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苏州市私有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徐飞飞[1](2021)在《近代女性社会角色转型下的江南园林空间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陈月[2](2020)在《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居住型历史街区是以地方居民“日常生活场所”为主体的文化遗产类型。它的价值不仅在于丰富的物质与非物质要素,更在于两者在时空历史上的长期积淀与合并,共同构成一个社会及其文化身份的空间结构与场所精神。然而,在当今快速的社会经济进程、文化商品化浪潮以及普遍“绅士化了的”城市发展战略下,居住型历史街区正在变得越来越不适合人们的日常生活。许多避免了大规模物质更新的街区,依旧陷入了“物质空间衰败-原住居民流失-旅游商业扩张-生活空间萎缩-原住居民继续流失”的恶性循环。究其原因,传统的历史街区保护以物质性干预为主,缺乏应对活态遗产兴衰周期的社会发展政策。面对数量庞大的危旧民居与老年贫困人口,仅靠有限的保护资金“外部输血”,无法扭转地方社会的整体衰落趋势。如何通过社会维度的保护干预管理及其介入标准体系的构建,为恢复和强化地方社会的“内部造血”能力提供必要的支持,是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亟待开展的课题。本文基于10个综合研究案例的社会调查分析与内在规律探索,引入并改造适用于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社会影响评价”(Social Impact Assessment,SIA)体系。并且,通过1个深入研究案例的实证应用,论证该评价体系的有效性。这不仅包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社会影响“监测、分析与管理”,而且还包括日常的遗产监测与维护。最终,通过对地方社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维护,重构社会发展与遗产保护、经济发展之间的长效互惠机制,以期实现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综合可持续发展。更具体而言:(1)在理论研究部分:首先,运用社会空间理论,提取居住型历史街区作为地方社群日常生活场所的“人口、住房、设施、产业、关系”5大要素。然后,横向分析各要素的类型与特征,纵向归纳各要素的历史演化规律。最后,引入与5大要素相对应的生命周期理论。并结合我国东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提出针对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的“四阶段”生命周期理论。在解析其共性化“生命历程”的基础上,构建其作为开放式“小型人居系统”的“社会+空间”演化模型。(2)在体系构建部分:首先,基于10个案例的社会问题调查、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制定、问题与目标双导向的保护干预策略设计、以及地方社会发展的外部约束条件,得出“保护干预-社会结果”的“SIA框架”;其次,通过既有经验借鉴、专业术语衔接与居民需求调查,构建“SIA指标矩阵”、“SIA指标简表”以及“SIA指标详表”。这分别对应保护规划评估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以及规划实施过程中的SIA工作“检查表”;最后,将一般性的SIA程序与保护规划过程相结合,深化每一个步骤的SIA内容,解析参与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SIA的主体与机制。同时,基于全范围的文献检索与方法评述,梳理适用于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SIA技术方法菜单。并基于对技术方法背后的价值观辨析,选取其中的“情景规划”和“成本-收益”分析进行方法适用性改造。(3)在实证研究部分,应用本文构建的SIA技术方法体系,对平江历史街区开展规划实施前的“方案评价”与规划实施后的“绩效评价”。首先在方案评价中,聚焦旅游开发背景下,不同的设施布局方案与游客步行交通可能对住区安宁造成的影响。具体运用情景规划方法、大数据采集、GIS软件与智能体仿真软件,模拟两个备选方案的设施布局与穿越式交通情况,从而辅助最优方案的选择。此外,针对这些问题还提出了动静分区、文化交互与交通安宁化的规划设计策略;其次在绩效评价中,聚焦历史保护对人口迁居的影响。具体基于“迁居行为”与“迁居意愿”相分离的研究框架,综合运用定性分析、指标评价与多元回归模型的技术方法,解析居民迁居行为的决定性因素与迁居意愿的显着影响因素。然后,分析政府与居民主体的“成本”和“收益”,得出地方居民丧失通过市场机制快速改善自身住房条件的“机会成本”的结论。最后,回归生命周期理论,得出降低自主更新动力、阻碍要素健康流动、固化路径依赖的产权制度壁垒问题。并且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产权制度创新下的人口疏散和引入策略,以及基于“更新单元”划定的规划行动计划、社会政策保障与空间设计示例。(4)在结论与展望部分,首先,总结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效果、主要社会影响产生的机制、以及针对这些问题与机制的社会发展政策。其次,归纳本研究的创新点,包括:提炼了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社会空间要素与生命周期规律;构建了适用于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SIA技术方法体系;并且将其应用于实证案例的方案评价与绩效评价中,从而论证了该技术方法体系的有效性。最后,提出充实研究案例、完善技术方法与拓展研究内容的展望,并提出对典型案例进行长期跟踪的研究计划,以期形成从“截面”到“历时”的深入研究案例。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诸葛浩[4](2020)在《2012-2019年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命题研究》文中提出中考,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唯一一次兼具毕业和选拔双重性质的重要考试。而中考试卷作为中考评价的功能性载体,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研究和探索的对象。2012年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颁布以来,苏州市中考历史科在考查方式和对学生的能力要求上都呈现出较大的转变,既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要求,也为中学历史教学实践提供新的探索方向。本文选取了2012年以来近八年的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分别研究了试卷题型、知识点分布、内容呈现方式以及试卷的特点和变化趋势,以期探寻试卷的命题走向,为今后苏州市中考历史命题与历史教学提供参考和借鉴。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苏州市中考历史科的发展状况及其命题参照。苏州市历史试卷的发展经历了从积极探索到趋于稳定,逐渐改变应试教育的弊端,通过合理科学的试题命制促进学生历史学科能力的提高,不断与素质教育看齐,深入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第二部分运用表格统计深刻剖析了不同维度下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试卷在题型结构上稳定性较强,内容上注重考查中国史,体现了“厚中薄西”原则;不同维度下的知识点涵盖较好地达到了与课程标准的匹配度,基本遵循了考试说明对考查内容的要求,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典型例题彰显试卷的若干特色,进而归纳出苏州市历史试卷的变化趋势。运用对比研究发现苏州卷与江苏省其他地区中考历史试卷既有共通之处又有其独特魅力,是共性与个性的充分展现。第四部分基于中考试卷的研究提出对历史命题和教学实践的思考。完善历史试题的命制是推动试卷改革的重要一环,而试卷改革的灵魂在于服务于历史教材改革,从而进一步推进历史教学改革。通过对新课标颁布以来的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的研究,能够对考试评价体系的完善与发展提供一些帮助,更重要的是能够为今后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命题和历史教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张雨婷[5](2020)在《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为缓解学前教育服务供需矛盾,政府购买成为解决该问题的必要途径,也是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必然选择。然而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质量问题频发导致政府公信力降低、人民满意度下降。因此,本文以江苏省政府购买视域下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作为讨论对象,对其质量管控进行研究,以期推动该项政策在我国的实施推广进程。