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保险风险证券化是否可期(论文文献综述)
曹秦媛[1](2019)在《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是世界上巨灾风险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种多、范围广、频率高、损失大是我国发生巨灾风险的显着特点。一个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与建设需要多年的奋斗与积累,但一次巨灾的发生就可能将其全部摧毁。在应对巨灾风险时,我国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支持,但是随着巨灾风险频数的增加、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国家财政已经不足以承担巨灾带来的生命财产、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损失,这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建设与发展的严重障碍。因此,完善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提升我国应对巨灾风险的能力,已成为我国应对巨灾风险时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风险分散理论、大数法则等理论为基础,采用深度访谈、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以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的现状为出发点,通过与国外典型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实践模式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我国现存在巨灾保险供给不足、巨灾风险赔付力不足、再保险市场有限、巨灾风险转移形式单一等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巨灾历史数据匮乏、法律体系不健全、投保人投保意愿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较弱、巨灾保险和巨灾债券定价困难等原因造成的,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的进程。针对以上问题,本文从建立专业性巨灾保险制度、扩展再保险市场、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和巨灾风险债券、开发巨灾互换机制等方面提出促进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的建议。
陈孜阳[2](2019)在《或有可转换债券在财险公司巨灾风险转移中的应用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全球巨灾事件频频发生,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逐年攀高,巨灾风险成为困扰全球的一大问题。为了转移巨灾风险至其他市场,多种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应运而生,或有资本是未来巨灾风险转移工具的创新方向之一。同时,或有可转换债券在金融业得到应用。作为集债权与股权于一身的债券,当企业产生财务危机时,或有可转换债券能将负债转换为股权,在减少企业破产风险方面取得了显着的效果。因此,将或有可转换债券设计成为巨灾风险转移工具具有一定的实际基础与实际意义。本文对如何将或有可转换债券应用于财险公司巨灾风险转移机制中进行研究,并从定量定性两方面分析了风险转移效果。在本文的构架下,财险公司将通过特殊目的(SPV)机构发行或有可转换债券,在债券转换前,财险公司向SPV机构支付再保费,SPV机构则向债券持有人给付券息。转换后,财险公司按照事先约定分出部分股权给债券持有人,SPV公司则对财险公司进行巨灾赔付。为得到或有可转换债券对于财险公司巨灾风险转移的效果,本文构建了嵌入或有可转换债券的财险公司价值模型。求解微分方程后,本文理论推导出或有可转换债券、股权、普通债券及公司价值的显式表达式。并结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要求,推导出或有可转换债券的转换边界。在采用13家财险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及资产负债表确定相关数值后,本文对财险公司破产严重性及公司价值方面进行数值模拟及灵敏度分析。数值结果表明,或有可转换债券能有效降低财险公司因巨灾风险导致的破产损失成本及破产概率,提高公司价值的稳定性,由此提高财险公司对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最后,本文建议财险公司应着手提高定价技术、优化运营成本并提高对转换指标数据的监测效率。而政府则可以在发行初期成为或有可转换债券的主要购买方、对或有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及财险公司进行相应补贴并提高监管力度。
柳黎焱[3](2017)在《巨灾债券运行机制与定价研究》文中提出我国巨大灾害频频发生,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依据我国国情,发展巨灾债券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性。目前,国外学者在巨灾债券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开始的较早,相对来说更为成熟、系统。国外学者主要是在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的框架内阐释巨灾债券的经济学内容,在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及定价方法上都进行了较为深层次的研究,并且也在巨灾债券的定价方面做出了较为认可的理论。而中国现在对巨灾债券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并没有深入研究,虽然有对国外巨灾债券的研究进行借鉴,提出了相关见解与建议。但是,国内目前的研究总体来说还是不够系统,对国内国外的差异缺乏考虑。因此,本文首先将巨灾风险证券化其他产品与巨灾债券进行优劣对比分析,得出我发展巨灾债券的优势,并分析了我国发行巨灾债券的必要性及可行性。随后,本文从触发事件与触发机制、信用等级评估、发行程序、交易流程等方面对巨灾债券的运行机制进行探讨。接着,从金融理论和风险理论两方面对巨灾债券定价模型进行对比分析,为巨灾债券定价模型的选择奠定理论基础。随后,选取我国2006-2014年71起洪涝灾害损失数据,用Matlab软件对洪涝灾害损失数据进行迭代分析,损失分布拟合,最终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作为该洪涝风险债券的定价模型,对我国洪涝风险债券进行了模拟定价。最后,对我国巨灾债券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王颢[4](2017)在《中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分析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论文选题缘起于我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时期,经济发展出现了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三大特点。“脱实就虚”、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长期困扰和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亟待着力解决,保险资金夹层投资因其资本特性和运作模式能有效地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并很好地匹配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夹层投资为其资金运用开辟了新的渠道并提供了新的投资收益。