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陈必亭同志在全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论文文献综述)
杨方[1](2021)在《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研究(1949-1956) ——以江苏泰兴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性别歧视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性问题,性别平等至今仍然是世界性的美好愿景。中国在这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不仅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妇幼健康高绩效十个国家之一,而且无论是在消除义务教育性别差距方面,或者女性在全社会就业人员中的占比,还是最近的互联网领域中女性创业者数量,都有相当可观的成绩;这跟两百年多前的封建社会相比,跟一百多前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相比,跟七十多年前的旧中国相比,都是翻天覆地的巨变。但“建设一个妇女免于被歧视的世界,打造一个包容发展的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解放事业的伟大成就和重要经验是一个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理论及其早期实践是研究新中国妇女事业的逻辑起点。实现妇女解放的前提是妇女接受教育,成为自身解放的主体。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特别注重妇女教育事业。党和国家有关妇女教育的方针、政策如何落地重要、发挥作用,需要对其进行具体的考察。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为指导,以局部区域为代表,以当事人为对象,运用文献研究、个案研究、口述史研究等多种方法,结合相关档案材料,既有利于挖掘、丰富新中国成立初期妇女教育的史料,也有利于发现、梳理妇女解放、妇女教育事业发展的特色、经验、历史贡献和当代启示。泰兴地处苏北,解放初期的广大农村有三种不同类型,即老解放区、恢复区和新解放区,由于战争频繁,男子人口比例长期低于妇女,而且还有不少缺乏劳动力或者劳动力不足的烈军工属。以泰兴为样本,研究这一时期妇女教育问题,具有典型性。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妇女教育。国民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思想的形成时期,基本确立了“人人平等,教育人人”、教育形式上不局限于学校、除了知识技能还要将革命思想融进教育并提高妇女政治参与能力的主要内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妇女人口中占绝大多数的农村妇女是决定中国革命胜败的重要力量,在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苏区妇女教育模式,即妇女干部培养、妇女识字培训、女童学校教育、女工职业教育紧密结合;抗日战争时期,妇女解放运动与民族解放运动紧密结合,在民主根据地,妇女支前、妇女生产、妇女参政,无不体现出妇女的力量;解放战争时期的妇女教育主要围绕服务解放战争和解放区建设展开,重点是培养妇女干部和提高妇女觉悟。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对全国女性教育重新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大众化改革,使女性教育成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考察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妇女教育问题,可以设立四个“观测点”,即:女童入学教育,识字扫盲教育,妇女社会教育,妇女干部教育。女童教育既是妇女解放和妇女教育的起点,也是从源头上阻隔农村文盲、半文盲妇女产生的重要途径。新中国初期泰兴当地政府加强女童入学教育的政策措施,满足了农村妇女的内在要求,切合了当地社会的具体实际,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新中国初期泰兴女童入学教育的基本经验就是提升学龄女童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具体教育实践中主要把握好了四个关键点,即:整体设计,协同推进;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深入基层,有的放矢;创新教法,确保质量。泰兴的农村识字扫盲工作开展比较早,早在1941年冬,当时的泰兴抗日民主根据地就开展大规模的冬学运动。新中国成立以后,泰兴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积极动员农民继续参加冬学运动,并成立了专门的妇女识字班,开展识字扫盲;农村妇女在区乡妇联干部、村妇女干部和妇女代表的动员下,参与积极性远高于男性,不仅参加人数多,而且持续时间长,至1956年渐成高潮。泰兴妇女积极参与扫盲识字运动,宏观上讲为开展救灾备荒、实行土地改革、推进互助合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具体而言,不仅使广大妇女能力素质得到了提高,而且切实增加了家庭收入,从而也为妇女地位的提升营造了氛围。通过社会教育活动促进女性从家庭走向社会,是促进妇女自身解放的重要路径。基于不同阶段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基于区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新中国初期泰兴农村妇女社会教育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949-1952年,在苏北行署领导下,主要围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生产救灾、贯彻婚姻法等中心工作开展;1953-1956年,在江苏省委和扬州专区的领导下,主要结合基层普选、增产节约、农业合作化和统购统销运动等开展。但不管哪个阶段,形势政策、思想政治、生产劳动、卫生健康都是教育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内容。苏北妇女社会教育促进了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农村妇女自我意识越发觉醒和增强,主体作用日益显现,社会地位显着提升。但也暴露出教育对象的局限性、教育过程的间歇性、教育内容的抽象性和教育形式的有限性等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妇女干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以及社会整体氛围都是显着的影响因素。培养妇女干部、重视妇女参政是中国共产党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最具特色的重要举措。泰兴属于革命老区,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许多妇女积极分子脱颖而出成长为妇女干部,为根据地和解放区经济发展和民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成立妇女自己的组织动员机构,将妇女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构,推举妇女干群模范,是这一时期泰兴妇女解放事业的三条战线。围绕这三条战绩,泰兴妇女干部规模迅速发展,培养路径更加多样,教育内容也日渐丰富;而通过开展文化教育,妇女干部的工作能力得以大幅度提高,通过学习时势政策,其业务水平也得到相当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妇女干部队伍的稳步发展,切实引导了社会舆论导向——她们不仅以其成功形象吸引着同辈人的效仿,而且影响、教育了守旧的父母及周遭“他者”,从而既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社会认可,又反过来触动社会文化转型。但妇女干部教育同样也受到传统思维方式、现实社会环境甚至家庭方面的制约。新中国初期的泰兴农村妇女教育,不仅对农村社会秩序的重建、农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妇女解放事业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留下了可供新时代农村妇女教育借鉴的历史经验。女童教育构筑了男女性别平等的基础,扫盲教育提升了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社会教育提高了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干部教育促进了农村妇女的社会动员——其经验就在于,要以农村妇女素质的提升促进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要在推进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促进妇女解放。新中国初期泰兴妇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农村妇女解放进程中的一个缩影,其经验对于加强与改善新时代农村妇女教育、对于实现《北京宣言》目标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顾超[2](2020)在《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文中认为就近代世界历史而言,伴随着民族运动和民族国家的兴起,民族主义成为一种具有世界性的意识形态,并从欧洲蔓延至全球。仅仅在20世纪,在全球范围内就发生了三次大规模的民族主义浪潮。也正是在这一进程中,中华民族从一个自在民族走向了自觉民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开始以完全独立的主权国家参与到国际事务之中,中华民族开始具备了国族的身份和象征。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和国家提出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对内来说,是以共同体的形式把握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不断凝聚起中华民族应对危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精神力量;对外来说,通过区域共同体实践的外溢效应和示范效应,进而迈向更高层次、更广范围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同时,从古至今,西北地区由于其历史、区域和自然条件等因素,不论是在王朝国家,还是在现代民族国家之中,都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特别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带一路”倡议下,西北地区的现实任务和战略地位日益突出。研究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问题,既是回应党和国家重大的、宏观问题的现实需求,也体现了理论的自觉性和实践的针对性。作为理论命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意识的研究,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方面,从理论与实践的溯源来看,充分考量近代以来关于中华民族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成果,以及逐步确立起的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框架。又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和西方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深处,挖掘出多语境、复杂态下的共同体形式。并且将中华民族与共同体思想有机结合统一到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中。另一方面,从核心概念的分析来看,提出从政治国家共同体、历史文化共同体、社会生活共同体、精神命运共同体四个维度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进行系统把握。同时,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提出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向度。第一重是从物质决定意识的决定向度上,提出民族意识是对民族本体的客观反映;第二重是从意识的历史性生成向度上,分析不同时代条件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表现;第三重是从意识的能动性向度上,从理论层面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价值性考量。再者,在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下,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较大程度上理解为一种认同,从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五个方面勾勒出认同视角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谱系。作为现实命题的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进一步聚焦和把握西北地区的特殊性,提出西北地区在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势、机遇、劣势和挑战。从优势上看,西北地区在历史上进行着各民族间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并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既有中华民族的共性文化,也有各民族独有的特色文化,还有与异质文化、文明的往来。同时,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与西北各族人民一道进行民族救亡图存、追求团结统一的伟大斗争中,一方面产生和奠定了西北民族地区治理的政策基础,另一方面塑造和涵养了丰富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红色文化基因。从机遇上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机遇下,形塑和奠定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实施了惠及西北各族人民的现实举措。在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中,拓展了西北地区的发展空间和动力。在西北边疆治理的现实机遇中,深入推进依法治边、依法治疆进程中,提供了稳定的内外环境。从劣势上看,经济方面的差距无疑是明显且深刻的,同时在民族与宗教问题上的复杂性、教育水平相对较低以及语言多样性可能带来的沟通不畅等,在增强个体、族群意识的同时,淡化了共同体意识。从挑战上看,存在着诸多外部威胁与干扰。一是历史虚无主义思潮,这一思潮由来已久,作用于客观历史和人们的历史观念,消解着西北地区的历史传承与史学研究;二是多元文化主义,主张每一种文化都必须有其身份和定位,看似合理实则潜藏着以多元分离和分解主流的风险;三是“三股势力”,其中暗含在民族主义基础上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西北边疆为重点渗透区域,并有向全国蔓延的趋势,威胁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稳定和总体国家安全。结合以上理论与现实的分析,在发挥优势、抓住机遇、规避劣势、应对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了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路径。首先要有一些最为基本的遵循来保证前进的方向,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妥善解决好宗教的因素,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同时,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西北地区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其次,在宏观方略的建构上,作为共同体的中华民族建设及其意识培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立足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整体,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治六个方面进行系统谋划和宏观安排。最后,实践的生命力和效度体现在落小、落细之上,作为教育活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最终要从教育的主体内容、关键环节、心理引导、语言桥梁、现实载体、实际效果和人才队伍等方面具体下功夫。
