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锦屏县森林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黄江,吴雪[1](2021)在《贵州省锦屏县油茶发展现状及可持续利用对策》文中研究表明油茶作为一种特色油料树种在贵州省锦屏县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对于促进山区发展和群众脱贫有着广泛的前景。但是油茶的发展和可持续利用是一个过程,在保护利用油茶林地的过程中,应该明确相关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要求进行实施,从而增强其稳定性。本文以锦屏县为例,对油茶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且对保护利用进行风险评析管理,最后提出有效解决对策,为促进油茶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
杨蕴希[2](2020)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明确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共同主导的“三权并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用以提高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对地方、学校及学生需求的适切性。地方和学校在国家意志的授权下获得了相对的课程自主权,能够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开展包括确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实施、组织课程评价等一系列课程相关活动,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方课程知识融入地方课程体系提供了良好契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地区、特定民族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沿袭而来的无形、活态流变的文化资源,是唯一的、活态的、流动的文化记忆与历史见证,其内容涵盖大量极具地方特色的知识内容,是地方课程的重要知识来源和开发素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开发研究,不仅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教育传承与保护的有效探索,还能够充分利用丰富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来完善地方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地方教育的全面发展,对地方人才培养、地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地方经济社会的进步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有鉴于此,本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为研究对象,结合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具体案例,运用文献、实地调查、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循着“在这里”“去那里”“回到这里”,亦即“田野前”的“应然”、“田野中”的“实然”、“田野后”的“使然”和“诚然”综合的研究思路,同时注重人类学中“自我”与“他者”,社会学中身份自觉与社会认同,文化学中文化多元与文化交往等学科理论视角的引入与运用,意在逐步解答“何以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地方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及其开发对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对地方课程体系建设与完善何以可行且必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何以优化”等问题。为此,围绕主题从绪论(研究背景、研究综述、研究意义、概念澄清)、理论阐释、学科视角、研究对象与方法、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现状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评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优化对策、研究结论与研究反思等方面展开了具体的研究,力图呈现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综合研究特征。本研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问题意识的切入及其概念的阐释,并将之与主题密切紧扣,以突出研究旨趣,彰显研究目的。其中,较为系统、全面地论述了实证对象——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中丰富斑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及其开发的形式与内容,展示了流域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高度认知、自觉以及取得的一系列实践成效;同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尚存在着课程资源不够、课程目标缺失、文化环境蜕变、主体效能较低、评价反馈不足等“实践困境”,存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情感价值剥落、课程开发功利趋向明显、课程生态失衡等“困境归因”。在此基础上,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意义与价值高度,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的多维建构、课程内容的多重优选、课程主体的多效赋能、课程实施的多类统整、课程评价的多元交互等内容,就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对策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并在其中展示出了一定的学术见解。
陈玉玲[3](2020)在《人工林适地适树与生长收获效益评估研究 ——以贵州省杉木和马尾松为例》文中指出我国林业已进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阶段,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多种信息化技术发展,以数据为基础构建人工林经营信息化体系,使得人工林从造林到采伐的经营过程在科学的管理化体系下进行,已成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适地适树和密度控制是人工林经营过程中两个重要内容,其中适地适树量化决策研究中最大的问题是经验主观性较大,同时由于人工林培育专家受地域性限制和知识局限性,导致的培育知识的不全面、获取困难也是需解决问题。密度控制研究中许多林业工作者对其经营过程中最优化控制研究经验比较零碎,缺乏新的信息技术手段将其组装成一个有效实用的体系。因此,有必要深入人工林经营中适地适树量化决策和密度控制决策方法,以数据为基础构建人工林经营信息化体系,从而推动营造林工作更好地开展。鉴于此,本研究以南方贵州杉木和马尾松典型人工用材林为研究对象,利用森林资源小班数据、一类清查数据和解析木数据,开展人工林经营过程中适地适树量化决策、林分密度控制决策和经营效益评估研究。主要研究工作如下:(1)人工林经营中适地适树量化决策研究中,利用决策树CART算法从大量数据中自动提取适地适树规则,解决专家系统中宜林性立地规则知识获取和更新维护问题。实现专家系统的造林设计中适地适树规则的智能提取,为造林地规划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和辅助决策支撑。(2)人工林经营中密度控制决策研究中,将传统回归与机器学习方法相结合,实现人工林经营林分密度控制决策模型库中相关模型构建,主要包括地位级指数模型、生长收获模型、直径结构动态预测模型、最优林分密度决策模型、经济效益计算模型等。结果表明利用机器学习在模拟林分生长和林分直径结构方面的预测精度优于传统方法,使用遗传算法在最优林分密度决策模型中更是提高了决策方案求解的运算速度,经济效益计算中在增加了碳汇收益后,与单一木材经济收益相比,杉木最大经济效益年均净现值增长1.36倍,林地期望值增长1.42倍;马尾松最大经济收益分别增加了1.60%(MNPV)和5.41%(LEV)。(3)结合上面的研究,实现人工林培育经营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平台研建,对前面构建模型以及算法进行实际应用。重点实现了规则提取编辑导入、林分生长收获效益评估、林分经营密度控制智能设计三个功能模块。