因而,保险资金夹层投资不啻为国家、市场、企业三方多赢的战略选择。论文通过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等理论,保险资金运用、夹层投资等知识体系,遵循“保险姓保”、“稳健投资”等价值理念,从我国现实出发,在实践基础上以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和监管创新,致力于科学前沿,服务于保险主业,贡献于社会发展。在研究目标的引领之下,论文从构建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基础入手,选择典型国家展开国际视野,剖析制约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现实因素,在相关政策支持和监管规定之下开展博弈分析和定价研究,进而提出完善路径和改进措施。全文共七章。除第一章绪论之外,第二章为理论基础,分别从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政治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找寻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支撑。第三章是国际视野,选择了美国、欧洲和日本作为借鉴对象,从中发现了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发展特征和运行规律。第四章是我国的运作实践,从运作依据、运作现状、典型案例和制约因素进行考察。第五章是对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博弈分析,通过博弈模型的构建进行了参数检验和数值模拟。第六章是对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产品的定价分析,在模型构建的基础上对偏债型和偏股型夹层产品开展了定价研究。第七章是完善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对策建议,分别从法律、政策、监管、市场和企业等层面提出,并勾画了后续研究设想。本文的主要观点如下:其一,夹层投资缘起于企业的融资需求,该类投资与保险资金具有多重的匹配性:夹层投资的长期特征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资产配置需求相匹配;夹层投资的股债双性与保险资金的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相匹配;夹层投资的交易特征与保险资金的灵活性资产配置需求相匹配。在经济新常态之下,夹层投资为保险资金运用描绘了新的美好愿景,但实现这一愿景尚需克服重重障碍。其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夹层投资已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主要特征体现在:其一,低利率环境和监管政策变化推动了夹层投资的发展;其二,夹层投资一般通过专业化平台来开展;其三,夹层投资一般采取间接投资模式。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模式和资本市场成熟程度上的差异,决定了国外模式不能照搬照抄,需找寻到可复制的经验和可推广的做法。其三,我国夹层投资市场从2005年开始萌芽,2014年以来投融资市场的环境变化促使夹层投资增长加速,但保险资金运用于夹层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从外部环境来看,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监管规定等领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内部运作来看,夹层投资的运作模式、博弈决策、定价机制也有待进一步的优化。同时运作过程中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违约风险、协议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需要审慎防范。其四,保险资金夹层投资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主体,投资策略受制于博弈参与人的理性程度和学习能力。博弈模型发现了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若干发展规律,如保险机构投资的资金额与夹层投资的成交额成正比;银行存款利率、有价证券收益率与夹层投资的成交额成反比;等等。本文依托博弈模型所做出的理论推导基本符合目前夹层投资发展情况,也说明保险机构开展夹层投资需综合考量各利益方的博弈结果以及各经济变量的制约程度。其五,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模型丰富而多彩,为夹层投资产品的定价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从偏债型工具来看,以白云可转债和中信银行次级债为例测算的两种产品定价,结果表明无论是西方经典模型还是我国学者的优化模型,实际价值与理论价值都被低估,原因可能是模型所需的利率市场化、市场卖空机制等前置条件的缺失。从偏股型工具来看,以优先股为案例的定价分析表明,作为优先股股东,并不能一味地追求清算优先股的最大化,而是要综合考虑,做到双方达成的交易条款清单符合自己投资所希望的风险收益特征。其六,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应采取“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结合、法律法规与政策措施相配套、监管机构与保险机构相配合的方式,多管齐下多方发力。而保险机构的夹层投资决策不仅来自盈利模式多元化的内在驱动力,更为重要的是要立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练好内功,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王晔[5](2016)在《新常态下的我国保险证券化研究 ——从监管角度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协调发展是未来金融市场发展的趋势,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保险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保险与资本互动发展的路径中,保险证券化无疑是最具创新意义、应用优势的路径选择。保险证券化,其本质即是对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的提前变现。本文就是要着重探讨保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其监管现状、内容。本文第一部分先阐述了保险证券化的概念、特点以及分类,也就是理论支持,随后在理论的基础上做到理论结合实际,探讨了其实践意义。在这里厘清了相关概念,即再保险、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的概念、类型、产品。这为下文对保险证券化的深入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一部分还包括了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理论,以及资产证券化对保险资金带来的机会与挑战。本文的第二部分着重分析了保险证券化的相关理论、原理、产品分类。第二部分还包括保险证券化的相关性分析,即优劣势分析、国外的发展现状以及经验。本文第三部分是论文的另一论述重点所在,即对保险证券化的监管进行研究。我国的保险证券化监管沿用并参考的是西方的模式,这也是由保险证券化这一技术西为中用所决定的。本文认为,我国的保险证券化监管内容应着重在特殊目的再保险人的监管以及资金安全性监管两大方面。