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导报2001年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张芳[1](2020)在《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既要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又面临着资源日益匮乏的挑战。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产业,走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成为指导国民经济改革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这一基本国策。中国在改革开放40多年里,以GDP为主要导向大力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种高污染高耗能高消费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环境资源的约束,中国近年来的资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中国亟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道路,实施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随着传统粗放式经济发展路径不仅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地球资源的加速枯竭,传统产业发展模式越来越受到诟病,世界各国对绿色产业发展逐渐加以重视,理论界与实业界也广泛关注,把绿色产业发展视为突破当前发展瓶颈的新路径。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如何优化,如何稳步推进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也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在对绿色产业相关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了产业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管理学以及政治学等学科理论和研究方法,着重将产业组织理论、产业创新理论、产业结构升级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相结合,以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优化及制度创新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次分析了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相关理论问题,在研究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的动因的基础上,对国外发达国家发展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研究,以及选取国内近年来发展迅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和发展过程中经历波折的光伏产业进行对比研究;在此基础上,对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视角分析提出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有效路径,科技创新是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现实路径;进一步分析了三个路径在实践推进中遇到的障碍和困难,并从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问题着手,提出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必须进行制度创新。最后,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对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提出相关制度创新建议。全文的结构框架,除去主要研究结论之外,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导论中,首先,阐述论文选题的时代背景及其意义;其次,着重对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进行界定,进而对绿色产业的国内外的不同内涵及其特征进行阐述,并对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释;再次,对本文的研究思路、论文写作的结构框架以及运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介绍;最后,指出了本文研究可能的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章主要对论文涉及的相关理论与文献进行了综述。本章主要对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回顾和梳理,并对近年来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从而为论文的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和文献基础。第三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传统产业在发展路径上的局限性以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首先,分析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发现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和不可持续;其次,从理论上分析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主要运用产业组织和资源环境经济学理论从环境、产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角度进行分析;最后,本章还对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环保产业、风力发电以及其它绿色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并分析了绿色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的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第四章主要从历史与现实角度分析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首先,从产业组织演化视角对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破析,并探讨了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时代特征;其次,对近年来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进行总结回顾,并进行了反思和展望。第五章主要对国外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经验进行系统分析。首先,本章将对国外发达国家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进行总结,主要分析美国、日本和法国等国的在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方面的成功经验,并着重分析这些发达国家绿色产业得以成功发展在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有效举措;其次,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我国发展绿色产业的路径选择借鉴意义和启示。第六章主要是我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对比研究。本章选取了两个发展径不同的案例来验证发展绿色产业过程中路径选择的重要性。一个是新能源汽车产业,传统汽车产业通过转型升级,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国有资本的全产业链支持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商业化的进程,从而使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不断发展壮大;另一个是光伏产业,在发展过程中盲目扩张,发展路径过于依靠政策补贴,发展战略混乱,技术创新不足,最终不但没有使得光伏产业获得市场竞争力反而在短时间造成产能过剩,致使整个行业停滞不前,甚至曾经的行业领军企业也濒临倒闭。