王蓉[4](2020)在《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扶贫效率的时空差异研究》文中提出旅游扶贫是中国产业扶贫的重要政策措施,在2011年以来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旅游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在精准扶贫“产业脱贫一批”中实施旅游扶贫,大力推进旅游扶贫产业。贵州省率先开展旅游扶贫实践,取得的成功经也得到世界银行赞誉。黔东南州旅游资源富集,贫困人口集中,较早落实旅游扶贫的各项措施,并取得明显效果。在贫困地区形成利于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和福利改善的经济体系和社会制度,是实现消除贫困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旅游扶贫效率研究的目的就是评估和分析贫困地区旅游扶贫产业发展带来的经济增长是否形成有利于区域贫困人口收入长期稳定增加,贫困地区是否形成利贫性质的经济体系。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和曼奎斯特指数(MI)对黔东南州和下辖的16县(市)旅游扶贫效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指标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情况,选择旅游综合收入、旅游接待人数作为投入指标和地区GDP、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财政收入作为产出指标,为消除人口规模的影响,每个指标采用评价单元的人均值;以精准扶贫战略政策实施的前1年2013为基期,统计公报数据有效数据年份2018年为末期数据,建立指标数据库;通过模型计算模块DEAP2.1运算旅游扶贫效率评价分值,借助ArcGIS软件对计算结果进行可视化处理,获得以下研究结论。1.黔东南州旅游扶贫效率处于较高水平。黔东南州已实施的旅游扶贫政策,通过采取多种模式带动贫困户、贫困村参与旅游经济活动,从旅游扶贫效率总的水平上判断,已基本建立利贫性的旅游经济体系,旅游经济发展为区域贫困人口提供了增加收入的机会。2.旅游扶贫效率的空间差异受到机会成本的影响。岑巩县的旅游扶贫效率最佳,雷山县的旅游扶贫效率居末尾。岑巩县的旅游综合收入和游客总数规模相对较小,增长幅度小,而地区GDP、农村居民可人均支配收入、财政收入受其它产业的发展影响可能收入较高,因此旅游扶贫的效率表现最佳。雷山县旅游经济发展最快,旅游综合总收入和游客数量增加非常快,但是,由于旅游景点集中分布在西江、朗德、雷公山、巴拉河等景区、景点,对带动全县城乡居民增收效果不明显,而其它产业发展较慢,反而旅游扶贫效率最低。3.旅游扶贫效率的时间尺度波动受非经济因素影响明显。黔东南州旅游扶贫效率2015年的明显向下波动,可能是由于旅游综合收入经济指标统计口径变化的非经济因素影响造成的。4.旅游扶贫效率类型划分可为区域旅游扶贫政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潜力型(Ⅰ型)的有施秉县、黎平县和榕江县3县,建立旅游扶贫经济体系潜力巨大,应加强市场规模的扩大推广。发展型(Ⅱ型)的有雷山县、丹寨县、锦屏县和剑河县4个县,利贫性旅游扶贫经济体系初步形成,旅游扶贫效率将继续增大,重点作好旅游产业的提质增效工作。稳定型(Ⅲ型)包括凯里市、从江县、天柱县、岑巩县、麻江县、台江县和三穗县等7个县,旅游对县域经济的带动能力较小,利贫的旅游扶贫经济体系尚弱小,要加强旅游扶贫带贫机制的建设。衰退型(Ⅳ型)包括镇远县和黄平县2个县,旅游经济增长速度相对放缓,重点是巩固已有的利贫的旅游扶贫经济体系。
廖薇[5](2019)在《黎平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文中认为生态系统支持与支撑了地球上生命体活动,还为人类提供了日常生活、生产中必需的产品与服务,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黎平县是贵州省重要的木材生产县,林地面积广,森林覆盖率高、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本文将黎平县作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案例研究,运用市场价值法、影子工程法、替代成本法、旅游费用法、支付意愿法等研究方法,从产品提供、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项服务功能,分别核算森林、灌丛、草地、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GEP。其中产品提供功能包括7项指标、调节功能包括8项,文化服务功能包括1项,共16个指标核算黎平县GEP。结果表明:2016年,黎平县GEP为527.13亿元,人均9.47万元,当年该县地区生产总值(GDP)为80.32亿元,GEP是GDP的6.56倍,其中生态系统调节服务功能价值最大(471.56亿元),占GEP的89.46%,其次是文化服务功能价值(35.49亿元),占6.73%,产品提供价值最小(20.08亿元),占3.81%,反映出GDP核算忽略了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生态价值,黎平县拥有较高的生态价值,主要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调节服务功能,对于森林覆盖率高,经济发展低的地区有较高的指导与参考意义。与贵州省其它九县(市、区)GEP对比来看:包括黎平县在内的森林覆盖率高的五县(市、区)平均单位面积GEP(1701.02万元/km2)高于除云岩区外森林覆盖率低的四县(市、区)平均单位面积GEP(1052.64万元/km2),说明森林覆盖率高的的地区单位面积GEP较高。从不同服务功能在GEP中的占比中发现:黎平县GEP中调节服务价值占比89.46%,远高于其它九县(市、区),而产品提供和文化服务功能价值总和占比为10.54%,远低于其它九县(市、区),说明黎平县产品与旅游文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本文核算出黎平县GEP,其指标体系及核算方法可为其它小尺度(县、市、区)地区GEP核算提供参考。核算结果反映出黎平县生态服务功能良好,尤其是调节服务功能发挥较大的作用,这与黎平县广阔的森林面积密不可分,对黎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对黎平县甚至贵州省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王培馨[6](2019)在《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侗族环境习惯法的产生源于其特殊的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黔湘桂三省交界处是侗族聚居区,属于多山地区,森林、水、动物资源都十分丰富,为侗族保护环境提供了现实基础。同时其自然崇拜的信仰文化、侗款制度文化为环境习惯法的产生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由于原始社会侗族并没有文字,因此其环境习惯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习俗禁忌、口诵法和石头法,直到汉字传入侗区,才出现了“成文法”,主要表现为汉字记录侗语的《款书》和款碑。款碑大量存在于侗寨,其中不乏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以森林、水源为主,其中规定了分类保护制度、禁止盗伐、焚烧林木制度、植树造林制度、封山育林制度保护森林,同时还通过明确山林地界归属、合理采伐制度、禁止荒废林地制度来规范森林的利用;关于水源的内容主要是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农田水利灌溉的利用两方面。“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制定者为了保证规约得以顺利实施,因此规定了破坏环境的惩罚制度,由款组织、寨老来监督实施,侗族社会也得以将良好的环保意识通过环境习惯法不断地传承下去。随着侗族社会与外界联系逐渐增多,制定法对传统侗族习惯法的影响也愈来愈深,其形式逐渐发展为新型村规民约,本文收集了侗区部分村寨的现代乡规民约,并对其内容进行重新归纳整理,发现村规民约在对传统侗族环境习惯法的扬弃中,注入了许多新内容,例如传承了禁止盗伐、滥伐林木,保护风水林、风景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饮用水源保护、水利灌溉等内容,新增了完善的森林防火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以及现代化的土地管理等内容。由此,侗族环境习惯法在现代社会仍然有其现代价值,主要表现:其一,延续至今的侗族先民的生产生活和环保理念与现代环境立法理念的契合比如保护优先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且存在共通的环境保护制度。其二,在纠纷解决上,侗族环境习惯法可以作为小前提参与司法裁判,也可以在诉讼之外,通过调解功能解决纠纷。通过两个层面的互动,可以发现侗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并寻求二者的互动现状,实现立法层面的接续融合与纠纷解决层面的合作互补:从立法上来讲,国家制定法应当吸收环境习惯法中优秀的部分,同时给予其一定的生存空间,从纠纷解决上来讲,应当明确侗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各自的优缺点,实现二者的互补,促进纠纷解决途径的多元化。
