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论文文献综述)
王曼丽[1](2021)在《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业保险是世界公认的分散农业风险,稳定农户收入的强有效手段。受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国每年约有20%的粮食遭受损失,甘肃作为自然灾害频发的农业大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自2007年试点以来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业务发展、保障水平、险种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补贴比例不合理、保障水平不高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效率如何值得深入研究。文章采用定性分析从农户、保险公司、政府三维度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三维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运行都较低。在农户维度,农户保费负担较小,但每亩损失补偿额不能弥补绝收面积的物化成本,农户参保积极性和参保满意度较低;在保险公司维度,一方面提供的保障水平低,另一方面其经营利润与保费收入的占比在10%左右,赔款支出不足,险种创新较少;在政府维度,补贴资金转移支付效益较高,但整体使用效率较低,截止2019年,保险深度为0.88%,保险密度为122.56元/人,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分别相差0.12%和377.44元/人。应用DEA模型从投入产出视角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综合效率进行定量分析,研究发现2008-2019年,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DEA值有效的年份为4年,无效的年份有8年,综合技术效率均值为0.925,未达到1。说明自试点以来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没能以最小的投入达到产出最大化,整体运行效率较低。纯技术效率的均值为0.972,反映出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统筹下达保险年度计划的运营模式有待改善;规模效率值的均值为0.950,反映出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投入不足或过剩,甚至存在补贴资金没有被合理配置和充分使用的问题。运用Probit模型和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需求视角影响效率的因素依次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满意度、种植类型、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对农业风险的认知、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知;供给视角影响效率的因素依次为赔款支出、承保数量、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保险金额、保费补贴金额。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以下建议:农户层面一方面要普及农业保险知识,提高思想认识,另一方面要鼓励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户参保率;保险公司层面要坚持让利于民,提高保险赔付,同时要加大研发投入,增加险种创新;政府层面既要建立特色农业清单,取消县级配套资金,又要调整保费补贴标准,推动区域差异化承保。
吕慧娜[2](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陈凡[3](2020)在《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迈入新台阶,但“三农”工作仍面临诸多矛盾,财政资金扶持是破解农业产业发展困境的重要抓手。财政资金通过发挥撬动、引导作用,可为产业化项目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如何,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本文利用宏观统计数据及微观调研数据,运用统计分析、面板数据模型等方法展开研究。首先,提出本文的理论基础,并理论分析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及面临的困境;然后,梳理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缘由、历史演变及发展现状;最后,分别从微观视角、宏观视角探究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龙头企业作为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重要建设主体,以自身发展为抓手,微观意义上对农业经济增长产生显着影响。通过对河北省、天津市60家典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调研,搜集2014-2018年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经营状况、投入产出情况及成长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表明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每增加1个单位,将分别促进农业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净利润增加0.1207、0.1271个单位。第二,农民作为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重要参与者及受益者,其收入状况是财政投入产出的微观“窗口”。探究项目区内农民是否增收、增收效果,可为农业经济增长影响效果提供微观视角。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在消除差异与选择性偏误后准确估计,结果表明,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显着提高了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15.73%。第三,基于省级维度的分析表明,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宏观效果在不同地区间存在显着差异。分析表明,东部、中部、西部财政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投入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产出弹性分别为0.0076、0.0120、0.0080。中部地区作为农业大区,财政投入发挥了较好的积极效果。第四,基于县级维度的分析表明,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能够促进宏观农业经济增长。以北京、天津、湖南、湖北等省(市)作为调研区域,搜集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投入、第一产业总产值、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常规投入要素、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指标,运用DID方法分析,结果表明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宏观农业经济增长的净效果为0.3366。结合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健全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及监管机制;建立并推进效果评价及纠偏机制;优化资金配置并推行差别化的扶持办法;提高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目标瞄准精度。
马池春[4](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林诗乐[5](2019)在《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效率及其区域差异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重农固本,乃安民之基。国家自1988年以来开展的农业综合开发,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但是,我国农业综合开发面临农业资源短缺,耕地质量偏低,农业环境污染严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农业科技落后等问题,需引入金融支持,以扩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优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作模式,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可持续发展。本文以金融发展理论为基础,从金融支持结构、规模、效率三个方面构建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指标体系,基于超效率DEA模型和DEA-Malmquist模型测度我国2005年至2017年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然后利用泰尔指数将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以八大经济区为划分进行区域差异分解,最后通过Moran’I指数模型进一步探究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空间相关程度及空间关联模式。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第一,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整体水平较高;第二,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增长越快的省份,效率增长率跨期差异越大;第三,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存在区域分异情况,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整体上以及区域内部均呈现出“自东向西、自南向北”下降趋势,区域内部空间跃迁模式呈现出一定路径依赖特征;第四,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存在发展“增长极”,其扩散和回流效应明显。通过对于效率极值年份及地区共性及个性进行分析发现,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地区农业生产环境、“增长极”扩散与回流效应以及政府财政支持是影响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重要因素。据此提出如下三点建议:第一,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第二,要改善农村金融供需错配问题,提升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第三,利用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增长极”,带动区域协调高速发展。
