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承担的义务(论文文献综述)
朱杰进,魏宇航[1](2021)在《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历史和理论相结合的视角探讨了中国与世贸组织的互动,提出从艰难融入到全面适应再到部分引领是中国与世贸组织关系发展演变的三个阶段,而化解市场经济地位与发展中国家地位这两大身份认同困境是贯穿三个阶段推动中国角色转变的内在逻辑和主要动力。在艰难融入阶段,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主要体现在中国复关/入世谈判中的选择性保障条款和反倾销条款等极具争议性的条款上,而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则主要体现在金融、保险、电信等领域市场的开放和准入义务上;在全面适应阶段,中国开始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来应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以及所谓的"中国改革停滞论",扞卫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同时也通过坚持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规定,扞卫了作为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制度性权利;在部分引领阶段,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坚定维护了发展中国家身份的原则立场,策略性地"以开放求发展"的姿态追求和实现新型国家利益,开始在电子商务和投资便利化等世贸组织新兴议题中发挥引领作用。
徐乾宇[2](2021)在《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为了适应WTO不同经济体成员国的发展诉求,WTO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特殊与差别待遇等议题上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议不断。主要的争议点集中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适用性、适用对象,以及如何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的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认为,WTO框架内,把自我认定(self-declaration)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是存在质疑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部分国家借由自我认定的方式来获得发展中国家地位,并利用这一地位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这种自我认定方式可能造成滥用,使得发达国家面临不公平竞争,也使得在WTO框架下的多边贸易谈判难以顺利进行。其中备受指责的是中国。美国认为,中国不应继续被认定为发展中国家。WTO应该明确界定特殊与差别待遇所能享受的对象,不能允许部分国家借由发展中国家的身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毋庸置疑的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在贸易、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自入世以来,确实取得了卓越的经济成就,但是,在其它一些指标上,仍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人均GDP、人均收入、科技发展、经济结构等方面与发达成员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与发达成员的经济发展鸿沟,仍然悬殊。因此,美国选择性的使用个别总体指标夸大发展水平,并借此反对中国运用SDT的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看法是存在偏颇的。因此,对中国而言,如何回应欧美发达国家的质疑,是本文期望解答的问题之一。从中国的角度来说,在面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问题时,是否有更为恰当的解决方案?是否能够避开争论不休又无法短期内有结论的发展中国家身份?是否能够在WTO谈判中提出更切实的、更具体的且行之有效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方案,为中国乃至更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可行的解决设想?这将是本文分析的重点。现有的文献对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享有的特殊与差别待遇都有所论述及研究,但是在解答特殊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性上的观点较为模糊,且带有明显的负面倾向(Ornelas,2016)。那么,发展中国家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基础仍需进一步的梳理。此外,作为中美关于WTO改革中较为聚焦的发展中国家身份问题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的适用范围等,有关文献都有所提及,但没有清晰阐述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理论依据。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这一身份存在质疑。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一再的重申中方立场:“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基石,是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那么,阐释清楚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及适用性等内容,则显得十分必要性也具有现实的迫切性。自中国加入WTO后,经济获得高速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断质疑中国享受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那究其根本,中国是否确因此权利而受益,就成为亟待回答的重要议题。已有文献从协议利用率角度指出,中国主要在农业协定下使用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但诸如此类的宽泛表达,并未涉及具体的产品层面。也就是,中国究竟在哪些产品上使用了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尚不明确。在现有的国内外文献中,相关研究也非常缺乏。为此,本文拟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农产品部门和非农产品部门下不同产品的出口水平,从而探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对中国的实际受益情况。本文主要包含了七章节内容。在第一章绪论部分,本文提出待研究的议题,分析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简述了本文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梳理了已有的针对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问题的研究文献。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有限性和反面作用以及其更新与完善三方面对文献进行评述,并指出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本文的待研究议题。第三章通过历史发展脉络的梳理,介绍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并阐释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适用基础及其存在的争议。