刘明文[7](2019)在《锦屏县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背景下,贵州省利用其奇特的山水风光、多姿多彩的民风民俗、古朴多彩的文物古迹、宜人的气候,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其中,民族文化是贵州省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源泉和典型代表。在文化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原有的生态环境必然受到现代经济的冲击,不断与外来文化发生碰撞。在保护传统文化、发展现代经济的趋势下,文化产业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之关系备受学界关注,且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引发诸多学者思考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生态问题。贵州省锦屏县隆里古城是中国西南地区罕见的保存完好的明代军事屯堡,余秋雨先生称其为“汉文化孤岛”。融汇民族学、文化生态学等学科知识,运用民族学田野调查对隆里古城文化产业进行深度考察,以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作为研究基础,立足于文化生态平衡原则,探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隆里古城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的问题,包括政府、企业、个人三方的具体措施与行动,在产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并对其文化生态造成的影响;以文化生态平衡为原则,审视隆里古城目前文化产业发展所存在的制约因素,主要从观念、技术、市场三个方面着手,并对隆里古城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走向提出可行性建议。在贵州乃至中国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展现形式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多以“文化+旅游”的产业形式推进。文化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撑,更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灵魂,而旅游则是民族文化展示、发展的载体。唯有灵魂与“身体”完美融合才能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形成一个鲜活的有机体。隆里古城文化生态如何在产业发展的背景和现实下维持平衡,并与现代经济发展内容融合,将产业化发展中的现代建设理念、经营模式、现代科技等吸纳进古城原有文化生态之中,形成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并举的局面,在发展中实现传承,在传承中实现创新,这就需要政府、企业、个人三方通力合作,在政府的主导下,企业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最大范围地将当地人吸纳入古城产业发展过程中,个人不断适应古城产业发展变化,实现经济收入增加;同时,政府与企业应直面市场发展形势,不断吸纳专业人才,并利用现代技术进行古城产业链打造与延伸,使隆里古城文化旅游产业能够长远、健康发展。
赵翔[8](2018)在《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西方世界应对环境危机而总结出来的一个充满智慧的概念,可持续发展在时间上强调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和需求,在空间上关注全球、区际、国家及其以下不同尺度的可持续发展,尤其在“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之基础上,把涉及经济、社会和资源三个方面的“可持续”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联合国要求每个国家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标准,审视和评价本国的法律,找出差距,并作出调整。就我国而言,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引进吸收、创新与本土化的过程,率先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创造性提出了在基本内涵和价值目标上与可持续发展基本一致的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律概念已被写入我国的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中。环境法有环境实定法与环境习惯法之分。到目前为止,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都是由实定法贯彻实施的。相比之下,在某些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过程中,习惯法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能够促进当地可持续发展价值目标的实现,进而与实定法的实施相互配合。正因如此,本着与时俱进关注全球可持续发展动态,因地制宜回应中国环境法本土问题的治学态度,本文才以石漠化地区为研究对象,尝试通过寻找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功能的契合,进而解决环境实定法在当地的实施问题。除引论和结语之外,全文共分四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开展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及法律问题分析。首先以石漠化地区为研究对象,尝试从该地区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三个方面,开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石漠化地区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主要表现为崎岖不平的地貌、频繁的自然灾害和贫瘠的农耕环境。正是这种生态脆弱性,极易引发当地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脆弱性。石漠化地区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包括“山林刀耕火种”“山地耕牧”“丘陵稻作”等方式,它们在生态系统的类型、自然条件的脆弱性、主要涉及的世居民族以及劳动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石漠化地区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具有立足于传统的农耕社会,关注现实的人地和谐,体现特色生计文化的特点。其中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环境习惯法,承载了当地世居民族的生态智慧与生存技能,扮演着保护该地区脆弱的生态系统,传承生态保护法文化,弥补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之不足的重要角色。随后在此基础上,本文开展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分析。依次界定了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习惯法与环境习惯法等核心概念,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文化等方面考察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现状,进而尝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体制有待完善、机制有待健全和法律制度难以“落地”的问题进行反思,拟追问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完善的可能方向。第二章探讨了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与惯习。