李亚茹[6](2018)在《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文中提出最低收购价与临时收储政策连续实施多年,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机制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及种植结构失衡等困境。我国政府于2014年推出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府补贴相脱钩的价格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即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近5年,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农产品面积核实成本较高、难以调整种植结构及政府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等困境。随着农产品市场化定价的形成,价格风险已成为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保险+期货”主要包括“价格保险+期货”和“收入保险+期货”两种形式,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民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目标价格厘定困难和缺乏系统性价格风险转移机制的两大内生缺陷,其自推出之日起便受到国家高度重视,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与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相比,农产品“保险+期货”具有相似的运作机制,但国家财政资金压力相对较小,保险公司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可显着提高运行效率,且属于WTO绿箱政策,比较优势明显,故其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值得探讨。尽管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如火如荼,但现行试点方案采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单一的运作模式,存在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与期货公司对冲压力较大等问题。鉴于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现存问题,特别是基于方案设计与定价在“保险+期货”中的缺失及重要意义,本文尝试基于价格调控机制视角研究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问题。本研究具体章节的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绪论。首先分析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接着初步界定了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包括“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及价格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而给出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2章,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首先分别梳理和评述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价格调控政策、“保险+期货”及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然后阐述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风险管理、价格调控、“保险+期货”及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既引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又奠定了后续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首先以玉米和鸡蛋为例,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与影响因素。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地区差异性、金融化、集聚性与非对称性等特征;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四大类因素为供给、需求、政策与国际市场因素。其次,采用基于历史模拟、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最后,通过梳理国内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历程引出农产品“保险+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户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价格保险的两大内生缺陷,比较优势明显,但仍面临基差风险、制度风险、违约风险与定价风险。尽管农产品价格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但保险人通过不断改进自身的技术条件能将不可保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利用现有技术可将赔付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可行性强。第4章,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本章首先以育肥母牛风险保护保险(LRP)、生猪毛利润保险(LGM)为例,分析美国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具体实践方案,得出有益于我国“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经验启示,如完善的再保险体系是推行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前提、较短的理赔款计算周期可有效保障农户实际损失等;以玉米(排除收货价格)收入保障保险(RP(HPH))与大豆(排除收货价)区域收入保障保险(ARP(HP))为例,介绍“收入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得出多种保险补贴政策分别是经营“收入保险+期货”的基础和前提等经验启示;以奶牛利润保障项目(MPP-Dairy)为例,介绍运用保险运作机制代替传统牲畜价格支持政策的实践,得出基于保险机制的价格支持政策,可显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启示。其次,详细分析了国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大连”方案、“北票与法库”方案、“桦川”方案及“重庆”方案四个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尽管四个试点方案各具特色,但存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三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交易所与期货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及完全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设计产品的共同特点;面临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及期货公司对冲风险压力大等问题。最后,从基本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产品内容与市场环境四个方面比较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得出我国需加大力度推进农产品期货与期权发展、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完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与重构“保险+期货”运行机制的启示。第5章,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发现其主要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农产品种植结构难以调整与种植面积核实成本高等困境。其次,阐述了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若农产品“保险+期货”是一种价格调控政策,其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接着,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最后,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与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方面,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从方案设计方面,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长期方案采用两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方面,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6章,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类似的三环节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与现有模式不同,此方案具有显着降低农户基差风险与保险公司是风险承保主体两大特色。设计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本章主要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故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首先,运用基于M-H算法的贝叶斯马尔科夫链蒙特卡洛模拟(MCMC)方法估计Bates模型的参数;其次,运用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方法模拟农产品价格波动路径,最后,基于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式亚式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得出保费。本文选取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六大鸡蛋主产区价格数据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实证结果发现:基于期货市场价格的鸡蛋价格保险不能满足养殖户价格下跌风险保障的需求;基于现货市场为农户提供价格保险,运用场外看跌期权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保障非常有限,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极端风险的需要;设计的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中保险公司承担的场外期权对冲风险较之现行“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有助于降低养殖户的基差风险。为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本章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均略高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但都小于0.01,可见,本文运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是可行的。第7章,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首先设计保险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收入保险,且采用区域收入保险的形式,价格指数与产量指数分别是农产品省级现货价格与亩均产量;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分散部分价格风险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期货公司通过复制场内期权分散场外看跌期权的价格风险三个环节的基本运作模式。选取国内玉米七大主产区即河北、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与河南,进行“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定价的实证研究。