首先,以江苏省为例,对政府购买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在了解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要方式以及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利用扎根理论的开放性编码、选择性编码以及理论性编码,得出江苏省政府购买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影响因素;基于此,通过定量研究方法——模糊认知图,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将政府购买下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水平进行下降模拟,得出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关键影响因素以及各影响因素之于服务质量的作用机理由。最后,由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关键质量影响因素出发,基于政府购买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设计激励模型,得出质量激励机制,政府(委托方)通过提前给定学前教育机构(代理方)激励合同,以此达到质量管控的目的。为实现对政府购买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的目的,本文以质量影响因素与质量激励为研究主体进行了探讨。研究得出如下结论: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影响因素包括:环境因素、幼儿园因素、政府因素、市场因素、监管因素以及公众因素;其中幼儿园因素为关键质量影响因素,监管因素、环境因素、政府因素、市场因素以及公众因素对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度依次减少、降低。除此以外,考虑代理方幼儿园所具有的努力水平以及服务能力双重信息优势,并且在幼儿园服务能力为连续形式的情景下,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中最优激励合同设计质量激励模型,所得到最优激励机制参数包括政府的固定支付以及激励系数,以此甄别幼儿园的服务能力并激励其努力水平。
刘奕[6](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郑英[7](2020)在《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苏州评弹是发源于苏州地区的、有着400余年历史的曲艺说唱艺术,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苏州评弹的生存环境恶化,面临着长篇失传、书目紧缺、后继乏人、市场萎缩的困境,“出人”即苏州评弹艺术表演人才的培养,成为解决以上四大困境的根本对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苏州评弹自产生以来就采用了师徒制,目前,这一制度同样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1962年苏州评弹学校的出现标志着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开启。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与传统艺徒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因为现代职业学校的介入发生了显着的变化。本文遵循现代艺徒制展开的自然过程、按照学生真实的学习和发展进程,对以小D和小M为代表的现代艺徒的学习和成长过程进行了深描,呈现了他们考取评弹学校成为学生后的校园生活与学习、课外专业活动,考取“传预班”成为“准艺徒”,升入“传承班”并拜师后成为艺徒,破口出道成为演员的发展历程。并从这个历程中分析现代艺徒制与传统艺徒制、与现代学徒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从中归纳概括出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理论。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由现代职业学校教育和现代师徒制教育构成,是一种政府介入、艺术职业院校和艺术表演团体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培养的、校团深层密切合作的现代非遗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它是一种完整的、持续性的终身教育过程,是一个以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为旨归的政、行、团、校合作育人的教育传承生态系统。与此同时,本研究还发现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如教育主体及其关系不明确、相关系统要素缺位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现代艺徒制教育共同体,完善各类法规,市场参与、鼓励发展商业性书场与私营艺术表演团体,重兴光裕社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促进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发展与完善,促进苏州评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而最终促进人的发展,实现现代艺徒制的教育学价值。
周丽[8](2019)在《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社会公众对高绩效公共服务需求的增生,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的开展,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需要在新问题、新视角和新材料的驱动下给予新的探究。本文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复杂关系,通过构建一个契合中国情境的政社关系解释框架,在分析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和行动建构之基础上,探索促成政社共治的制度化之路。本文基于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共治制度化的研究主题,在充分比较分析该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包含“制度”与“行动”双重理论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并尝试在本文提出的“嵌套式制度结构”中讨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这一讨论以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以及治理实践勃兴所构成的情境为背景,论述了共治及其制度生成的可能性,本质上是讨论当前政社关系所面临的宏观制度环境。作为进一步的讨论,本文在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和行动者黏合方式五个维度展开分析,以此系统呈现改革开放40年中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和变迁特征,并获知宪法、法律和政策影响政社关系趋于共治的机理,并且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例,揭示和呈现共治的行动建构过程,探索其中的“螺旋式”结构是如何逐步被制度化的,目的是探究微观机制对政社关系的影响,以此说明促进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是共治制度构建的实质性问题。因此,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是本文的核心观点。作为一项研究的理论概括和对策分析,本文围绕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的问题意识,从“基于正当性的机制”这一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微观运作机制、“嵌套式制度结构中”中的法治、政策和机制的黏合等角度,做出了对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一般逻辑的回答。论文的研究借助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多个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跟踪调查,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并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比较分析、“编码分析”、叙事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经验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是:1.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下,执政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是政社关系制度变迁的主导制度因素和驱动力量。2.政社关系制度化的重心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的制度化重心演变过程是为:主体合法性→行动规范→主体间关系→关系运行方式。这四种制度化重心分别对应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四个阶段,即:“控制-依附”阶段(1978-1991)、“管制-剥离”阶段(1992-2001)、“调控-协同”阶段(2002-2011)与“平等-共治”阶段(2012--)。