通过这两个案例对比研究,本章剖析了绿色产业发展中不同的发展路径选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第七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生产率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从理论上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问题。首先,对中国绿色产业的生产率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从总体上看,我国以高技术产业为代表的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呈现上升趋势,技术进步对生产率带动作用明显,而规模效应不明显;其次,实证分析了影响绿色产业生产率的主要因素,验证了理论假设;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从理论上提出并论述了我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选择,即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有效路径,促进科技创新是发展绿色产业的根本路径,国有资本引领是发展绿色产业现实路径。第八章主要对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理论和现实视角分析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三大路径在实践中遇到了的障碍和困难;其次,对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遭遇的实践障碍进行了制度层面的分析,并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制度创新的必要性。第九章主要是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为了有效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首先,从产权角度,论述了绿色资源产权的界定和保护的相关制度创新问题;其次,系统地阐释了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激励机制创新问题,主要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绿色税收等方面进行激励制度创新;最后,本章还探讨了绿色产业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创新的关系,主要从绿色文化、绿色社会责任和非政府绿色组织建设等角度探讨非正式制度创新问题。最后,对论文的全部内容和相关结论作简要总结。
石宇飞[2](2020)在《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本质就是要使中国经济拥有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产业结构,把中国建成一个制造业强国,装备制造业更是重中之重。本研究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世界经济后危机时代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表现、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的基础和条件、中国装备制造业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以及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经济效应进行了评价。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之后到2001年中国入世前;第三阶段是从2001年至2013年;第四阶段是从2013年至今。中国装备制造业的进口和出口占世界比重持续提高,但在2013年以后增幅开始放缓,甚至停滞。中国装备制造业不同程度地面临进口和出口压力。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显示性比较优势在2003年之前表现为比较劣势,而后则表现为比较优势。中国装备制造业贸易竞争力指数2003年前后先提升而后平稳。从影响力系数变动趋势看,中国装备制造业对三次产业的影响力系数呈渐趋提高态势,中国装备制造业对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影响力的提高幅度明显超过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对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影响最大,其次为第三产业和第一产业。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生产诱发系数总体上呈现缓慢提高的趋势。出口和资本形成一直是中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关键推动力量,而消费和进口则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短板,不仅对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制约,同时也对其它产业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装备制造业仅对出口项目的最终需求呈现出提高的趋势,对其它三个最终需求项目的依赖程度均呈现下降的趋势。从装备制造业产业角度看,装备制造业资产负债率渐趋下降,下降幅度超过中国工业总体下降水平。从装备制造业企业角度看,装备制造企业盈利能力逐步提升。中国装备制造企业资产运用效率、资金利用效果、盈利的稳定性和持久性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但近期有小幅回落,营业净利率显示中国装备制造产业企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的能力在提升;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近些年的财务风险有所降低,企业资产主要源自负债的倾向逐步下降,但不同企业的资本结构仍然存在显着的结构性差异;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流动比率整体偏低,流动资产规模不足,但现金比率普遍较高;中国装备制造业企业总资产和固定资产周转利用效率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程度有所提升,但产业分工地位仍需提升。具体而言:一是中国装备制造业通过中间品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有所增加,中国装备制造业基础研发、中间品与零部件生产能力有所增加,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有所提升,但最终品出口比重仍然较大,需要进一步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提高中间品出口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二是出口增加值结构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后呈现显着差异性,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出现下降态势。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装备制造业垂直专业化比重开始出现下降,出口之中本国中间品出口增加值重复计算部分,以及其重要组成来自国外账户重复计算部分均出现下降。三是中国装备制造业各产业部门全球价值链前向生产长度和后向生产长度表现并不相同,而且呈现阶段性特征。金融危机后全球价值链前、后向生产长度均出现增加,但产业分工地位出现下移。从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形成的社会基础角度看,中国人力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技术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从经济基础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消费品市场,国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内需支撑,国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需支撑;从产业基础角度看,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投入仍然以传统服务业为主,新兴产业投入所占比重仍然较低,这导致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低,科技水平相对较弱,中国高新技术制造业对装备制造业竞争力的提升产生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高新技术制造业对装备制造业的中间投入在总量和比重上呈现出双重提高趋势,且提高幅度显着超过中低技术制造业的中间投入;从制度基础角度看,阶段差异化产业政策推动装备制造大国转向装备制造强国,环境规制渐趋加强倒逼装备制造业提升排污处理能力,稳定的金融支持是装备制造业积极扩大发展的基础。中国推动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应着重推动装备制造业产业融合、加大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提升创新驱动力,使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助推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