首先选择Weibull(3P)、Burr(4P)、Log-Logistic(3P)、Logistic、Lognormal(3P)、Normal与Gamma(3P)七类分布分别模拟玉米七大主产区的价格对数收益率与产量波动率数据,以K-S、A-D与卡方检验三类方法选取七大主产区价格与单产风险的合适分布。接着以欧式距离最小为选择标准,在五种Copula函数中选出最优相关函数。最后依据收入保险费率厘定公式计算保费。由费率厘定结果,我们发现同一保障水平下,不同地区的区域收入保险费率差异较大,全国玉米七大主产区费率高低的排序与各地区价格、产量风险的相关性并不直接相关;同一地区不同保障水平下,区域收入保险的费率差异较大。第8章,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出本文研究得出的七大基本结论,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尝试探讨了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及政策定位。首次基于我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困境,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价格调控政策的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及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初步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初步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第二,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来看,本文认为需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就方案设计而言,本文认为应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可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较现行试点方案有所改进;长期方案则采用两个环节(即保险公司提供农产品价格或收入保险,再保险机构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再保险方案)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来看,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三,基于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地区差异的评估结果,尝试探讨分地区承保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本文分别采用基于历史模拟和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故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中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不再是现行试点方案的农产品期货价格,而是农产品的省级现货价格。省级现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小于农产品期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可见,本文探讨的分地区承保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可显着降低农户承担的基差风险。第四,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本文初步设计的“基于现货市场的价格保险+对冲部分风险的场外期权+场内期货”的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故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且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以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差异均较小,可见,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是可行的。
宫勇琦[7](2016)在《试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就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主要风险问题进行详细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加以探究。
杨娜[8](2013)在《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研究》文中指出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农村全面实行包产到户等一系列的改革,在改革中出现了不少新的问题。例如:农田水利等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基本的农业生产环境持续恶化,尤其是可耕地资源不断减少,已经逼近18亿亩的土地红线,这些问题都直接导致了粮食生产的剧烈波动,粮食安全问题已不容小觑。1988年国务院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些问题,在全国试验区开始实施初步的农业综合开发,并且划拨专门的农业发展基金(后改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通过升级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改善了灌溉、施肥等基本条件,大大提高了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作物的综合生产能力,以此实现农业和农民的双增收。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障农业发展的基本措施,是使我国农业与国际接轨、实现现代化农业的主要途径,也是巩固农业基础、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各要素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的新创举。23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巨大成效。本文以山东省为例,借鉴公共财政学、计量经济学、柯布一道格拉斯(C-D)生产函数等理论和方法,从实证角度系统地探讨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问题。本文查询了我国和山东农业综合开发的相关统计资料,系统整理了1988-2010年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的系列数据,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可靠、详实的数据支撑。文章以导论中的选题的背景、研究意义、内容及论文框架,详细评述了国内外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的研究动态,并且根据农业综合开发的定义、内涵及理论依据提出了相关理论。其中主要讲述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现状,分别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来源、构成及现行运作模式上进行了分析,并将C-D生产函数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应用到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最终得出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的结论,并从农业综合开发软、硬环境两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郭海丽[9](2013)在《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经过实践证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对于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的基本生产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的收入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增加农民的收入,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一个共识,农业综合开发已经成为政府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渠道。因此,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科学的评价,不仅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效益。基于此,本论文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中,探讨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评价问题,以期通过分析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及其存在偏差的成因,从而提出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及资金管理的调整和完善策略,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效益。本文紧紧围绕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这个主题,在深入的考察中国农业综合开发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了解和学习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现状,结合公共产品、公共财政、新公共管理理论及绩效等理论,首先,根据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和方法,构建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率评价、效益评价及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其次,运用DEA-Malmquist模型对1988-2010年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整体效率及各区域的效率进行了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差异性分析;运用灰色关联度分析法对基于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益进行了分析;然后从投入、建设、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运用因子分析法对1988-2010年全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及各区域的投资进行了综合评价。第三,分析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存在偏差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水平的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对推动农村经济增长及促进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作用。