在这四个阶段中,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行动者黏合方式等制度要素呈现出不同组合。此外,变迁过程中的制度依赖现象不容忽视,如何克服“制度惯性”是政社关系变革所面临的一大挑战。3.制度环境、资源占有、行动者目标、行动策略、行动者地位等行动要素的差异性展现了政社关系建构过程性特征,这些特征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连续性。一是从价值角度看,关系构建行动的制度化本质上是重塑公共性的过程。二是从结构角度看,行动者地位是动态的,其演变反映了制度设计者的改革意图;达成政社共治的关键是通过调整资源占有结构,实现各主体的分工优化和权力平衡。三是从方式角度看,行动者的行动具有策略性,这是行动者在既有制度空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理性行为的表现。4.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类政社关系互动共治中,呈现出“螺旋式”行动建构特点,这反映了社会治理场域中多元行动者的独特行动逻辑:在初设与规范阶段,制度是行动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在优化阶段,信任与道德成为促成共治的关键因素。两套行动逻辑运行方式不同、逻辑重心相异,但却是连续统一相互配合的。5.嵌套性制度建构的水平,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共治的绩效,促进共治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成为实质性问题。从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基于正当性”的机制可以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复杂逻辑。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初步揭示了“嵌套性制度下如何达成共治”的问题:在法治层面彰显公民基本权利,回应社会治理变革;在政策层面以人民为导向,优化政策决策,改进政策执行;在机制层面强化纵向权力分配和横向政策扩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和“跨界合作”机制等。
刘子龙[9](2020)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文中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战略定位,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秉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保育等不同诉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统筹协调、综合平衡。进而逐步形成契合于“三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要求、和谐有序、绿色可持续的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然而,受制于传统的,呈现出离散化、割裂化特征的权利(力)理论,并基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快速推进的大趋势、大背景,以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各类权利(力)之间发生冲突的风险和几率正不断增大,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冲突也由此而不断加剧和凸显。鉴于此,本文研究试图从方法论的视角切入,在充分揭示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冲突现状的基础上,提炼出法学问题——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而深入剖析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论证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意蕴,并引入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价值排序理论。在整体主义方法论、价值排序理论的指引下,探索实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新路径。本研究的行文架构主要由五章构成,各章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揭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图景及问题。首先,廓清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范畴,明确研究的边界,着重阐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内涵、类型及意义。其次,基于“冲突——权利冲突——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这一逻辑思路,一步步聚焦于涉水权利冲突。并根据功能维度、价值维度、资源维度(流域典型性)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行类型化梳理。第三,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涉水权利的配置、涉水权利间关系这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产生的法律原因,即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最后,从法律理性、生态理性、风险理性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基本诉求。第二章探究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首先,在前章已揭示出还原主义方法论是造成涉水权利冲突的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还原主义方法论的合理性及局限性。针对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提出整体主义方法论。并对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内涵进行阐释。其次,阐释价值排序的理论内涵,通过分析价值排序理论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以论证引入价值排序理论的正当性、合理性。并基于价值排序理论,明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凸显生态价值的重要性。最后,基于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价值排序理论,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中融入和谐价值与安全价值,以破解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和割裂性;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配置中确立综合模式,以破解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在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属性的理解中引入环境法律关系理论,以破解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第三、四、五章则是分别针对极具长江流域典型性的三个冲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所进行的类型化、流域典型性、冲突产生机理的分析,以及对因应的冲突规制路径所进行的探析。具体内容如下:第三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生存权与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冲突、生命支撑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冲突、冲突所为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环境容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流域水污染防治与区域排污权在制度设计、运行过程中存在明显断裂,未形成有效的协调与衔接,进而导致流域水污染防治无法有效约束、控制区域的排污行为。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理论基础,提出生存安全价值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四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之间的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之间的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行业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不同行业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对流域控制性水库进行离散化、割裂化的调度,从而导致对流域水量的割裂化利用,结果导致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统筹协调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五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与长江流域涉水环境权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生态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空间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域空间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伴随着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确立,水生态空间的恢复和拓展诉求日益凸显,由此对传统渔业养殖空间产生了明显的挤压和侵蚀,结果引发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生态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