刘海花[3](2019)在《北京医疗队在甘肃的活动与影响》文中认为北京医疗队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的一个专有名词。毛泽东主席于1965年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后,率先在上海做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北京各大医院派出医疗队到医疗资源相对匮乏的安徽、山东、河南、云南、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甘肃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为当地人民群众看病治病,不仅保障了他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甘肃自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丝绸之路后,便是东西贸易往来的必经之路和繁华阶段,但自宋之后丝绸之路日益衰落,加之地处内陆,自然环境恶劣,人民生活相对艰难困苦。甘肃解放后,各项事业开始逐步发展,但是医疗卫生事业相对滞后,于是周恩来总理自1967年亲派第一批医疗队入驻甘肃河西地区,此后源源不断先后共分十批,4000多人次的医疗队员来甘肃为广大贫下中农(牧)群众解决了看病难的大问题。一直以来较好的医疗资源都放在中心城市以及发达的城市地区,而广大农村长期没有良好的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障,自毛泽东主席提出“六二六”指示后,党中央做出积极的响应,为甘肃人民带来了先进的医疗人员和技术。带领他们自采自制中草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改变了农村落后的卫生面貌,同时巡回医疗期间不仅要求队员把“卫生革命”和思想理论相结合,而且要抛弃“旧”的医疗观念坚持走“中西医结合”道路并且在医疗期间认真支持“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北京医疗队的巡回医疗对甘肃来说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留下了许多深刻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现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周长友[4](2018)在《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文中研究指明恩格斯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体现为两种类型,一是生活资料的生产,另一则是人类自身的生产。政治学研究长期以来以人类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分配为关注重点,较少论及人类自身的生产和价值分配过程。本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以中国现代节育运动历史文献资料为基础,结合部分田野访谈资料,深入考察分析了现代生殖技术进步对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空间生产和分配的作用和影响,探讨现代国家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生育权利和资源的价值分配及其政治逻辑。国家权力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重塑了人们的身体观,同时也扩展了政治价值分配的权力空间,从而使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成为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主要特征。国家权力和科学技术的双重作用不仅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衍生出性别、民族、区域和年龄结构等失衡性权利问题,同时也衍生出配子技术和选择生育等生命和技术伦理问题。这些演变不仅是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权威性分配的产物和结果,也会对未来中国生育政治的权力与权利分配格局产生深刻的影响,同时也将生育政治的历史过程、运行逻辑、实践后果及时代特征展露无遗。传统社会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和医疗技术水平的限制,人口增长相对缓慢,“广土众民”成为王朝统治者追求的主要政治目标,家庭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成为节育行为的主要实施者和参与者。西方近代节育思想在中国社会的传播不仅带来了生育“价值的颠覆”,而且使部分知识分子将节育运动同提高国民素质和摆脱“东亚病夫”形象的政治意义紧密联系在一起,西方医学科学和技术的传入则为在中国社会进行节育实践提供了可能。这促使中国近代节育运动逐渐由观念宣传迈向行动实践,开始在一些沿海大城市零星开展起来,但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产生的影响均非常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使人们的生育行为迅速从“私域”走向了“公域”,个人身体在技术支持下开始成为国家权力运行的公共空间,科学技术的进步为贯彻国家生育意志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医疗化身体、国家化生育和科学化生育等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特征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生殖医学技术进步带来的身体医疗化现象不仅抛弃了传统医学将人类身体视为一个封闭空间的旧有认知,而且将公民的个人身体内部空间公开地展示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之下。生育行为的政治化和技术化转变使国家政治权力成为节育技术推广和应用的权力保障,生殖技术则为节育行为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两者紧密协作共同塑造了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基本面貌。公民个人的身体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作用下成为被规训的后果和对象。在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权力的作用下,公民个人身体不仅成为不断被权力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同时也成为被技术化敞视、检查和填充的对象。医疗化的身体不仅在权力和技术的双重规训作用下成为了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和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而且逐渐演变形成了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化生育以计划生育政策为主要内容,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被认为是政策实施的两项主要宗旨。国家通过建立人口计划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人口计划工作指标体系实现对人口增长数量的计划约束,同样通过建立优生目标调控体系和完善优生目标调控方式实现对人口增长质量的计划控制。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国家通过建立从中央、省、地(市)、县、乡、村的六级计划生育行政组织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构建了一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繁密计划生育权力和技术网络,形成了对公民个人身体和生育行为进行权力和技术监视的强大力量。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度和计划生育政策动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强化了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力度,而且进一步加剧了公民个体和家庭在面对强势权力和技术干预时的权利失能化倾向。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化生育不仅是贯彻国家生育调控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需求的主要方式。国家通过建立准生证制度、利益导向制度和基层监控制度等权力监控体系实现了对国家化生育意志的科学调控,同时也通过建立计划生育医疗技术监控、避孕药具监控和人口统计监控等方式实现了对人们科学生育行为的国家监控。医疗组织的广泛建立、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医疗技术的普及推广不仅是贯彻国家科学化生育意志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满足人们优生优育医疗服务需求的重要条件。国家计划生育技术体系的建立不仅为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人口数量增长提供了可能,同时也为国家优生优育措施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技术保障。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国家政治权力对公民个体生育权利和技术资源的分配具有规划性、选择性和非均衡性,由此衍生出一系列非均衡性的生育权利和生育后果。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节育技术应用中的性别失衡和女性婚姻中的“货币化”倾向等揭示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固有的性别权利失衡问题。各民族之间生育政策的失衡、民族区域之间生育政策的差异和人口增长状况的差别等问题折射出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原本就存在的民族权利失衡问题。人口增长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则表明了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人们享有生育权利的失衡问题。人口年龄结构中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各区域之间的人口在青少年抚养和老年人口赡养负担方面的权利失衡问题。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地区失衡和结构失衡问题则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加剧了人民享有平等医疗资源的权利失衡问题。在人口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权力和技术显然会对生育资源和权利的分配产生深刻影响。随着现代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技术的进步,人类生育日益公共化、国家化、政治化和技术化,由此衍生出诸多的生育问题并引发了激烈的权利之争。随着社会发展及公民个人独立和权利意识的增长,人们更加关注技术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制约以及人口生产过程中的女性平等、生育平等、生命平等和生育自由等问题,尝试重新思考和确定生育过程中的权力干预的边界和技术渗透的限度问题。这导致人们对于今天中国生育权利和资源分配的非均衡性以及由此衍生的诸多问题,国家人口生产的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本身的正当性和必要性等提出了质疑。在实践中,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大幅度调整国家人口生产和发展目标及“计划生育”政策。这些国家目标和政策的调整并未改变人口生产资源和权利的国家权威性分配的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是生育政治逻辑的继续和体现,只是在不同时期国家权力干预和调控的范围、重点、目标以及手段有所不同而已罢了。
万心[5](2017)在《疾病防控与地域社会变迁 ——以建国后余江县血防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民国时期余江县血吸虫病严重流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生育、生长、生活,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血防之前的余江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疫区社会,社会各阶层关系基本处于不良互动状态。这种对瘟疫“不设防”社会生态,为瘟疫流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建国以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余江人民用“开新填旧”等办法,经过消灭血吸虫病和巩固血防成果等几个阶段的努力,不仅在全国率先取得了根除血吸虫病的胜利,而且很好的巩固了血防成果。作为地方社会重大历史事件,血防对余江地域社会变迁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使得当代余江地域社会带有深刻的“血防”烙印。从政治上看,余江地域政治出现了明显的血防化趋势。表现为血防领导机构常规化,保血防“第一面红旗”成为党和地方政府最大的政治任务。领导人对余江血防的高度关注为余江争得了多种政治资源,使余江政治声誉远播国内外。同时,血防改变了余江许多人的政治命运。从经济上看,血防对余江地域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血防为生产提供了健康劳动力,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改善了疫区人民的生活。如:诸多血防工程的建设,直接推动了余江农业经济的发展;送瘟神纪念馆的建立,每年都会吸引大量中外游客来此参观学习,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在思想文化方面,血防引发了余江地域文化急剧变化。随着血防的胜利,原来余江那种病态的地方文化,逐渐向健康文化演变。围绕血防,大量的文化产品不断出现,余江地域文化被打上了浓厚的“血防”色彩。在血防胜利的鼓舞下,余江血防精神得以形成。一个积极向上、争创一流、充满自信的余江形象逐渐展现在世人面前。血防也给余江的社会关系带来了巨大变化。在血防运动中,党和县人民政府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医务工作者不顾个人安危,奔赴血防第一线“救死扶伤”;人民群众则积极参与血防,主动配合医务人员开展血防运动。通过血防余江形成了社会各阶层良性互动、密切配合的良好社会关系。而且,血防使余江生态环境得到优化。血防彻底改造了余江钉螺的滋生环境,消除了传染源,优化了余江水环境,使余江卫生环境大为改观。但从余江血防模式在鄱阳湖地区推广的情况看,它只适应山丘型疫区,在湖沼型疫区效果有限,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湖区血防不能照搬余江模式,必须另辟溪径。总之,血防成为建国以来国家治理余江地域社会的手段,通过血防国家成功地介入余江地域社会,并成功地塑造了余江地域社会的“血防”色彩。