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如2010年,全年共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91.5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2.57亿元,带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6.26亿元,“撬动”农民群众、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投入达192.70亿元,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直接受益农民人均增收额达500.84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已经成为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2)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率入手的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实证分析显示:2003-2010年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利用效率总体处于下降的趋势。分析结果表明,在这八年间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利用效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整体的资金利用效率并没有达到有效效率但并不存在投入产出冗余或不足。科技进步是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利用效率提高的主要推动力;地区间的全要素生产率存在着显着差异,其中东部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最高,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最低,但是各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利用效率差异在逐年变小,呈现出趋同性;。(3)通过以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为例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效益性评价,可以得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与农业增加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有着较明显的关联性,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于农业增加值来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与农业增加值的关联度最高,自筹资金次之,银行贷款和中央财政资金的关联度稍低;而对于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说,自筹资金投入与其关联性最高,其次是银行贷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投入等政府财政投入的关联性最低。(4)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评价入手的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实证分析显示:1988-2010年全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综合评价得分整体上是逐步上升的,并且各年间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其投资绩效趋于平稳发展。这说明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正在逐步改进并趋于完善。从区域层面来看,各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绩效存在较大的差异,按其综合绩效可聚为4类,其中投资综合得分最高的省份为山东省,其次为安徽省、河南省等,投资综合得分最低的为上海市、西藏自治区。从区域间的差异来看,粮食主产省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得分较高,而经济发展较发达的广东、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综合得分却较低,经济较落后的甘肃、青海、西藏等地的综合得分也较低。这种结果与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的侧重点有着重大的关联。(5)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存在着明显的偏差。通过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的实证分析与综合评价可知,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存在着明显的偏差,其主要表现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总量不足,无法满足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需求;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利用率不高,造成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进一步的短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结构不合理,严重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均衡发展,等等。造成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偏差的直接原因是:各地的农业生产条件的差异,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约束,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结构的影响等。但是从深层次的分析来看,造成我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偏差的原因在于现行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及投资机制的约束,在这种制度的影响下,我国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越来越不能满足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需要。(6)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是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重点。虽然近年来政府不断地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但是这些改革多是纲领性的、宏观性的,缺乏一些系统的、全面的制度建设,难以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形成稳定的保障。目前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存在着财政农业投资不足,农户及私人投资的激励机制不强,银行融资存在困难,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成果的实现,不利于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方面去解决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不足的问题。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运行、监督等,是促进农业综合开发长期平稳发展的保障。(7)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是保障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关键。我国滚动式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需求,存在着国家的引导职能逐步的弱化,地方财政的资金配套能力明显退化,农民自筹能力的不断分化,银行贷款资金逐渐萎缩,滚动开发的基础已经脆化等问题,不利于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从理顺机制方面入手去解决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健全滚动循环的投入机制,并健全产权机制是保障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所在。根据研究的结论提出如下的政策建议:(1)要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创新财政支农政策,加大国家财政公共支出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改革农业税费制度,增强农民的自筹能力;改财政拨款为委托银行贷款,以此来保障银行贷款对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2)健全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要通过立法等手段保证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稳定增长;加强地方财政的资金配套机制;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充分调动银行贷款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健全循环滚动的投资机制;建立健全产权制度。(3)积极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结构。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财政支持额度;二要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力度;三是要增加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支持额度;四是要合理的分配中央财政对各地的资金供给。(4)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按照资金的运作规律,扩大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积极地吸取民间资本及金融资本、外商资本,为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筹措注入新的活力。(5)实行科学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机制。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是按照项目投放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投入决定着项目的规模,按照项目管理着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核心,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都会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在于构建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体系,对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整体效率与区域效率进行了评价,分析了区域效率差异的原因;分析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效应;研究了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偏差的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冯林[10](2010)在《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基础设施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农村小康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支出方式,不仅能够直接提高改进财政资金支出效率,而且能够有效引导农村基础设施多元投入机制的建立,形成农村基础设施长效投融资机制。