刘志永[3](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李明峰[4](2019)在《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已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构建军民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我国军事工业实现军民融合发展的目标,是要将军事工业的基础制造能力根植于国家工业基础之中,依靠开放和社会化的产业链,充分利用民用技术基础和生产能力,提升高端基础制造水平和研发效率。实现这个目标的关键是要打破现有军工企业的垄断格局,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到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等基础制造领域的生产和研发竞争中来。尽管国家在这方面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但现实中还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军工企业的垄断格局依然没有大的改变,民口企业实际参与到军事工业的竞争程度很低,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生产和研发效率依然不高。本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民参军”的视角来分析军事工业垄断形成的历史原因、垄断形式演进的内在动力、垄断形式新的表现特征及其影响,并基于经济学原理研究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机理和问题的症结,据此有针对性的提出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措施。研究对拓展和完善中国特色国防经济理论、推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打破垄断进而实现军民企业的公平竞争以及提高生产与研发效率、推进军民融合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的总体思路是:首先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根据我国军事工业特殊的发展道路和多次改革的变化历程,对垄断的形成和演变进行梳理,探究历史原因与利弊影响,分析新时期的垄断形式和特征;其次基于对现阶段垄断形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军事工业的产业特征,采用经典的SCP模型对基础制造领域中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现阶段仍然存在的垄断现状和垄断对绩效造成的影响,以及形成垄断的关键因素;然后再进一步从市场竞争角度,针对形成垄断的关键因素分别深入到军事工业基础制造的生产和研发领域,运用多个博弈模型对阻碍民口企业进入原因的微观经济学机理进行研究,找出垄断和影响公平竞争问题的症结所在,最后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6章,除了导论和结论之外,主要研究内容是:首先,从历史的视角分阶段对我国军事工业中的垄断形成与演变过程进行研究(第2章),提出了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中发展”、改革探索时期的“行政垄断”和推进军民融合时期的“经济垄断”的垄断演化三阶段论,分别对三阶段的垄断形成原因、管理体制、利弊影响等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中发展旨在克服物资匮乏和技术落后等短缺经济条件的约束,集中力量突击发展军事工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并奠定了新中国军事工业的基础,但同时也形成了军民分割的局面,为军工企业的垄断提供了条件。改革探索时期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了军事工业的转型发展并形成了市场供需关系,但军工企业利用法规条款和行政命令排斥其他企业进入,产生了行政垄断,虽然平衡了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提高了军工企业的生存能力,避免了市场化改革对国家集中建设成果的过度冲击,但却没能改变军民分割的格局及其带来的弊端,降低了改革的预期成效,军事工业整体效率较低,对国防经费的依赖仍然较大。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行政壁垒虽然已逐渐消除,但民口企业依然难以进入,军工企业的垄断仍然存在,但垄断形式变为行政支持隐藏下的经济垄断,垄断者的主要目标从完成国家意志转移到追求利润上,并有逐渐强化的趋势。这种经济垄断已经成为阻碍民口企业进入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参与生产和研发的主要垄断形式,对军民融合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第二,基于SCP模型进一步研究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形成的经济垄断(第3章)。首先,研究了垄断下的军事工业产业特征:一是产业链呈现为“三级倒锥形”结构,存在自下而上的产品供给失衡,需要引入民口企业来补充和扩大市场主体;二是产品依据对国家安全的重要程度分为核心的战略总体领域产品和非核心的基础制造领域产品,非核心的基础制造领域产品范围逐步扩大;三是由于产品特征使得市场竞争具有二元化的性质,即战略总体领域产品的限制竞争和基础制造领域产品的开放竞争。其次,分析了垄断下的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结构,通过行业集中度指数和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测度了市场集中度,证明我国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结构是高度垄断的,且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的垄断者为军工企业,民口企业的市场份额很小;论证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产品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稳定性上;分析了军工企业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进出壁垒上具有资质、技术经验、工艺装备、先入和规模等方面的优势,这也是民口企业进入面临的困难。第三,研究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行为,分析了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两类市场主体的特征,发现其在市场上的价格竞争行为体现在成本竞争上,非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研发竞争上。最后,研究了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市场绩效,通过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创新效率两个指标,分别从军民通用性较强和不高的两个专业领域衡量了当前的市场绩效,认为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整体市场绩效相比于民用相关领域偏低,并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市场绩效的因素,论证了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技术差距和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是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主要制约因素,也是提高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市场绩效的关键因素,并通过实证研究对这一结论进行了检验。