卢迎[10](2019)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法总则》第十条确立的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单维公序良俗标准存在严重背离商业交易逻辑的缺陷,因此探讨如何构建法律逻辑与商业逻辑相兼容的判定标准无疑是法律因应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群来看,即使制定法已经对法源构成、启动与查证等内容提供了相对完备的规则供给,但公序良俗仍然构成限制商事习惯法源资格的终极性标准。为此,底线标准的设定不仅是影响商事习惯法源功能的关键因素,而且也决定能否有效规制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立足于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构建标准—校验标准—具体运用为研究框架,本文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史学等基本理论,立足于一个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来检视现行法构造下单维公序良俗的实践效果,从而在回归商业交易逻辑的基础上提供一种功能性判定标准的设定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的适法性判定标准并不充分,应在坚持不违背强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由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构成的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商事习惯作为商事主体建构交易秩序与实现自我管理的一种交易规则,本身即表征着商业交易活动运行的客观规律,其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设定也应充分考虑到如何消解适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在民事思维支配民法典制定的现实背景下,《民法总则》第十条基于规制具有伦理性民事习惯的逻辑所确立的公序良俗标准,不仅混淆商事习惯区别于民事习惯的公序良俗色彩差异,而且难以回应司法实践极少适用公序良俗并出现多元判定立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应从尊重商事习惯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基础出发去矫正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自由的具体目的,借助对交易社会负面效应的类型化界定,从而构建一种复合化功能性的评价标准。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系统论述,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体系透视。首先,梳理从单行法到法典化演变进程中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所呈现出的公序良俗标准理论共识,并通过考察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来校验该审查标准的实际效果,反思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多元立场之间的分歧原因。其次,通过对立法机关确立习惯作为辅助性法源所做的权威解释、立法史料以及习惯规范分布特征的系统梳理,明确《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立法意旨与规制逻辑。随后,诠释商事习惯相较于民事习惯在形成机制、技术品性以及适用场域等方面等存在的文化差异,在此基础上明确两者所具有的公序良俗程度的不同;最后,分析将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标准可能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指出消解这些不足的可能路径。第二部分,探讨构建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由于单维公序良俗标准难以有效消解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为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可能性。商事习惯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交易规则,本部分首先从分析强制性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入手,指出法律强制介入商事习惯的目的在于消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其次,探讨强制性法律规范介入商事习惯的功能分类,指出可依据商事习惯对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对交易弱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两种类型,并分析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的具体方式。随后,探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复合化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功能性标准所呈现出的一体两面的内外部关系。由于《民法总则》运用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所具有的对交易弱者权益救济的保护功能,可以从经济逻辑与生活逻辑的角度将公序良俗与公平与确立为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第三部分,探讨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功能性标准仅是通过理论推演而确立了公序良俗与公平两个复合原则,只有阐释何以不选取《民法总则》中的平等、自愿、合法、诚信以及绿色原则,才能强化本文所确立的功能性判定标准的正当性。设定商事习惯法源资格限制标准的目的在于防范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些原则要么本身很少与交易发生直接关联,要么更多地都构成一种过程性控制手段。商事习惯违反此类原则的法律后果,也可以归入到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涵摄范畴。第四部分,阐释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商事习惯合理性的判断要立足于客观的商业规律结合商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而展开,置于特定时代背景下动态化的理解公共秩序,谦抑适用善良风俗介入影响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建构秩序。为此,首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类型及其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具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评判商事习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分析司法实践的问题与成因;随后,明确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应当坚持的的理性立场。最后,对公序良俗与商事习惯分别进行类型化的区分,明确不同类型商事习惯公序良俗判断的一般逻辑。第五部分,分析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首先,诠释公平原则的内涵以及具体类型,指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法院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实践状况,指出其存在轻易以实质公平否定商事习惯的倾向做法并分析其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分析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的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具体考量因素。应审慎适用公平干预商主体通过商事习惯而进行的权利义务配置。对商事习惯公平性的审查应当会回到商法关于公平的基本判断之上,不应过分关注结果公平,而应聚焦于过程性公平。同时,要关注到商事习惯成文化的显着趋势,考虑商事习惯作为商主体交易行为价格等构成要素的属性,修正以轻易以违反公平为由否定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做法,以充分发挥商事习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最后,依据适用商事习惯的主体类型,对如何区别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进行论述,通过微观视角的讨论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