本文在最后针对我国保险证券化的发展提出了一定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快保险、证券行业的发展、交流与合作,二是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三是推动保险监管创新,四是解决会计与税收问题,并注重配套措施的跟进,实现法治监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局元年,全面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际,我国的保险证券化的监管必将实现更加地规范化、法治化,建成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法治化监管体系,实现保险、再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李彦,陈盛伟[6](2015)在《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研究述评》文中指出国内学者对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增强我国巨灾风险管理能力早已达成普遍共识。本综述从农业巨灾定义、特征、属性、认定标准入手,对巨灾风险管理理论、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以及建立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设立模式、筹资来源、层级设计、基金管理等方面,整理、归纳了学术界的已有观点,认为基金发起主体选择和基金运作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问题亟待解决,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最后指出建立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应坚持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作用的发展方向。
赵文婧[7](2015)在《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幅员辽阔,地质地貌和气候条件复杂多样化,是世界上公认的自然灾害最为频发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四川、云南地区地震频发就是最好的例证。巨灾风险是典型的发生概率低但损失金额高的风险,往往导致受灾群众“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而肩负重任的巨灾保险救济制度却“千呼万唤不出来”。生命安全得不到制度保障,财产损失无法足额赔偿,不仅给灾区经济发展带来极大冲击,也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归根到底,问题的症结在于灾后重建资金来源捉襟见肘,应对巨灾的常态保险制度严重缺位。此时,国际上的巨灾保险证券化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发,正所谓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也会变得微不足道,巨灾保险证券化制度正是借鉴了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它基于现代风险管理中风险分散、转移和对冲的理念,综合运用保险和资本市场的风险转移工具,变换未来承保现金流权利为可交易证券,并将巨灾风险从承保能力有限的保险市场和政府财政预算向资本更雄厚、容量更大的资本市场转移,因而拓展了可保风险的范围,增加了承保能力,改善了保险业的风险转移效益,使得金融市场间接为纯粹风险提供了保障,也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巨灾保险证券化固有的特质使其成为一种理想的非传统风险转移方法,但具体如何操作却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课题。从现实来看:我国保险业起步晚,民众对巨灾的保险意识淡漠;经营巨灾保险的亏损性现实与保险公司的营利性目的背道而驰;我国长期以来的政治体制、文化传统和“大政府、小市场”的环境使得政府在巨灾面前角色定位不清;证券化涉及纵横交错的全国甚至全球再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而目前监管环境还不完善;证券化的发展思路、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以及经营技术上的困难、专业知识的高要求、基本数据资料不充足、法律法规滞后等,都不同程度制约着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发展。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巨灾保险证券化常态机制刻不容缓。当然,在我国现有经济水平下,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巨灾保险证券化发展模式,显然不符合国情;证券化本身也存在一些弊端,需要我们在探索试验之初就予以克服。无论如何,“相应的法律制度的明晰和健全”是影响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活动的第一要素。
韦红鲜[8](2014)在《国内外巨灾保险研究述评》文中指出巨灾风险可保性研究一、巨灾风险是否具有可保性国外学者从保险精算、保险市场经济学等角度对巨灾风险是否可保的研究,大致有三种结论:一是巨灾风险不可保=Berliner(1982)认为巨灾风险不符合保险精算角度的判断标准;Kunreuther等(1993)和Browne等(2000)认为由于巨灾保险市场供需阳方主体行为偏差导致巨灾风险无法在保险市场上有效分散,因而巨灾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二是巨灾风险可保。Courbage等(2002)
赵光毅[9](2014)在《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顺周期性是全球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初产生于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充足率制度。我国保险业正在推进以风险为基础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简称―偿二代‖),顺周期性监管是宏观审慎监管背景下―偿二代‖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顺周期性是一种放大金融市场波动的正向反馈机制,分为市场自我反馈的内生顺周期性和监管制度的外生顺周期性。作为宏观审慎监管的对象,保险业顺周期性中的―周期‖应特指―系统风险周期‖。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应在繁荣时期抑制保险业的系统风险隐患,在危机时期降低保险业对系统风险的强化作用。考察保险业顺周期性,需要依托适合保险业特征的系统风险理论框架。系统风险是金融服务的损害或中断产生的风险,对实体经济存在潜在的负面影响。系统风险的演化过程经历了共同冲击、传染效应和顺周期性三个阶段。通过系统风险业务和准系统风险业务,保险业卷入了系统风险链条。定性分析和定量模拟显示,保险行业存在内生顺周期性;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存在外生顺周期性。考虑到保险业的负债特点,短期流动性冲击需要重点关注。保险业需要个性化的顺周期性监测体系和监管工具。顺周期性监测的目标是系统风险给保险业造成的损害对系统风险自身的强化作用,职能包括识别、度量、预警和提供监管参数,方法为间接的关联性分析,指标体系包括系统风险深度、顺周期冲击强度和保险反馈强度三个方面。顺周期性监管应区别监管对象制定不同的目标,根据风险冲击的持久性制定监管原则,以逆向性和缓释性为监管效果的评价标准。监管资本方面,可使用逆周期缓释因子(Couter Cyclical Mitigator)平滑短期波动的人为干扰;资产和负债的认可标准应作去风险化处理。监管资本方面,应避免建立顺周期性的偿付能力控制层级;针对系统风险业务计提超额资本,出口信用保险还可适用逆周期缓冲资本。或有支付义务造成的短期流动性风险,可适用―流动性先周期比率‖(Liquidity Pre-cycle Ratio)监管。顺周期性监管的启动和退出方式应以规则导向为主,严格限制相机抉择的适用条件。顺周期性监测应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顺周期性监管则须由保险监管机构承担责任。