2003年以来我国财政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然而,目前财政支出方式落后,限制了通过财政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功能的发挥,阻碍了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财政支出方式落后突出表现为财政有偿及间接支出方式应用范围狭窄、财政支出方式层次低、财政支出方式选择缺乏基于物品属性的一致性等问题,降低了财政资金的支出效果,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因此,在当前工业反哺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以有效拉动内需等背景下,改革和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出方式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引导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已经迫在眉睫。本文主要有三项研究目标:一是对财政支出方式的概念、分类及支出方式选择等理论进行完善;二是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特点及不足进行实证分析;三是提出改革完善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相关政策建议。为此,本文主要安排了三个部分共八章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第二章和第三章。本部分首先提出了财政支出方式的概念及分类,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选择进行了理论分析,最后通过对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历史演变路径的描述,剖析影响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变迁的历史因素。第二部分包括第四章和第五章的主要内容。本部分首先对主要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进行了分析,然后归纳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特点,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映,对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剖析。同时,本文以山东JX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及山东XT自来水设施建设为例对财政支出方式进行了案例分析。第三部分为第六章至第八章的主要内容。本部分首先对国外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有益经验进行了总结,然后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财政支出方式的政策措施及相关制度安排,最后对全文研究结论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尚待深入研究之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1)全部支出方式主要适用于纯公共产品属性的农村基础设施,部分支出方式主要适用于混合公共产品属性的农村基础设施;无偿支出方式主要适用范围有:一是具有纯公共产品属性而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基础设施,二是具有正外部性但是无法通过收费机制收回成本而必须由政府提供的准公共品属性的农村基础设施。有偿支出方式主要用于具有收费机制、能够由市场有效提供的混合产品属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包括“俱乐部”设施以及接近私人产品的基础设施;直接支出方式主要用于市场无法实现有效配置的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间接支出方式主要用于市场能够有效配置的农村基础设施领域。(2)我国当前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特点包括:一是财政全部支出方式与部分支出方式相结合;二是财政投资主辅结合;三是财政资金支出和实物支出相结合;四是财政引导资金投入和引导其他要素投入相结合;五是财政资金事前支出与事后支出相结合。财政支出方式在全部支出方式及部分支出方式之间的合理选择尤其是部分支出方式的创新运用有效提高了财政支出效率。(3)我国当前财政支出方式存在的不足之处有:一是间接及有偿支出方式应用范围狭窄;二是财政支出方式层次低且缺乏组合创新;三是财政支出方式缺乏基于产品属性的一致性。而对于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财政支出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市场机制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融资困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市场投入主体不成熟等。(4)对山东省JX县农村户用沼气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分析表明,财政补助资金对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建设具有显着的推动作用,但是财政资金对农村户用沼气的过度支持反而会降低财政支出效率;对山东省XT市农村自来水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分析表明,财政支出在降低农户安装成本,提高农户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财政资金的无偿、直接支出在引导市场资金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种种制约。因此,对于上述两种属性的农村基础设施,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应该尽量采取间接的或者有偿的支出方式。(5)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应该以公平基础上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为目标,以基础设施的产品属性为基础选择财政支出方式,同时必须要注意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具体来说,应该坚持对纯公共产品属性基础设施的全部无偿直接支出方式;根据农村地区各方面条件适时推进混合产品属性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创新,更多地运用间接及有偿支出方式代替部分无偿直接支出方式;根据财政支出具体运行情况推进财政支出方式本身及其组合运用的创新。为推进上述改革进程,还需要在加快立法进程、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财政支出管理体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市场机制及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等五个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
二、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1)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 国内研究综述 |
2.3 研究述评 |
3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2 理论基础 |
4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内容 |
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5.1 研究方法 |
5.2 技术路线图 |
6 创新点与不足 |
6.1 创新点 |
6.2 不足 |
第二章 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问题 |
1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
1.1 试办阶段(20 世纪中后期) |
1.2 徘徊阶段(1996-2006 年) |
1.3 发展阶段(2007-至今) |
2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
2.1 政策支持不断加强,运行机制逐步完善 |
2.2 保费补贴逐渐提高,农户自筹缓慢增长 |
2.3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日趋提升 |
2.4 保障品种日渐丰富,创新能力逐步增强 |
3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3.1 财政资金不足,保费补贴不及时 |
3.2 险种创新不足,保险保障不全面 |
3.3 补贴标准相同,政策缺乏差异化 |
第三章 基于三维度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分析 |
1 农户层面效率分析 |
1.1 参保率 |
1.2 保费负担率 |
1.3 每亩损失补偿额 |
1.4 参保意愿 |
1.5 参保满意度 |
2 保险公司层面效率分析 |
2.1 承保覆盖率 |
2.2 保障水平 |
2.3 赔付率 |
2.4 盈利水平 |
3 政府层面效率分析 |
3.1 赔款补偿贡献率 |
3.2 保费补贴的转移支付效应 |
3.3 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 |
3.4 保险深度 |
3.5 保险密度 |
第四章 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效率评价 |
1 方法选取 |
1.1 相关方法比较 |
1.2 研究方法介绍 |
2 指标构建原则和指标选取 |
2.1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2.2 指标选取 |
2.3 数据来源 |
3 实证结果 |
3.1 整体效率分析 |
3.2 分阶段效率分析 |
4 冗余分析 |
第五章 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1 基于需求视角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1.1 模型构建 |
1.2 指标选取 |
1.3 数据来源 |
1.4 实证结果 |
2 基于供给视角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2.1 模型构建 |
2.2 指标选取 |
2.3 实证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1 研究结论 |
2 对策建议 |
2.1 普及农业保险知识,提高农户思想认识 |
2.2 鼓励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户参保率 |
2.3 坚持让利于民,提高保险赔付率 |
2.4 加大研发投入,增加险种创新 |
2.5 建立特色农业清单,取消县级配套资金 |
2.6 调整保费补贴标准,推动区域差异化承保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等 |
导师简介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农业产业化相关研究 |
1.3.2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相关研究 |
1.3.3 关于财政投入农业发展相关研究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思路与章节安排 |
1.4.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农业的基础性及弱质性理论 |
2.1.2 制度变迁与产业组织理论 |
2.1.3 公共财政理论 |
2.2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特殊性分析 |
2.2.1 基于农业的视角 |
2.2.2 基于政策目标的视角 |
2.2.3 基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视角 |
2.3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面临困境的博弈分析 |
2.3.1 管理机制角度的分析 |
2.3.2 利益联结机制角度的分析 |
2.4 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机理 |
2.4.1 作用机制 |
2.4.2 研究假设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发展演进及现状分析 |