第四章从理论上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并分析其理论逻辑脉络,再借由Saggi和Sengul(2009)构建的博弈模型,阐述特殊与差别待遇对发展中国家及世界的意义。第五章分析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使用情况,介绍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分类、总体使用情况以及WTO部分协定中的SDT条款。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并提出中国在WTO中的角色定位。第六章介绍了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以及总体增长趋势,针对中国在特殊与差别待遇中的受益情况予以实证分析,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分析中国在哪些产品、部门享有了 SDT。根据实证结果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得出中国SDT受益情况的总体分析。第七章依据SDT的改革困境和各国主张,提出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意义,并提出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进而合理回应了发达国家的诉求。本文基于现实背景和以往文献研究成果,提出:在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自我认定方式是有其适用基础,继续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是发展权,发展中成员适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基础仍未改变,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具体适用上,应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同时积极推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毕业”条款的制定,并且积极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此外,本文还指出:中国在WTO中的身份应该是超大型新兴经济体,但由于存在地区和部门的差异性,这一特性进而决定了中国在WTO中的地位与角色。因此为作出更大贡献,中国可考虑放弃或减少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中国应该把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战略与维持WTO发展中国家地位视为两回事,也就是,由于中国发展差异性特性的存在,在具体的WTO谈判中,中国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改变策略,具体化为在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范围上构建产品差异性,从而形成产品差异化特殊与差别待遇的谈判策略,这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进一步的,中国应从一般意义上的坚持发展中国家地位,转变为争取各个产品下特殊与差别待遇适用性的谈判差异化目标。显然,这一实证结论应该也可以拓展到区域、双边和多边协定谈判中;通过测量产品的关税敏感性等,构建从产品角度出发的差异化谈判目标。中国作为WTO核心大国,积极推动SDT改革,将有利于打破WTO改革僵局,从而令这一贸易组织焕发新的活力。
赖思洁[3](2021)在《《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19年12月11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宣布停止运作,这是上诉机构成立20多年来第一次停摆。上诉机构瘫痪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随即失去了强有力的约束,各成员国之间的争议案件也相应被“搁浅”,这极大冲击以多种条约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全球贸易秩序由此陷入危机困境。《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以下简称“MPIA”)是WTO成员国中的参加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的一项临时应急安排,参加方可通过《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机制处理存在的贸易纠纷,但该安排出台的主要目的仍是维持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恢复上诉机构运转。《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本身具有开放性与临时性的特点可以让其依托仲裁的方式替代上诉机构,这就体现出MPIA机制在上诉机构瘫痪期间能够发挥其作用从而解决参加方的贸易争端,并且维护裁决有效性、约束性的现实意义。正因如此,则更加迫切需要在仲裁人员的遴选、仲裁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文章通过比较研究和文献研究等方法,分五个部分展开对《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及其机制的研究。第一部分是对MPIA进行概述,通过阅读相关资讯和文献,对其背景、建立过程、法律依据以及性质等内容进行概括。第二部分是对MPIA机制的具体内容、意义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剖析,对其适用性进行说明,这一部分描述了参与方是通过怎样的MPIA机制程序来继续解决争端,并对其积极意义和不完善的地方都列出讨论。第三部分则是MPIA机制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MPIA机制的优缺点,有利于加以完善其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四部分主要对MPIA机制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MPIA带来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在如此复杂的贸易背景下维持着参与方成员经济贸易纠纷的正常秩序,但同时它的不足之处也不可忽视。针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方向。第五部分则是中国与MPIA机制之间的关系研究,我国在促成MPIA建立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应在坚持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寻求解决上诉机构困境问题的同时,尝试借助MPIA机制来解决与我国存在相关的WTO案件上诉问题。MPIA机制运转生效后,在参加方的争端纠纷能够得到解决的同时,非MPIA参加方、参加方与非MPIA参加方的争端如何解决依旧存在问题,这就需要经历长时间的探讨。参与者应始终坚持促进和完善MPIA机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纠纷解决机制在经济运行中所具有的价值,对还没有参与MPIA的所有成员国都要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并且努力使得让上诉机构重新回到一个正常的状态。