第三,针对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两个“不对称”因素,研究造成民口企业难以进入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路径与措施(第4章)。将迪克西特模型(Dixit Model)扩展应用到民口企业与军工企业的策略博弈中,构建博弈模型深入分析了政府投资如何阻止不同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市场,以及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这类阻止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政府对军工企业正常投资会阻止一般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如果超额投资还会阻止较高竞争水平的民口企业进入,并限制已进入的高竞争水平民口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分析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的差异虽然可以提高市场的整体竞争效率和公平性,但在政府投资方式不改善的情况下,并不能促进民口企业进入市场。据此建议应通过改变政府投资方式、健全投资公平机制和引入社会资本的办法,改变对军工企业独有的投资,在此前提下通过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促进更多高水平民口企业进入市场进行有效率的竞争。第四,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两个“不对称”因素是如何造成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竞争意愿不高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第5章)。将研发竞争的AJ模型扩展应用到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的研发竞争之中,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分析博弈均衡过程,并对模型进行数值模拟,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对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研发竞争的影响,结果发现:技术差距过大和军用成果转化不足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民口企业的研发意愿,阻碍民口企业参与竞争,但没有技术差距并不能使竞争达到最有效,军民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技术差距可以使得研发竞争带来的社会研发总效率最高。提高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可以促进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之间的研发竞争,打破军工企业的垄断地位,改变市场结构,使民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并提升社会研发的总效率。此外,促使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共同研发,可以使社会研发效率的帕累托改进效果更好。据此建议应从改变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转化和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实施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竞争的政策。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采用经典的SCP模型研究我国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形成的经济垄断现象。在产业特征上,提出我国军事工业具有“三级倒锥形”产业链的结构特征、两级分类的产品特征和二元化性质的市场竞争特征;在市场结构分析中,通过市场集中度的测度,证明军事工业基础制造领域被军工企业高度垄断,认为军事工业的产品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的稳定性上,军事工业的进出壁垒包括资质、技术经验、工艺装备、先入和规模壁垒等;在市场行为分析中,提出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的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成本竞争上,非价格竞争行为主要体现在研发竞争上;在市场绩效分析中,通过资源配置效率和技术创新效率两个指标的对比分析,证明垄断的军事工业相比民用工业在市场绩效方面有较大的差距。最后通过实证研究找出阻碍民口企业进入的关键因素是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技术差距和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2.将迪克西特模型(Dixit Model)扩展应用到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竞争的策略博弈问题研究中。从政府投资和军民工业标准差异两个行政性原因导致的“不对称”因素出发,详细分析了政府投资如何有助于军工企业实施垄断以阻止民口企业进入市场的机理,发现减小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存在政府投资条件下的军事工业的市场竞争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进而从改变政府投资方式、健全政府投资的公平机制、引导其他资本进入和在改善政府投资机制的基础上促进军民工业标准的融合等方面给出了促进民口企业参与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竞争的政策建议。3.扩展AJ模型分析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在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的竞争行为。通过建模和分析博弈均衡过程并进行数值模拟,研究了技术差距和军用成果转化率对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研发竞争的影响,发现技术差距过大和军用成果转化率不高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民口企业的研发意愿,军民企业之间保持适度的技术差距可以使得研发竞争带来的社会研发总效率最高;提高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可以促进军工企业与民口企业之间的研发竞争,使民口企业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提升社会研发的总效率;促使军工企业和民口企业共同研发,可以使社会研发效率的帕累托改进效果更好。据此给出了改变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军用技术成果转化和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刘曦雯[5](2019)在《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对策研究》文中指出价格改革是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价格改革的目的是要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促进公用事业企业合理定价,同时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我国公用事业定价模式有两种,分别是政府定价和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每种机制的适用各有侧重。伴随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已经成为公用事业改革的趋势,公用事业诸多行业涉及到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例如水务、供电、供气、公共交通和电信等行业。