3.1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缘由及历史演变 |
3.1.1 农业产业化内涵及成效分析 |
3.1.2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径分析 |
3.1.3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历史变迁 |
3.2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的主体分析 |
3.2.1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必要性 |
3.2.2 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总体特征分析 |
3.2.3 财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分析 |
3.3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分析 |
3.3.1 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基本情况分析 |
3.3.2 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空间分布分析 |
3.3.3 典型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分析-以天津市为例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微观视角 |
4.1 背景分析 |
4.2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影响 |
4.2.1 数据说明、指标选取及初步分析 |
4.2.2 模型设计、选择及研究假说 |
4.2.3 实证分析及结果 |
4.2.4 农业龙头企业社会效益分析 |
4.3 财政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民增收的影响 |
4.3.1 理论分析及研究框架 |
4.3.2 数据、模型及方法 |
4.3.3 实证分析及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宏观视角 |
5.1 分析框架及作用机制 |
5.1.1 研究视角 |
5.1.2 分析框架 |
5.1.3 作用机制 |
5.2 基于省级视角的分析 |
5.2.1 财政扶持产业化项目及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分析 |
5.2.2 变量设置及模型设定 |
5.2.3 实证结果分析 |
5.3 基于县级视角的分析 |
5.3.1 理论框架 |
5.3.2 数据分析与理论模型 |
5.3.3 评估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作者简历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效率及其区域差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
1.2.2 金融支持与农业发展 |
1.2.3 农业综合开发文献梳理 |
1.2.4 相关研究方法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理论基础 |
2.1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
2.1.2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
2.2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基础理论 |
2.2.1 金融发展理论 |
2.2.2 农业投资理论 |
2.2.3 “发展极”理论 |
第三章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作用机理分析 |
3.1 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综合开发的直接影响 |
3.1.1 金融支持通过增加物质投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
3.1.2 金融支持通过提供人才支持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
3.1.3 金融支持通过推动技术进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
3.2 金融发展对于农业综合开发的间接支持 |
3.2.1 金融支持通过完善金融市场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发展 |
3.2.2 金融支持通过改良农业结构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发展 |
3.2.3 金融支持通过协调区域差异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发展 |
3.3 财政支持为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提供外部动力 |
第四章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 农业综合开发现状 |
4.1.1 农业综合开发范围扩大 |
4.1.2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增加 |
4.1.3 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有所下降 |
4.2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现状 |
4.2.1 农业综合开发金融支持结构不合理 |
4.2.2 农业综合开发金融支持规模缩减 |
4.2.3 农业综合开发金融支持效率回升 |
第五章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实证分析 |
5.1 方法选取及指标构建 |
5.1.1 基本方法 |
5.1.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 数据来源及模型设定 |
5.2.1 数据来源 |
5.2.2 研究方法与模型设定 |
5.3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截面分析 |
5.4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跨期分析 |
5.5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实证结论与原因分析 |
5.5.1 实证结论 |
5.5.2 原因分析 |
第六章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区域差异研究 |
6.1 我国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区域差异分布状况 |
6.2 基于泰尔指数的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区域差异分析 |
6.2.1 研究方法与模型设定 |
6.2.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基于Moran's Ⅰ指数的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空间分布 |
6.3.1 研究方法与模型设定 |
6.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 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差异实证结论与原因分析 |
6.4.1 实证结论 |
6.4.2 原因分析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相关对策建议 |
7.2.1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
7.2.2 改善农村金融供需错配,提升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效率 |
7.2.3 依托地区“增长极”,促进区域协调高速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概念 |
1.2.2 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相关概念 |
1.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 |
1.4.2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3 随机模拟与仿真研究相结合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政策的相关文献 |
2.1.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文献 |
2.1.3 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 |
2.1.4 国内外研究简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蛛网理论 |
2.2.2 农产品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的相关理论 |
2.2.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理论 |
2.2.4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 |
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
3.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 |
3.1.2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影响因素 |
3.2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的VaR度量:以玉米和鸡蛋为例 |
3.2.1 农产品价格风险评估模型:历史模拟法与极值理论POT模型 |
3.2.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3.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评估的结果与分析 |
3.3 中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 |
3.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货(1990) |
3.3.2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价格保险(2011) |
3.3.3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权(2013) |
3.3.4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保险+期货”(2015) |
3.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引出:比较优势及可行性 |
3.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优势:与期货、期权及价格保险的比较 |
3.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 |
4.1 美国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1 牲畜“价格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2 农作物“收入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3 牲畜利润保障项目(MPP)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2 中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试点方案与问题 |
4.2.1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大连”方案 |
4.2.2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北票与法库”方案 |
4.2.3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桦川”方案 |