二、关于苏州市私有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苏州市私有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问题:居住型历史街区的地方社会衰落 |
1.1.2 思想转型:重视原住民权利与地方社会发展 |
1.1.3 研究兴起:历史保护干预对地方社会的影响 |
1.2 相关研究进展 |
1.2.1 国际遗产保护思想变迁 |
1.2.2 我国历史保护体系演化 |
1.2.3 国内外社会影响评价研究 |
1.2.4 总结评述 |
1.3 相关概念辨析 |
1.3.1 社会影响 |
1.3.2 社会影响评价 |
1.3.3 居住型历史街区 |
1.4 研究案例选择 |
1.4.1 选择标准 |
1.4.2 选择结果 |
1.5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社会空间属性与生命周期规律 |
2.1 社会空间属性解析 |
2.1.1 本质属性:地方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场所 |
2.1.2 固有属性:地方社会活力的生命周期性 |
2.1.3 特有属性:地方社会演变的系统开放性 |
2.2 社会空间要素的横向类型与特征 |
2.2.1 评价要素提取 |
2.2.2 核心人口要素 |
2.2.3 主体住房要素 |
2.2.4 配套设施要素 |
2.2.5 嵌套产业要素 |
2.2.6 结构性关系要素 |
2.3 社会空间要素的纵向历史演化规律 |
2.3.1 人口要素的周期性迁移与置换 |
2.3.2 物质要素的周期性老化与更新 |
2.3.3 产业要素的周期性升级与淘汰 |
2.3.4 关系要素的周期性聚散与重组 |
2.4 生命周期理论引入 |
2.4.1 生命周期理论概述 |
2.4.2 人口变迁:家庭生命周期理论 |
2.4.3 物质老化:建筑与设施的寿命 |
2.4.4 产业兴衰: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 |
2.4.5 住区更新:邻里生命周期理论 |
2.5 生命周期理论构建 |
2.5.1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
2.5.2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生命周期共性历程 |
2.5.3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生命周期演化模型 |
2.6 第二章小结 |
第三章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SIA)框架 |
3.1 生命周期理论下的历史保护SIA原理 |
3.1.1 历史保护干预:延长或恢复街区的优势生命阶段 |
3.1.2 社会影响评价:辅助保护干预维护地方社会发展 |
3.1.3 技术方法体系:指标监测、问题分析、干预管理 |
3.1.4 框架构建思路:问题调查、目标制定与策略设计 |
3.2 基于“问题”调查的SIA分析要素提取 |
3.2.1 案例调查概述 |
3.2.2 人口红利流失的分析要素 |
3.2.3 住房条件恶化的分析要素 |
3.2.4 设施供给不足的分析要素 |
3.2.5 产业盲目扩张的分析要素 |
3.2.6 关系治理困境的分析要素 |
3.3 基于“目标”制定的SIA监测要素提取 |
3.3.1 社会可持续发展 |
3.3.2 人口可持续活力的监测要素 |
3.3.3 住房可持续更新的监测要素 |
3.3.4 设施可持续更新的监测要素 |
3.3.5 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监测要素 |
3.3.6 关系可持续治理的监测要素 |
3.4 “问题”与“目标”双导向的SIA管理要素提取 |
3.4.1 人口引导策略中的SIA管理要素 |
3.4.2 住房修缮策略中的SIA管理要素 |
3.4.3 设施更新策略中的SIA管理要素 |
3.4.4 产业发展策略中的SIA管理要素 |
3.4.5 关系治理策略中的SIA管理要素 |
3.5 基于综合可持续发展的SIA管理要素补充 |
3.5.1 遗产地综合可持续发展的三个维度 |
3.5.2 社会子系统发展的外部约束条件 |
3.6 我国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SIA框架构建 |
3.7 第三章小结 |
第四章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SIA)指标 |
4.1 SIA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类型与思路 |
4.1.1 SIA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
4.1.2 SIA指标体系的三种类型 |
4.1.3 SIA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 |
4.2 既有经验借鉴:SIA相关的指标体系 |
4.2.1 SIA相关指标体系概述 |
4.2.2 SIA相关指标体系的结构分类 |
4.2.3 SIA相关指标体系的内容梳理 |
4.3 专业术语衔接:相关文献、法规与标准 |
4.3.1 相关研究文献的关键词簇分析 |
4.3.2 相关法律法规的高频词汇排列 |
4.3.3 相关技术标准的专业术语提取 |
4.4 居民需求研究:需求调查、分析与评估 |
4.4.1 第一步:基于问卷的需求调查 |
4.4.2 第二步:基于理论的需求分析 |
4.4.3 第三步:价值导向的需求评估 |
4.5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SIA指标体系设计 |
4.5.1 规划实施评估:基于指标穷尽的“SIA指标详表” |
4.5.2 五年一评估:基于指标筛选的“SIA指标简表” |
4.5.3 一年一体检:基于指标整合的“SIA指标矩阵” |
4.6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SIA重点指标量化 |
4.6.1 控制性指标:居住用地面积比重≥40% |
4.6.2 控制性指标:产业用地面积比重≤30% |
4.6.3 引导性指标:居住用地总面积≥12 公顷 |
4.6.4 引导性指标:60 岁以上人口比重≤35% |
4.6.5 引导性指标:社会住房数量比重≤50% |
4.6.6 引导性指标:户均住房使用面积≥30m~2 |
4.7 第四章小结 |
第五章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SIA)方法 |
5.1 SIA方法体系的应用原则、类型与步骤 |
5.1.1 SIA的五项基本原则 |
5.1.2 SIA的三种应用类型 |
5.1.3 SIA的六大核心步骤 |
5.2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程序与内容 |
5.2.1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程序 |
5.2.2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内容 |
5.3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主体与机制 |
5.3.1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主体 |
5.3.2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机制 |
5.4 保护规划过程中的SIA技术方法 |
5.4.1 保护规划适用的SIA技术方法菜单 |
5.4.2 SIA技术方法背后的价值观辨析 |
5.5 方案评价技术:“情景规划”方法 |
5.5.1 “情景规划”方法的原理概述 |
5.5.2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情景规划” |
5.5.3 居住型历史街区的人口迁居“情景规划” |
5.5.4 其他适用的情景规划方案模拟技术菜单 |
5.6 绩效评价技术:“成本‐收益”分析 |
5.6.1 “成本‐收益”分析的原理概述 |
5.6.2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成本-收益”界定 |
5.6.3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成本-收益”梳理 |
5.6.4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摊 |
5.6.5 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成本-收益”权重 |
5.7 第五章小结 |
第六章 实施前评价:旅游开发对住区安宁的影响预测 |
6.1 基线研究:保护与开发历程及其实施情况 |
6.1.1 保护区划定与现状摸底(1980 年代) |
6.1.2 旅游主导的复兴策略(1990‐1999 年) |
6.1.3 先导试验性工程实施(2000‐2010 年) |
6.1.4 用地调整与商业扩张(2011 年至今) |
6.2 影响识别:居民态度调查与社会空间变化 |
