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使命

2004年的使命

一、2004年的任务(论文文献综述)

任苏民[1](2021)在《一种“中国教育学”的理论和话语——叶圣陶“养成良好习惯”教育思想探析》文中指出在人类文明史上,自古以来就有"习惯养成"的教育主张。我国着名教育家叶圣陶在其一生的教育改革探索中,主张不断适应中国现代社会变革与人的发展要求,继承优秀传统教育思想,总结教育实践经验和人生修养体悟,并把这一主张创造性地转化并发展成为比较完整、系统,具有中国特色、富有科学内涵的"养成良好习惯"现代教育思想。将这一教育思想作为一个历史生成而又具有内在逻辑的整体系统来解读就会发现,它涉及中国现代教育的目的和价值、本质和主体、目标和内容、范式和方法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范畴、要义,从而在一定意义上构建了一种"养成良好习惯"的"中国教育学"的理论和话语,为我国素质教育发展和国民素质提高提供了借鉴。新时代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特别是"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远景目标的提出,进一步彰显了"养成良好习惯"教育思想的时代价值,并且推动着这种"中国教育学"的理论和话语创新实践与发展。

孔令通[2](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沙涛[3](2021)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文中指出刑法需要被解释。刑法解释需要借助体系化方法,构建以犯罪论体系为核心的刑法解释体系,因为体系化有助于保障解释结论的合逻辑性和安定性,进而保障相同案件相同处理这一法律公正原则的实现。然而,被体系化思维与方法宰制的刑法解释存在封闭、僵化进而脱离社会实际的危险,所以要从社会现实出发构建科学的刑法解释体系。近现代刑法传统上将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分离,刑法被认为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界限。这种认识虽有利于刑法的安定性,但忽视了刑法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有损于刑法的适应性。刑法体系的刑事政策化和刑事政策的法治化命题便是对刑法体系与社会需求关系的进一步思考。如今已渐成共识的看法是,一方面刑法体系不应排斥刑事政策的诉求,另一方面刑事政策对刑法体系的影响应受到限制。于是,刑事政策的法治化的实现路径成为新的时代课题。以刑法功能为导向,建构功能主义的刑法解释体系是刑事政策法治化的正确路径。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一方面具有实践基础、方法论基础和合法性基础;另一方面具有超越形式/实质解释与主观/客观解释的科学性和优越性。对刑法功能的理解直接关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传统的刑法功能理论在逻辑上和方法论上存在诸多弊端,不适合指导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刑法功能研究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卢曼为代表的社会系统理论在社会理论传统脉络的基础上吸收了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学、生物学等,因而是跨学科研究的典范。社会系统理论在方法上不仅具有优越的科学性,而且与刑事政策法治化命题相契合,所以应作为研究刑法功能以及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石。根据社会系统理论,现代社会是一个复杂性与偶在性快速增长的社会,为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维持社会的存续,社会出现了功能分化,社会系统分化为政治、经济、法律等诸多子系统。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理论本身预设了功能/效果的区分和系统/环境的区分。系统的功能是指系统要解决的关于社会存续的某些问题,且该问题只能由该功能的发挥得以解决。系统与环境之间不是输入/输出关系,而是结构耦合关系。系统是自创生的,一方面系统根据自身的符码和纲要实现自我指涉,另一方面系统对环境通过结构耦合的方式实现开放。法律系统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是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激扰的关系,一方面法律系统闭合运作,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不能直接干涉法律系统的运作;另一方面法律系统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子系统之间存在结构耦合关系,其他社会子系统的需求给法律系统带来压力,法律系统经选择将来自社会环境的需求纳入法律系统。按照系统/环境的区分范式,法律系统进一步分化为宪法系统、行政法系统、刑法系统、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刑法系统一方面与法律系统外的环境之间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与民法系统等法律子系统间亦存在独立且耦合的关系。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社会交往的规范性预期。一种形态社会的存续以人与人之间交往关系的正常开展为前提。于是,预期的稳定对社会的存续而言至关重要。稳定预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调整认知以形成新的预期,二是确证既有预期的效力,也即确证规范性预期的效力。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功能分化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法律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特点,所以法律系统的功能是稳定规范性预期,而这一功能是道德系统和宗教系统等不能替代的。刑法系统在整个法律系统中居于保障法地位,刑法系统的功能既不是法益保护或人权保障也不是行为规制,而是确证包括刑法在内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效力。刑法系统确证法规范效力的工具是刑罚,刑罚作为物理性暴力具有一致性一般化的性质,能够有效实现对破坏规范效力行为的否定。法律规范的效力得到确证,法律系统稳定社会规范性预期的功能才能实现。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说理需要借助利益衡量。利益衡量是刑法系统实现认知开放的重要管道。为确保刑法系统的独立运作,利益衡量要以法律条文为前提,并依托于以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的犯罪论体系。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的建构需要运用体系化方法,首要之事便是建构一个功能性的犯罪论体系。在既有的犯罪论体系理论资源中,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与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体系在思考方法上具有一致性。所以,经济的做法是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对既有的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进行改造。法益是刑法系统与其环境的连接点,刑法系统对社会环境需求的纳入需要通过利益衡量进行转译。首先,要进行利益识别,也即识别出属于法律系统的利益。识别的过程是一个选择的过程,选择的标准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导向。刑事政策等社会需求层面的利益应通过法益概念的转译进入刑法系统,利益衡量不应将不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纳入考量。其次,要进行具体的利益衡量,也即在诸多法律利益中权衡选择有助于法规范确证功能实现的利益。归属于刑法系统的利益需进行划分和层级设定,异质利益之间的衡量需在具有共识性的制度利益下展开。最后,利益衡量还应遵循比例原则,合宪性解释能起到对利益衡量的限制作用。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是科学的解释立场和方法,能够为具体的法律适用提供方法论支持。例如在正当防卫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解释适用中,功能主义刑法解释便体现出其优越性。既有关于正当防卫原理的学说略显零散和乏力,个人利益保全说独力难当,传统法秩序维护说欠缺理论根基,利益衡量说存在诸多缺陷。正当防卫原理应在与刑法系统功能的关联中探寻,正当防卫的原理应是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以法规范确证导向的利益衡量为基础对正当防卫要件进行功能主义解释,是精准认定正当防卫的科学方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应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前置法规定,以刑法系统的法规范确证功能为指引,兼顾信息主体个人利益与信息流通利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权应限缩解释为信息自决权,且在新技术环境下宜将个人的社会交往利益作为信息自决权的核心内容,同时强化信息处理者的信息保护义务。