4.2.4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重庆”方案 |
4.2.5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共同点与问题 |
4.3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中美比较及借鉴 |
4.3.1 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比较分析 |
4.3.2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中美比较的启示借鉴 |
4.4 本章小结 |
5.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 |
5.1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及困境 |
5.1.1 中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概况 |
5.1.2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实施现状 |
5.1.3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主要困境 |
5.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分析 |
5.2.1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作用的理论逻辑 |
5.2.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 |
5.3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 |
5.3.1 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 |
5.3.2 作为大宗农产品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 |
5.3.3 作为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的重要工具 |
5.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 |
5.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运行机制 |
5.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短期与长期方案 |
5.4.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种植、养殖业适用规则及范围 |
5.5 本章小结 |
6.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6.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6.1.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运作模式 |
6.1.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6.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期权定价方法 |
6.2.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模型 |
6.2.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 |
6.2.3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MCMC法 |
6.2.4 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模拟定价 |
6.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实证研究:以鸡蛋为例 |
6.3.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3.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
6.3.3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核心内容 |
6.3.4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6.4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稳健性检验:基于参数法与非参数法 |
6.4.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参数法:基于GARCH类模型 |
6.4.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非参数法:核密度估计 |
6.4.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三类定价方法的比较 |
6.5 本章小结 |
7.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7.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7.1.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基本运作模式 |
7.1.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 |
7.1.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7.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模型 |
7.2.1 农产品价格与单产风险相关性测度的Copula函数 |
7.2.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费率测算过程 |
7.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定价的实证研究:以玉米为例 |
7.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7.3.2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分布模型的选择 |
7.3.3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联合分布的选择 |
7.3.4 玉米“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7)试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主要风险问题分析 |
三、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风险防范措施探究 |
四、结束语 |
(8)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4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综合开发的理论概述 |
2.1 农业综合开发的定义及内涵 |
2.1.1 农业综合开发定义 |
2.1.2 农业综合开发内涵 |
2.2 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基本情况及阶段进展 |
2.3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理论依据 |
2.3.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公共品属性 |
2.3.2 农业投资与经济增长理论 |
2.3.3 政府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依据 |
第三章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现状 |
3.1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概况 |
3.2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
3.3 投资来源、投资结构及投资方向 |
3.3.1 投资来源及投资结构 |
3.3.2 主要投资方向 |
3.4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
3.4.1 资金投入不足 |
3.4.2 投资结构不尽合理 |
第四章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模式 |
4.1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方向 |
4.1.1 土地治理项目投资 |
4.1.2 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 |
4.1.3 科技示范项目投资 |
4.1.4 农业现代化示范项目投资 |
4.1.5 农村社会化服务投资 |
4.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方向的变动 |
4.3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来源及构成 |
4.3.1 各级财政投资 |
4.3.2 专项贷款投资 |
4.3.3 自筹资金 |
4.4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现行运作模式 |
4.4.1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投放政策 |
4.4.2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管理模式 |
4.4.3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目标模式 |
4.4.4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结构模式 |
4.4.5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运作管理模式 |
第五章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的实证分析 |
5.1 山东省农业经济发展状况 |
5.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与农业总产值关系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的建立 |
5.2.2 模型的估计 |
5.2.3 结论与建议 |
5.3 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作用 |
5.3.1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成效 |
5.3.2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特点 |
5.3.3 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6.1 对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的研究结论 |
6.2 提高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研究综述 |
1.3.2 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研究 |
1.3.3 研究综述小结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产品理论 |
2.1.1 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 |
2.1.2 公共产品的特征 |
2.1.3 公共产品的分类 |
2.1.4 公共产品的供给 |
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1 公共财政的涵义 |
2.2.2 公共财政的特征 |
2.2.3 公共财政的职能 |
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要点 |
2.3.3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内容 |
2.4 绩效理论 |
2.4.1 绩效的含义 |
2.4.2 绩效的特点 |
2.4.3 绩效的分类 |
2.4.4 绩效评价的原则 |
2.5 项目后评价理论 |
2.5.1 项目后评价的含义 |