钟立国[4](2020)在《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竞争政策议题是当代自由贸易协定规范的重要议题之一,位列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知识产权四大核心议题之后。通过对通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规范竞争政策议题的206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的分析,发现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内竞争法的协调、竞争执法的协调与合作、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三大问题,部分协定还将公共援助、跨境消费者保护纳入其中。为适应未来国际贸易环境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投资的需要,我国可进一步提升竞争政策议题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地位,强化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规则,考虑将跨境消费者保护纳入规范范围,并优化竞争政策的争端解决机制。
孙舒[5](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提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李晓艺[6](2020)在《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加入WTO近20年以来,世界经济快速发展并出现多重深刻演变。新的贸易限制和日益紧张的贸易关系加剧了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贸易便利化协定(TFA)》作为经济时代的产物,它的生效和实施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自由竞争,使各国利益能够暂时协调,共同发展。我国作为首批接受TFA的国家,在建立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方面,我国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履行世贸组织TFA义务,在各地建立工作机制,配套改革措施,使通关便利化领域取得重大进步。TFA是我国进行口岸综合治理和无纸化通关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托,因此有必要研究TFA的实施现状,缕清实施中的问题并给出充分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建议,以助推跨境贸易的自由流通,在实现贸易便利化的同时提高我国贸易竞争力。本文以《贸易便利化协定》文本为基本框架,除绪论外,共包含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对TFA作基本分析,将TFA内容与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相结合,划分为四大原则、六大规则与八项具体实施措施,厘清了TFA文本体现的WTO原则,分析了TFA涉及的相关制度,同时梳理了中国贸易便利化领域的法律制度。第二部分是成员及我国的实施状况。首先介绍TFA在WTO成员范围内的整体实施情况及实施的共同困难,接着对标TFA各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具体要求标准,对中国实施各项措施所进行的改革作出对比并评价。第三部分指出了中国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关键问题。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对TFA的实施程度较高,但在跨境电子商务措施、口岸通关协同以及海关合作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小差距。文章第四部分提出,未来中国应当在这些措施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即及时修改配套法律,做好应对涉及TFA争端的准备;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配套可操作性规则;优化海关工作管理机制及深化海关合作等。期待早日实现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促进跨境要素的便利流通。
袁恒[7](2020)在《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环境保护全球化趋势的发展,贸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环境保护问题在多边贸易体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由于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在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中出现了大量与环境有关的例外情况,即允许成员为环境保护的目的执行有悖于多边贸易制度基本原则的限制性措施。GATT20条第(b)和(g)条被认为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因此它们被称为环境例外条款。它的出现影响了WTO体制,因此有必要严格设置适用条件。在WTO一般例外条款的适用中,DSB通过对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诠释,为其适用设置了前提条件。但是,由于环境问题具有跨国性,环境例外条款内容解释上的模糊性使得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变得困难。在WTO时期的贸易纠纷中,许多纠纷都涉及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研究环境例外条款适用对平衡自由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主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主要问题是通过总结中国稀土案在环保例外条款的适用中为什么会败诉?败诉之后存在哪些问题?第二个问题紧扣第一个问题,即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我国今后在环境保护例外条款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杨强[8](2020)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文中提出为探究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的演进规律,本文以我国的经济、技术、政策、外交及《着作权法》演变时间的综合情况作为分期标准,将改革开放四十年我国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分为复苏、重建、发展及逐步完善四个时期。通过分别探究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特征及原因,可知在复苏时期由于公民着作权保护意识的苏醒、经济水平的逐渐提高,着作权法制呈现出以部门规章为主要表现形式、以稿酬标准为主要内容、受保护的作品种类较少等较为片面化的演进特征;在重建时期由于中美交往的扩大和相关协议的签订以及有关国际组织和专家的帮助,着作权法制兼具国际和中国特色,呈现出新的着作权法制体系初步建立、开始与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接轨同时符合我国国情的演进特征;在发展时期由于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转型期目标的要求,着作权法制的保护水准显着提高,其演进呈现出保护水平达到国际标准、更加注重对相关案件执法和司法的保障、着作权保护的双重标准被消除等特征;在逐步完善时期由于知识产权战略跨越发展期的目标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自发地对着作权法制进行了较为全面地改进,其演进呈现出由被动修法变为主动修法、被侵权人的行政救济力度变大等特征。通过对过去四十年着作权法制演进得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可知未来我国完善着作权法制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且既要与国际接轨也要符合我国国情,进而对未来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前景进行推断和展望,可知未来我国应以谋求合作共赢、主动参与建构的立场,通过在已有立法机制中谋求话语权和构建新的立法机制参与创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多元一体化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且我国能够以日益增强的综合国力和逐步提升的国际影响力为基础,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生效和“一带一路”的构建为契机,使我国的优秀着作权法制得到国际化应用。