刑法没有限缩个人信息范围的必要,个人信息的范围应依《民法典》等前置法确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是不法要件,“知情同意”的违反是判断不法的核心要素。为实现刑法处罚范围的合理划定,应通过“情节严重”这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实现犯罪圈调节。“知情同意”的认定规则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取决于在法规范确证功能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许菲[4](2021)在《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韩自1992年正式建交,迄今已近30年,而两国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历史远比这个时间更长,城市外交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独特因素。单就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形式和主要成果——缔结国际友好城市来说,从1993年7月1日首对中韩国际友好城市——连云港市和木浦市正式缔结友城关系算起,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韩间已缔结友好省市(姊妹城市)关系206对,韩国成为除日美两国外与中国签订友好城市协议最多的国家。最初,中国连云港市和韩国木浦市缔结友城关系,主要是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时至今日,中韩城市外交合作领域不再限于经贸投资领域,其交往发展广泛辐射到地方政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体育运动、妇女儿童权益、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各个领域,交往成果可谓是全面开花。与此同时,中韩地方政府间的交往层次不断深化,由最初的省市一级行政单位发展到区县级行政单位,社会组织、市民团体乃至个人纷纷加入到该行列。可以说,城市外交为中韩地方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营造了有利氛围,其在经贸投资、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城市治理、生态保护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成果良多,惠泽民众。经历了初期的接触和探索阶段后,经过磨合与调整,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逐渐走向稳定增长阶段,其交往目的和目标由最初的注重获得转向合作共赢发展。在此背景下,中韩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形式不再限于“一对一”关系,开始转向“一对多”方式,而交往模式则由双边为主发展到双边与多边并重,中韩地方政府更深刻地认识到城市国际组织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交往对象也由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其他地区辐射。总体来看,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不能就此回避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友好城市总体发展不平衡、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导致民众存在误解、扩大贸易引发双方经贸摩擦。虽然中韩地方政府为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但往往是事倍功半。而究其原因则十分复杂,一些属于结构性的因素远非地方政府之力所能解决。如在超国家层面,国际组织越来越多的发挥作用而逐渐改变了既有的交往格局。在国家层面,中央政府的制约、国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难以排除。在民间层面,非政府组织、传媒集团等社会组织实体,也谋求在对外交往中表达利益诉求,都成为无法忽视的重要因素。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相交织,地方、国家和国际事务相交融,现阶段中韩城市外交发展面临着日益复杂的形势和环境,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有鉴于此,本文基于超国家行为体、国家行为体、次国家行为体、社会行为体四个层次,借助白里安·豪京的多层外交理论,并融合加里·马克斯、里斯贝特·胡格提出的多层治理理论,形成理论阐释和具象认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总体分析框架。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审视,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系由多元行为主体的影响交互所造成,远非是地方政府层次一力所能突破解决。同样,在多层面政治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还包括超国家行为体层面的各类国际组织、国家行为体的代表——中央政府,以及社会行为体层面的非政府组织和日益活跃的各类传媒力量。由于公民社会、地方行政、国家政治、国际政治在囯际政治国内化、国内政治国际化的交互作用下日益结合为一个多层化的世界政治舞台,由此中韩城市外交发展所牵涉到各层面因素也越来越多。其中的任何一个行为主体要实现自身的价值目标,必须在社会、地方、国家和国际的多个维度层次上同时采取行动,才能够有望获得最终的成功。显然,中韩城市外交要取得持续健康的长足发展,离不开社会行为体、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等多元主体层次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基于多层外交理论的视角,当前中韩城市外交发展存在合作形式单一、民间主体参与不足、传播力度不够、民众时有误解等突出问题,其中的一些问题虽然地方政府或能自力解决,但平衡区域发展、解决两国经贸摩擦等绝非地方政府能力之所及。以中韩地方经贸摩擦为例,虽然市民团体抗议、反倾销调查、构筑技术性壁垒等单一化的表象不时呈现,但实质却与国家层面的中韩同为外贸型经济增长模式不无关系。伴随中国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步伐加快,中韩间产品差距减小、市场争夺趋于激烈,加之两国经贸依存度颇高,尽管中韩地方政府有较大意愿去寻求解决这些问题,但调整外贸、产业结构政策等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地方政府奈何不得,在政治、安全、外交等敏感议题上更是如此。不过,上述表象并不是说地方政府无可作为。其实,中韩地方政府可以借助参与国际次区域合作和国际城市组织的契机,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共同努力在国际平台上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也可以在联合国框架下、借助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来解决彼此间的争端。总而言之,积极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符合两国的核心利益诉求,有利于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健康发展。在此过程中,包括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和国际组织在内的多个主体层次上的共同努力、统筹协调缺一不可。这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是中韩友好城市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这不仅与中韩地方资源禀赋条件以及当地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意愿有关,更与国家层面的宏观发展政策等密切相关。对此,除地方政府自身的积极努力外,还需要国家层次宏观政策上的资源平衡调配,尤其是向中韩发展落后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促进其走上外向型合作发展道路,更多、更全面地展现城市外交在新时期中韩伙伴关系发展中的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孙佩[5](2021)在《邓小平谈“和平与发展”的政治意蕴》文中提出关于"和平与发展"的学术争论由来已久,但时代主题从来不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邓小平始终把和平与发展同中国的改革发展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在邓小平的语境中,和平与发展既是中国必须认识和把握的时代背景,也是中国共产党世界胸怀的朴素表达。邓小平谈"和平与发展"的政治深意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汇集国内改革开放的决心与合力;为快速发展生产力争取国际资金和技术支持;回应国际社会的误解,为中国改革发展谋求友善的国际环境。