2.5.2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 |
2.5.3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方法 |
2.5.4 项目后评价的意义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业综合开发的现状分析 |
3.1 农业综合开发的内涵 |
3.1.1 农业综合开发的涵义 |
3.1.2 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 |
3.1.3 农业综合开发的范围 |
3.1.4 农业综合开发的分类 |
3.2 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历程 |
3.2.1 农业综合开发的提出 |
3.2.2 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 |
3.3 农业综合开发的运行机制 |
3.3.1 农业综合开发的开发机制 |
3.3.2 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机制 |
3.3.3 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机制 |
3.3.4 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机制 |
3.4 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管理 |
3.4.1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 |
3.4.2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的成效 |
3.4.3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4.4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发展趋势 |
3.5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现状分析 |
3.5.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总量分析 |
3.5.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资金来源结构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框架 |
4.1 基本概念界定 |
4.1.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 |
4.1.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研究 |
4.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 |
4.3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指标的设计方法 |
4.4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4.1 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
4.4.2 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
4.4.3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4.5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研究的方法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效率性评价与效益性评价 |
5.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效率性评价 |
5.1.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率性评价的内涵 |
5.1.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率性评价的研究方法 |
5.1.3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率性评价的实证分析 |
5.1.4 效率性评价结论 |
5.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效益性评价 |
5.2.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的整体效益 |
5.2.2 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性评价的研究方法 |
5.2.3 基于农业增加值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益评价 |
5.2.4 基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效益评价 |
5.2.5 实证分析结论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评价研究 |
6.1 综合评价方法的选择 |
6.1.1 因子分析法的提出 |
6.1.2 因子分析法的数学模型 |
6.1.3 因子分析法的基本步骤 |
6.2 研究指标与数据选取 |
6.2.1 研究指标的选取 |
6.2.2 研究数据的选取 |
6.3 实证分析 |
6.3.1 1988-2010 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评价 |
6.3.2 1988-2010 年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评价 |
6.3.3 分年度的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综合评价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结果偏差的成因分析 |
7.1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制度的约束 |
7.1.1 财政投资制度的缺陷 |
7.1.2 农户及私人投入的激励机制不强 |
7.1.3 银行贷款融资存在障碍 |
7.1.4 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不规范 |
7.1.5 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的约束 |
7.2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不健全 |
7.3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结构的影响 |
7.3.1 资金来源结构 |
7.3.2 投资的区域结构 |
7.3.3 资金的支出结构 |
7.4 市场机制的约束 |
7.5 各地农业生产条件的不均衡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 |
8.2.2 健全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机制 |
8.2.3 积极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结构 |
8.2.4 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 |
8.2.5 实行科学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机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研究框架及研究内容 |
1.5 研究范围界定 |
1.6 本文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2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相关理论阐释 |
2.1 农村基础设施概述 |
2.2 财政支出方式概述 |
2.3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渠道 |
2.4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选择理论分析 |
2.5 优化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必要性 |
3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历史演进 |
3.1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历史沿革 |
3.2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变革的启示 |
4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现状分析 |
4.1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特点 |
4.2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存在的问题 |
4.3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案例分析 |
5.1 案例一:山东省 JX 县农村户用沼气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分析 |
5.2 案例二:山东省 XT 市农村自来水设施财政支出方式分析 |
6 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国际借鉴 |
6.1 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出方式运用 |
6.2 国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出方式经验借鉴 |
7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政策措施及相关制度安排 |
7.1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目标和原则 |
7.2 完善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政策措施 |
7.3 完善我国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的相关制度安排 |
8 研究结论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四、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论文参考文献)
- [1]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D]. 王曼丽. 甘肃农业大学, 2021(10)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财政扶持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研究[D]. 陈凡.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01)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5]金融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效率及其区域差异研究[D]. 林诗乐. 长沙理工大学, 2019(07)
- [6]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D]. 李亚茹.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7]试论农业综合开发中财政资金的风险防范[J]. 宫勇琦. 财经界, 2016(21)
- [8]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绩效研究[D]. 杨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02)
- [9]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评价研究[D]. 郭海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12)
- [10]农村基础设施财政支出方式研究[D]. 冯林. 山东农业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