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必将真正成为国际着作权法律规则的制定者,将为国际着作权保护事业与相关国际贸易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王欣欣[9](2020)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中国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WTO运行的重要程序,被誉为“皇冠上的明珠”,是WTO协调多边贸易、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重要机制。但是由于贸易战争背景下,各成员方之间贸易争端不断,而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处理世界经济贸易争端中呈现出来的无力状态,使得对其进行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笔者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现状出发,在此基础上从内部、外部两方面的角度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急需改革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结合美国、欧盟以及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提出的改革建议综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中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用,对美国、欧盟已经提出的改革建议进行分析并提出中国对这些建议的应对策略;最后得出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需要结合WTO重要成员方的建议,并有针对性地结合中国国情、中国立场提出建议。
邓秀茹[10](2019)在《《俄罗斯贸易政策研究》(第三章)俄译汉实践报告》文中提出《俄罗斯贸易政策研究》一书分为六个章节,本翻译报告的俄语文本选自该书第三章:《俄罗斯贸易政策多边调整的国际问题》。该章详细分析了俄罗斯在世贸组织、欧亚经济联盟框架下的贸易政策变化和特点,描述了俄罗斯的一些区域贸易协议,并对中国和俄罗斯两国间商品和服务贸易方面的国际协定进行了概述。本翻译报告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从词汇、词法和句法三个层面,对文本的语体特点和属性进行分析。第二部分通过分析大量实例,讲述了翻译过程中的各种翻译方法,包括词义选择方法,以及副动词和带который定语从句的翻译策略。第三部分总结了翻译中遇到的不足和经验教训。
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承担的义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承担的义务(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和理论分析框架 |
二、中国的复关/入世谈判:艰难融入 |
(一)准备阶段:1986-1989年 |
(二)接触阶段:1992-1994年 |
(三)实质性谈判阶段:1995-2001年 |
三、入世后中国与世贸组织的互动:全面适应 |
(一)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
(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
(三)多边贸易谈判机制 |
四、当前中国与世贸组织谈判:部分引领 |
(一)电子商务 |
(二)投资便利化 |
五、结 语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表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框架 |
1.3.2 本文主要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积极作用 |
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有限性和反面作用 |
2.3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更新与完善 |
2.4 现有文献的不足和本文待研究议题 |
3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与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1 WTO框架内的发展中国家含义 |
3.1.1 对发展中国家无专门明确规定:1947-1954年 |
3.1.2 对发展中国家概念有了初步界定:1954-1985年 |
3.1.3 发展中国家区别的引入:1986-1994年 |
3.1.4 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1995-2008年 |
3.1.5 发展中国家的再界定:2009年 |
3.2 WTO框架内发展中国家的自我认定模式 |
3.2.1 自我认定方式的沿革 |
3.2.2 自我认定的适用基础 |
3.2.3 自我认定方式的争议 |
3.3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含义及渊源 |
3.3.1 WTO框架内的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含义 |
3.3.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沿革 |
3.3.3 特殊与差别待遇内容 |
4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依据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1.1 SDT的适用对象:发展中国家 |
4.1.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本质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逻辑脉络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意义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理论内涵 |
4.3 理论模型构建 |
4.3.1 开放会员的MFN俱乐部(Open membership,OM博弈) |
4.3.2 排他性MFN俱乐部(Exclusive membership, EM博弈) |
4.3.3 将关税优惠纳入模型中 |
4.3.4 模型结论 |
5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具体使用情况分析 |
5.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分类 |
5.1.1 特殊与差别条款具体分类 |
5.1.2 类别简介 |
5.1.3 简单评价 |
5.1.4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使用总体分析 |
5.2 WTO协定具体使用分析 |
5.2.1 199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3 《贸易便利化协定》SDT条款分析 |
5.2.4 农业协定SDT条款分析 |
5.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具体情况分析 |
5.3.1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5.3.2 中国入世的承诺水平远高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
5.3.3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情况 |