作为一种洞察社会实践问题的理论分析方法,场域与惯习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创设的。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场域强调的是特定分析框架中的关系论思维与博弈论视角,惯习突出的是行动者性情倾向系统的历时性和生成性。若要分析一个场域,必须分析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必须勾划出行动者所占据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本文以农耕社会为前提,具体分析了石漠化地区“山林刀耕火种”“山地耕牧”“丘陵稻作”三种不同的场域,进而发现石漠化地区农耕社会作为一种乡村自主治理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具有相对封闭、因地制宜和管理有序的共同图景。本文以生计文化为前提,具体分析了位于三种不同场域的石漠化地区世居民族的惯习,发现了该地区世居民族具有“从众”“从古”和“从老人”的社会惯习以及“生态禁忌”和“适应性生存”的生态惯习。正是这种源于对生态禁忌和适应性生存的生态惯习,才使石漠化地区农耕民族能够适应生态生存和社会生存的传统习俗得以自发生成和世代相传。环境习惯法应和着农耕社会的场域结构,并输出了生态惯习的意义。在前述场域和惯习的分析方法下,环境习惯法的生成经历了从生态惯习到环境习惯法的过程,环境习惯法的演替包括了权威、沉寂和重生三个阶段;环境习惯权利可分为“基于自然资源的习惯权利”和“基于社会资源的习惯权利”,环境习惯义务往往与环境保护的义务性、禁止性的罚则威慑紧密相连;环境习惯法有制度化、客体化和身体化的三种形式。根据石漠化地区世居民族生态惯习与社会惯习对环境习惯法形塑的侧重点不同,本文将该地区的环境习惯法功能分为基于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功能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规范功能两大类。第三章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契合。首先,分析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取向上的关联性,重点探讨了基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价值契合以及基于环境、资源和社会可持续的价值契合。其次,将环境习惯法置于可持续发展的时空场域,既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时间的契合,并从环境习惯法涉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当代人和后代人利益保护以及人的身心体验(惯习)等不同层次的社会时间加以分析;又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微观尺度的契合,并从乡村环境自主治理的角度加以关注。最后,在前述基础上探究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契合。根据惯习系统双向运行的特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回应型价值是环境习惯法价值与可持续发展价值契合后的新形态。从回应型价值到回应型法,是可持续发展价值在石漠化地区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因地制宜,印证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功能的契合。所以,回应型法与传统环境习惯法相比,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的调整能力。第四章关注了环境习惯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补充。本章是对第一章关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反思与追问”内容的回应。如果说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解决问题的目标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法律实施层面上寻求两者在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的承接路径,进而对现行实定法在当地的实施提供补充。从乡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来看,本文难以回避民间自组织与环境多元主体在体制上的冲突,亟待探讨环境自主治理与环境多元共治的体制承接问题。从法律的运行机制来看,本文既探讨了生态破坏民间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契合,关注了生态破坏案件的民间识别和民间救济的介入方式;又探讨了民间群体利益表达和环境公众参与在理念、依托社会组织和运行方式上的契合,进而关注了它们在环境民主方面的求同存异和互融互补。从法律制度的实施来看,本文在环境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风水禁忌与生态红线制度之间的契合,为生态红线“落地”的民间模式寻求适用范围、参与主体和应用策略;在资源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耕作习俗与开发者养护制度在持续利用、合理开发、保障生态安全和生态修复方面的契合,明确了“开发与养护”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的适应性生存方式;在社会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江步”“放浪”制度与倾斜保护制度的暗合,明确了“利益均沾”与关注弱者的功能。
王慧[9](2018)在《贵州省县域森林生态安全评价与分析》文中指出森林生态系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调控全球气候变化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由于人类的各种活动,使森林不断遭受到破坏,世界性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恢复、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刻不容缓。因此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价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贵州省的全部县域为研究对象,基于PSR模型筛选15项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权法求得权重并计算森林生态安全指数值。参考文献确定计算生态区位系数的指标,共7项。借助地理信息系统算出各县生态区位值,用生态区位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修正。将生态区位及森林生态安全指数值分为五个等级,并用GIS图直观展现结果。得出主要结论如下:贵州省生态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区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地条件最差的地区是毕节市。大致变化趋势为:从贵州省西北部地区到东南部地区生态区位状况越来越好;贵州省县域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整体较好。按市划分,黔西南州和黔东南州的森林生态安全指数值排名靠前,六盘水市和毕节市排名最低。按县域划分,望谟县的森林生态安全指数值最高,指数值为0.7916,赫章县的指数值最低,为0.3402。大多数县域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位于一般安全,较不安全和较安全这三个等级中。虽然贵州省县域的森林生态安全状况整体较好,但距离理想状态仍有差距,且贵州省的喀斯特地貌发达,一旦遭破坏恢复困难。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贵州省各县域还需加强森林的保护、恢复工作,以期达到更好的状态。