施亚利[6](2013)在《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文中指出血吸虫病最早在日本发现。中国从1905年起,陆续从病原学证实有血吸虫病流行。中国古代尽管没有使用“血吸虫病”这个病名,但是,传统医典中有大量的关于血吸虫病的记载。血吸虫病在江苏流行历史悠久,流行范围广泛,造成的危害性大。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江苏省卫生处在吴县木渎镇建立了苏南地方病防治所,积极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由于财政投入严重不足,防治工作未超出草创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后,血吸虫病受到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华东当局首先发现血吸虫病在江南一带流行严重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防治。在华东局的领导下,南京市、苏南区、苏北区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初步展开,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1953-1955年,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发现血吸虫病在我国长江流域造成的极大危害。1955年,毛泽东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在毛泽东的提议下,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宣告成立,长江流域十二个省市建立了血防工作的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制定了防治血吸虫病的方针和措施,召集有关高等院校及科学研究单位的专家、教授开会,解决了防治的技术问题和工作方法问题。中共中央对防治工作的正确领导,使全国大规模的防治血吸虫病运动逐步开展起来。江苏建省后,贯彻执行了华东局的指示和中共中央关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不仅制定了防治工作的规划,提出了 1956-1958年的防治工作计划,而且对血防科学研究和经费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在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的领导下,江苏省的群防群治工作随即展开,防治工作在全国率先取得突破性的成果。1958年,我国工农业生产开始了大跃进。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要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更快的速度来进行,为生产提供更多的劳动力。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发出“鼓足革命干劲,全面跃进,加速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提出了血防“大跃进”的目标,鼓励各地打破常规,树立“血防跃进”典型,发动了“血防大跃进”。江苏省委积极地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江苏省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随即出现了大跃进运动。整个运动可以分为“空前跃进”、“继续跃进”和“持续进行”三个阶段。血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是,跃进后却留下了不少的问题,如:机构裁撤,人员裁减,血防工作处于半停顿或停顿状态;螺情、病情大幅度回升,急性感染非常严重;建国初年血防工作中形成的科学工作方法和踏实作风多被破坏;三年经济困难使政府主要应对浮肿病或其他疾病,血吸虫病疫情雪上加霜。大跃进过后,在血吸虫病流行的各省市,由于粮食紧张,浮肿、消瘦等疾病突出,群众都忙搞生产,防治浮肿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逐渐放松。血吸虫病疫情的快速回升和急性感染的不断发生严重地影响了群众的健康和当地的农业生产。这些现象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对大跃进后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方针作出调整。中央血防九人小组从1961年初陆续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制订了“血防工作调整”方针,并且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调整。江苏省党政当局随即贯彻执行,调整了血防工作的总目标。1961-1965年,江苏省的“血防工作调整”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阶段的调整(1961、1-1962、5)、重点阶段的调整(1962、5-1963、12)和后期阶段的调整(1963、12-1965)。各地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成功地开展起来,并取得了显着的成绩。由于受到中共中央“左”的路线的影响,1964-1965年,江苏省在血防工作中贯彻“阶级观点”。“血防工作调整”作为国民经济调整的一部分,是在“三面红旗”的前提下进行的。随着党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路线的推行,它逐渐偏离了调整的轨道。1966-1967年,江苏省按照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各项防治工作进行部署。1967年,“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血防战线,江苏省的血防工作陷入停滞。1970年,由于疫情再度严重,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血吸虫病防治的专门文件。从1970到1973年,江苏省的防治工作再度重启。1976年10月,江苏省在防治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宣布全省实现基本消灭血吸虫病。
杨泽龙[7](2012)在《毕节模式研究》文中指出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与成就相伴生的区域发展差距等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倍加贫穷落后,越来越制约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现,越来越阻碍我国区域整体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越来越制约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伟大目标之实现。因此,深入地研究、科学地处理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区域发展问题尤显重要。本文以形成于1988年时任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倡导并建立的毕节试验区之基础上的毕节模式为研究对象,进行探讨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区域社会发展问题。进一步来说,通过深入而系统地研究毕节模式,力求为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破解恶劣困境、实现区域快速发展提供借鉴,为我国西南岩溶地区的发展提供参考,为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现甚至我国区域整体的协调运行与科学发展添砖加瓦。关于本课题的研究,不仅具有一定程度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相对较强的现实意义。全文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及结论:第一章包括了课题的研究缘由、研究意义、相关概念、研究现状及其述评、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经过文献分析,涉及毕节模式的文献侧重于研究某一领域;尽管有的研究是从社会整体领域进行,但是较为粗略、不全面。因此,本文试图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视角对毕节模式进行深入而系统地分析。第二章论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基础及理论借鉴。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人的社会发展思想,着力地研究胡锦涛社会发展思想。胡锦涛社会发展思想包括了科学发展观、贫困山区区域发展思想等。胡锦涛同志通过建立毕节试验区这一载体较早地提出了科学发展的思想或科学发展观的前期思想,提出了改革是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开发扶贫和生态建设动力的社会发展思想,提出了毕节模式的思想等。从另一种角度来看,毕节模式的建立、形成、发展及其成效,实证了当时胡锦涛同志关于岩溶区域社会发展的思想是科学的、符合实践需要的。第三章研究新时期区域发展模式理论。区域发展模式观至今历经了经济要素模式观、经济机制模式观、经济经验模式观、发展方式模式观、全面可持续发展模式观的逻辑性演进;区域发展模式就是构成整个区域社会的有机体及其体系的历史、现在、未来所演绎的社会全面持续运行与协调科学发展的逻辑过程及其状态;影响区域发展模式形成的条件有政策、区位、资源、文化、区域性辐射、互动与仿效等;考量区域发展模式进步性的标准有实践及“三个有利于”、科学发展观、事物内生性及特色性等。第四章是论述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发展条件和独特性。基于1988年时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自然环境的分析,本文认为,西南岩溶贫困山区资源虽然丰富,但是该区域与生具有石漠化、水土流失、岩溶气象、岩溶植被和岩溶水系水文等独特的自然环境、贫困落后的社会现实,这与我国非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现实存在相对较大的差异。基于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落后原因的历史性人文分析,本文认为,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由于地域性的思想观念、国情之下的苟安心理、封闭性的制度文化、民族性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生态性的贫困文化、山文化等人文环境原因而凸显了极为落后的社会现实。通过历史性分析,本文认为,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开发与发展的教训有过度开垦之后的生态恶化、传统生育观念下的人口膨胀、边缘化形成的贫困落后和非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社会畸形发展等。第五章研究了毕节模式如何破解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发展困境。通过比较,本文认为,毕节试验区在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中具有先天的恶劣自然地理、边缘化的区位条件、相对更加复杂及突出的恶化生态、过度增长的区域人口、极为落后的区域经济、恶性发展的深度贫困等典型性。基于中央特殊性政策所形成的毕节模式,在胡锦涛同志、贾庆林同志、杜青林同志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长期支持与直接关心下,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专家顾问组、中央统战部等中央有关部委局、贵州省委省政府、深圳市等社会多方力量长期的帮扶下,充分地利用自然、政治等优势资源,发挥坚定信念、艰苦创业、求实进取、无私奉献的试验区精神,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的试验主题,全力地推进本土化的农村综合改革试验,经过本土化的五次探索,相继地推进了毕节模式的初步形成与阶段性成效的取得,一定程度地破解了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发展困境并具有典型示范功能。第六章论述了毕节模式的主要内容。经过23年的试验与发展,毕节模式在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逐步地实现了经济、人口、生态的互动发展,一定程度地凸显了人、自然、社会的本土化区域整体的协调发展态势。第七章侧重于毕节模式与我国地方区域发展模式之比较及其特点的研究。通过具体区域发展模式的比较,本文认为,毕节模式基于其独特的背景凸显了中央特殊性政策的政策响应与区位创造的有机结合、统一战线唯一长期地帮扶的地方性区域、毕节试验区内因性的本土化演绎、胡锦涛社会发展思想的前期性实践、西南岩溶贫困山区人、自然、社会有机协调运行与全面发展的典型展等特点。第八章论述毕节模式意义。经过20多年改革试验的毕节模式取得了阶段性的巨大成就,凸显了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典型的示范辐射功能,具有一定程度的重要意义。从现实意义来说,研究和统筹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协调发展,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政策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破解发展困境,为我国区域多样性的地方发展提供借鉴;社会多方力量参与支持毕节模式建设与发展,一定程度地凸现国家、统一战线、毕节试验区“三方”共赢局面,推进统一战线自身价值和功能的创新;促进国家生态安全和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有利于推进人、自然、社会的有机协调发展,等等。从理论意义来说,毕节模式拓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践平台,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及其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区域发展理论,等等。