6 中国因特殊与差别待遇受益的实证分析 |
6.1 背景 |
6.2 贸易特征性事实 |
6.2.1 中国部分产品的税率分布情况 |
6.2.2 中国部分产品的总体增长分析 |
6.3 理论机制和研究假说 |
6.4 实证方法和数据说明 |
6.4.1 计量模型设定 |
6.4.2 数据处理 |
6.5 实证结果分析 |
6.5.1 单变量分析 |
6.5.2 DID估计结果:基准回归 |
6.5.3 内生性问题:工具变量法 |
6.6 稳健性检验 |
6.6.1 平行趋势检验 |
6.6.2 安慰剂检验 |
6.7 扩展性分析 |
6.7.1 考虑出口国所在洲 |
6.7.2 考虑产品组影响程度差异 |
6.8 中国运用特殊与差别待遇的受益情况分析 |
6.8.1 SDT受益规模较小 |
6.8.2 SDT受益结构不均衡 |
6.8.3 可考虑“毕业”条款 |
6.9 中国受益产品的个别分析 |
6.10 实证分析意义 |
7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研究 |
7.1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改革困境 |
7.1.1 如何界定“特殊性” |
7.1.2 如何界定“差异性” |
7.1.3 特殊与差别待遇具体问题 |
7.2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和各国主张 |
7.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改革的影响因素 |
7.2.2 发达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看法 |
7.2.3 发展中国家对特殊与差别待遇的立场 |
7.3 保留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理由 |
7.3.1 SDT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 |
7.3.2 SDT对发达国家的重要性 |
7.3.3 SDT对世界贸易水平的重要性 |
7.4 科学合理应对发达国家诉求 |
7.4.1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不应采取自我认定的方式 |
7.4.2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应该取消特殊与差别待遇 |
7.4.3 部分发达国家认为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被滥用 |
7.5 中国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改革的对策建议 |
7.5.1 保留WTO框架内的自我认定方式 |
7.5.2 发展中国家应该享有特殊与差别待遇 |
7.5.3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
7.5.4 鼓励非线性的评估,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 |
7.5.5 “毕业”的主动承诺 |
7.5.6 推动WTO与其它国际组织就发展问题加强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实际享受的SDT条款细则 |
附录2 WTO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名单 |
附录3 贸易便利化协定承诺情况 |
附录4 农业协定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附录5 水果组产品代号说明 |
附录6 寡头垄断贸易模式的关税建立 |
附录7 特殊与差别待遇效应的实证分析 |
1. 背景 |
2. 对发展中国家的效应模型 |
2.1 模型说明 |
2.2 计量模型设定 |
2.3 数据说明 |
3. 实证分析及检验 |
3.1 回归结果分析 |
3.2 识别假设检验 |
3.3 稳定性检验 |
3.4 结论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MPIA的相关概述 |
(一)建立的背景及过程 |
(二)建立的法律依据 |
(三)与WTO的关系 |
(四)具有的性质 |
二、MPIA机制的内容、意义及不足 |
(一)具体内容 |
1、上诉仲裁庭的成员选任 |
2、仲裁庭组庭规则 |
3、上诉的起算日期和截止日期 |
4、明确上诉仲裁期限 |
(二)积极意义 |
1、对成员国的意义 |
2、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
3、对WTO改革的意义 |
(三)不足之处 |
1、仲裁条款的不确定性 |
2、DSU第25 条的不完整性 |
3、上诉仲裁中的第三方参与及相关问题 |
4、缺乏一定的可靠性 |
5、缺乏相关部门和预算的支持 |
三、MPIA机制与其他机制的比较 |
(一)与WTO上诉机制的比较 |
(二)与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比较 |
(三)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比较 |
(四)总结分析 |
四、MPIA机制的完善 |
(一)灵活运用法律条款 |
(二)明确第三方界定范围 |
(三)完善机制权利以增加可靠性 |
(四)组建相关委员会 |
五、中国与MPIA机制 |
(一)中国加入MPIA的原因 |
1、从国际大环境来说 |
2、从中国自身来说 |
(二)中国对MPIA机制的态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自由贸易协定规范竞争政策的现状 |
(一)自由贸易协定规范竞争政策的总体情况 |
(二)不同世贸组织成员对竞争政策议题的态度 |
二、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实体性规则 |
(一)核心内容:国内竞争法的协调 |
(二)重要内容:竞争执法的协调与合作,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 |
(三)边缘内容:公共援助与跨境消费者保护 |
三、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确立的争端解决机制 |
四、竞争政策条款的类型化:三大模式 |
(一)欧洲模式的主要特征 |
(二)北美模式的主要特征 |
(三)俄罗斯模式的主要特征 |
五、对我国的启示 |
(一)确立竞争政策议题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重要地位 |
(二)制定高水平的国有企业与指定垄断规则 |
(三)将制定更具操作性的跨境消费者保护规则 |
(四)将磋商设为竞争政策的争端解决方法 |
六、结语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6)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研究意义 |
1.1.1 课题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2 课题研究的实践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课题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课题的创新点 |
第2章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一般分析 |
2.1 贸易便利化的内涵 |
2.2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产生背景 |
2.3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本原则 |
2.3.1 透明度原则 |
2.3.2 非歧视原则 |
2.3.3 自由贸易原则 |
2.3.4 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 |
2.4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制度 |
2.4.1 贸易便利化措施分类 |
2.4.2 《贸易便利化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 |
2.5 我国贸易便利化领域法律制度现状分析 |
2.5.1 国际条约签订现状 |
2.5.2 国内法律制度现状 |
第3章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状况 |