杨旭东[10](2017)在《锦屏县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及可持续经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采用动态分析方法,对比分析锦屏县2006年和2015年两期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等,揭示其森林资源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并以锦屏县森林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为依据,对森林资源经营状况作出评价,从可持续的角度对锦屏县森林资源经营提出建议。结果表明,锦屏县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林分质量总体上呈良性发展趋势,但是树种结构和龄组结构失衡,不利于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须采取相应经营措施,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锦屏县森林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锦屏县森林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贵州省锦屏县油茶发展现状及可持续利用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锦屏县油茶发展现状 |
1.1 种植现状 |
1.2 科技推广现状 |
1.3 良种选育与引进现状 |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产业发展规划缺乏 |
2.2 缺乏对资源的正确认识 |
2.3 推广优良品种面积小 |
3 对策与建议 |
(2)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问题与概念界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六、研究框架与拟创新点 |
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概念阐释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融合的立论依据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地方课程体系的知识价值 |
二、地方课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课程属性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融合的整体相关性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概念解析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本质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特征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释义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概念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模式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价值 |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理论视角 |
第一节 人类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自我”与“他者”表述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自我”与“他者”整合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二节 社会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社会认同意识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社会分层结构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三节 文化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同化”“多元”博弈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多元文化教育影响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四节 教育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基于教育生态理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基于教育民族理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三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设计与实施 |
第一节 研究对象的确定 |
一、研究“田野”的代表性 |
二、研究“现象”的合理性 |
三、研究“行为”的持续性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使用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经验总结法 |
第三节 研究的具体过程 |
一、研究筹备阶段 |
二、行动计划阶段 |
三、实地调查阶段 |
四、总结反思阶段 |
第四节 研究伦理的澄清 |
一、研究资料真实有效 |
二、研究对象知情合作 |
三、研究行为合规合理 |
第四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保障条件 |
一、政策条件 |
二、环境保障 |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资源概况 |
一、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
二、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省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
第三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培养目标 |
第四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开发主体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二、学校少数民族专职教师 |
三、流域内的相关社会人员 |
第五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主要内容 |
一、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组织形式 |
二、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教材的开发使用 |
第六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评价途径 |
第五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效评析 |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成效 |
一、拓宽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渠道 |
二、促进了教师角色研究性转变 |
三、打造了整体性实践示范案例 |
四、搭建了地方及学校联动平台 |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困境 |
一、条件性资源保障力度不够 |
二、课程培养目标结构性缺失 |
三、内容原生文化空间的蜕变 |
四、主体参与及投入效能低下 |
五、实践评价体系的反馈不足 |
第三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践困境的归因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精神情感价值剥落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功利趋向明显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文化空间生态失衡 |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优化策略 |
第一节 目标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的多维建构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依据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分析 |
第二节 内容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多样优选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选择原则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选择方式 |