但是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在我国的公用事业领域应用时间较晚,且法律对于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规定相对不完善,导致很多问题出现在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施行过程中。因此,本文以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和数据分析的方法,对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的立法状况、实践状况和实践中政府管理状况的研究,分析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的发展现状。归纳总结出在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施行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方面:首先是法律依据不足包括专门性法律缺乏、有些行政法规的定价内容欠缺市场机制、有些规章的定价规定较为模糊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可能存在冲突;其次是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包括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行业覆盖面窄和计价方式缺乏市场活力;最后是实践中政府的管理问题包括成本监审范围过大、价格干预过多和价格补偿方式落后。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是构建和完善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础。针对上文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的完善对策,主要包括:制定专门性法律、行政法规引入市场机制、细化规章内容、化解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冲突;提升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在公用事业中的行业覆盖比例、激发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在公用事业计价方式中的市场活力;缩小成本监审范围、减少价格干预、优化价格补偿方式等以确保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的顺利发展,完善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对策。
唐杰,王东[6](2018)在《深圳创新转型的理论意义》文中研究表明如何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传统数量型增长走向创新增长是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挑战。本文综述了创新增长理论的发展过程,并以深圳从模仿性创新向创新驱动转变为案例,尝试总结其中所蕴含的创新增长的理论意义,即创新增长内生于市场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不断增强、企业家创新组织的培育及政府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
朱伯玉[7](2017)在《低碳发展立法研究》文中认为低碳发展立法源于应对气候变化这样一个命题。低碳发展提出的大背景,是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严峻挑战。基于对碳排放与气候变暖因果关系的确认,低碳发展国际立法与世界各国低碳发展立法,以通过新的法律秩序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全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五章。第一章“低碳发展及其立法概述”。低碳发展指的是通过较低的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发展与循环发展、绿色发展这三个发展模式地位不同,绿色发展更多的是一种导向性的发展,具体的实践方式是以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为主要载体。低碳发展与循环发展是并列关系,都是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是包含关系,低碳发展包含于绿色发展之中。在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绿色发展这三者之中,低碳发展是唯一有很强约束性的发展方式,是相对容易规制的一种发展。低碳发展及其立法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背景下展开的,生态文明是低碳发展立法的价值诉求,低碳发展立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从本质上看,低碳发展立法属于生态法的范畴,能源立法的生态化成为低碳发展立法的核心区域,通过能源立法的生态化变革缓解经济发展与能源供给、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对促进低碳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第二章“低碳发展立法:依据与基础”。国际社会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和低碳发展的重要科学依据,是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气候科学共识。IPCC评估报告肯定了碳排放与全球气候变暖的内在关联。气候变暖属于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问题根源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哲学层面上深刻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解决包含气候变暖在内的生态环境问题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人与人和人与自然这两大对关系中,要抓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行规制,通过制度规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社会的低碳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权是低碳发展立法的根基性概念,环境权基础理论是环境法诸多基本问题哲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低碳发展立法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环境应界定为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或者人与自然形成的综合体。气候变化是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市场失灵现象,现有低碳发展立法以“经济人”为理性基础存在明显局限性,最终将无法克服国际层面的外部性问题而造成低碳发展远期目标实现的动力不足,全球低碳行动乏力,全球气候进一步变暖。生态文明时代,低碳发展立法理性基础将进一步拓展与丰富,低碳发展立法应基于生态主义本位的法律观,将“生态人”理性构筑进低碳发展立法理性基础中。第三章“低碳发展立法:价值与原则”。低碳发展立法价值体系包括生态和谐价值与生态秩序价值,生态安全价值与生态效率价值,以及气候正义价值。生态和谐包含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生物之间的和谐,也包括所有存在物之间以及它们与环境之间的和谐。低碳发展立法致力于生态和谐,生态和谐是低碳发展立法的基础价值。生态秩序成为低碳发展立法的重要价值,低碳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低碳发展立法生态秩序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低碳发展立法生态秩序价值,可以通过合理分配和协调利益实现。生态安全可概括为人与自然这一整体免受不利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及其保障条件,低碳发展立法中碳封存立法的安全价值尤为突出。低碳发展立法应当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即应当追求效率价值,生态效率价值表现为低碳发展立法为通过效率来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气候正义是低碳发展立法的核心价值。气候正义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气候容量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界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问题,强调在分配气候变化领域的利益和负担时各主体必须得到公平合理的对待。