3.1 《贸易便利化协定》在WTO成员国的实施 |
3.1.1 《贸易便利化协定》整体实施情况 |
3.1.2 关于特殊与差别待遇措施的实施情况 |
3.1.3 《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的共同困境 |
3.2 我国对贸易便利化措施的通报情况 |
3.3 我国实施程度较高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
3.3.1 透明化措施基本符合TFA的要求 |
3.3.2 过境自由措施的实施相对完善 |
3.3.3 货物通关手续与规费方面的调整符合TFA要求 |
3.3.4 机构安排措施完成TFA的承诺 |
3.4 我国存在实施差距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
第4章 WTO《贸易便利化协定》在我国实施存在的问题 |
4.1 海关合作不成体系 |
4.1.1 信息交换范围模糊 |
4.1.2 区域贸易协定中缺乏海关合作条款 |
4.2 跨境电商领域贸易便利化规则缺位 |
4.2.1 我国自贸区跨境电商重点案例简析 |
4.2.2 跨境电商监管领域立法滞后 |
4.2.3 跨境电子商务规则与TFA要求相差甚远 |
4.3 口岸通关协同机制不健全 |
4.3.1 阻碍口岸通关协同发展的原因 |
4.3.2 口岸通关利益相关方协同的必要性论证 |
4.4 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发生的WTO争端增多 |
第5章 对我国充分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建议 |
5.1 完善现代化海关法律制度 |
5.1.1 健全海关执法中的主动披露制度 |
5.1.2 加快建成体系化的海关合作模式 |
5.2 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跨境电子商务规则 |
5.2.1 充分利用WCO《跨境电子商务标准框架》 |
5.2.2 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法律框架 |
5.2.3 保障跨境电子商务规则规范化发展 |
5.3 优化当前口岸通关协同机制 |
5.3.1 提高口岸通关协同政策的法律地位 |
5.3.2 提升海关信息化领域管理水平 |
5.3.3 实施口岸通关全方位协同监管 |
5.4 做好应对涉及《贸易便利化协定》争端的准备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1.历史分析法 |
2.案例分析法 |
3.文献分析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适用的理论 |
(一)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内涵 |
(二)环保例外与自由贸易原则的关系 |
1.环保例外与非歧视原则的关系 |
2.环保例外与优惠待遇原则的关系 |
二、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及限制 |
(一)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 |
1.程序条件 |
2.实质条件 |
(二)适用的限制 |
1.禁止歧视的适用限制 |
2.程序正当和透明的适用限制 |
3.措施“必要性”的适用限制 |
4.协商解决争端的适用限制 |
5.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的适用限制 |
三、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一)中国稀土资源争端 |
(二)中国稀土案败诉的原因 |
1.限制措施的出台违反了WTO贸易规则 |
2.法律制定规则与WTO不符,对WTO规则认知不深入 |
3.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的影响 |
(三)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适用中的新动向 |
1.在国内环境措施的域外效力上有所松动 |
2.通过巧妙运用解释方法寻求贸易自由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
3.合理界定了GATT第20条适用的逻辑顺序 |
4.有条件地承认国内环境措施的域外管辖权 |
5.有条件地将国际环境协定作为解释渊源 |
6.允许国际环保组织参与 |
四、关于我国应对WTO环保例外条款适用的建议 |
(一)国际方面 |
1.深入学习了解世贸组织规则及争端解决机制 |
2.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掌握国际社会上的话语权 |
3.灵活把握争端解决方式,推动WTO争端解决方式的多元化 |
4.恰当运用解释方法寻求贸易自由和环境保护的平衡 |
5.对市场进行合理引导和完善环境标志制度 |
6.重新审视入世规则和完善涉及环境方面的法律制度 |
7.正确援引环境保护例外条款 |
8.善于利用争端解决机制应对他国不合理的环境措施 |
9.诉讼中应对环境保护贸易措施争端的对策 |
(二)国内方面 |
1.加速稀土行业的整合升级,促进行业重组 |
2.推动稀土行业高端技术的发展 |
3.强化对稀土资源的管制,严厉打击偷挖盗采和黑市交易 |
4.提高资源税,构建国内外同步保护体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8)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四、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第一章 中国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原因 |
一、探究着作权法制在过去时期演变规律的需要 |
二、为未来着作权法制之演变提供经验和教训的需要 |
第二节 既有着作权法制历史分期的标准 |
一、按照社会性质的类型分期 |
二、按照世界着作权历史发展的特点分期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四十年着作权法制的历史分期 |
一、既有历史分期概况 |
二、本文历史分期的标准 |
三、本文历史分期的具体情况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的历史分期及演进 |
第一节 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较为片面化: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复苏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二节 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兼具国际和中国特色: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重建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三节 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保护水准显着提高: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发展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四节 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 |
一、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概况 |
二、自发性及全面化: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特征 |
三、逐步完善时期着作权法制的演进原因 |
第三章 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前景展望 |
第一节 未来我国参与下的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之价值标准 |
一、当代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价值标准 |
二、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价值标准 |
三、我国对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应秉持的立场 |