宗树兴[8](2010)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文中提出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后,中国义务教育才真正走上了法制化之途。在随后的近20年间,中国政府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克服了难以置信的困难,终于实现了这一宏伟目标,创造了中国教育史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1986《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就是以《义务教育法》的提出、酝酿、形成、制定、执行和修订的过程为对象进行梳理,对这一立法和实施过程给以历史性描述和研究。此举既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解决当今义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有利于促进教育法治的整体建设并丰富教育史和教育法学学科内涵。本论文主要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义务教育立法的原因和演化过程;二是义务教育立法如何影响了义务教育进程,即二者的互动关系。研究依照时间顺序,以《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立法准备、立法过程、执行过程为线索,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为背景,描述和分析党政机构、社会团体、个体等对这一立法活动的贡献,着重梳理了各个阶段与义务教育立法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演变过程。论文(不含前言)分为五个部分:第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第二,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第三,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第四,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第五,1986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本研究在方法设计上遵从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历史法,以史料为基础,突出了历史是人类活动的记录。首先,把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作为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现象之一来分析研究,它由经济基础以及人们的社会实践决定、实现和承载。其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置于集社会背景、经济发展、历史演化、法制环境、个人和团体影响等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前提下,运用社会学方法,对这一社会现象(法律现象)进行细致分析,最终形成一个构成论框架,避免孤立地叙述这一立法和实施现象。再次,将义务教育立法紧密地与义务教育的发展结合起来,去找寻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与义务教育事业的关系,即从义务教育立法与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相互激荡、回应的角度去把握这一立法现象。1986年义务教育立法和实施研究,既考虑了我国义务教育立法的独特性:是中国的教育立法而非他国;是教育立法,遵循教育规律而非其他领域规律;又注意了法理学分析与国际比较研究。在这种共性与特性的互动中,寻找这一教育立法和实施历史事件背后的规律,从而对现实发挥借鉴作用。本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986年《义务教育法》立法是经过长期艰难曲折的探索之后,在总结义务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并创制的。该法创制前,我国普及教育事业经历了发展混乱和无法可依以及人治造成的低迷时期,从惨痛教训中逐步认识到义务教育立法和教育法制化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我国初等义务教育普及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而义务教育的质量和层次还有待提高的情况下,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走上了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道路。立法的过程既是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同时还是教育法制化建设的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我国又逐步完善和修订这一法律,使之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和促进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实现的作用。在立法过程中,尽量做到了立法程序完备,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集思广益、民主参与的精神,但也存在立法之前的调查研究不够,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法律主要制定者的不妥,议案草拟和审议过程中缺乏底层的参与者,配套条款公布的不及时,监督机制的缺失等问题。在立法内容上,《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立法内容具有前瞻性、原则性和简约性。存在的问题是立法的重心过低,对于各级人民政府权力约束表现为单向性。在执法过程中,《义务教育法》调动了地方办学积极性,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但是,经费问题成为困扰义务教育诸多方面实施效果的主要障碍,义务教育的投资、管理和统筹层次低成为《义务教育法》实施质量的障碍。综合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订立、实施与修改完善过程以及对该法的分析,并比较中外义务教育法制化路径,对于未来包括《义务教育法》在内的教育法制建设,可以得到如下的启示:要突出全国人大立法的重要地位,更多地采用人大立法;尽量提升教育立法的层次,并从数量上减少、重要性方面降低行政部门《意见》、《规定》、《纲要》等低层次法规的作用;努力营造民主氛围,尽可能地为来自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职位的人大代表提供表达观点和意见的舞台;逐步培养人们,特别是基层民众参与教育立法的意识,并创设其参与机制;要完善立法前的科学调查,完善草案的审议程序和法案的监督程序;适当借鉴欧美国家的立法思路,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立足现实,注意责、权、利的平衡。以便创制更为完备的义务教育法律,保护和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
张大维[9](2010)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城市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视角,试图主要回答以下两个问题: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否形成,主要内容和理论价值如何?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怎样,主要经验和实践意义何在?论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等研究方法,遵循“发生逻辑(为什么)——理论体系是什么——实践成效怎么样”的分析思路,采用“新情况——新问题——新理论——新实践”的研究框架。研究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第一,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已经形成且已整合成架构合理、指导实践取得巨大成功的科学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第二,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取得了显着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奠定了基础。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由此可见,社区建设和党的建设是新时期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关注的两大主题。新中国建国60年、改革开放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20年、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10年、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5年,农村社区建设从试点走向铺开,城乡社区统筹发展的趋势正在形成,我国社区建设的成就巨大,对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社区建设中形成的新理论与新实践进行系统研究显得十分必要。然而,当前学术界在取得大量研究成果的同时却也出现了一些明显不足:从西方研究范式出发,来阐释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的较多,从我们党执政的角度去研究中国化道路,并从学理上分析总结我们党城市社区建设新理论和新实践的较少;等等。本文关注实践中的问题,转换研究范式,从实际问题出发梳理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社区建设的四个主题,也即党的理论和实践体现的四条主线:居民自治、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明。本论文阐释围绕着这四条主线展开,使其贯穿于党的理论和实践的始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具有独特的发生逻辑。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所引发的新问题,中国共产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和实践就是围绕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展开的。总体来看,我国巨大社会转型出现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社会分层、社会流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分工。新情况引发新问题,与之相关联,我国的社会建设面临的新问题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民稳问题,即单位制解体与基层社会管理主体缺失及管理真空问题;民生问题,即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或产品供给短缺问题;民主问题,即公民的选择权、自由权、差异性增强与自治渠道、自治制度、自治机制不完善问题;文化问题,即精神文明建设与核心价值体系统领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国家逐步形成了通过社区来整合社会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独特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并指导着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不断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形成了科学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选择走城市社区建设道路以后,逐步展开了理论探索并通过实践试错来完善理论。在这一过程中,党的各次全会的精神、中央领导同志的论述、中央政府报告的概括、中央政策法规的阐述,政界学界理论的成果,等等,都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总体来讲,业已形成的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是关于建设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及其内含的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等各要素的意义价值、宗旨目标、内涵外延、组织架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手段途径、网络体系等的整体性理论体系。其包括三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一是逻辑起点理论,即马克思主义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法理论;二是中轴核心理论,即社区(社会)生活共同体理论;三是外围结构理论,包括社区居民自治理论、社区管理有序理论、社区服务完善理论、社区文明祥和理论等四大支柱理论。这三部分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的轴心体系。其中,逻辑起点理论是方法论,中轴核心理论是价值观,外围结构理论是保护带。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是由其指导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决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实践成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道路大致经历了传统旧式社区建设阶段、过渡转型社区建设阶段、现代新型社区建设阶段、和谐社区建设与城乡社区统筹发展阶段四个阶段。本文侧重于呈现过渡转型社区建设及其以后阶段的实践发展。在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成效概括起来便是“五个建立、五个格局”:一是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基层社会有序管理格局;二是社区民主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广泛参与居民自治格局:三是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小社区大服务格局;四是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建格局;五是社区文明氛围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文明祥和格局。实践的巨大成效实际上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创造了理论实践价值。其理论价值体现在:一方面,从时间和内容范畴上看,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和最核心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其实践意义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及其内含的“一个正确分析、五个紧紧抓住”等具体实践经验,既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拓宽了发展空间,也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参考借鉴,为最终实现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格局奠定了基础。