岳雪[6](2021)在《“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2000-2020)》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内外学界,普京政治话语研究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象级”话题。普京自2000年上任至今走过了20年的执政历程,与此同时俄罗斯的政治话语历经20年的动态发展建构出一种独具特色的“普京政治话语”,借助各种语言手段和话语实践呈现领导人政治文化观念的输出与传递。政治文化观念是政治语言学框架下一个复杂的观念系统,基于文化观念理论衍生而出并应用于政治语言学之中。政治文化观念根植于政治话语当中,通过挖掘其中的社会实践应用揭示出语言背后权力与意识形态之间的深层次关系。政治文化观念在不同的历时时期展现出政治文化观念的动态演化,每个政治文化观念之间不是孤立的,是彼此紧密相连的整体。政治文化观念是在政治与语言的博弈中形成,政治文化观念作为政治话语的系统构成,其总和构成政治语言世界图景,任何一个政治文化观念都是政治语言世界图景的片段写照。政治文化观念贯穿于政治交际主体、政治话语实践和政治语言世界图景这一动态的主体对话关系之中。从政治语言学视角出发,各国领导人政治话语中的政治文化观念问题是跨学科、跨文化交际研究中的热点和趋势,具有一定的研究意义和实践价值。普京政治话语对内宣传政治理念,对外表明国家立场,对其政治文化观念的研究有助于掌握俄罗斯国家政策和理解俄罗斯政治赖以生存的社会实践,对我国政治话语建构以及政治文化观念传递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本文以政治语言学与语言文化学研究理论为基础,以2000-2020年期间俄罗斯总统国情咨文和普京“直播连线”政治话语为例,借助语料库等研究方法,在政治语言学视域下对普京政治话语中的政治文化观念进行深层次、多维度的动态剖析。本文三个研究问题之间层层递进,逐步深入,具体如下:1.在微观层面上,普京政治话语借助何种语言表达手段实现政治文化观念的呈现与传递?政治文化观念具有怎样的主题分类?2.在宏观层面上,普京政治话语实践中体现的政治文化观念有何特征?其深层释义具有何种动态演化?最终生成怎样的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其意义建构如何?3.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何种政治现实,传递何种价值观?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背后体现出怎样的权力与意识形态演化?为解决本文研究问题,我们根据文化观念理论、费尔克劳批评话语分析方法以及政治语言学研究方法建立本研究分析框架,分别从文本、话语实践以及社会实践三个维度对普京政治话语中的政治文化观念进行描写性与解释性的演化研究,具体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在微观层面的文本分析维度,政治文化观念具有动态性,每一历时阶段都展示出不同的政治和文化属性,呈现出动态的变化趋势,不同主题分类的政治文化观念在不同的历时时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分析得出结论:国家治理的分期与政治文化观念系统的分期存在潜在的联系,受到政治文化观念的内在驱动,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历时演化经历了从初步到成熟,从零散到系统的发展历程,呈现出由内而外-内外并重-由外而内动态“回归”的历时发展轨迹。普京政治话语中的政治文化观念研究载体分为语言载体和言语载体,其中语言载体从不变性与可变性入手,主要包括旧的政治文化观念词淡出,旧的政治文化观念词新用以及政治文化观念新词的产生和年度政治词汇的使用。言语载体从言语化分析入手,主要表现为政治交际方面的研究。此外本研究发现,普京政治话语借助政治文化观念的周期变化、文化因素和语义元素三方面的语言表征类型实现政治文化观念的动态呈现。第二、在宏观层面的话语实践维度,通过语料库的话语实践分析,本研究发现,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话语实践特征主要体现为空间性、过程性、恒定性、普遍性、发展性与动态性,具体呈现为心理、属性、状态、行为、目标、范围、时间、空间以及方式等方面。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深层释义主要围绕“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强国主义”展开,重点论述核心政治文化观念“强国主义”的动态演化。政治文化观念研究的核心在于人,主要探讨人-语言-政治世界的主体间对话关系,而从政治交际的角度则体现为发话人、政治文本/政治话语、受话人之间的主体间对话关系。不同时期的政治文化观念、政治话语与意义是三维互动的共变关系,呈现为不同时期执政理念的变迁。政治文化观念与政治话语不是简单的映现关系,而是一种实现意义的互动关系。政治文化观念作为政治话语的系统构成,并以政治话语为载体经历由深层到表层、由潜在到显现、由不可见到可见,由非言语化到言语化的动态过程:政治文化观念——政治话语或政治文本(内部言语——外化——外部言语——观念词载体)——政治语言世界图景。第三、在社会实践维度上,明晰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反映出的执政理念变迁以及权力与意识形态演化。研究发现:政治文化观念动态演化经历了从萌芽到深入再到巅峰最后转向回归的动态发展轨迹,呈现为“形成崛起”时期——“稳定发展”时期——“普京思想延续”时期——“缓慢发展”时期——“保守回归”时期,具体表现为政治文化观念“强国”——“民生”——“民族价值观”——“普京主义时期”的继承与延续——“梅普思维”时期的新发展与新举措——“爱国团结”——“发展”——“保守”的转变,同时也印证了政治文化观念主题分类在具体政治话语中的实践,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出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的政策启示和借鉴。

邹广胜[7](2021)在《魏晋南北朝文论书论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的关系为研究课题,当然,有些问题文论中讨论得多些,有些问题书论中讨论得更为深入,但都以文论书论中共同关注、共同存在的问题为轴心与线索展开讨论与论述,同时也充分考虑这些问题在中国文论史与中国书论史上产生的影响。本论文的基本内容如下:绪论作为开篇,讨论本选题的价值及意义、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主要内容、研究思路与方法,并阐明各章节之间的关系。第一章为“魏晋文论与书论之关联”,讨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人,包括文学家、文论家、书法家、书论家他们共同面临的人生际遇,共通的审美趣味,艺术家的多才多能,艺术的觉醒与人的觉醒,艺术的独立性与人的独立性等问题,以及艺成而下、德成而上的儒家观念对文学、文学家与书法、书法家之地位的影响。第二章为“文论与书论之差异”,探讨图像与语言作为不同的媒介对书法与文学审美特质的不同意义,如陆机的《文赋》与《平复帖》,曹植的《洛神赋》与王献之的《洛神赋十三行》,《兰亭》的文学性与书法性等所表现出的不同之美等问题。第三章为“魏晋风度与魏晋书韵”,讨论魏晋文论与书论中的不同审美风格及文风与书风中共同存在的风格与个性问题等,如错彩镂金与出水芙蓉,妍媚与质朴,它们都是魏晋文学书法追求个性的具体表现,如《典论·论文》中所说虽父兄不能移子弟。至于二王妍媚的风格与钟繇质朴的风格、儒家刚健质朴与道家自然飘逸的审美原则等两种不同的审美风格都同样贯穿于中国古代书法与文学的批评之中。第四章为“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中的观物取象”,主要讨论文学与书法的道法自然,模拟自然,以自然物象及人体之美来说明文学及书法之美的问题,特别是人体中的骨、肉、筋、肤、神气等。第五章为“魏晋南北朝人品及文品与书品的同一性及矛盾性”,也就是文如其人与书如其人的问题,文品与人品之争、艺术与人格及道德之争贯穿于中国古代文论与书论。在中国古代文论及书论发展史上,古典风格与浪漫风格、儒家的美善合一与中庸原则,鉴赏判断与价值判断等都贯穿于中国古代书法与文学的评论与鉴赏之中,坚持经典与变易的结合正是《文心雕龙·通变》中的基本原则,也是贯穿中国古代书论、文论始终的核心问题。