6.2.1 居民对旅游开发的态度调查 |
6.2.2 居民通勤交通与街巷空间的变化 |
6.2.3 居民休闲游憩与公共空间的变化 |
6.3 影响限定:相关文献综述与研究问题确定 |
6.3.1 正面与负面旅游影响综述 |
6.3.2 住区设计原则与法律规范 |
6.3.3 游客步行与旅游线路规划 |
6.3.4 主客冲突的规划设计策略 |
6.4 影响分析:数据搜集与情景规划关键因素 |
6.4.1 研究框架、数据来源与仿真软件 |
6.4.2 基于大数据热力图的设施布局分析 |
6.4.3 基于规划设计标准的设施规模分析 |
6.4.4 基于大数据核密度的人流高峰分析 |
6.5 影响评价:步行仿真与情景规划方案模拟 |
6.5.1 路径选择概率与现状模拟 |
6.5.2 多方案模拟、对比与选择 |
6.6 策略设计:动静分区、文化交互与交通管制 |
6.6.1 动静分区:旅游设施集中与交通管制 |
6.6.2 文化交互:社区中心公共空间的共享 |
6.6.3 交通管制:住区安宁化与旅游标识体系 |
6.7 第六章小结 |
第七章 实施后评价:保护规划对人口迁居的影响实证 |
7.1 基线研究:人口规划历程及其实施效果 |
7.1.1 新城建设与古城人口疏散(1980‐1999 年) |
7.1.2 旅游开发与街区人口搬迁(2000‐2017 年) |
7.1.3 古宅修缮与街区人口腾退(2018 年至今) |
7.2 影响识别:社会空间变化与典型案例分析 |
7.2.1 街区的社会空间特征整体变化 |
7.2.2 典型案例的社会空间演化分析 |
7.3 影响限定:实施前后对比与研究问题提出 |
7.3.1 规划实施前的地方社会状况(1988 年) |
7.3.2 规划实施后的地方社会状况(2018 年) |
7.3.3 基于前后对比的主要社会影响限定 |
7.3.4 历史街区相关的人口迁居研究综述 |
7.4 影响分析:人口自发迁居的主导因素 |
7.4.1 理论与方法:迁居决策模型与多元回归分析 |
7.4.2 迁居行为分析:住房产权与交易制度壁垒的决定性作用 |
7.4.3 迁居意愿分析:住房条件及是否有旅游收入的显着因素 |
7.4.4 人口演化趋势:本地老年贫困人口与外地流动人口聚居 |
7.5 影响评价:利益相关者的“得”与“失” |
7.5.1 公共部门的成本与收益 |
7.5.2 地方居民的成本与收益 |
7.5.3 补偿地方居民损失的机会成本 |
7.6 策略设计:以“外部输血”促“内部造血” |
7.6.1 问题分析:内在更新动力丧失且流动性受阻 |
7.6.2 整体策略:产权制度创新,人口双向引导 |
7.6.3 基础工作:建立信息系统,划定更新单元 |
7.6.4 行动计划:更新单元分类,判断优先次序 |
7.6.5 实施保障:人口双向引导,社会政策保障 |
7.6.6 方案设计:住房产权创新,空间设计示例 |
7.7 第七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与创新点 |
8.1.1 主要结论 |
8.1.2 创新点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2012-2019年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命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发展与命题参照概述 |
第一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科的发展背景 |
第二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的发展过程 |
第三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的命题参照 |
第二章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分析 |
第一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题型分析 |
第二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内容分析 |
第三章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特点及变化趋势 |
第一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的变化趋势 |
第四章 基于试卷研究对命题和历史教学的思考 |
第一节 对试卷命题改进的思考 |
第二节 对历史教学实践的思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学前教育 |
2.1.2 服务质量 |
2.1.3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4 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其质量管控的相关研究 |
2.3.2 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及其质量管控的相关研究 |
2.3.3 简要述评与研究框架 |
第3章 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现状调查及分析 |
3.1 江苏省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基本概况 |
3.1.1 江苏省学前教育发展基本概况 |
3.1.2 江苏省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基本概况 |
3.2 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要方式 |
3.2.1 对民办园经费的补贴 |
3.2.2 对民办园地段生的补贴 |
3.2.3 对保教人员的补贴 |
3.2.4 其他类型的补贴 |
3.3 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存在的问题 |
3.3.1 资金投入不足 |
3.3.2 法律政策存在缺失 |
3.3.3 社会公正被忽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影响因素研究 |
4.1 基于扎根理论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影响因素识别 |
4.1.1 开放性编码 |
4.1.2 选择性编码 |
4.1.3 理论性编码 |
4.2 基于FCM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影响因素作用机理分析 |
4.2.1 模糊认知图 |
4.2.2 FCM概念节点的确定 |
4.2.3 FCM概念节点间因果关系的分析——基于证据理论 |
4.2.4 基于FCM模拟推理的服务质量影响因素作用机理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激励机制研究 |
5.1 基本假设与参数说明 |
5.1.1 基本假设 |
5.1.2 参数说明 |
5.1.3 政府与幼儿园的期望收益函数 |
5.2 单一非对称信息下的激励机制 |
5.3 双重非对称信息下的激励机制 |
5.3.1 服务能力为离散形式 |
5.3.2 服务能力为连续形式 |
5.3.3 双重非对称信息下的激励机制分析 |
5.4 数值仿真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对策建议 |
6.1 基于质量影响因素研究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策略 |
6.2 基于激励机制研究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策略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
致谢 |
大摘要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7)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对苏州评弹传承与发展的关注 |
(二)对现代苏州评弹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关注 |
(三)对研究对象未来发展的关注 |
二、核心概念 |
(一)学徒制 |
(二)现代学徒制 |
(三)艺徒制 |
(四)现代艺徒制 |
(五)苏州评弹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对现代学徒制主题的研究比较充分 |
(二)对现代艺徒制主题的研究未涉及曲艺表演行业及学校实际 |
(三)对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主题的研究凸显完善现代艺徒制之必要性 |
(四)以上研究的成果不足及本研究的逻辑起点与空间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过程 |
(四)研究方法 |
(五)数据收集、处理与呈现 |
五、理论基础 |
(一)现代学徒制理论 |
(二)活态传承理论 |
第一章 “寻求发展”:进入学校 |
第一节 选择:报考原因 |
一、自我 |
二、选择 |
第二节 考试:闯三关 |
一、第二关:专业复试 |
二、第三关:文化考试 |
第三节 录取:考试结果 |
一、意料之中 |
二、意料之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学堂学艺”:学生的校园生活 |
第一节 校园环境:生长与抑制 |
第二节 “长功夫”:技能学习与文化增长 |
一、“观看与表演”:前台的专业学习 |
(一)专业学习的过程 |
(二)专业学习的特点 |
(三)专业学习的媒介 |
(四)专业学习的形式 |
(五)专业学习的指导者 |
二、“自练与个辅”:后台的自主学习 |
(一)自主学习与练习 |
(二)个别练习与辅导 |
三、“回课与考核”:总结评价 |
四、“文化与应试”:公共基础课的学习 |
第三节 :制度保障:人情中心的管理惯习 |
一、缺位的课堂规范 |
二、虚设的监督反馈 |
三、自发的班级规范 |
四、繁碎的德育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观摩实践:学生的课外专业学习 |