汪亚光[10](2010)在《新中国初期(1949-1965)民族法制建设》文中提出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我们习惯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新中国。之所以称之为新中国,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很多制度和观念上都对传统的中国做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些变化中,对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观和民族关系的改变则是众多变化之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而民族观和民族关系的变化都是由于新中国初期的民族法制建设带来的。作为中国民族法制历史中极其重要的一环,甚至可以说是改变整个中国民族法制历史的一环,新中国初期的民族法制建设,其思考和探索的过程、其建构的法制体系、以及其走过的曲折的路程,都是民族法学领域不可回避的问题。这个思考和探索的过程大致花了17年的时间,即自建国的1949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的1965年。这一个17年,是中国共产党在分析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民族政策,学习西方资产阶级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的基础之上对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开创性时期。那么,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开始的?在这之前的中国民族法制的状况是什么?中国共产党创建新中国民族法制的思想和理论来源是什么?在这个创建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哪些?进行了怎样的选择?民族法制建设的成果是什么?然而又为什么会走上曲折的道路?凡此种种,学界虽然有过零星涉猎,但都是轻描淡写,缺乏系统探讨和深入分析。本文的目的就是在利用建国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通过宏观分析与微观叙事相结合、动态考察与静态描述相结合、历史梳理与法学思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尽可能详尽地解答这些问题,以期对当下的民族法制建设进行源头上的思考,提供一种来自历史深处的认识。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是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历史上的转折点。从新中国的民族法制建设开始,中国历史上持续了二千年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华夷两分的民族观转而向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友爱的民族观改变。而这个改变的过程,源于清末民初以来的中华民族的民族崛起革命运动,即新民主主义运动。正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经过对西方传来的启蒙时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法治思想和民族理论,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中的民族思想和民族政策的接触、学习和借鉴,促成了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形成。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际,不断随着革命和建设情况的转变对民族政策进行调整,最终凝练出新中国的民族法制的核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中国后就解决民族问题所得出的最适合中国民族实际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的产生和运用源于对民族自决权和联邦制的摒弃。这一制度在新中国的确立开始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型于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个过程就是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过程,也是新中国民族法制框架形成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党和国家领导人为了使得中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状况得到最根本的改善,派出民族访问团进行了大量的访问,在民族聚居区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并在展开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充分照顾和结合民族地区的文化特色和经济特色,对国家的政策进行适当的修正。然而,当运用法律的理性对新中国的民族法制框架进行深入的分析时,我们发现,新中国的民族法制框架存在很严重的体系缺陷。从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领导人指示的对比上我们发现,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中,法律制度的建设仅仅停留于框架层面,而没有形成有机的法律体系。而相反,大量的民族问题都是通过行政规章和领导人指示来进行“一事一议”式的解决,法律制度和行政规章及领导人指示的比例严重失调。这种方法在短时期内有其快速高效的好处,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其弊端则是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或者个人崇拜的产生。后来的历史用铁一样的事实告诉我们,这个担心是完全必要的,而这种问题和缺陷就是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软肋,是当下中国民族法制建设需要吸取的教训。通过历史的梳理和法学理性的讨论,通过框架的分析,通过微观的数据分析与宏观的比较,我们对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这一问题得以呈现了出来。总之,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改变了中国几千年来的民族关系和民族状况,是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新生。正是由于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探索和努力,才得以使得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得以建立现在这样团结繁荣的民族关系。这都是源于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和探索的成果。但是,我们也更要清醒得认识到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只有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仔细的分析,才能够防止我们未来的民族法制建设再次出现类似的问题,并促进我国民族法制建设朝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对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这一正反两方面的分析,使我们对现行的民族制度得以正本清源的了解,也使我们对今后的民族法制建设得以更良好的展望。
二、陈必亭同志在全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陈必亭同志在全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研究(1949-1956) ——以江苏泰兴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之前党的妇女教育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理论的形成 |
一、传统中国妇女教育及其近代嬗变 |
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其在中国的传播 |
三、中国共产党妇女解放问题的基本主张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之前党的妇女教育理论与实践 |
一、国民革命时期的妇女教育 |
二、土地革命时期的妇女教育 |
三、抗日战争时期的妇女教育 |
四、解放战争时期的妇女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女童教育 |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党领导下的学制改革与女童入学教育 |
一、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根据地学制与女童入学教育 |
二、新中国初期农村女童教育概述 |
三、新中国初期学制改革与小学教育 |
四、学校教育恢复中的女童入学教育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学龄女童学校教育 |
一、新中国成立之前苏北农村小学教育 |
二、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小学教育 |
三、苏北农村学龄女童入学的基本状况 |
四、影响女童入学教育的多元因素 |
第三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女童入学教育成就 |
一、苏北农村女童入学率的提升 |
二、苏北农村女童辍学率的降低 |
三、苏北农村女童教育环境的改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识字扫盲教育 |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党领导下的识字扫盲教育政策与措施 |
一、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识字扫盲教育概述 |
二、全国农村识字扫盲的方针政策 |
三、江苏农村识字扫盲的具体措施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识字扫盲运动中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状况 |
一、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文盲率 |
二、“三区”并存下的妇女参与社会变革 |
三、政府主导的升级识字扫盲教育 |
第三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的识字扫盲教育成就 |
一、苏北农村妇女能力素质的提高 |
二、苏北农村妇女家庭收入的增加 |
三、苏北农村妇女家庭地位的改善 |
四、苏北农村识字扫盲教育的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社会教育 |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党领导下的农村妇女社会教育 |
一、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社会教育概述 |
二、农村妇女社会教育思想的理论与实践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社会教育的内容 |
一、形势政策教育 |
二、思想政治教育 |
三、生产劳动教育 |
四、卫生健康教育 |
第三节 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社会教育的主要成效 |
一、农村妇女主体作用的显现 |
二、农村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 |
三、农村妇女自我意识的增强 |
四、农村妇女社会教育的经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干部教育 |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党领导下的农村妇女干部政策 |
一、革命战争时期农村妇女干部政策 |
二、新中国初期农村妇女干部政策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干部教育成就 |
一、苏北农村妇女干部规模迅速发展 |
二、苏北农村妇女干部培养路径多样 |
三、苏北农村妇女干部教育内容丰富 |
第三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干部教育的意义 |
一、妇女干部教育与农村妇女解放 |
二、妇女干部教育与农村社会进步 |
三、妇女干部教育与妇女自身解放 |
四、妇女干部教育的制约因素探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的历史贡献与当代启示 |
第一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的历史贡献 |
一、女童教育构筑了男女性别平等的基础 |
二、扫盲教育提升了农村妇女的综合素质 |
三、社会教育提高了农村妇女的主体地位 |
四、干部教育促进了农村妇女的社会动员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的当代启示 |
一、为新时代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思路 |
二、为新时代农村妇女教育改革提供方法 |
三、为新时代农村妇女教育提供借鉴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口述材料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 |
(一)国外关于民族与民族主义相关研究 |
(二)国内中华民族共同体及其意识研究 |
(三)国内关于西北地区的相关问题研究 |
三、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 |
(一)基本思路的推进 |
(二)研究方法的设定 |
(三)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一、“中华民族”理论与实践的流变 |
(一)传统“天下观”的继承与扬弃 |
(二)近代民族主义冲击下的概念流变 |
(三)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准备与确立 |
二、共同体思想的继承与借鉴 |
(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基础 |
(二)西方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借鉴 |
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化实践 |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民族理论 |
(二)列宁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与实践 |
(三)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实践 |
第二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要内涵 |
(一)中华民族是政治国家共同体 |
(二)中华民族是历史文化共同体 |
(三)中华民族是社会生活共同体 |
(四)中华民族是精神命运共同体 |
二、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三重理路 |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本体论认知 |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性锻造 |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价值性考量 |
三、认同视角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容谱系 |
(一)主体内容:对伟大祖国的认同 |
(二)核心要素: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
(三)深层基础: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
(四)领导力量: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
(五)动力保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
第三章 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优势与机遇 |
一、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势分析 |
(一)西北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传统 |
(二)西北地区各民族优秀文化交汇的丰富滋养 |
(三)西北地区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的政策基础 |
(四)西北地区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的教育资源 |
二、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机遇分析 |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机遇 |
(二)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 |