孙秀雯[8](2021)在《宋人曹勋使北文学研究》文中指出

孔俐颖[9](2021)在《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维克多·奥列格维奇·佩列文是当代最受欢迎的俄罗斯作家之一,俄罗斯后现代主义作家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俄罗斯青年作家中最着名、最神秘和最有争议的一位。他的作品被翻译成多国文字。西方学者常常将他与海明威、卡夫卡等大文豪相提并论。中国学者将其比作当代着名作家王朔和莫言。还有学者认为佩列文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十分类似,二人皆成功填平了严肃文学和大众文学之间的鸿沟。佩列文在作品中体现了睿智的思想和哲学思辨能力,在这一点上甚至有评论家将其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提并论。不同于一些后现代主义作家对苏维埃神话和俄罗斯传统的狂热解构,佩列文在内容上忠实地继承了关照现实的文学传统。我们认为,佩列文在创作中延续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西方派”与“斯拉夫派”关于东西方问题的论争。他擅于精准把握时代脉搏,透过荒诞的故事揭示深刻的哲理。苏联解体后人们的幻灭感和迷惘感、大众传媒对人们思想的控制,西方商品、科技、语言与文化对俄罗斯的渗透、俄罗斯在东西方间的踟蹰均被他展现得淋漓尽致。面对当代俄罗斯人在文化归属上的西方化倾向,佩列文以东方文化抵抗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浪潮和转型时期俄罗斯人的心理迷茫,并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之下将历史、现实和人的存在本质均指向虚空,旨在放下对民族定位的执念,号召俄罗斯人以精神自由的姿态踏入新的历史道路。在本论文中,我们以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思想为着眼点,对俄罗斯、东方与西方的文化符号域特点进行了梳理,将佩列文笔下的东西方问题转换为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下的西方文化符号域和东方文化符号域,以探究不同文化符号域之间交流碰撞所产生的意义。我们在洛特曼文化符号学基础之上结合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思想、“拟像”论和“内爆”论,霍米·巴巴的“模仿说”和“中间地带”思想、德勒兹的“游牧空间”说等西方后现代主义理论及日本“空无”思想、中国禅宗的“空观”和道家的“无为”思想等东方哲学理论对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东方文化符号域、小说人物在符号域边界地带的求索及佩列文小说中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和审美效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文本分析。论文由绪论、正文五章和结语三大部分组成。绪论部分我们简述了俄罗斯文学史上东西方问题的缘起,综述了俄罗斯、国内与西方学界对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研究现状,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写作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和难点。在第一章“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与佩列文作品的东西方问题”中,我们对洛特曼的文化符号学理论进行了总结与梳理,并对“二元对立”“符号域”等概念进行重点论述,总结出东方文化符号域与西方文化符号域的特征,并以佩列文的系列作品加以比照,分析将文化符号学理论运用于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研究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在第二章“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中,我们结合了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思想、霍米巴巴的模仿说等相关理论从“资本主义全球化浪潮下的俄式消费社会”“令人神往的俄式民主社会”和“人工智能打造的虚拟未来”三个层面来探究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揭示苏联解体后西方的文化、商品、政治、科技席卷俄罗斯社会的图景;在第三章“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中,我们采用了中国禅宗思想、道家思想、日本“空无”思想等相关学说从“日本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打造的理想之境”“中国禅宗的虚空之境”和“中国道家的无为之境”三个层面来探究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分析作者如何以东方文化来抵抗资本主义全球化浪潮并揭示俄罗斯社会的“智慧转型”的东方转向;在第四章“边界地带的求索”中,我们结合身份理论及德勒兹的游牧空间理论,从“身份的焦虑”“无望的恋情”“游牧空间下的逃逸”三个方面分析边界地带人的求索,揭示苏联解体后,面临不同模式在人的心理层面的激烈碰撞与冲击,人的心灵形成的巨大“虚空”;在第五章“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和审美效果”中,我们主要从“虚空:东西方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学图景”两个层面进行阐释,揭示了佩列文立足“虚空”思维对俄罗斯的东西方历史地理意义进行消解,并构建了一个东西方及多种文化和谐共生的美学图景的过程。通过对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的特点、思想内涵和建构艺术的研究,我们发现佩列文以后现代主义的荒诞和文字游戏为面具,充满对生命本源的执着,对人性的诘问,对物欲横流的时代和虚拟世界的担忧,以及对俄罗斯未来发展道路的紧张思索,至此,一个忧国忧民的作家形象跃然纸上。