第一节 专业观摩活动 |
一、示范与仿效:书场观摩 |
二、任务与超越:评弹艺术节观摩 |
第二节 专业实践演出活动 |
一、自我的狂欢:校园艺术节 |
二、从民间到官方:高低年级交流会 |
三、收获与失去:校外大型舞台演出 |
第三节 技能大赛 |
第四节 综合艺术素质培养活动 |
一、五四歌会 |
二、寻师问道 |
第五节 其他活动 |
一、被遗弃的社团活动 |
二、理想化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书场”:现代艺徒的专业发展 |
第一节 从“传预班”到“传承班” |
一、考取“传预班” |
二、升入“传承班” |
第二节 进入边缘:观摩与技艺打磨 |
一、抄脚本 |
二、背书 |
三、跟码头 |
四、毕业公演 |
五、毕业考核 |
第三节 走进中心:拜师 |
一、拜师仪式 |
二、师徒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破口出道”:成为演员 |
第一节 开码头 |
第二节 独做 |
第三节 夫妻档 |
第四节 老听客 |
一、三类听客 |
二、听客的影响 |
第五节 评弹团体 |
第六节 行会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传承与创新: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与发展 |
第一节 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与特征 |
一、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 |
二、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 |
第二节 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与困境 |
一、人才培养过程中教育主体及其关系不明确 |
二、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中利益相关者要素的缺位 |
三、人才培养主体之苏州评弹学校发展的困境 |
第三节 苏州评弹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
一、构建学校、团体、自我教育的人才培养共同体 |
二、完善教育传承生态系统机制规范 |
三、市场参与,发展商业性书场与私营艺术表演团体 |
四、重兴光裕社,引领完善行业规范标准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因其而来,为其而往 |
(8)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研究 |
二、关于组织与环境的中观研究 |
三、关于行动及其策略的微观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知识观 |
二、研究策略 |
三、基于信度与效度考量的资料收集与分析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政社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视角下的组织理论 |
二、行动视角下的“组织合作” |
第二节 政社关系中的“分析性概念” |
一、嵌套式制度结构 |
二、行动与行动者 |
三、“共治”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共治生成的可能性:三个事实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 |
一、国家权力的释放 |
二、社会结构的变革 |
三、政社关系的调适 |
第二节 “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服务指向的治理体系再造 |
第三节 治理领域的理论勃兴 |
一、西方治理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代治理理论的中国话语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共治: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如何分析制度?——从要素到过程 |
一、制度的特征与要素 |
二、制度变迁 |
第二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 |
一、阶段一:控制-依附(1978-1991) |
二、阶段二:管制-剥离(1992-2001) |
三、阶段三:调控-协同(2002-2011) |
四、阶段四:平等-共治(2012--)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特征 |
一、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不同阶段制度重心迁移 |
三、党的政策是主导和先行力量 |
四、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共治的行动建构: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分析 |
第一节 购买行动的分析要素 |
第二节 购买行动的建构过程 |
一、初设阶段的行动特征 |
二、规范阶段的行动特征 |
三、优化阶段的行动特征 |
四、行动特征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螺旋式”行动建构:购买行动模式建构的特征和逻辑 |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引入及其适用性 |
二、“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呈现 |
三、“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如何达成共治:共治的制度化之路 |
第一节 共治制度化的“隐形之手” |
一、制度化及其机制 |
二、基于正当性的制度化机制 |
第二节 公共性扩张的法治建设路径 |
一、彰显公民基本权利 |
二、回应社会治理变革 |
第三节 人民导向的政策改进路径 |
一、优化政策决策 |
二、改进政策执行 |
第四节 多维视角的机制优化路径 |
一、理顺纵向府际间权力分配机制 |
二、强化横向府际的政策扩散机制 |
三、健全社会组织“自我造血”机制 |
四、完善社会组织“跨界合作”机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三节 进一步的讨论 |
一、政社互动中的公共性再生产 |
二、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角色转型 |
三、行政学研究中的制度与行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针对民政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C: 针对社会组织的访谈提纲 |
附录D: 正式访谈目录 |
附录E: 访谈文本(部分) (另附支撑材料) |
附录F: 本文的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图 |
附录G: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
(9)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与评述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范畴的界定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类型 |
四、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意义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廓清 |
一、“冲突”与权利冲突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类型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溯源与规制诉求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原因分析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诉求 |
第二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方法论转换:从还原主义方法论到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一、还原主义方法论的阐释与评析 |
二、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三、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 |
第二节 价值论调整:从旧价值排序到新价值排序 |
一、价值排序的理论阐释 |
二、价值排序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实现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构造的价值拓展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配置的模式选择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的属性界定 |
第三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存安全价值优位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完善 |