(三)西北边疆地区社会治理的现实机遇 |
第四章 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劣势与挑战 |
一、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劣势分析 |
(一)西北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客观性 |
(二)西北地区民族宗教问题交织的复杂性 |
(三)西北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现实性 |
(四)西北地区语言多元性与沟通的不顺畅 |
二、西北地区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挑战分析 |
(一)历史虚无主义消解着西北地区的历史传承与研究 |
(二)多元文化主义冲击着西北地区的主流文化与制度 |
(三)“三股势力”严重威胁着西北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
第五章 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路径研究 |
一、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基本遵循 |
(一)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主导 |
(二)以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根本 |
(三)以宗教与社会主义适应为原则 |
(四)以思想政治工作的介入为平台 |
二、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宏观方略 |
(一)政治: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
(二)经济:把西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
(三)文化:构筑西北地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文化家园 |
(四)社会:改善民生与推进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建设 |
(五)生态:建设西北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六)法治:保障西北各族公民权利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
三、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的具体举措 |
(一)以“五个认同”教育为主线,不断强化意识培育的主体内容 |
(二)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意识培育的关键环节 |
(三)遵循认知、情感和意志发生规律,掌握意识培育的心理过程 |
(四)实现通用语言与民族语言统一,搭建各民族沟通的有效桥梁 |
(五)科学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创新意识培育的现实载体 |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强民族交往交融的实际效果 |
(七)坚持以“三个特别”为标准,培养民族地区发展的人才队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北京医疗队在甘肃的活动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选题的研究方法 |
四、选题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北京医疗队赴甘概述 |
第一节 “六二六”指示发出的背景 |
第二节 北京医疗队来甘缘由 |
第二章 北京医疗队在甘肃的工作实践 |
第一节 直接从事疾病防治和卫生事业建设 |
第二节 协助政府完善地方医疗体系 |
第三章 北京医疗队在甘肃巡回医疗的特点 |
第一节 改善高寒偏远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条件 |
第二节 坚持走“中西医结合道路” |
第三节 热情支持“社会主义新生事物” |
第四章 北京医疗队对甘肃医疗卫生事业的影响 |
第一节 促进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 |
第二节 促进甘肃省人民群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改变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选题背景与意义 |
2、研究综述 |
3、本研究尝试解答的问题 |
3.1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问题 |
3.2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科学调控问题 |
3.3 现代节育运动调控衍生的失衡性问题 |
3.4 现代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之争问题 |
第一章 医疗化身体: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节育控制 |
第一节 中国现代节育运动的兴起 |
1、中国近代节育政治的兴起 |
2、中国现代节育政治运动的演变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权力化“规训” |
1、身体的权力敞视 |
2、身体的权力检查 |
3、身体的权力填充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身体技术化“规训” |
1、身体的技术敞视 |
2、身体的技术检查 |
3、身体的技术填充 |
第四节 身体的失控: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个体化失能 |
1、身体空间编排的消极接受者 |
2、身体时间监控的消极服从者 |
3、身体“真理”知识的积极驯服者 |
第二章 国家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国家调控 |
第一节 国家人口调控目标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人口计划目标的指标体系 |
第二节 国家优生目标调控下的节育运动 |
1、国家优生工作的发展历程 |
2、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体系 |
3、国家优生目标的调控方式 |
第三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计生组织体系 |
1、计划生育组织体系 |
2、计划生育运行方式 |
第三章 科学化生育: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技术监控 |
第一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资源与技术控制 |
1、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组织控制 |
2、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资源控制 |
3、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医疗技术控制 |
第二节 国家化生育调控下的社会监控体系 |
1、国家化生育权力监控体系 |
2、国家化生育技术监控体系 |
第四章 失衡性权利:生育权利的非均衡性及后果 |
第一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出生人口性别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性别平等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女性与婚姻 |
第二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民族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生育政策之间的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地域之间生育政策失衡问题 |
3、现代节育运动中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状况之间的失衡问题 |
第三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区域失衡问题 |
1、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城乡失衡问题 |
2、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地区失衡问题 |
第四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年龄结构失衡问题 |
1、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城乡差异 |
2、人口年龄结构失衡中的地区差异 |
第五节 现代节育运动中的医疗资源失衡问题 |
1、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城乡失衡问题 |
2、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地区失衡问题 |
3、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医疗资源的结构失衡问题 |
第五章 技术性失衡: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权利之争 |
第一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妇女解放与奴役之争 |
第二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生育权与生命权之争 |
第三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公民平等权之争 |
第四节 现代生育技术进步中的国家权力与公民自由之争 |
第六章 生育政治:现代国家生育权利和资源的权威性分配及其逻辑 |
第一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内涵 |
1、生育的概念 |
2、政治的概念 |
3、生育政治的概念与内涵 |
3.1 什么人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2 人们在什么时候享有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3.3 人们怎么样获得生育权力和权利的问题 |
第二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中的权力与权利分配逻辑 |
1、生育政治权力和权利分配的一般逻辑 |
2、生育政治权力与权利分配的特殊逻辑 |
3、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特征 |
第三节 现代国家生育政治的逻辑演变 |
1、节育运动中的国家权力干预将减弱,社会和家庭自主调控力度将增强 |
2、节育运动中的消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减弱,积极技术干预力量将增强 |
3、个人自主生育和科学选择生育将会给节育运动带来的新的伦理和法律挑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疾病防控与地域社会变迁 ——以建国后余江县血防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和本文创新之处 |
三、研究视角:血吸虫病防治与社会变迁 |
四、研究内容和本文框架 |
五、资料来源 |
第一章 民国时期的血吸虫病与余江疫区社会 |
第一节 余江县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及流行史 |
一、余江县的地理环境 |
二、血吸虫病流行的自然环境因素 |
三、血吸虫病流行社会因素 |
四、流行史 |
第二节 血吸虫病流行的危害 |
一、危害生命,毁灭村庄 |
二、影响生育,破坏经济生产 |
三、使生活贫困,造成社区恐慌 |
第三节 余江疫区的社会状况 |
一、政府“缺位” |
二、医疗界无奈 |
三、富裕阶层缺乏义举 |
四、迷信势力趁火打劫 |
五、普通民众的挣扎与绝望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建国后余江血防的社会条件、历程与成就 |
第一节 余江血防模式生成的社会条件 |
一、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需要 |
二、发展农村经济的要求 |
三、中共领导方式的惯性及时代的产物 |
第二节 余江血防历程 |
一、调查摸底 |
二、制定规划 |
三、全面防治 |
四、巩固成果 |
第三节 余江血防的成就 |
一、发明“开新填旧”的灭螺方法 |
二、成为第一个消灭血吸虫病的县 |
三、长期巩固了血防成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血防与余江地域政治演化 |
第一节 血防成为最大的政治任务 |
一、崇高的政治使命 |
二、各级领导的持续关注 |
三、政府官员深入推进血防工作 |
四、历届党委、政府最大的政治任务 |
第二节 迅速调动各级组织资源 |
一、建立自上而下的防疫系统 |
二、建立高效的血防领导工作机制 |
三、密集出台政令,使血防工作制度化、法制化 |
四、血防领导机构常规化 |
第三节 血防为余江争得了多种政治资源 |
一、余江“血防圣地”声誉远播海内外 |
二、血防改变了余江许多人的政治命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血防与余江地方经济发展 |
第一节 艰苦奋斗的血防模式 |
一、“勤俭办事”的血防措施 |
二、余江血防的产出大于投入 |
三、条件困难亦能战胜“瘟神” |
第二节 血防与生产相促进 |
一、灭螺与水利建设相结合 |
二、治病救人与农业生产相结合 |
三、灭螺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
四、粪管、“三光”与农业积肥相结合 |
第三节 血防促进余江经济发展 |
一、提供大量劳动力 |
二、提高农业生产率,改善经济结构 |
三、推动旅游业繁荣 |
四、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血防与余江文化特色形成 |
第一节 从“病态文化”到“健康文化” |
一、解放前余江疫区的“病态文化”表征 |
二、血防胜利后余江“健康文化”出现 |
第二节 血防对余江地域文化的塑造 |
一、中共对余江血防文化的建构 |
二、血防引起余江地域文化转变的原因 |
第三节 余江血防文化的繁荣 |
一、新闻报道宣传和学术论文 |
二、血防文学和史学 |
三、建立纪念馆——血防文化的物质载体 |
四、经常性的血防纪念活动 |
第四节 余江地域文化之魂:血防精神 |
一、余江血防精神的内涵 |
二、余江血防精神对地域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血防与余江地域社会关系改善 |
第一节 党和政府:为了群众、依靠群众 |
一、耐心做群众的思想工作 |
二、积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 |
三、把血防知识和技术交给群众 |
四、建立群众性的血防队伍 |
第二节 血防人员:救死扶伤、认真履责 |
一、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 |
二、解病人之所难 |
三、吃苦耐劳 |
四、把病人当亲人 |
第三节 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血防 |
一、积极参加治疗,感恩政府 |
二、积极参加灭螺运动 |
三、积极开展“两管”工作 |
四、自觉开展环境改造 |
第四节 良好社会关系的形成 |
一、干部、技术人员与群众三结合 |
二、多部门联合血防 |
三、官民同心,群防群控局面的出现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血防与余江生态环境变化 |
第一节 虫-人-环境构成的“生态环境系统” |
一、血吸虫及其生命周期 |
二、血吸虫的“终宿主”:人或哺乳动物 |
三、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 |
四、血吸虫病的传播媒介——疫水 |
第二节 余江血防“环改”特点及其对环境优化 |
