赁会计准则简介
    第三节 CAS21与IFRS16 的差异比较
        一、出租人租赁的分类
        二、出租人判断融资租赁的条件
        三、出租人融资租赁的确认
        四、出租人融资租赁的计量
        五、出租人租赁的列报与披露
    第四节 出租人会计问题解析
        一、融资租赁分类的问题
        二、融资租赁确认的问题
        三、融资租赁计量的问题
        四、融资租赁列报与披露的问题
第三章 出租人租赁会计的案例分析
    第一节 渤海金控公司租赁业务简介
        一、渤海金控租赁资产概况
        二、渤海金控收入概况
    第二节 会计处理差异比较
        一、准则差异导致租赁确认的不同
        二、准则差异导致融资租赁资产会计处理不同
        三、特殊问题探讨:假设公司符合制造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情形
    第三节 财务报告差异比较
        一、影响因素的设定
        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三、对企业会计合并政策的影响
第四章 结论与建议
    第一节 结论
    第二节 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5)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改进研究 ——从出租人的角度出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文献述评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本文的创新点
第二章 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理论分析
    2.1 MM理论
    2.2 税收差别理论
    2.3 四大支柱学说
第三章 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 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3.2 担保余值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3.2.1 担保余值初始计量存在的问题分析
        3.2.2 资产实际余值与担保余值不符时的问题分析
    3.3 或有租金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3.3.1 或有租金初始计量存在的问题分析
        3.3.2 或有租金变动对租赁类型的影响分析
    3.4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问题分析
        3.4.1 业务实质界定存在的问题分析
        3.4.2 销售收入确认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四章 针对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4.1 对担保余值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4.1.1 将“与资产余值相关的预计收入”计入到租赁收款额中
        4.1.2 将资产实际价值与担保余值不符引起的融资收益变动视作会计估计变更
    4.2 对或有租金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4.2.1 将或有租金计入到租赁应收款中
        4.2.2 将租赁业务类型变动视为会计政策变更
    4.3 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4.3.1 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金融资产处理
        4.3.2 按照租赁利息确定增值税以及确定内外部内含利率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6)融资租赁业务中担保余值的相关问题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文献综述
三、CAS 21准则中担保余值问题的探讨
四、有担保余值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优化
    (一) “租赁资产余值担保”替换“担保余值”
    (二) 租赁期初承租人的“预估担保支付义务”确定
    (三) 例解承租人角度优化后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结论与建议

(7)谈租赁准则下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租赁准则存在的问题
二、相关文献概述
三、进一步规范担保余值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采用“资产余值担保”的表述
    (二)承租人预期支付的担保义务
    (三)涉及担保余值会计处理的调整思路
        1.租赁资产的初始确认。
        2.确定应计提折旧的金额。
        3.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4.支付融资租赁费。
        5.租赁期届满时的账务处理。
    (四)有关出租人资产余值担保会计处理的思考

(8)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1 国外研究综述
        1.3.2 国内研究综述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评述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框架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框架
    1.5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租赁相关理论及定义研究
    2.1 租赁权相关理论
    2.2 租赁的定义
第三章 租赁分类问题研究
    3.1 现行CAS21租赁分类存在问题研究
        3.1.1“风险报酬”标准存在理论缺陷
        3.1.2 租赁分类标准中的数量标准易导致企业构造交易
        3.1.3 形成表外融资,不利于做出有利决策
        3.1.4 法律与会计准则规定不一致导致租赁分类模糊
    3.2 改进租赁分类标准的建议
        3.2.1 取消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分类
        3.2.2 允许豁免短期租赁与低值租赁资本化
        3.2.3 修订CAS21时也修订《合同法》 及《物权法》中租赁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承租人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4.1 承租人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研究
        4.1.1 租赁期问题研究
        4.1.2 租赁付款额构成要素研究
        4.1.3 租赁负债重估研究
    4.2 承租人会计处理问题改进建议
        4.2.1 租赁期问题改进建议
        4.2.2 租赁付款额构成要素改进建议
        4.2.3 租赁负债重估改进建议
    4.3 承租人采用“使用权模型”会计处理案例分析
第五章 出租人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5.1 出租人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研究
        5.1.1 初始直接费用重复计入长期应收款入账价值
        5.1.2 未担保余值减值时,租赁期满“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存在余额
        5.1.3 未担保余值减值时对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的选择时点规范不明确
        5.1.4 租赁期满收回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及会计科目不合理
        5.1.5 出租人仍保持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不合理性
    5.2 出租人会计处理问题改进建议
        5.2.1 初始直接费用不单独计入长期应收款入账价值
        5.2.2 未担保余值确认减值损失时应以相同金额冲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5.2.3 未担保余值减值应以减值当期期初为时点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
        5.2.4 收回租赁资产会计处理改进建议
        5.2.5 出租人应统一采用“融资租赁模型”
结论及不足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9)谈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二、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的评价概述
    (一)相关租赁会计科目设置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租赁内含利率公式存在争议
    (三)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不合理性
    (四)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会计调整存在账实差异性
三、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建议

(10)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现行研究的局限性
    1.3 研究目的
    1.4 研究意义
    1.5 研究框架
    1.6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1.6.1 研究方法
        1.6.2 创新与不足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规定分析
    2.1 融资租赁会计理论分析
        2.1.1 融资租赁会计的核算主体
        2.1.2 融资租赁会计的核算对象
        2.1.3 融资租赁会计的核算原则
    2.2 营改增相关概念分析
        2.2.1 增值税
        2.2.2 增值税转型
        2.2.3 营改增
    2.3 “营改增”前后融资租赁会计与税务相关规定变化分析
        2.3.1 基于出租方的经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变化
        2.3.2 基于出租方的融资租赁业务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变化
第三章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 租赁准则中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1 租赁分类标准存在严重的弊端及分析
        3.1.2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3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3.1.4 收回资产会计处理问题及分析
    3.2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及分析
        3.2.1 增值税销项税确认时点问题及分析
        3.2.2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确认问题及分析
        3.2.3 未实现融资收益计算基数问题及分析
第四章 完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建议
    4.1 完善租赁会计准则的建议
        4.1.1 出租方从承租方角度考虑租赁类型的确认标准
        4.1.2 初始直接费用不重复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
        4.1.3 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时应冲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4.1.4 收回资产应作固定资产或存货核算
    4.2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建议
        4.2.1 租赁开始日确认应收增值税长期债权
        4.2.2 应收融资租赁款不包含增值税销项税
        4.2.3 增值税销项税不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示例分析
研究结论及不足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四、租赁资产余值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租赁准则下租赁变更会计问题探讨[J]. 冷琳. 财会月刊, 2021(03)
  • [2]新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对零售行业的影响研究[D]. 周迪.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6)
  • [3]浅议未担保余值会计处理[J]. 姜骅,吴清. 中国集体经济, 2018(32)
  • [4]出租人视角的租赁会计问题研究[D]. 朱星莹. 深圳大学, 2018(01)
  • [5]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改进研究 ——从出租人的角度出发[D]. 张倩雯. 长安大学, 2018(02)
  • [6]融资租赁业务中担保余值的相关问题探讨[J]. 陶燕. 会计之友, 2018(04)
  • [7]谈租赁准则下担保余值的会计处理[J]. 刘峰. 财会月刊, 2017(13)
  • [8]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D]. 宋芳丽. 长安大学, 2017(03)
  • [9]谈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J]. 成雪梅. 财会月刊, 2015(28)
  • [10]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研究[D]. 刘玉杰. 长安大学, 20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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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资产残值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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