第四章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统筹协调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完善 |
第五章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态优先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
结论:新时代长江流域法治的突破与转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透视 |
第一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理论共识与实践分歧 |
一、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理论共识 |
二、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实践立场的多元化 |
三、理论共识与多元立场的分歧反思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逻辑审视 |
一、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立法意旨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规制逻辑 |
三、商事习惯区分于民事习惯公序良俗程度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评析 |
一、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体系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不足 |
三、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不足的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二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确立 |
第一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基础 |
一、商事习惯在企业法中的历史沿革与功能阐释 |
二、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溯源及启示 |
三、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目的:消除交易社会负面外部效应 |
第二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功能分类 |
一、防范对不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二、防范对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交易弱者利益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 |
一、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一:公序良俗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二:公平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的一体两面的关系界定 |
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校正 |
第一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 |
一、平等原则的内涵与法律属性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二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 |
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涵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厘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关系的司法再校验 |
第三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合法原则 |
一、合法原则的法律表达与规范类型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强制性法律规范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任意性法律规范 |
第四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 |
一、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基本功能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五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 |
一、绿色原则条款的规范性质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作为绿色原则的关系解析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关系的司法实证 |
小结 |
第四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与基本类型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类型 |
三、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的具体路径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司法实践样态 |
二、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司法实践问题的成因解析与完善思路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判断商事习惯适法性的理性立场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审慎谦抑介入 |
二、矫正公序良俗原则的泛化适用 |
三、公序良俗原则具体适用时的动态理解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认定 |
一、商事习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分析 |
二、不同类别商事习惯公序良俗的判断 |
小结 |
第五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类型梳理 |
一、公平原则的内涵 |
二、公平原则的类型 |
三、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基本立场 |
二、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体系适用 |
一、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与商法效率原则的关系厘定 |
二、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基本理念 |
三、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目标定位 |
四、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关注的具体要素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
一、商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三、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关于苏州市私有经济发展的理性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近代女性社会角色转型下的江南园林空间研究[D]. 徐飞飞. 江南大学, 2021
- [2]居住型历史街区保护的社会影响评价研究[D]. 陈月. 东南大学, 2020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2012-2019年苏州市中考历史试卷命题研究[D]. 诸葛浩.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5]政府购买视域下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质量管控研究 ——以江苏省为例[D]. 张雨婷.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7]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D]. 郑英.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8]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D]. 周丽. 南京大学, 2019(01)
- [9]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D]. 刘子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10]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D]. 卢迎.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