艾科热木·阿力普[10](2021)在《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中国自古以来民族众多、地域辽阔;其有几千年的璀璨历史,凝聚出了伟大的中华民族,也孕育出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典型代表之一的新疆木卡姆艺术,其自古流传至今,至少走过了 500多年风风雨雨。如今木卡姆艺术留存于新疆各个不同的地区,主要的木卡姆艺术形式主要有: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十二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姆,这其中十二木卡姆最具有代表性。十二木卡姆是集歌、舞、乐于一体的大型古典套曲,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之下,木卡姆艺术从濒临灭失的困境中,逐渐得到了良好的保护与发展。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且是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足以证明其不仅是中国民间艺术,更是我国新疆各民族通过艺术方式来表达自己思维与感情的一种手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蒸蒸日上。但是随着全球化、现代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与保护面临诸多问题,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和社会各界都对木卡姆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等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也获得了可喜的成就。然而,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传承工作依然面临着保护基础薄弱、各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不足、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文化生态保护亟待加强、木卡姆艺术合理利用不足等诸多方面的不足。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面对所遇到的诸多问题,我们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并遵循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总方针。倡导政府主导,利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有效解决诸多问题。因此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需要从立法完善、有效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基础、提升对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有效完善教育传承、加强木卡姆艺术的传播与实务资料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完善。以期将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治理轨道。本文主要是一篇研究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学术论文,以十二木卡姆的发祥地莎车县为田野点,对十二木卡姆的生存生态环境、民俗状况、传承与保护情况、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政府扶持力度、传承与保护过程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较为系统、完整、客观的了解与描述,并就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中的不足与缺陷,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希望能对木卡姆艺术的传承、保护与发展带来一些积极的影响,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序发展,新时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共有六章组成:第一章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概述,主要描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历程;并对木卡姆艺术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进行系统的总结;就木卡姆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各类别:民间文学、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乐器手工制作技艺、传统节日与民俗,相互交融的现象进行说明。为本文后面章节做好铺垫。第二章主要从文化多样性、文化权利理论,以及罗尔斯、诺齐克、德沃金、马克思民族平等理论方面进行论述,探讨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以新疆木卡姆艺术为主线,对其所处的生存环境进行详细的描述,并对近年来我国加入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国际公约以及创设的相关国内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过程中所坚持的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维护多元一体、整体性保护、真实性保护、文化共同繁荣等原则依次进行详细说明。以田野调查为基础,对莎车县保护木卡姆艺术的多种传承模式,所做的具体保护措施等,依据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全面的描述。第四章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行讨论,主要包括保护基础滞后、传承人面临困境、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文化生态遭破坏、合理利用不足问题,都一并进行深入的讨论,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细致、全面的分析。第五章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通过域外法国非物文化遗产——马洛亚、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舞蹈屋、葡萄牙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多的保护模式,进行详细的研究。总结出对我国木卡姆艺术保护有利的经验启示。第六章木卡姆文化保护的完善建议,主要从完善相关立法、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基础、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完善教育传承、加强对木卡姆乐器制作的保护、加强木卡姆文化的传播、加强木卡姆实物资料的保护等视角,对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提出完善意见。

二、2004年的任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年的任务(论文提纲范文)

(2)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凡例
绪论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一、边郡管理系统
        二、内郡管理系统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一、工类
        二、矿业类
        三、商业类
    第二节 军事类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一、农林类
        二、水利类
    第四节 畜牧类
    第五节 仓储类
下编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引用谱录简称
参考文献
职官索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3)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选题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刑事政策概念的诞生与演变
        (二)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的变迁
        (三)功能主义刑法学的发展
    三、研究方法
        (一)既往研究方法的缺陷
        (二)社会系统论方法的科学性
    四、论文框架
第一章 刑法解释的功能主义取向之确立
    第一节 相关概念厘清与界定
        一、功能概念的厘清
        二、功能主义概念的厘清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术语交代
        四、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品格
    第二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基础
        一、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实践基础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二)刑法解释的实质化趋向
        (三)司法裁判的后果考量
        二、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方法论基础
        (一)概念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龃龉
        (二)目的法学与功能主义解释契合
        (三)利益法学、评价法学促成功能主义解释
        三、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基础
        (一)功能主义解释内含罪刑法定需求
        (二)功能主义解释兼顾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三节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对其他解释立场的超越
        一、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立场袪魅
        二、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的缺陷
        三、功能主义解释的超越性
第二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理论框架——基于卢曼社会系统论的尝试
    第一节 社会系统论与刑法解释学的耦合
        一、社会系统论的概念工具:自创生社会系统理论
        (一)自创生系统理论与社会理论的耦合
        (二)现代社会的功能分化
        (三)系统与环境的关系:闭合运作与认知开放
        二、刑法系统经由自我指涉的闭合运作
        三、刑法系统经由结构耦合的认知开放
    第二节 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一、法益作为刑法系统结构耦合的媒介
        (一)既有若干观点检思
        (二)法益概念作为结构耦合媒介之证成
        二、法益相关概念辨析
        (一)法益、利益与权利三者的关系辨析
        (二)法益衡量与利益衡量的关系辨析
第三章 社会系统论视域下的刑法功能定位
    第一节 传统刑法功能观述评
        一、刑法功能与刑罚的关系
        二、刑法功能观的分歧与反思
    第二节 法益保护或行为规制作为刑法系统的附随效果
        一、刑法系统功能与效果的区分
        (一)功能与效果的混淆及其弊端
        (二)功能与效果的区分标准
        二、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法益保护
        (一)刑法在保护利益上的不周全性和可替代性
        (二)法益保护不具有独立地位
        三、刑法系统的功能不是行为规制
        (一)社会系统与心理系统的区分与耦合
        (二)从自然人到社会人:刑法视域下的人类图像
        (三)从行为强制到行为预期强制:刑法功能的当代转变
    第三节 刑法系统的功能是法规范确证
        一、刑法系统功能的初步证成
        二、法规范确证为何要通过刑罚来实现
        (一)刑罚的正当性追问
        (二)刑罚的象征性及其功能
        三、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关系
        (一)正义标准的社会化转变
        (二)法规范确证与正义的内在一致性
第四章 利益衡量作为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论证方法
    第一节 利益衡量的必要性与需限制性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二、利益衡量方法需被限制
    第二节 利益衡量需依托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一、刑法解释应兼顾体系思考与问题思考
        二、利益衡量与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的契合性
        (一)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是功能性体系
        (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为利益衡量提供思考框架
        (三)利益衡量的主要应用场景
    第三节 利益衡量的具体方法
        一、利益识别:被考量的利益范围
        (一)法外利益如何进入刑法系统
        (二)不应被考量的利益
        二、利益衡量的标准与操作
        (一)利益衡量的标准
        (二)异质性利益之间如何衡量
        三、合宪性解释对利益衡量的约束
第五章 功能主义刑法解释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 正当防卫原理与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一、正当防卫原理的功能主义探寻
        (一)正当防卫原理检讨
        (二)正当防卫原理的研究进路反思
        (三)法规范确证导向下的利益衡量
        二、正当防卫要件的功能主义解释
        (一)不法侵害的范围
        (二)防卫过当的判断标准
        (三)防卫意识的认定
    第二节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功能主义解释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
        (一)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
        (二)个人信息权的限缩解释
        二、“个人信息”的功能主义解释
        (一)“个人信息”的范围
        (二)“个人信息”的合理分类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功能主义解释
        四、“情节严重”的功能主义解释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后记