第三节 主体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主体的多重效能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中“教师”主体的构成及效能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学生主体身份的获得及方式 |
第四节 实施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施的多类统整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施的生态取向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生态实施的途径 |
第五节 评价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多元交互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基本特征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优化策略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反思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以国家文化战略为导向,探讨与分析非遗文化课程开发的应然可能 |
二、以地方实践经验为依据,反思与探索地方非遗文化课程的实践路径 |
三、以多重理论视角为指导,构建与完善非遗文化地方课程的优化策略 |
第二节 研究反思 |
一、研究思路如何深化 |
二、研究过程如何系统 |
三、研究结论如何全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三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人工林适地适树与生长收获效益评估研究 ——以贵州省杉木和马尾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引言 |
1.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2 项目来源与经费支持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适地适树宜林性研究进展 |
1.2.2 林分生长与收获预估模型研究进展 |
1.2.3 人工林经营密度控制技术研究进展 |
1.2.4 人工林经营效益评估研究进展 |
1.2.5 人工林经营决策系统研究进展 |
1.2.6 问题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的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4 论文组织结构 |
2 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地区概况 |
2.1.1 贵州省概况 |
2.1.2 锦屏县概况 |
2.2 数据收集与整理 |
2.2.1 贵州省一清数据收集整理 |
2.2.2 锦屏县小班数据收集整理 |
2.2.3 贵州省解析木数据收集整理 |
2.3 研究涉及理论方法 |
2.3.1 重要概念辨析 |
2.3.2 研究方法 |
3 人工林适地适树宜林性规则研究 |
3.1 基于林分潜在生长量的立地质量评价 |
3.1.1 研究方法 |
3.1.2 结果与分析 |
3.1.3 讨论 |
3.2 基于决策树算法的宜林性立地规则提取 |
3.2.1 研究方法 |
3.2.2 结果与分析 |
3.2.3 讨论 |
3.3 本章小结 |
4 林分生长与收获模型 |
4.1 地位级指数模型 |
4.1.1 研究方法 |
4.1.2 结果与分析 |
4.1.3 讨论 |
4.2 林分生长与收获模型 |
4.2.1 研究方法 |
4.2.2 结果与分析 |
4.2.3 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5 林分直径结构动态预测模型研究与应用 |
5.1 林分直径结构动态预测模型 |
5.1.1 研究方法 |
5.1.2 结果与分析 |
5.1.3 讨论 |
5.2 林分材种出材率的确定 |
5.2.1 树高-胸径模型 |
5.2.2 削度方程 |
5.2.3 林分材种出材率确定 |
5.3 本章小结 |
6 人工林经营密度控制研究 |
6.1 林分密度效应分析 |
6.1.1 全林分蓄积模型密度效应分析 |
6.1.2 抛物线型密度效应模型分析 |
6.2 抚育间伐技术 |
6.2.1 抚育间伐起始年龄 |
6.2.2 林分抚育间伐强度 |
6.2.3 抚育间伐间隔期 |
6.3 最优林分密度决策模型 |
6.3.1 最优林分密度决策模型建立 |
6.3.2 动态规划模型求解 |
6.3.3 人工林经营过程密度控制遗传算法决策 |
6.4 本章小结 |
7 人工林经营效益评估 |
7.1 人工林经营技术指标 |
7.2 人工林经济效益评估 |
7.3 人工林多功能效益评估 |
7.3.1 人工林多功能评价模型 |
7.3.2 人工林多功能效益评估 |
7.4 本章小结 |
8 人工林培育经营智能化决策支持系统平台研建 |
8.1 系统需求分析 |
8.2 系统设计 |
8.2.1 系统流程 |
8.2.2 功能结构 |
8.2.3 数据库设计 |
8.3 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
8.3.1 基于决策树算法的规则提取器 |
8.3.2 基于遗传算法的密度控制决策 |
8.3.3 基于间伐参数的效益评估算法 |
8.4 系统实例 |
8.4.1 规则提取编辑导入 |
8.4.2 林分生长收获效益预测 |
8.4.3 林分经营密度控制智能设计 |
8.5 本章小结 |
9 主要研究结论与创新点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创新点 |
附件A |
附件B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4)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扶贫效率的时空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旅游扶贫研究 |
1.2.2 国内旅游扶贫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贫困与贫困地区 |
2.1.2 旅游扶贫 |
2.2 相关理论 |
2.2.1 投入产出理论 |
2.2.2 效率理论 |
2.2.3 乘数效应 |
3 研究方法和研究区域 |
3.1 研究方法 |
3.1.1 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 |
3.1.2 曼奎斯特指数(MI)模型 |
3.1.3 ArcGIS相关方法 |
3.1.4 二维象限分类法 |
3.2 研究区概况 |
3.2.1 黔东南州基本情况 |
3.2.2 黔东南州旅游发展特征 |
3.2.3 黔东南州旅游扶贫 |
3.2.4 黔东南州下辖县市基本情况 |
4 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
4.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指标构建的基本原则 |
4.1.2 旅游扶贫影响对象的可研性分析 |
4.1.3 旅游扶贫效率评价指标选择 |
4.2 数据来源与模型计算 |
4.2.1 数据来源 |
4.2.2 模型计算过程 |
4.3 实证结果分析 |
4.3.1 旅游扶贫综合效率分析 |
4.3.2 旅游扶贫效率的空间差异分析 |
4.3.3 旅游扶贫效率的时间尺度分析 |
4.3.4 时间演进路径 |
4.3.5 效率形态分类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原始数据 |
致谢 |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黎平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外GEP评价体系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GEP评价方法研究现状 |
1.2.4 GEP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第2章 研究区概况 |
2.1 地理位置 |
2.2 自然条件 |
2.3 社会经济条件 |
第3章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3.1 数据来源 |
3.2 研究方法 |
3.3 技术路线 |
第4章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 |
4.1 生态系统类型划分 |
4.2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构建 |
4.2.1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 |
4.2.2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 |
4.3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功能量核算 |
4.3.1 产品提供功能 |
4.3.2 土壤保持功能 |