陈利[10](2014)在《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自然气候变化剧烈导致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增加,人口的大量聚集和经济活动的迅速增长,导致巨灾损失不断加重。由于农业及农业巨灾风险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复杂性,导致农业巨灾的破坏性更大。频发的农业巨灾不仅大量摧毁了农业基础设施,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大大地削弱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正成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巨大阻碍。由于缺乏巨灾保险保障,中国主要依靠政府主导的财政救灾和灾后重建。在政府财力比较有限的情况下,不仅财政压力非常大,而且财政补偿的效率也很难保证。由于对农业巨灾风险和保险的认识不足,以及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和财政支持,导致农业巨灾保险长期缺失,保险手段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能力十分有限。虽然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的现实需要日益突出,但农业巨灾保险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非常滞后。因此,加快建立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提高保险在农业巨灾风险管理和整个灾害救助体系中的作用,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和重要课题。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是农业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加快农业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探索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本研究着眼于保险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现实使命,以政策性保险为定位,以推动农业巨灾保险运行为目的,以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为重点,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探索基于中国现实国情基础上的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研究的主要内容:本研究以建立有效的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为目标,主要采取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结合,采用比较分析、实证调查、期望效用和联盟博弈等方法研究农业巨灾保险运作机理。以农业巨灾保险是准公共产品为切入点,确立运作农业巨灾保险的定位。研究农业巨灾保险的可保性和供求状况,分析当前中国农业巨灾保险的运行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造成农业巨灾保险供需失衡的根源。研究农业巨灾保险各利益主体间的博弈行为与运作机理,分析保险主体参与的合作方式、条件。寻找农业巨灾保险运行应满足的基础条件,探索构造运作机制和有效途径,为解决农业巨灾保险运行困境提供条件和保障。研究的主要结论:农业巨灾保险是具有双重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发展农业巨灾保险会产生多重复合效应。中国农业巨灾保险的发展正处于重视阶段,农业巨灾保险可保条件和时机逐渐成熟具备可保性。农业巨灾保险客观存在外部效应和供给主体缺失、需求主体不足的市场失灵等问题,导致其长期供需失衡,而推动保险运行的有效机制非常欠缺和滞后。政府作为掌控和配置公共资源的主体,在农业巨灾保险运行中应发挥积极作用,目前政府在巨灾运行中“错位”与“缺位”并存,需要转换角色和位置。采取政府诱导的多方合作是农业巨灾保险主体参与的优化选择,实证调查表明政府财政补贴等诱导激励机制将极大提高农户的保险需求意愿。此外,诱导符合中国农村发展水平的农业巨灾保险合作组织作为第四方主体参与保险运行,可减低农户小农经营过度分散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大大推动农业巨灾保险运行。农业巨灾保险的运行必须满足系列条件,政府与市场的公私伙伴合作机制,既能发挥政府机制的诱导优势,又能发挥市场机制的效率优势,共同合作能为保险运行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论文的创新点:(1)深度揭示农业巨灾保险的多重复合效应。通过深度分析揭示了农业巨灾保险的多重正外部效应:风险分散效应、金融乘数效应和社会保障效应等。(2)基于多方保险主体博弈分析提出合作保险模式。借鉴相关理论和国外实践,对保险利益主体的博弈行为和运作机理进行逻辑推导、实证调查和优化分析得出:作为准公共产品的农业巨灾保险适合采取政府、农业巨灾保险合作组织、保险公司和农户等主体共同合作的保险模式。(3)构造了政府诱导的公私伙伴合作机制。基于中国现实国情构造了发挥政府机制诱导优势和市场机制效率优势相结合的政府与市场伙伴合作机制,共同为保险运行提供条件和解决途径,以实现农业巨灾保险的供给和需求由非均衡向均衡发展。
二、我国保险风险证券化是否可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保险风险证券化是否可期(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巨灾风险的相关概念 |
2.1.1 巨灾风险的界定 |
2.1.2 巨灾的量化 |
2.1.3 巨灾风险转移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分散理论 |
2.2.2 大数法则 |
第三章 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现状 |
3.1 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现状 |
3.1.1 传统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3.1.2 非传统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3.2 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
3.2.1 巨灾保险供给不足 |
3.2.2 巨灾保险赔付力不足 |
3.2.3 再保险市场有限 |
3.2.4 巨灾保险和巨灾债券定价困难 |
3.2.5 巨灾风险转移形式单一 |
3.3 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过程中障碍产生的原因 |
3.3.1 巨灾历史数据的匮乏 |
3.3.2 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 |
3.3.3 政府定位不准确 |
3.3.4 投保人投保意愿与保险公司承保意愿不强 |
3.3.5 巨灾债券市场力量薄弱 |
第四章 国外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4.1 美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4.1.1 美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 |
4.1.2 佛罗里达飓风巨灾基金的运营 |
4.1.3 USAA保险公司飓风债券 |