一、余江“环改血防”的主要措施 |
二、血防与余江生态环境的优化 |
第三节 余江血防模式的推广及其带来的环境问题 |
一、余江血防模式在鄱阳湖地区的推广 |
二、余江血防模式带来的环境问题 |
三、未来湖沼型疫区血防策略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1 |
附录2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附图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相关问题说明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目的与路径选择 |
五、资料的使用 |
第一章 1949年以前血吸虫病的流行与防治 |
第一节 血吸虫病的流行史 |
一、医学界发现和证明血吸虫病的经过 |
二、病原与病症 |
三、传统医典关于血吸虫病的记载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前江苏省的防治情况 |
一、江苏境内的流行状况 |
二、江苏当局的血防活动 |
第二章 1953年建省之前的血防工作(1949-1953) |
第一节 建国初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国家目标 |
一、疫病的流行与防治 |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国家目标 |
第二节 华东当局发现疫情的过程与措施 |
一、发现的过程 |
二、采取的措施 |
第三节 江苏三地防治工作的启动 |
一、南京市血防工作的开展 |
二、苏南区血防工作的开展 |
三、苏北区血防工作的开展 |
第三章 中共中央开展血防工作的决策与部署 |
一、中央核心层发现疫情严重的过程 |
二、建立血防工作的领导机制 |
三、制定防治工作方针和计划 |
四、开展对血吸虫病的研究 |
五、解决防治的技术问题 |
六、典型经验的推广 |
第四章 “一五”时期江苏省的群防群治(1953-1957) |
第一节 省当局对中央方针的执行 |
一、江苏建省的过程 |
二、对华东局血防工作指示的执行 |
三、制订1956-1958年的工作计划 |
第二节 科研工作的部署与开展 |
一、科研机构的成立与工作部署 |
二、科研工作的开展 |
第三节 血防经费的管理 |
一、血防经费的管理规定 |
二、经费执行情况的调查 |
三、经费管理办法的调整 |
四、医疗欠费问题的解决 |
第四节 群防群治的展开 |
一、治疗 |
二、灭螺 |
三、管理粪便 |
四、水源管理 |
第五章 中共中央发动“血防大跃进 |
一、提出血防“大跃进”的目标 |
二、对各地党委的要求 |
三、鼓励各地打破常规 |
四、树立“血防跃进”典型 |
第六章 江苏省的“血防大跃进”(1958-1960) |
第一节 省“血防跃进”的目标 |
一、“纲要”颁布后的江苏计划 |
二、中央目标提出后的江苏规划 |
第二节 推动“血防大跃进”的举措 |
一、宣传血防大跃进的必要性 |
二、明确各级党委的责任 |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
四、树立医疗跃进典型 |
五、推广快速疗法 |
六、放宽治疗对象与修改经费管理 |
第三节 “血防大跃进”的三个阶段 |
一、“空前跃进”阶段 |
二、“继续跃进”阶段 |
三、“持续进行”阶段 |
第四节 成绩分析与遗留问题 |
一、成绩分析 |
二、遗留问题 |
第七章 中共中央的“血防工作调整”方针 |
一、血防工作调整的原因 |
二、血防工作调整方针的内容 |
三、为贯彻调整方针采取的措施 |
第八章 江苏省的“血防工作调整”(1961-1965) |
第一节 总目标的调整 |
第二节 初期阶段的调整 |
一、制订1961年的工作计划 |
二、开展灭螺工作的试点 |
三、积极治疗 |
四、重抓粪便管理 |
第三节 重点阶段的调整 |
一、制订1962-1963年工作计划 |
二、充实防治队伍 |
三、进行防病再教育 |
四、组织查螺 |
五、把责任落实到生产队 |
六、合理解决报酬问题 |
七、抓好预防工作 |
第四节 后期阶段的调整 |
一、1964-1965年的工作计划 |
二、充实领导班子 |
三、树立血防战线上的样板 |
第五节 血防研究的进展 |
一、科研工作的部署 |
二、治疗及预防药物 |
三、查螺灭螺方法研究 |
四、急性感染研究 |
第九章 尾声:“文革”期间的江苏血防工作(1966-1976) |
第一节 前期防治工作(1966-1967) |
第二节 后期血防工作的重启(1970-1976) |
结语 |
一、中央政府的决策作用 |
二、不同时期社会动员的效益 |
三、不同阶段医疗福利制度的功能 |
四、科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毕节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三、相关概念及其界定 |
四、研究现状及其述评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及不足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基础及理论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发展的思想 |
一、全面发展观 |
二、社会协调发展观 |
三、区域发展理论 |
第二节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社会发展思想 |
一、毛泽东的社会发展思想 |
二、邓小平的社会发展思想 |
三、江泽民的社会发展思想 |
四、胡锦涛的社会发展思想 |
第三节 西方社会发展理论 |
一、多元文化发展理论 |
二、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理论 |
三、西方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 |
第三章 新时期区域发展模式理论的发展 |
第一节 区域发展模式观的历史演进 |
一、模式的来源及词典性界定等 |
二、“形形色色模式”后面的“模式”观逻辑性历史演变 |
第二节 新时期区域发展模式的涵义 |
一、新时期区域发展模式的涵义 |
二、模式与试验区的关系 |
第三节 影响区域发展模式形成的条件及进步性的考量标准 |
一、影响区域发展模式形成的主要条件 |
二、考量区域发展模式进步性的标准 |
第四章 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发展条件和独特性 |
第一节 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独特的自然环境 |
一、岩溶、我国岩溶及其西南岩溶山区概况 |
二、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石漠化概况 |
三、我国西南岩溶山区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
四、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气象、植被概况 |
五、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水系水文等概况 |
六、西南岩溶贫困山区贫困县概况 |
第二节 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独特的人文环境 |
一、地域性的思想观念 |
二、国情之下的苟安心理 |
三、封闭性的制度文化 |
四、民族性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
五、生态性的贫困文化、山文化 |
第三节 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开发与发展的教训 |
一、过度开垦之后的生态恶化 |
二、传统生育观念下的人口膨胀 |
三、边缘化形成的贫困落后 |
四、非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社会畸形发展 |
第五章 破解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发展困境的毕节模式 |
第一节 毕节试验区在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中的典型性及创新价值 |
一、先天的恶劣自然地理和边缘化的区位条件 |
二、相对更加复杂、突出、典型的生态问题 |
三、比较中过度增长的人口 |
四、极为落后的经济落后现状 |
五、恶性发展的深度贫困 |
六、毕节试验区的创新价值 |
第二节 贵州毕节试验区资源概况及历史文化 |
一、贵州毕节试验区资源概况 |
二、贵州毕节试验区人文概况 |
第三节 毕节试验区精神 |
一、毕节试验区精神产生 |
二、毕节试验区精神的内涵及作用 |
第四节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毕节试验区发展的探索 |
一、第一次探索 |
二、第二次探索 |
三、第三次探索 |
四、第四次探索 |
五、第五次探索 |
第五节 中央和贵州省对毕节试验区的支持与帮扶 |
一、中央对毕节试验区的政策性支持 |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毕节试验区的长期支持 |
三、中央有关部委局对毕节试验区的帮扶 |
四、贵州省对毕节试验区的帮扶 |
第六节 统一战线对毕节试验区的帮扶 |
一、1988年至2008年统一战线的帮扶概况 |
二、2009年以来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同心工程” |
第七节 毕节模式的形成 |
一、毕节模式的形成 |
二、现阶段毕节模式涵义 |
第六章 毕节模式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科学合理的开发扶贫 |
一、政策响应:走适宜本土化发展的开发扶贫之路 |
二、开发扶贫的政策效应 |
三、本土化开发扶贫的基本经验 |
第二节 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 |
一、政策响应:走适宜本土化发展的生态建设之路 |
二、生态建设的政策效应 |
三、本土化生态建设的基本经验 |
第三节 稳健有力的人口控制 |
一、政策响应:走适宜本土化发展的人口控制之路 |
二、人口控制的政策效应 |
三、本土化人口控制的基本经验 |
第四节 顺应时代的人文观念变革 |
一、解放思想逐步推进 |
二、科学发展深入人心 |
三、生态环境建设贯彻始终 |
四、人口控制理念得以普及 |
五、教育为先的发展理念形成 |
第五节 经济、人口、生态互动运行的发展模式 |
一、把生态建设置于经济发展中 |
二、将人口控制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
三、人口控制与生态建设协调运行 |
四、经济、人口、生态互动发展 |
第七章 毕节模式与我国其它区域发展模式之比较及其特点 |
第一节 毕节模式与我国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等模式的比较 |
一、相同点 |
二、不同点 |
第二节 毕节模式的特点 |
一、中央特殊性政策的政策响应与区位创造的有机结合 |
二、统一战线唯一长期帮扶的地方性区域 |
三、内因性的本土化演绎 |
四、胡锦涛社会发展思想的前期性实践 |
五、西南岩溶贫困山区人、自然、社会有机协调运行与全面发展的典型 |
六、西南岩溶贫困山区区域发展模式的创新 |
第八章 毕节模式的意义 |
第一节 重大成就 |
一、毕节试验区取得重大成就 |
二、毕节试验区凸显区域协调发展态势 |
第二节 现实意义 |
一、为我国西南岩溶贫困山区破解发展困境及区域多样性的地方发展提供借鉴 |
二、推进统一战线自身价值和功能的创新 |
三、推进人、自然、社会的有机协调发展 |
四、促进国家生态安全和民族团结与共同繁荣 |
第三节 理论意义 |
一、拓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践平台 |
二、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 |
三、丰富了我国区域发展理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相关的主要科研成果(第一作者) |
(8)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目的 |
1.1.1 有利于义务教育制度的完善 |
1.1.2 有利于当今义务教育诸多问题的解决 |
1.1.3 有利于教育法治建设 |
1.1.4 本研究的学科定位和学术价值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义务教育法规文献汇编 |
1.3.2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中国教育通史》、《中国教育思想通史》的相关卷本中有关义务教育政策法规的研究部分 |
1.3.3 教育政策法规研究以及有关单项政策法规的研究文献 |
1.3.4 各种教育年鉴和统计资料 |
1.3.5 一些有关义务教育的专着中已有部分关于义务教育立法的研究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5.1 历史法 |
1.5.2 比较法 |
1.6 本研究的特点和创新之处 |
1.6.1 本研究的特点和难点 |
1.6.2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6.3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2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出台前的教育法制状况(1949-1976) |
2.1 解放前夕中国普及教育数量和质量亟需提高的现实需要 |
2.2 毛泽东与普及教育事业相关的教育思想的起伏变化 |
2.2.1 全国解放前后毛泽东关于教育事业较为理性的论述 |
2.2.3 大跃进前后毛泽东加快教育发展的非理性观点 |
2.2.4 大跃进至文革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延续 |
2.2.5 文革中毛泽东非理性教育思想的加剧 |
2.3 中央层次与普及教育相关方针政策的起伏 |
2.3.1 解放初期至大跃进之前积极稳妥的普及教育政策 |
2.3.2 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冒进 |
2.3.3 大跃进至文革前义务教育政策的局部调整 |
2.3.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政策的跌宕起伏 |
2.4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实施效果的波动 |
2.4.1 建国后至大跃进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
2.4.2 反右倾至大跃进期间普及教育事业的冒进 |
2.4.3 大跃进至文革之前普及教育事业的适当收缩 |
2.4.4 文革期间普及教育事业遭到重创 |
2.5 前30 年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和教训 |
2.5.1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2.5.2 前30 年中国普及教育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失误 |
第3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准备阶段(1976-1985) |
3.1 文革后中国社会初步变革的大环境 |
3.1.1 思想领域的大解放 |
3.1.2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普及教育奠定了物质基础 |
3.1.3 领导制度改革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础 |
3.1.4 法制环境好转为义务教育立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 邓小平教育思想为普及教育事业奠基 |
3.2.1 邓小平与普及教育相关的教育思想 |
3.2.2 邓小平的教育思想对普及教育事业的影响 |
3.3 中小学的拨乱反正工作 |
3.3.1 中小学教育思想领域的拨乱反正 |
3.3.2 中小学的各类平反工作 |
3.3.3 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的恢复与发展 |
3.4 普及小学教育若干政策法规的出台 |
3.4.1 中央层次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2 地方层次各级各类普及小学教育的政策法规 |
3.4.3 各地多措并举促进小学教育的普及 |
3.4.4 案例分析1980 年代初河北农村中小学教育体制改革的有益探索 |
第4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过程 |
4.1 中国社会改革进程进一步发展的有利环境 |