4.3.3 洪水调蓄功能 |
4.3.4 水源涵养功能 |
4.3.5 大气净化功能 |
4.3.6 水质净化功能 |
4.3.7 固碳释氧功能 |
4.3.8 气候调节功能 |
4.3.9 病虫害控制功能 |
4.3.10 文化服务功能 |
4.4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价值量核算 |
4.4.1 产品提供功能 |
4.4.2 土壤保持功能 |
4.4.3 洪水调蓄功能 |
4.4.4 水源涵养功能 |
4.4.5 大气净化功能 |
4.4.6 水质净化功能 |
4.4.7 固碳释氧功能 |
4.4.8 气候调节功能 |
4.4.9 病虫害控制功能 |
4.4.10 文化服务功能 |
4.5 黎平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结果 |
4.5.1 不同服务功能价值 |
4.5.2 不同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
4.5.3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黎平县与贵州其它九县(市、区)GEP对比分析 |
5.1 黎平县与其它九县(市、区)文化服务价值核算方法比较 |
5.1.1 不同方法文化服务功能价值比较 |
5.1.2 相同方法文化服务功能价值比较 |
5.2 GEP与常用统计指标相关性分析 |
5.3 单位面积GEP、GDP对比分析 |
5.4 不同森林覆盖率GEP对比分析 |
5.5 不同服务功能GEP分析 |
5.6 黎平县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市、区)GEP对比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6.2.1 黎平县GEP核算体系强调了生态系统带来的巨大价值 |
6.2.2 黎平县生态系统保护与发展建议 |
6.2.3 黎平县GEP核算对贵州省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6.2.4 本研究的不足 |
6.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产生与渊源 |
第一节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产生 |
一、现实基础:生态环境及生存需求 |
二、思想基础:自然崇拜的信仰文化 |
三、组织基础:款组织的制度文化 |
第二节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渊源 |
一、习俗禁忌 |
二、口诵法——款词 |
三、石头法——岩规 |
四、石碑法——款碑 |
第二章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内容和实施 |
第一节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内容 |
一、侗族的生态保护理念 |
二、与森林有关的习惯法 |
三、与水源有关的习惯法 |
第二节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实施 |
一、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效力基础 |
二、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实施 |
第三章 黔湘桂侗族习惯法的现代发展——新型村规民约 |
第一节 新型村规民约产生社会背景 |
第二节 新型村规民约的内容 |
一、与森林有关的内容 |
二、与水源有关的内容 |
三、土地资源相关内容 |
四、野生动物资源相关内容 |
五、生活垃圾相关内容 |
第三节 新型村规民约的特征 |
一、传承了传统侗族环境习惯法的理念 |
二、发展出现代村规民约的新特征 |
第四章 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的现代价值 |
第一节 在现代环境立法中的价值 |
一、传统侗族环境习惯法的现代意涵 |
二、侗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融合 |
三、侗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 |
第二节 在现代环境纠纷解决上的价值 |
一、侗族环境习惯法在司法裁判中的价值 |
二、侗族环境习惯法在调解中的价值 |
三、侗族环境习惯法在调解中的困境 |
四、促进环境纠纷解决中侗族环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互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锦屏县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相关概念 |
二、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
(一)古镇文化及其文化产业相关研究 |
(二)隆里古城相关研究 |
三、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隆里古城初识 |
一、自然环境 |
二、人文环境 |
(一)风俗文化 |
(二)建筑特色 |
三、历史文化 |
第二章 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
一、历史文化资源 |
(一)以军事防御为特征的古城 |
(二)人文景观及文化习俗 |
二、区位条件 |
(一)交通区位 |
(二)旅游区位 |
(三)经济区位 |
三、相关政策支持 |
(一)国家级层面——战略布局 |
(二)省政府层面——升级打造 |
(三)州政府层面——大力推进 |
(四)县政府层面——积极实施 |
四、省内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影响 |
(一)贵州省内部环境——知名品牌辐射影响 |
(二)黔东南州发展环境——积极打造区域特色产业 |
五、古城文化产业发展基本要素 |
(一)文化市场 |
(二)传承人 |
(三)资本 |
(四)文化产业业态 |
第三章 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
一、产业发展领航者——政府积极主导 |
(一)坚持农旅融合,助推产业扶贫快速发展 |
(二)合理规划布局,力求古城产业多元发展 |
(三)积极对外推广,不断加大古城知名度 |
二、产业发展践行者——企业积极响应 |
(一)实现社会效益,就地取材解决岗位空缺 |
(二)巧设互动环节——闯关活动,传播古城文化 |
(三)顺应教育形势,变古城文化为研学内容 |
(四)传承形式多样,自信阐释古城今昔文化 |
三、产业发展助推者——个人自主参与 |
(一)乡土情怀,文化传承提升人文内涵 |
(二)抓住机遇,个体经营实现经济价值 |
(三)自觉与自信,对外传播本土传统文化 |
第四章 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
一、观念因素:意识陈旧阻碍产业创新发展 |
(一)产业认知肤浅,方式呈现单一性 |
(二)当地人外在化,效益未达全面性 |
(三)发展视野狭窄,布局缺乏整体性 |
二、技术因素:文化资源利用缺乏现代技术支持 |
(一)生产方式亟需工业技术 |
(二)运营模式呼唤管理技术 |
(三)文化传承渴望新兴模式支持 |
三、市场因素:市场动向未得到准确掌握 |
(一)文化产业链短缺,市场定位模糊 |
(二)推广环节单一,消费者驱动力欠缺 |
(三)创新能力不足,急需专业人才补救 |
第五章 隆里古城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走向 |
一、择善明用,创造性转化古城文化资源 |
(一)激活文化基因,传承传统文化 |
(二)以工艺为匙,研发古城文化创意产品 |
(三)互送客源,拓宽古城文化体验之旅 |
二、多元并存,构建融合发展的文化场景 |
(一)走生态化道路,形成古城文化全景观 |
(二)廉政文化展示,古城功能创新升级 |
(三)牵手新媒体,促进古城产业“新陈代谢” |
三、优化整合:精准定位文化市场发展 |
(一)强化造血功能,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
(二)推广形式多样,多渠道提供古城文化信息 |
(三)进行市场细分,培养目标人群 |
(四)打造文化品牌,构建古城文化产业特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附录 |
附录一 隆里古城文化旅游产品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调查日志 |
附录三 相关调研图片 |
(8)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及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 |
一、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 |
二、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 |
三、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 |