4.2 日本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4.2.1 日本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 |
4.2.2 日本巨灾债券的建立 |
4.2.3 日本巨灾互换 |
4.3 英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4.3.1 英国巨灾风险保险转移机制建设 |
4.3.2 特点 |
4.4 法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4.4.1 法国巨灾保险转移机制建设 |
4.4.2 法国农业巨灾风险基金 |
4.4.3 小结 |
4.5 总结 |
第五章 完善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5.1 完善我国传统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5.1.1 加强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
5.1.2 建立区域性、差异性、专业性的保险制度 |
5.1.3 大力扩展再保险市场 |
5.1.4 实行强制、半强制和自愿结合的投保方式 |
5.2 完善我国非传统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 |
5.2.1 完善金融市场 |
5.2.2 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
5.2.3 设计多元化的巨灾债券 |
5.2.4 开发我国巨灾互换机制 |
5.3 完善支撑性保障措施 |
5.3.1 调整政府职能 |
5.3.2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
5.3.3 加强巨灾风险数据库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 |
5.3.4 增强人们的巨灾保险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2)或有可转换债券在财险公司巨灾风险转移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风险转移与巨灾风险转移方法 |
1.2.2 或有可转换债券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或有可转换债券在巨灾风险转移中的应用机理分析 |
2.1 巨灾风险转移理论 |
2.1.1 巨灾风险转移的条件 |
2.1.2 风险转移技术 |
2.1.3 主要非传统风险转移工具 |
2.2 或有可转换债券在巨灾风险转移中的应用原理 |
2.2.1 或有可转换债券原理 |
2.2.2 或有可转换债券在巨灾风险转移中的运作模式 |
2.3 或有可转换债券与其他风险证券化产品的比较 |
第3章 嵌入或有可转换债券的财险公司价值模型构建 |
3.1 模型假设与符号说明 |
3.2 模型及其推导 |
3.2.1 股权价值 |
3.2.2 普通债券价值 |
3.2.3 或有可转换债券价值 |
3.2.4 转换边界 |
第4章 财险公司价值模型的数值模拟及风险转移效果分析 |
4.1 对比模型 |
4.2 数值选取 |
4.3 数值模拟结果 |
4.3.1 巨灾风险导致的财险公司破产严重性 |
4.3.2 巨灾风险加重情况下财险公司价值稳定性 |
4.4 灵敏度分析 |
4.5 或有可转换债券对财险公司巨灾风险分散方面的影响 |
第5章 实施或有可转换债券转移财险公司巨灾风险的几点建议 |
5.1 对于财险公司的建议 |
5.2 对于政府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附录B 我国巨灾风险体系总结 |
附录C 数值模拟程序代码 |
附录D 论文相关数据 |
致谢 |
(3)巨灾债券运行机制与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本文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本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巨灾债券特征与其他巨灾风险证券化产品比较分析 |
2.1 巨灾债券特征 |
2.2 巨灾保险证券化其他工具与巨灾债券的比较 |
2.2.1 与巨灾期权比较 |
2.2.2 与巨灾期货比较 |
2.2.3 与巨灾互换比较 |
2.2.4 与或有资本票据比较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发行巨灾债券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3.1 巨灾债券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
3.1.1 减轻我国财政负担 |
3.1.2 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 |
3.1.3 保证保险赔付充足 |
3.1.4 拓宽投资渠道 |
3.2 巨灾债券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
3.2.1 巨灾风险具有可保性 |
3.2.2 我国巨灾债券发行已具备的现实条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巨灾债券运行机制分析 |
4.1 巨灾债券设计要素安排 |
4.2 巨灾债券触发事件与触发机制 |
4.3 巨灾债券的参与主体 |
4.4 巨灾债券的信用等级评估 |
4.5 巨灾债券的发行程序 |
4.6 巨灾债券的交易流程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巨灾债券定价实证分析 |
5.1 巨灾债券定价模型选择 |
5.1.1 金融理论下的巨灾债券定价模型 |
5.1.2 风险理论下的巨灾债券定价模型 |
5.1.3 巨灾债券定价模型的比较 |
5.2 我国巨灾债券定价实证模拟—以洪涝灾害为例 |
5.2.1 洪涝灾害样本数据来源与处理 |
5.2.2 洪涝灾害损失分布拟合 |
5.2.3 洪涝风险债券收益率确定 |
5.2.4 洪涝风险债券发行价格确定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完善资本市场 |
6.2.2 培养和造就专业人才队伍 |
6.2.3 建立信用评级组织、完善评估体系 |
6.2.4 完善巨灾债券法律环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中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分析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概念界定及研究范围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6 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 |
第2章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基础 |
2.1 作为核心理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
2.2 作为重要理论基础的西方主流经济学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国际视野 |
3.1 全球夹层投资市场概况 |
3.2 美国 |
3.3 欧洲 |
3.4 日本 |
3.5 国际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运作实践 |
4.1 我国夹层投资市场概况 |
4.2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运作依据 |
4.3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运作模式 |
4.4 典型案例 |
4.5 发展制约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博弈分析 |
5.1 博弈主体分析 |
5.2 博弈模型构建 |