基于气候正义的类型化分析,气候正义内涵层进关系的结构可整合为:气候分配正义→代内气候正义→气候矫正正义→国际气候正义(→国内代际气候正义→国内禀赋气候正义)。低碳发展立法原则主要有预防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公平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等。预防原则是低碳发展立法原则的基础性原则,预防原则排除“气候变化怀疑论”的干扰,促成采取积极应对行动。可持续发展原则成为低碳发展立法的核心原则,它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是对传统发展观的否定。低碳发展立法领域的公平原则,既关注当今世界也关注未来世代的人类,既关注低碳发展立法的程序问题也关注实体问题。国际合作原则,指的是各国进行广泛的合作,实现保护国际环境的目的。第四章“低碳发展立法:域外实践与经验启示”。低碳发展国际立法历程主要包括:低碳发展国际立法起步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气候框架公约》)出台,低碳发展国际立法的加速与《京都议定书》出台及生效,《京都议定书》生效后的后续条约谈判,《巴黎协定》的出台与生效。《气候框架公约》及其《议定书》夯实了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国际合作的法律基础,对这两个低碳发展国际立法文本作全面阐释;探讨了作为全球气候治理发展历程新里程碑的《巴黎协定》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分别对欧盟国家、“伞形”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立法实践进行考察。欧盟作为强有力的气候利益集团,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低碳发展法律体系。以美国、日本等为代表的“伞形”国家,大都制定了本国低碳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了以基本法律为主导的低碳发展法律体系。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时期,碳排放在加强,大多也在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领域采取立法应对。《巴黎协定》强调了气候变化行动、应对和影响与平等获得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有着内在的关系,因此发展中国家可以在更长的期限内合理安排自主贡献的减排目标。从气候正义内涵的层进关系上看,应基于国际气候正义对发展中国家自主贡献目标适度调整或矫正,并接受《巴黎协定》特设工作组确立的模式、程序和指南的指导,以实现气候正义的价值。第五章“低碳发展立法:中国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低碳发展是中国的必由之路,中国制定了较多低碳发展的政策,并颁布了一些规章。中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对于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在制定相关法律前更多地是采取了政策手段,政策规定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这些政策包括宏观政策,节能政策与可再生能源政策,以及碳汇政策等。在立法方面,中国目前没有碳减排和碳吸收的专门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环保生态立法和能源资源立法之中,这是目前中国低碳发展的基础法律环境。目前中国有关低碳发展的法律法规,还远远不足以支持长期、有效地进行低碳发展。立法理性基础脆弱,立法理念滞后;低碳发展领域的立法层次低,法律制度散乱;各部门法尚未将低碳发展纳入其调整范围。中国低碳发展立法有着外源性的国际压力和内生性的本国推力两个方面的驱动源。《巴黎协定》确立了“国家自主贡献”的减排模式,这种模式为中国低碳发展立法提出新需求。“国家自主减排模式”即由各国自主提出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目标。《巴黎协定》所确立的模式是一种“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碳减排模式。中国应依据“人均累积碳排放预算”方案确立合理的自主贡献目标。在以人际公平约束和指导下依据“人均累积碳排放预算”方案确立自主贡献目标的基础上,还可基于国际公平对中国自主贡献目标进行适度调整或矫正。应树立正确的理念,加强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利益;注重法律政策整合,政策先行;循序渐进,稳健立法;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合理设计中国低碳发展法律体系,确立低碳发展立法的相关法律制度机制。
任春杨[8](2017)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不断深化,合作与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我国在经历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也逐步认识到国际合作、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区域、次区域贸易合作受到各国的广泛青睐,并展现出其蓬勃的发展潜力。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顺应了全球自由贸易区快速发展的态势,是我国与参与国际合作、区域合作的重要桥梁。同时,在“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背景下,中国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是将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联系起来的重要纽带,也是促进新一轮经济发展、开展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平台。2013年9月,我国国内首个自由贸易区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自由贸易区在投资制度改革方面,确立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以政府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为特点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以取消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与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深度接轨,对未来我国其他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制度的建立及实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但目前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仍处于初期阶段,尚存在一系列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这也为本文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提供了研究空间。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为视角,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思路,以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为研究的内生逻辑框架,综合运用理论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文献分析、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成效、问题以及绩效等进行详细分析,进而提出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议。本文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的主要创新尝试如下:一是以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构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逻辑框架。