第二节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分析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现状描述 |
三、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反思与追问 |
第二章 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和惯习 |
第一节 场域与惯习的分析方法 |
一、场域与惯习 |
二、分析场域和惯习的必要环节 |
第二节 基于农耕社会与生计文化的场域和惯习 |
一、以农耕社会和生计文化为前提 |
二、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 |
三、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生态惯习 |
第三节 场域和惯习下的环境习惯法 |
一、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 |
二、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功能 |
第三章 环境习惯法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契合 |
第一节 价值取向、时空尺度与功能定位 |
一、价值取向与时空尺度 |
二、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 |
三、功能定位与时空尺度 |
第二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契合 |
一、基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契合 |
二、基于环境、社会和资源可持续的价值契合 |
第三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时空契合 |
一、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时间契合 |
二、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契合 |
第四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契合 |
一、功能契合的前提:惯习系统的双向运行与回应型价值 |
二、功能契合的实现:从回应型价值到回应型法 |
第四章 环境习惯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补充 |
第一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体制承接 |
一、环境多元主体: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客观现实 |
二、环境多元共治:乡村治理场域对多元主体的遴选 |
三、乡村环境自主治理:回应型法让民间自组织发挥作用 |
第二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机制关联 |
一、生态破坏民间救济与司法救济的结合 |
二、民间群体利益表达和环境公众参与的契合 |
第三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制度对接 |
一、民间风水禁忌与生态红线制度的契合 |
二、民间耕作习俗与开发者养护制度的关联 |
三、民间“江步”“放浪”制度与倾斜保护制度的暗合 |
四、兼论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制度的冲突解决 |
结语: 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价值的实现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贵州省县域森林生态安全评价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生态安全定义、内涵研究 |
1.2.2 生态安全研究视角 |
1.2.3 生态安全内容研究 |
1.2.4 生态安全方法研究 |
1.2.5 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研究 |
1.3 理论基础 |
1.4 模型的选取 |
1.5 研究内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技术路线图 |
1.6 创新点 |
2 研究对象的描述与数据收集 |
2.1 研究对象描述 |
2.1.1 森林资源概况 |
2.1.2 社会经济概况 |
2.1.3 贵州生态特点描述 |
2.2 数据收集 |
2.3 数据标准化处理 |
3 熵权法指标选取与计算 |
3.1 熵权法指标选取 |
3.1.1 指标选取原则 |
3.1.2 指标确定与释义 |
3.2 熵权法的指标赋权 |
3.3 熵权法计算结果 |
4 区位系数指标选取与计算 |
4.1 区位系数指标的选取 |
4.2 县域区位系数的计算结果 |
4.3 生态区位结果分析及GIS图显示 |
5 结果与分析 |
5.1 森林生态安全指数的计算 |
5.2 结果与排名 |
5.3 结果分析 |
5.3.1 总体分析 |
5.3.2 结果的GIS图显示 |
5.3.3 调研县与实际状况比对 |
5.3.3.1 贵州省册亨县 |
5.3.3.2 贵州省普安县 |
5.3.3.3 贵州省兴义市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展望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10)锦屏县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及可持续经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研究地概况及研究方法 |
1.1 研究地概况 |
1.2 数据来源 |
1.3 分析方法 |
2 结果与分析 |
2.1 森林资源现状 |
2.1.1 林地各地类构成情况 |
2.1.2 各类林木蓄积构成情况 |
2.1.3 林种构成情况 |
2.2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 |
2.2.1 林地面积变化分析 |
2.2.2 森林资源变化分析 |
2.2.3 林分质量变化分析 |
3 结论与讨论 |
3.1 森林资源现状评价 |
3.1.1 森林覆盖率较高, 生态环境良好 |
3.1.2 森林经营措施有力, 蓄积量增长明显 |
3.1.3 龄组结构不合理, 影响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
3.1.4 树种结构不合理, 不利于森林资源健康发展 |
3.1.5 森林旅游发展滞后, 森林综合效益差 |
3.2 可持续经营措施 |
3.2.1 建立科学的采伐管理制度 |
3.2.2 建立公益林管理的长效机制 |
3.2.3 加大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的力度 |
3.2.4 科学实施森林经营, 提高森林质量 |
3.2.5 加快林业产业建设步伐, 增加林业产值 |
3.2.6 加快建设生态文化, 促进生态旅游发展 |
四、锦屏县森林资源现状与可持续发展对策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贵州省锦屏县油茶发展现状及可持续利用对策[J]. 黄江,吴雪. 西部林业科学, 2021(01)
- [2]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D]. 杨蕴希.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3]人工林适地适树与生长收获效益评估研究 ——以贵州省杉木和马尾松为例[D]. 陈玉玲. 北京林业大学, 2020
- [4]贵州省黔东南州旅游扶贫效率的时空差异研究[D]. 王蓉. 贵州师范大学, 2020(06)
- [5]黎平县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研究[D]. 廖薇. 贵州大学, 2019(09)
- [6]黔湘桂侗族环境习惯法研究[D]. 王培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7]锦屏县隆里古城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 刘明文. 贵州民族大学, 2019(08)
- [8]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D]. 赵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9]贵州省县域森林生态安全评价与分析[D]. 王慧. 北京林业大学, 2018(04)
- [10]锦屏县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及可持续经营研究[J]. 杨旭东. 西部林业科学, 2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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