4.1.1 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 |
4.1.2 科技体制的改革 |
4.1.3 教育体制的改革 |
4.2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直接推动普九立法工作 |
4.2.1 《决定》对普九目标和保障条件的规定 |
4.2.2 《决定》明确提出普九立法任务 |
4.2.3 《决定》实施后义务教育事业的诸多变化 |
4.3 义务教育立法工作的起步 |
4.3.1 地方义务教育法规的先行奠基 |
4.3.2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立法准备 |
4.3.3 国家教育委员会起草立法 |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 |
4.4.1 李鹏就义务教育法草案向全国人大的报告 |
4.4.2 《义务教育法》的通过 |
第5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与补充完善(1986-至今) |
5.1 新闻媒体的宣传 |
5.1.1 各大报刊的社论和《义务教育法》宣传提纲 |
5.1.2 政界对《义务教育法》的肯定 |
5.2 全国人大和中央部委的推动 |
5.2.1 全国人大的普九调研 |
5.2.2 表彰普及教育先进 |
5.2.3 中央部委下发普九系列法规 |
5.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地方实施 |
5.3.1 地方各界的普九宣传 |
5.3.2 义务教育地方法规相继出台 |
5.3.3 执行《义务教育法》取得辉煌成就 |
5.3.4 《义务教育法》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5.3.5 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 |
5.4 2006 年新《义务教育法》的出台 |
5.4.1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酝酿与出台 |
5.4.2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变化 |
5.4.3 200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 |
第6章 1986 年《义务教育法》与中国教育法治化的未来 |
6.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路径 |
6.1.1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分析 |
6.1.2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程序分析 |
6.1.3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内容分析 |
6.1.4 1986 年《义务教育法》的执行效果分析 |
6.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异同比较 |
6.2.1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共性 |
6.2.2 中外义务教育事业法制化路径的差异性 |
6.3 对未来中国教育法治化建设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9)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选题由来与研究意义 |
1.研究经历与选题由来 |
2.问题意识与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现状与简要述评 |
1.现有研究情况与总体把握 |
2.现有研究视角与理论范式 |
3.现有研究内容与分析范式 |
4.简要分析与述评展望 |
(三) 研究思路与基本概念 |
1.分析思路与研究框架 |
2.基本概念 |
(四) 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研究方法 |
2.资料来源 |
(五) 创新之处与主要限度 |
1.创新之处 |
2.主要限度 |
二、中国共产党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发生逻辑 |
(一) 社会转型:党领导社会建设面临的新情况 |
1.社会分层 |
2.社会流动 |
3.社会组织 |
4.社会分工 |
(二) 社会失范:党领导社会建设遇到的新问题 |
1.民主问题:公民权生长与自治制度不完善 |
2.民稳问题:单位制度解体与管理主体缺失 |
3.民生问题:公共需求增长与公共产品短缺 |
4.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与核心价值体系的统领 |
(三) 社区建设:党领导社会建设作出的新选择 |
1.顶层设计: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社区建设必要性的论述 |
2.制度安排:中央政策规章关于社区建设必要性的阐述 |
3.变迁轨迹:党对社区建设道路的认识过程与理论趋向 |
三、中国共产党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体系 |
(一) 轴心体系:统领的社区建设理论 |
1.社区建设轴心体系理论的总体性探索 |
2.社区建设轴心体系理论的概念性图式 |
(二) 中轴核心:新型社区共同体理论 |
1.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型社区共同体理论的探索 |
2.党的各次全会关于新型社区共同体理论的精神 |
3.中央政策规章关于新型社区共同体理论的阐述 |
(三) 外围结构:链接的四大支柱理论 |
1.居民自治:社区民主与社区党建理论 |
2.管理有序:社区体制与社区治理理论 |
3.服务完善:社区民生与服务均等理论 |
4.文明祥和:社区文明与和谐文化理论 |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成效 |
(一) 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发展阶段的总体把握 |
1.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的发展历程及其脉络 |
2.学术界对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发展阶段的概括 |
3.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和发展阶段的再判断 |
(二) 发展基层民主:居民自治理念下的社区民主建设实践 |
1.稳步推进:党领导的居民自治发展总态势 |
2.民主选举:内生人民民主思想的社区实践 |
3.民主决策:渗透协商参与理念的社区探索 |
4.民主管理:实现自我治理目标的社区实验 |
5.民主监督:颠覆传统官民位序的社区创造 |
6.其它各地社区民主与居民自治的实践发展 |
(三) 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有序理念下的社区管理建设实践 |
1.建立新型的社区组织体系 |
2.建立新型的社区管理体制 |
3.总体性模式、街道办模式和工作站模式 |
4.其它各地社区治理与管理体制创新实践 |
(四) 实现民生民本:服务完善理念下的社区服务建设实践 |
1.社区服务实践:变迁过程与总体发展状况 |
2.社区服务设施:拥有量和覆盖面不断增加 |
3.社区服务队伍: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 |
4.社区服务机制:多主体参与和多方式供给 |
5.社区服务投入:各级财政支撑与分类指导 |
6.各地发展社区服务的典型案例与创新实践 |
(五) 建设精神文明:文明祥和理念下的社区文明建设实践 |
1.创建文明祥和社区实践的总体发展 |
2.各地建设文明祥和社区的实践探索 |
五、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创造的核心价值 |
(一) 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 |
1.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已形成且是经受住了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体系 |
2.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3.党的城市社区建设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
(二) 党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经验为统筹城乡社区发展奠定基础 |
1.党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社区建设经验 |
2.党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经验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拓宽了发展空间 |
3.党的城市社区建设实践经验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参考借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
(10)新中国初期(1949-1965)民族法制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当下中国的民族法制研究简述 |
三, 本文的研究思路 |
四, 本文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理论来源和社会背景 |
第一节 近代西方的民族关系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
一, 近代西方的民族和民族关系理论 |
二,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理论和思想 |
三, 民族理论和民族运动对中国的影响——中国民族主义的诞生 |
第二节 中国的民族与旧中国的民族关系 |
一, 中国的民族和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 |
二, 新中国建立之初面临的民族问题和民族状况 |
第二章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体系的形成过程 |
第一节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开端 |
一, 联邦制还是单一制——《共同纲领》关于国家结构的选择和规定 |
二, 《共同纲领》确立的民族法制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
一, 建国初期主要领导人的民族思想 |
二,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 |
三, 新中国初期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制在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实现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体系的确立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宪法)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共同纲领》民族政策的继承与发展 |
第三章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体系结构与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对新中国民族法制体系进行分析的原因和思路 |
一, 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曲折和偏差——分析的原因 |
二, 法的制定、体系、实施和监督——分析的思路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的体系结构 |
一,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的制度体系 |
二, 新中国民族法制的机构设置 |
第三节 对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体系的理论分析 |
一,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体系的特点 |
二,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体系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
第四章 新中国初期民族立法的内容 |
第一节 民族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民族立法的指导思想 |
二, 民族立法的指导原则 |
第二节 中央的民族立法 |
一, 中央民族立法综述 |
二, 中央的民族立法 |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立法 |
一, 民族自治地方民族立法综述 |
二, 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立法 |
第五章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分析与总结 |
第一节 新中国民族法制的发展阶段 |
一, 新中国民族法制的创立阶段(1949.10——1957) |
二, 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缓慢发展阶段(1957——1966) |
第二节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分析 |
一,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成就 |
二,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缺陷 |
第三节 新中国初期民族法制建设的启示与反思 |
一, 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
二,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保障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
三, 协调民族法制体系的逻辑关系 |
结语——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反思与前瞻 |
一, 对新中国民族法制建设的反思 |
二, 对未来中国民族法制发展的前瞻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陈必亭同志在全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初期苏北农村妇女教育研究(1949-1956) ——以江苏泰兴为例[D]. 杨方. 扬州大学, 2021(02)
- [2]西北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D]. 顾超. 兰州大学, 2020(01)
- [3]北京医疗队在甘肃的活动与影响[D]. 刘海花. 西北民族大学, 2019(02)
- [4]生育政治—中国现代节育运动中的权力与技术[D]. 周长友. 华中师范大学, 2018(06)
- [5]疾病防控与地域社会变迁 ——以建国后余江县血防为中心[D]. 万心.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6]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运动研究(1949-1966年)[D]. 施亚利. 南京大学, 2013(05)
- [7]毕节模式研究[D]. 杨泽龙. 陕西师范大学, 2012(03)
- [8]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立法和实施研究[D]. 宗树兴. 河北大学, 2010(07)
- [9]中国共产党城市社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张大维. 华中师范大学, 2010(12)
- [10]新中国初期(1949-1965)民族法制建设[D]. 汪亚光.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