笔者提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四大内生逻辑为: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投资制度优化应有效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二是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效应为视角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进行理论分析。以公共产品双重外溢效应为视角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剖析,笔者认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是具有国内和国际属性的公共产品,且投资制度的实施能够产生双重外溢效应。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的双重外溢效应主要体现为:正向的辐射效应和扩散效应;负向的挤出效应和回波效应。三是以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的双重外溢效应进行定量验证。本文尝试通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进行定量研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三年多来,已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显现其吸引投资的积极作用,但也给未实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地区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即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实施产生了正、负双向的双重外溢效应。本文实证分析的结论也恰恰验证了笔者提出的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具有双重外溢效应的理论观点。本文的篇章结构与主要结论:第1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进行了详细说明,对自由贸易区及投资制度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总结,对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结构框架进行了系统介绍。第2章对相关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内生逻辑框架。第3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历史演变阶段进行了总结划分,并对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和特点给予了详细阐述。同时,以投资制度供需和交易费用为分析框架,得出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供求非均衡、制度安排交易费用仍需降低及制度继续优化势在必行的结论。第4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负面清单的制定形式、投资内容和投资口径等方面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内容。同时,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能够产生双重外溢效应,且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存在路径依赖现象。第5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政府行政审批理念由过度重视制度安全向重视制度效率的转变,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实施实现了政府行政审批的“一站式”服务,发挥了明显降低交易费用作用和激励效能。第6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和实践分析。研究认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核心是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控、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发挥了制度的激励性和约束性效能。第7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认为,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实施已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其吸引投资的积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制度的不断完善,长期来看,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正外部效应会逐渐扩大,负外部效应会随着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地域均衡发展而逐渐收敛。第8章对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思路和对策建议作出详细阐述。主要建议:审慎完善投资准入制度,加强负面清单的顶层设计;积极改善商事登记备案制度,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继续探索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提高监管的约束和激励效应。
苗红培[9](2016)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公共管理领域掀起了一场改革运动,这场改革致力于将私人部门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引入到公共部门中来。在此背景下,政府与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我国公共服务需求骤增、供需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西方国家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举措及成效起到了强大的示范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以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向罗山会馆购买服务为起点,我国政府开启了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历程。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政府购买成效显着。学界对这一领域也有较多关注,但是对“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却关注不够,这恰与公共性领域的研究形成某种“契合”。公共性思想源远流长、内涵丰富,但研究偏重于哲学思辨,具有很强的抽象性。这一领域对类似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这种具体现象中的公共性关注不够。本研究以已有的公共性研究内容为基础,结合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三元主体,提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为基础,阐释了政府购买中存在的公共性问题及成因,提出了公共性保障的路径。依据这一思路,本研究从以下四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理论。从“公共”的原初意涵入手,通过梳理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公共性思想、西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思想以及东亚的公共性思想,形成了对“公共性”的整体认识。然后,在阐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解析公共性思想的基础上形成本研究对“公共性”的界定。本研究中的公共性有三个层面,即公共服务的公共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三元主体的公共品格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公共性。本研究中公共性保障的基本逻辑为以三元主体公共品格维护和公共性过程构建来保障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第二部分,即第二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及成因。