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结合教育的调研报告

关于三结合教育的调研报告

问:什么是学校的三结合教育
  1. 答:学校的三尺芦结合教育:是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相互配合, 相互补充,相互提高,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形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以期取得更加高效的教育成果的结构模式。
    家庭教育:是以孩子为视角的父母教育掘困轮。以孩子的成长和品格为导向,着手于孩子问题行为的辨识与校正,为孩子的生长经历赋予正向感知与信念,同时针对性提升孩子的各项能力与素质,最终达到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的教育过程。
    学校教育:专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判信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
    社会教育:广义的社会教育指一切社会生活影响于个人身心发展的教育;狭义的则指学校教育以外的一切文化教育设施对青少年、儿童和成人进行的各种教育活动。现代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政权,实施不同性质的社会教育。
问:三结合的教育一般是指
  1. 答:法律分析:三结合的教育是指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方面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提高,形纤扰成教育合力,共同为学生的成长形成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以期取得更加高效的教育成果的结构模式。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是学校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补充,是德育工作勃勃开展的重毁差旦要途径。
    法律依据:《中庆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问: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调研报告
  1. 答:内容来自用户:欣雅 科技
    篇一:龙陵县中小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修改后)龙陵县中小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中小学校民族教育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键社会发展,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保山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民族乡镇学前教育和全市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保民宗联发“20XX”8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委关于开展学校民族团结的通知(云教民“20XX”1号)文件的要族棚散求,龙陵县教育局和民宗局组成了专题调研组,于近期对全县中兆氏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情况如下:一、20XX年以前开展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截止20XX年11月,我县共有中小学131校,其中:中学14校(含职中1校),小学111校,幼儿园7校(民办2校)。在校中小学学生50539人,少数民族学生2603人,占5.2%(其中:职中3366人,少数民族学生44人,占1.3%;高中4386人,少数民族学生210人,占4.8%;初中12332人,少数民族学生714人,占5.8%;小学23890人,少数民族学生1266人,占5.3%;幼儿园6565人,少数民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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