5.3 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定价分析 |
6.1 定价模型构建 |
6.2 可转债定价分析 |
6.3 次级债定价分析 |
6.4 优先股定价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发展我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对策建议 |
7.1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宏观政策建议 |
7.2 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监管建议 |
7.3 保险机构夹层投资的策略建议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新常态下的我国保险证券化研究 ——从监管角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的研究 |
1.2.2 国内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保险证券化的相关理论与现实意义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再保险的概念界定 |
2.1.2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界定 |
2.1.3 保险证券化的内涵界定 |
2.2 资产证券化的相关理论 |
2.2.1 资产证券化的特征 |
2.2.2 资产证券化的理论基础 |
2.2.3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 |
2.3 资产证券化带来的投资机会与风险 |
2.4 保险证券化的现实意义 |
第3章 保险证券化的运作机制 |
3.1 保险证券化原理 |
3.2 保险证券化的产品分类及意义 |
3.2.1 巨灾债券 |
3.2.2 巨灾期权 |
3.2.3 巨灾期货 |
第4章 我国保险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监管的必要性 |
4.1 保险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
4.2 我国发展保险证券化的监管政策 |
4.3 我国保险证券化监管的必要性 |
4.3.1 我国保险业总体实力落后 |
4.3.2 评级机构缺位、相关服务机构缺乏 |
4.3.3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定价以及投资者方面障碍 |
第5章 保险证券化的国外发展经验与借鉴意义 |
5.1 发展保险证券化利弊分析 |
5.2 保险证券化在国外的发展经验 |
5.2.1 美国保险证券化的发展情况 |
5.2.2 日本保险证券化的发展情况 |
5.3 我国加强对保险证券化监管的借鉴意义 |
第6章 我国发展保险证券化的监管政策建议 |
6.1 保险证券化监管的内容 |
6.1.1 特殊目的再保险人的监管 |
6.1.2 资金安全的监管 |
6.2 保险证券化的国际运作与监管经验 |
6.3 对我国保险证券化监管的启示 |
6.3.1 加快保险、证券行业的协调发展 |
6.3.2 推进保险业诚信机制建设 |
6.3.3 推动保险监管创新 |
6.3.4 建立统一的保险证券化法律体系 |
第7章 结论、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农业巨灾定义、特征、属性及认定标准的研究 |
(一) 农业巨灾风险的内涵 |
(二) 巨灾风险的基本特性 |
(三) 巨灾风险的公共物品属性 |
(四) 巨灾风险的认定标准 |
二、关于巨灾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 |
(一) 巨灾风险可保性研究 |
(二) 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手段 |
1、农业保险。 |
2、再保险手段。 |
3、巨灾保险衍生金融工具。 |
三、关于我国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的研究 |
(一) 关于巨灾风险损失补偿的政策设计 |
(二) 农业巨灾风险损失补偿手段的地方性实践成果 |
四、关于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研究 |
(一) 国内学者对国外巨灾基金的研究 |
(二) 国内学者对建立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的研究 |
1、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设立模式方面 |
2、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资金筹集方面 |
3、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设立层级问题研究 |
4、关于政府与市场在基金中的主导地位问题研究 |
五、建立和完善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一)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发起主体选择研究 |
(二) 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研究 |
(7)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巨灾保险证券化基本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巨灾和巨灾保险 |
一、巨灾的界定 |
二、巨灾保险简析 |
第二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 |
一、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内涵 |
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法律特征 |
三、巨灾保险证券化的法律构成 |
四、巨灾保险证券化的运行程序 |
第二章 我国实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一节 我国实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必要性 |
一、减轻国家财政用于巨灾补偿的负担 |
二、满足灾后重建的需要 |
三、弥补传统保险救济功能的不足 |
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
第二节 我国实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可行性 |
一、巨灾风险的可保性 |
二、我国实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现实条件 |
三、我国实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可借鉴经验 |
第三章 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的法律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市场参与主体 |
一、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发起人 |
二、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发行机构 |
三、合格的投资主体 |
四、健全的中介服务机构 |
第二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的发行 |
一、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类型的法律界定 |
二、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的法律控制 |
三、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的合理定价 |