(4)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既有研究述评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一)研究框架
        (二)研究方法
    四、主要创新和不足
        (一)主要创新
        (二)不足之处
第一章 城市外交的界定、沿革和理论基础
    一、城市外交的界定
        (一)城市外交的定义
        (二)城市外交的特征
        (三)城市外交的形式
        (四)城市外交的作用
    二、城市外交的沿革
        (一)城市外交的发展
        (二)城市外交的繁荣
        (三)中国的城市外交
    三、城市外交地位的确立
        (一)城市成为城市外交的主体
        (二)城市外交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
        (三)城市国际组织提振城市外交地位
    四、多层外交理论对城市外交的阐释
        (一)多层外交理论的内核
        (二)多层外交理论的辨析
        (三)对城市外交的再阐释
    小结
第二章 中韩城市外交的演变发展与地位作用
    一、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历程
        (一)接触探索阶段
        (二)磨合调整阶段
        (三)稳定增长阶段
    二、中韩城市外交的基本情况
        (一)中韩双边交往情况
        (二)中韩多边交往情况
    三、中韩城市外交的进展成效
        (一)友好城市数量持续增加
        (二)友好城市合作领域扩大
        (三)友好城市合作层次加深
        (四)发展成果惠及两国人民
    四、中韩城市外交的发展特点
        (一)交往对象的多层次性
        (二)同层交往的非唯一性
        (三)结好偏好经济发达地区
        (四)从注重获得走向合作共赢
    五、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城市外交在中韩关系发展中的地位
        (二)城市外交对中韩关系发展的积极作用
    小结
第三章 中韩城市外交主要行为体层次分析
    一、超国家行为体层次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
    二、国家行为体层次
        (一)居于支配地位的中央政府
        (二)囿于地域主义的国内政党
    三、次国家行为体层次
        (一)具备担当城市外交主体能力和意愿的城市
        (二)外部环境有利于作为城市外交主体的城市
    四、社会行为体层次
        (一)不能被忽视的非政府组织
        (二)引领舆论的新旧传媒集团
    五、不同行为主体间的相互作用
        (一)次国家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二)次国家行为体与超国家行为体相互影响
        (三)社会行为体对次国家行为体的不同影响
    小结
第四章 中韩城市外交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及成因
    一、各地区总体发展不均衡
        (一)资源条件导致的友城分布不均
        (二)政府偏好招致各项发展不平衡
    二、合作形式单一、影响受限
        (一)开展城市外交常用的合作方式
        (二)倚重某一形式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以浙江为例评估城市外交效果
    三、民间主体参与程度不高
        (一)中韩城市外交由官方主导
        (二)官方合作欠灵活、效果不佳
        (三)政府参与过多、民间积极性低
    四、传播不足、民众易受误导
        (一)塑造城市形象太重视官方交流
        (二)效果不理想、应重视渠道和方式
        (三)第三方误导易致民众看法片面
    五、经济摩擦、贸易保护增多
        (一)中韩双边经贸总体情况
        (二)中韩经济摩擦现象增多
        (三)韩国过度采用保护手段
    六、多层外交理论下中韩城市外交问题成因分析
        (一)相关利益集团的干预
        (二)地方条件能力的差异
        (三)国家制度体制的制约
        (四)国际组织调解的盲区
    小结
第五章 推动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路径抉择
    一、运用国家力量,统筹地方发展
        (一)明确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边界
        (二)平衡中央和地方的资源调配
    二、拓宽交往渠道,创新合作形式
        (一)借鉴其他国家城市外交模式
        (二)加深合作层次尝试内容创新
    三、鼓励多方参与,建立互惠机制
        (一)鼓励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
        (二)落实惠民机制争取民众支持
    四、重视媒介作用,强化传播力度
        (一)注重媒体公关树立良好形象
        (二)拓宽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
        (三)加强对自媒体的监控和疏导
    五、借力国家外交,融入国际组织
        (一)借助国家外交改善外部环境
        (二)大力发挥国际组织建设作用
    六、促进发展战略对接,深化城市外交作用
        (一)“一带一路”倡议与“新北方”“新南方政策”
        (二)发展战略对接对中韩城市外交发展的积极影响
        (三)深化城市外交对中韩发展战略对接的促进作用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附录三
附录四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致谢