第二节 未来我国参与下的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形式及路径 |
一、当代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的建构形式 |
二、未来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的建构形式 |
三、未来我国参与国际着作权法制体系建构的路径 |
第三节 未来我国着作权法制的国际化应用 |
一、着作权法制国际化应用的可能性分析 |
二、着作权法制国际化应用的路径分析 |
三、着作权法制国际化之后的实施机制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中国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意义与目的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3.选题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现状 |
1.国内研究的现状 |
2.国外研究的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3.本文的创新点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简介及改革的动因 |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简介 |
1.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历史渊源 |
2.WTO争端解决机制主要架构及程序简介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动因 |
1.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内因 |
2.WTO成员方的信任危机 |
3.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外因 |
三、欧美中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建议及分析 |
(一)欧盟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及分析 |
1.多哈回合之前欧盟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 |
2.多哈回合之后欧盟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建议 |
3.笔者对欧盟建议的分析 |
(二)美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及分析 |
1.多哈回合之前美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 |
2.多哈回合之后美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 |
3.笔者对美国建议的分析 |
(三)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建议及分析 |
1.中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建议 |
2.笔者对中国建议分析 |
四、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中国策略 |
(一)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践 |
1.中国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
2.中国作为争端方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 |
3.笔者对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的分析 |
(二)中国应对WTO争端机制改革的策略 |
1.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现状的策略 |
2.中国对欧盟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建议的应对策略 |
3.中国对美国提出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应对策略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欧美中对 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建议 |
(10)《俄罗斯贸易政策研究》(第三章)俄译汉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Аннотация |
绪论 |
第一章 《俄罗斯贸易政策多边调整的国际问题》的语体特点 |
第一节 文本的语体属性 |
第二节 文本语体在语言结构层面的表现形式 |
一、词汇层面表现形式 |
二、词法层面表现形式 |
三、句法层面表现形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俄罗斯贸易政策多边调整的国际问题》的汉译实例分析 |
第一节 翻译中的词义选择 |
一、词义选择的步骤和方法 |
二、词义选择翻译实例分析 |
第二节 副动词的翻译 |
一、副动词的翻译方法 |
二、副动词的翻译实例分析 |
第三节 带который定语从句的翻译 |
一、带который定语从句的翻译方法概述 |
二、带который定语从句的翻译实例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俄罗斯贸易政策多边调整的国际问题》的翻译实践总结 |
第一节 翻译过程总结 |
第二节 翻译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经验教训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原文/译文 |
致谢 |
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承担的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入世二十年:从艰难融入到部分引领[J]. 朱杰进,魏宇航. 国际观察, 2021
- [2]WTO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改革 ——基于中国受益的实证分析[D]. 徐乾宇.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3]《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D]. 赖思洁.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4]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条款研究[J]. 钟立国.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0(06)
- [5]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6]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研究[D]. 李晓艺.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7]WTO环境保护例外条款的适用研究[D]. 袁恒.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8]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着作权法制演进探析[D]. 杨强.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9]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中国策略研究[D]. 王欣欣.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10]《俄罗斯贸易政策研究》(第三章)俄译汉实践报告[D]. 邓秀茹. 黑龙江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