第三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的法律控制 |
一、本金偿还条件 |
二、本金返还比例 |
三、收益率 |
第四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产品交易的法律规制 |
一、交易主体 |
二、交易场所 |
三、交易机制 |
第五节 巨灾保险证券化的法律监管 |
一、监管主体 |
二、监管内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背景 |
二、目的 |
三、意义 |
第二节 总体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总体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重要概念及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一节 重要概念 |
一、顺周期性监管 |
二、顺周期性 |
三、保险业顺周期性 |
第二节 银行业顺周期性监管研究 |
一、银行业顺周期性的系统影响 |
二、银行业的顺周期性表现 |
三、银行业顺周期性监管 |
第三节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研究 |
一、保险业的系统影响 |
二、保险业的顺周期性 |
三、保险业的顺周期性监管措施 |
四、保险业与银行业的顺周期性监管比较 |
第三章 保险监管视角下的系统风险机理 |
第一节 系统风险的研究基础 |
一、系统风险的内涵 |
二、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相关研究 |
第二节 系统风险的发生过程 |
一、系统风险的积累 |
二、系统风险的爆发 |
三、系统风险的深化 |
四、系统风险的缓解 |
第三节 系统风险的发生机理 |
一、共同冲击 |
二、传染效应 |
三、顺周期性 |
四、系统风险的演化进程 |
第四节 我国系统风险隐患 |
一、共同冲击 |
二、传染效应 |
三、顺周期性 |
四、我国系统风险隐患的特点 |
第四章 保险业的系统风险属性 |
第一节 保险业风险的系统风险内涵 |
一、监管视角下的保险业风险分类 |
二、保险业风险的系统风险性质 |
第二节 保险公司业务的系统风险属性 |
一、保险公司的业务线 |
二、保险公司业务的异质化特征 |
三、保险公司业务的系统风险分类 |
第三节 保险机构的系统风险属性 |
一、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的机构对象 |
二、保险集团的定义和范围 |
三、保险集团与系统风险 |
第四节 系统风险链条上的中国保险业 |
一、共同冲击 |
二、传染效应 |
三、顺周期性 |
第五章 保险监管的外生顺周期性 |
第一节 以风险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 |
一、资本充足率要求 |
二、资本资源的确定 |
三、资本充足率的数量要求 |
四、保险集团的监管资本要求 |
第二节 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 |
一、资本资源的顺周期性 |
二、监管资本的顺周期性 |
三、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 |
第三节 保险业全集团监管的顺周期性模拟 |
一、正常条件下的保险集团 |
二、压力条件下的保险集团 |
三、资本充足率的模拟结果 |
四、流动性的模拟结果 |
第六章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测 |
第一节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测的基本问题 |
一、监测目标 |
二、监测职能 |
三、监测方法 |
四、监测指标体系 |
第二节 保险业系统风险深度的监测 |
一、系统风险的监测 |
二、保险业系统风险深度的监测 |
第三节 风险冲击强度的监测 |
一、系统风险对资本充足率的冲击强度 |
二、系统风险对流动性水平的冲击强度 |
三、系统风险对资金成本的冲击强度 |
第四节 保险反馈强度的监测 |
一、保险机构对流动性风险的反馈强度 |
二、保险机构对信用风险的反馈强度 |
三、保险机构对市场风险的反馈强度 |
四、“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对金融市场的反馈强度 |
第七章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 |
第一节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的基本问题 |
一、监管目标 |
二、监管原则 |
二、监管效果的评价标准 |
第二节 资本充足率的顺周期性监管 |
一、资本资源的顺周期性监管 |
二、监管资本的顺周期性监管 |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的顺周期性监管 |
一、保险业的微观流动性 |
二、流动性风险的顺周期性监管工具 |
第四节 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的其他问题 |
一、顺周期性监管的相机抉择与规则导向 |
二、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的职能主体 |
结论 |
一、结论 |
二、主要创新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欧盟偿付能力 II 确定的保险业务线 |
附录 2:欧盟偿付能力 II 的风险分类 |
附录 3: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的认定标准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农业巨灾风险研究综述 |
1.2.2 农业巨灾保险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和思路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特色和创新 |
1.5.1 研究特色 |
1.5.2 研究创新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巨灾与农业巨灾 |
2.1.2 农业巨灾保险 |
2.1.3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 |
2.2 巨灾风险可保性理论 |
2.2.1 风险平衡理论 |
2.2.2 风险分散理论 |
2.2.3 风险分解理论 |
2.2.4 风险期望理论 |
2.3 风险感知与行为选择理论 |
2.3.1 风险感知理论 |
2.3.2 行为选择理论 |
2.3.3 风险感知与行为决策 |
2.4 协同与合作博弈理论 |
2.4.1 协同理论 |
2.4.2 合作博弈理论 |
2.5 外部性与公共产品理论 |
2.5.1 外部性理论 |
2.5.2 公共产品理论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可保性和效应分析 |
3.1 农业巨灾保险的属性与定位分析 |
3.1.1 农业巨灾保险的特殊属性 |
3.1.2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定位 |
3.2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可保性分析 |
3.2.1 巨灾风险可保条件的现实弱化 |
3.2.2 巨灾风险可保的逻辑推导 |
3.3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效应分析 |
3.3.1 农业巨灾保险的风险分散效应 |
3.3.2 农业巨灾保险的金融乘数效应 |
3.3.3 农业巨灾保险的社会保障效应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供给与需求分析 |
4.1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供给分析 |
4.1.1 农业巨灾保险供给的测算 |
4.1.2 农业巨灾保险有效供给不足的特殊性分析 |
4.1.3 农业巨灾保险供给增加的可能性 |
4.2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需求分析 |