(6)“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2000-202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理论依据
        1.1.1 研究背景
        1.1.2 选题理论依据
    1.2 研究目标
    1.3 研究意义
        1.3.1 研究的理论意义
        1.3.2 研究的实用价值
        1.3.3 研究发展趋势
    1.4 论文结构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1 政治话语研究
        2.1.1 政治话语界定
        2.1.2 政治话语的研究及应用
    2.2 普京政治话语研究
        2.2.1 普京政治话语界定及其特征
        2.2.2 普京政治话语的研究及应用
    2.3 政治文化观念研究
        2.3.1 政治文化观念界定
        2.3.2 政治文化观念分类标准
        2.3.3 政治文化观念的研究及应用
    2.4 政治文化观念系统研究
        2.4.1 政治文化观念系统界定
        2.4.2 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
    2.5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理论基础
    3.1 政治文化观念研究的理论基础
        3.1.1 基于语言文化学的文化观念理论
        3.1.2 基于政治语言学的政治文化观念理论
    3.2 政治文化观念研究的具体路径
        3.2.1 批评话语分析
        3.2.2 历时观念分析
        3.2.3 基于语料库分析的政治文化观念动态呈现
    3.3 政治文化观念动态分析模式
        3.3.1 主体间对话关系:阐释
        3.3.2 言语化过程:建构
        3.3.3 政治语言世界图景:解读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研究设计
    4.1 研究问题
    4.2 研究分析框架
    4.3 研究方法
    4.4 普京政治话语语料库
        4.4.1 语料的描述
        4.4.2 语料库分析工具
        4.4.3 语料预处理方法
        4.4.4 语料库的建立
    4.5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文本分析
    5.1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主题分类
        5.1.1 政治文化观念——政治类
        5.1.2 政治文化观念——经济类
        5.1.3 政治文化观念——社会类
        5.1.4 政治文化观念——民族类
        5.1.5 政治文化观念——军事类
        5.1.6 政治文化观念——文化类
    5.2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载体
        5.2.1 语言载体:不变性与可变性
        5.2.2 言语载体:言语化分析
    5.3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语言表征类型
        5.3.1 政治文化观念周期变化
        5.3.2 政治文化观念文化因素
        5.3.3 政治文化观念语义元素
    5.4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话语实践分析
    6.1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话语实践特征
        6.1.1 政治文化观念主题话语实践分析(2000-2004)
        6.1.2 政治文化观念主题话语实践分析(2004-2008)
        6.1.3 政治文化观念主题话语实践分析(2008-2012)
        6.1.4 政治文化观念主题话语实践分析(2012-2018)
        6.1.5 政治文化观念主题话语实践分析(2018-2020)
    6.2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深层释义
        6.2.1 政治文化观念“爱国主义”(патриотизм)深层释义
        6.2.2 政治文化观念“民族主义”(национализм)深层释义
        6.2.3 政治文化观念“强国主义”(державничество)深层释义
    6.3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系统的意义建构
        6.3.1 意义建构功能
        6.3.2 对话关系实践的意义互动
    6.4 本章小结
第七章 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社会实践分析
    7.1 执政理念变迁
        7.1.1 形成和崛起时期(2000-2004)
        7.1.2 稳定发展时期(2004-2008)
        7.1.3 普京思想延续时期(2008-2012)
        7.1.4 缓慢发展时期(2012-2018)
        7.1.5 保守回归时期(2018-2020)
    7.2 权力与意识形态演化
        7.2.1 执政理念对比
        7.2.2 社会民意调查
        7.2.3 内在文化因素
    7.3 政治文化观念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的政策启示
    7.4 本章小结
第八章 结论
    8.1 本研究的结论
    8.2 本研究的启示
    8.3 本研究的局限和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在读期间学术成果