4.2.1 农业巨灾保险需求的测算 |
4.2.2 农业巨灾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特殊性分析 |
4.2.3 农业巨灾保险需求增加的可能性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历程与现状 |
5.1 中国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发展历程 |
5.1.1 试验阶段的运行机制 |
5.1.2 恢复阶段的运行机制 |
5.1.3 萎缩阶段的运行机制 |
5.1.4 重视阶段的运行机制 |
5.2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发展现状 |
5.2.1 中央引导建立巨灾保险机制 |
5.2.2 各地实践财政支持运行机制 |
5.2.3 初步建立税收激励机制 |
5.2.4 探索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
5.2.5 创新产品刺激市场需求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问题及根源 |
6.1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
6.1.1 保险主体合作机制不足 |
6.1.2 风险防范机制严重滞后 |
6.1.3 风险转移分散机制缺乏 |
6.1.4 保险运行激励机制欠缺 |
6.1.5 风险控制与监督约束机制尚需健全 |
6.2 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缺陷及根源 |
6.2.1 政府在巨灾运行中定位不准 |
6.2.2 巨灾保险供给主体缺失 |
6.2.3 巨灾保险需求主体动力不足 |
6.2.4 巨灾保险市场发展滞后 |
6.2.5 农业巨灾保险法律基础薄弱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比较与启示 |
7.1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实践 |
7.1.1 政府主导的运行机制 |
7.1.2 市场主导的运行机制 |
7.1.3 政府与市场合作的运行机制 |
7.2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经验总结 |
7.2.1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共性分析 |
7.2.2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差异比较 |
7.3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教训 |
7.3.1 政府主导运行的不足与教训 |
7.3.2 市场主导运行的不足与教训 |
7.3.3 政府与市场合作运行的不足与教训 |
7.4 国外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启示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政府诱导型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实证分析 |
8.1 政府诱导型公私合作机制的构造 |
8.1.1 政府诱导型公私合作机制的逻辑分析 |
8.1.2 政府诱导型公私合作机制的运作机理 |
8.2 巨灾保险主体合作行为选择的条件分析 |
8.2.1 农户投保行为选择的条件分析 |
8.2.2 保险公司承保行为选择的条件分析 |
8.2.3 政府支持保险行为选择的条件分析 |
8.3 政府诱导型机制对农户保险需求的影响分析 |
8.3.1 农户保险需求调查的基本假定 |
8.3.2 农户保险需求意愿与行为选择调查 |
8.3.3 政府诱导的需求意愿与影响因素分析 |
8.4 政府诱导型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联盟博弈分析 |
8.4.1 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8.4.2 联盟博弈模型的运算 |
8.4.3 联盟博弈的实证分析 |
8.4.4 联盟博弈的结果启示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政府诱导型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的培育与完善 |
9.1 确立培育完善机制的指导原则 |
9.1.1 政府诱导与市场合作 |
9.1.2 因地制宜与循序渐进 |
9.1.3 保障性与效益性平衡 |
9.2 明晰培育完善机制的基本思路 |
9.2.1 加快扩大保险承保面,增大风险的聚合与分散 |
9.2.2 科学安排分担额度和比例,构建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 |
9.2.3 加强风险划分与费率分区,合理厘定保险费率 |
9.2.4 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险合作,促进巨灾保险的持续运营 |
9.3 明确机制运行的前提条件 |
9.3.1 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 |
9.3.2 健全的市场主体 |
9.3.3 理性的可保风险 |
9.3.4 专业的人才与技术 |
9.3.5 充分的巨灾风险保险信息 |
9.3.6 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摊机制 |
9.4 政府与市场伙伴合作完善农业巨灾保险运行的条件和机制 |
9.4.1 加快农业巨灾保险法律制定,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定位 |
9.4.2 政府诱导培育市场保险主体,完善农业巨灾保险市场 |
9.4.3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降低巨灾保险运营成本 |
9.4.4 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共同分摊巨灾保险损失 |
9.4.5 建立融资机制,提高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 |
9.4.6 建立支撑机制,合作为运行创造公共条件 |
9.5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10.1 主要结论 |
10.2 政策建议 |
10.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成果 |
四、我国保险风险证券化是否可期(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建设研究[D]. 曹秦媛. 西北大学, 2019(01)
- [2]或有可转换债券在财险公司巨灾风险转移中的应用研究[D]. 陈孜阳. 湖南大学, 2019(06)
- [3]巨灾债券运行机制与定价研究[D]. 柳黎焱. 湖南农业大学, 2017(12)
- [4]中国保险资金夹层投资的理论分析与应用研究[D]. 王颢. 武汉大学, 2017(06)
- [5]新常态下的我国保险证券化研究 ——从监管角度分析[D]. 王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
- [6]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研究述评[J]. 李彦,陈盛伟. 东岳论丛, 2015(05)
- [7]我国巨灾保险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D]. 赵文婧. 兰州大学, 2015(01)
- [8]国内外巨灾保险研究述评[J]. 韦红鲜. 中国保险, 2014(09)
- [9]保险业顺周期性监管研究[D]. 赵光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10)
- [10]农业巨灾保险运行机制研究[D]. 陈利. 西南大学, 20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