(7)魏晋南北朝文论书论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价值及意义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三、主要内容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之关联
    第一节:魏晋南北朝时代与文化语境
    第二节: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中的美
    第三节: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中的道德
第二章: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之差异
    第一节:文学与书法之地位
    第二节:文学之美与书法之美
    第三节:艺术品的兼美与偏于一美
第三章:魏晋风度与魏晋书韵
    第一节:魏晋风度
    第二节:魏晋书韵
    第三节:风格与个性
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文论与书论中的观物取象
    第一节:魏晋南北朝文论中的“文贵形似”
    第二节: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的“书者如也”
    第三节: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的“肥瘦”问题
第五章:魏晋南北朝人品及文品与书品的同一性及矛盾性
    第一节:文如其人
    第二节:书如其人
    第三节:尽善尽美与羲献之异同
余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9)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中文摘要
Автореферат
绪论
    第一节 佩列文的创作与俄罗斯文学中的东西方问题
    第二节 国内外佩列文小说东西方问题研究综述
    第三节 本论文研究的意义和写作思路
    第四节 本论文研究的方法及创新点
第一章 洛特曼文化符号学视域与佩列文作品的东西方问题
    第一节 文化符号学理论与后现代主义文学
        一、洛特曼文化符号学的文本观
        二、洛特曼的文本思想与罗兰·巴特的解构主义文本观
        三、文化符号学理论与俄罗斯后现代主义文学
    第二节 多元文化符号域与佩列文的创作个性
        一、作家的个人经历
        二、东方写作
        三、对传统的批判继承
    第三节 文化符号学思想与佩列文小说的东西方问题
        一、“二元对立”思想
        二、二元对立的两种模式
        三、俄罗斯文化符号域、东方文化符号域与西方文化符号域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佩列文小说中的西方文化符号域
    第一节 虚空之上的虚空:资本主义浪潮下的俄式消费社会
        一、消费主体:俄式消费社会的突出景观
        二、广告、电视:俄式消费社会的躯体
        三、金钱:俄式消费社会的血液
    第二节 “令人神往”的俄式民主社会
        一、模仿:“俄式民主社会”的内核
        二、大众传媒:打造“俄式民主社会”的肌体
        三、民主VS反民主:俄罗斯民族身份的重构
    第三节 人工智能打造的虚拟未来
        一、人机共生:人的主体地位面临的挑战
        二、人与物的翻转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佩列文小说中的东方文化符号域
    第一节 日本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打造的“理想之境”
        一、讲究实用主义的“理想国”
        二、“空无”作为一种精神向度
        三、日本式东方道路:实用主义和“空无”思想的结合
    第二节 中国禅宗的虚空之境
        一、闭环:虚空的存在状态
        二、涅盘:虚空的超越
    第三节 中国道家的无为之境
        一、亦真亦幻的梦境
        二、“天人合一”之境
    本章小结
第四章 边界地带的求索
    第一节 身份的焦虑
        一、姓名:混杂的身份和文化隐喻
        二、变装:通往西方世界的名片
        三、广告撰稿人:边界地带的“翻译官”
    第二节 无望的恋情
        一、跨国恋
        二、人神恋
        三、人机恋
    第三节 游牧空间下的逃逸
        一、人物生成中的逃逸
        二、逃逸的理想归宿:自由开放的游牧空间
    本章小结
第五章 佩列文小说中东西方问题的思想意蕴与审美效果
    第一节 虚空:东西方问题的解决方案
        一、地理虚空
        二、历史虚空
    第二节 多元文化共生的美学图景
        一、狂欢化的人物群像
        二、多样化的语言和文本形式
        三、内爆型的审美效果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10)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论文选题及意义
    二、研究相关动态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概述
    第一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的保护历程
        一、新中国成立后木卡姆的搜集、整理与记录
        二、改革开放后的整理、挖掘阶段
        三、入选“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后的保护
    第二节 木卡姆价值分析
        一、历史价值
        二、艺术价值
        三、社会价值
        四、经济价值
    第三节 木卡姆艺术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个领域
        一、木卡姆艺术与民间文学和传统戏曲的交叉
        二、木卡姆艺术与传统舞蹈和传统乐器制作技艺的交融
        三、木卡姆艺术与传统节日和民俗的相融
第二章 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文化多样性理论
        一、文化多样性的形成与发展
        二、文化多样性的的影响
        三、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四、文化多样性保护
    第二节 文化权利理论
        一、文化权利形成与发展
        二、文化权利基本内涵
        三、文化权利的要素
    第三节 民族平等理论
        一、罗尔斯的平等理论
        二、罗伯特·诺齐克的平等理论
        三、德沃金的自由主义平等理论
        四、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观
第三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现状
    第一节 木卡姆文化遗产起源与生存环境
        一、新疆木卡姆文化遗产的起源
        二、十二木卡姆简述
        三、绿洲农业文明
        四、各民族融合状况
        五、民俗状况
    第二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立法现状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二、《关于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
        三、《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
        六、《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第三节 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整体性保护原则
        二、真实性保护原则
        三、维护多元一体原则
        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原则
        五、文化共同繁荣原则
    第四节 莎车县十二木卡姆传承模式
        一、莎车县地理环境介绍
        二、父子传承模式
        三、师徒传承模式
        四、传统社区传承模式
        五、学校教育传承模式
    第五节 莎车县木卡姆艺术的具体保护措施
        一、代表性传承人
        二、木卡姆进校园和进社区情况
        三、充分利用文化博物馆与文化中心
        四、传统节日与木卡姆文化节的展演展示
        五、扶持措施
第四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保护基础方面的问题
        一、木卡姆传承保护方面的资金短缺
        二、木卡姆博物馆与私人博物馆管理模式滞后
        三、木卡姆相关的原始歌词、乐谱流失严重
        四、生存空间逐渐萎缩
    第二节 传承人面临的困境
        一、各级各类代表性传承人人数较少
        二、代表性传承人种类单一
        三、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
        四、传承基础薄弱,人才培养滞后
        五、木卡姆艺术乐器作坊与制作艺人未得到足够重视
        六、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不够完善
    第三节 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
        一、政府的扶持力度
        二、公益性宣传
        三、原始资料及有关实物收集与整理方面
        四、数字化记录
        五、交流与展演展示
    第四节 文化生态保护亟待加强
        一、民众的参与度不足
        二、外来文化的影响
        三、相关的文物古迹保护不力
    第五节 合理利用不足
        一、木卡姆艺术的不当创新
        二、产业发展不足
        三、完整性保护不足
        四、传承培训尚未制度化
第五章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第一节 法国非物文化遗产——马洛亚
        一、“马洛亚”的定义及历史溯源
        二、支持马洛亚艺术文化保护和传承的主要机构
        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机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的培训机构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料机构
    第二节 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舞蹈屋
        一、匈牙利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屋
        二、舞蹈屋的参与者
        三、保护措施
        四、舞蹈屋模式的档案管理
        五、促进区域、分区域和国际合作
    第三节 葡萄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多的保护
        一、法多基本情况与分类
        二、法多的伴奏乐器
        三、法多的管理模式
        四、法多的保护模式
        五、法多的宣传模式
    第四节 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新疆木卡姆艺术保护的启示
        一、建立独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机构
        二、建立新疆木卡姆艺术文献资料机构
        三、积极开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教育培训
        四、积极推进新疆木卡姆艺术的档案建立
        五、加强地区、区域与国内外推广合作
        六、创新宣传手段
第六章 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的完善
    第一节 完善相关立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承人认定制度的修改建议
        二、《自治区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修订建议
        三、制定有关保护木卡姆艺术的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 木卡姆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措施
        一、鼓励带徒授艺
        二、提高各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数量
        三、积极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
        四、完善奖励措施
    第三节 完善教育传承
        一、举办木卡姆艺术进校园活动
        二、充分发挥社区民众在木卡姆艺术传承中的作用
        三、提高高等学校的教育传承质量与研究
    第四节 加强对木卡姆乐器制作技艺的保护
        一、木卡姆乐器制作技艺的整理与记录
        二、挖掘民间传统乐器传承人
        三、加强对乐器制作原材料的保护
    第五节 加强木卡姆艺术的传播
        一、强化政府部门主导,学界并行
        二、重视商界与新闻媒体共同辅助功能
        三、加强木卡姆艺术展演展示与国内外交流
        四、不同地区木卡姆艺术的交流合作
    第六节 夯实木卡姆文化保护的基础
        一、调查、记录与建档
        二、加强对木卡姆艺术的研究
        三、借助现代科技力量创新传承方式
        四、搜集与木卡姆艺术有关的实物和资料
        五、对木卡姆艺术博物馆进行全面完善
        六、鼓励资深艺人建立私人博物馆
        七、借助多方优势搜集与木卡姆艺术有关的藏品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四、2004年的任务(论文参考文献)

  • [1]一种“中国教育学”的理论和话语——叶圣陶“养成良好习惯”教育思想探析[J]. 任苏民. 教育史研究, 2021(03)
  • [2]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3]功能主义刑法解释论 ——立场、方法与运用[D]. 沙涛. 吉林大学, 2021(01)
  • [4]多层外交理论视角下中韩城市外交研究[D]. 许菲. 吉林大学, 2021(01)
  • [5]邓小平谈“和平与发展”的政治意蕴[J]. 孙佩. 邓小平研究, 2021(05)
  • [6]“普京政治话语”中政治文化观念的系统建构与演化研究(2000-2020)[D]. 岳雪.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1(12)
  • [7]魏晋南北朝文论书论关系研究[D]. 邹广胜.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8]宋人曹勋使北文学研究[D]. 孙秀雯.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9]文化符号学视域下佩列文小说中的东西方问题研究[D]. 孔俐颖.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10]新疆木卡姆艺术法律保护研究 ——以莎车县为例[D]. 艾科热木·阿力普.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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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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