本部分描述了我国政府购买发展历程及制度现状,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购买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依据第一部分从三个层面对“公共性”的界定,挖掘了我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表现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化、社会组织承接力不足、社会公众的主观与客观排斥以及三元主体互动过程中的低度信任等。再从三元主体公共品格待提升及互动过程理性不足两个角度分析了公共性问题的成因。从三元主体公共品格角度来看,政府职能定位偏差与角色转换滞后、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缺陷以及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的淡漠是成因所在。从过程角度来看,价值层面表现为政府自利性的扩张,制度层面表现为信息公开、监管与绩效评估体系碎片化,行动层面则表现为政府强势主导致使主体间平等协商匮乏。第三部分,分别从政府、社会组织、社会公众三元主体入手分析如何以自身公共品格维护来保障公共服务的公共性。该部分由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共三章组成,是从相对静态角度的一种阐释。第三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基础性保障。政府和公共服务之间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政府公共性维护在公共性保障中的基础性地位。政府应立足于购买方、监管者、制度供给者的角色,当然还有其不变的提供者角色,通过理念转变、法规体系完善、具体制度建构等来履行自身职责、维护自身公共性。在理念上,政府要变“管控”为“服务”,祛除对政府购买的功利性态度和对社会组织的管控观念。在法规体系完善方面,政府应着重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法规体系、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规体系,为社会组织发展、政府购买发展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具体的制度建构包括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的完善,这里主要是构建制度体系,具体的制度会出现在第六章相关内容中。第四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关键性保障。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和生产者身份决定了其公益性维护在公共性保障中的关键性地位。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重构是关键性保障作用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组织要通过内部治理优化、公信力重塑、能力提升等自身建设的强化来维护其公益性。要在充分认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特殊性的基础上以章程建设强化宗旨意识、以治理结构完善来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并以民主决策制度等具体管理制度的完善来规范内部管理。公信力是社会组织的生命力,社会组织应通过理性处理与政府关系、信息公开以及充分利用与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会来重塑公信力。此外,应从资源汲取能力、财务管理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关键性能力入手,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第五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支撑性保障。公共服务是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公共生活与公共精神有着直接的关系,这就决定了社会公众公共精神的提升在公共性保障中的支撑性地位。作为消费者的社会公众应具备参与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公共利益观念、权利意识和理性精神,方能在与其他主体互动中更好地维护公共服务的公共性。应通过强化公共意识教育、拓展公共参与等方式来打破当前社会公众公共精神不足的困境。第四部分,即第六章: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过程建构。该部分是对三元主体之间动态关系的阐释,通过三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来保障公共性的实现。三元主体在维护各自公共品格的同时,还有一个互动的过程。三元主体之间具有相互性,相互性的内在要求为三元主体在独立性基础上形成价值共识、在政府主导下开展平等合作,其基础保障宏观上为公民社会建设、微观上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科学化。三元主体之间还要有互动性,互动的基点在于博弈过程中的公共性维护,互动的关键点则在于构建以竞争性购买为主的多元购买模式。此外,三元主体互动过程还应具有规范性,这要通过政府购买程序的正当性、政府购买流程的科学性以及政府购买过程的开放性来保障。总之,本研究构建了具有创新性的公共性分析框架,并以此框架为基础提出了公共性保障的路径。公共性是公共服务的内在属性,保障公共服务公共性不因供给方式变革而流失是公共服务领域改革的底线。因此,本研究对于推进政府购买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意义,对于公共服务领域其他改革也有借鉴意义。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保障可以从多个角度入手,本研究从三元主体公共品格和三元主体互动过程公共性维护的角度进行分析。除了三元主体特别需要关注之外,尽管不在本研究框架的范围之内,还有一些力量需要被关注,比如媒体、独立第三方机构等。这些力量可以通过广泛或专业的监督评估来保障公共性,第三方机构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独立第三方机构能够以其中立性、专业性等保障监督评估结果的客观性,笔者在以后的学习和研究中会多加注意这些相关方,以构建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公共性保障体系。
冯婷婷[10](2016)在《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背景下,污染加剧与能源趋紧的在全球气候变暖、环境“低碳”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低碳经济已成为各地政府倡导的新常态。然而,作为新疆六大支柱产业之一的物流业,却依旧处于高能耗、高碳排的粗放式发展阶段。新疆要抓住这股“绿色浪潮”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关键在于探索出一条物流业低碳化发展之路,以实现与环境协调发展,为地区发展低碳经济助力。本文首先从宏观发展、发展潜力及能源消费三方面对新疆物流业1995-2012期间的发展现状进行初步定位;采用排放系数法估算了新疆物流业的碳排放,并基于测算结果从总量、强度对这期间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现状进行判断。其次在此基础上运用EKC模型和脱钩模型分别从长期趋势和短期变动两个维度重点分析新疆物流业碳排放与自身发展间的关系,以深入探究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特征。再次采用LMDI方法从碳因子、能源结构、能源强度、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等五方面进一步对影响物流业碳排放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最后基于以上研究结果结合新疆实际情况提出新疆物流业低碳化对策。文章的研究结果表明:新疆物流业碳排放表现出总量的阶段性增长、强度的有所下降、与自身发展的不协调性和尚未脱钩的现状;碳因子、能源结构、能源强度是抑制物流业碳排放增长的因素,其中能源强度的负向抑制作用最大,但能源结构表现出的减排空间更大;而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是促进物流业碳排放增长的因素,其中经济规模是拉动物流业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力量;由于抑制作用效果小于促进作用的效果,故物流业碳排放表现为持续增长;新疆物流业要实现低碳化运作还需从能源强度和能源结构入手,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提高物流运作效率等方式来保障物流全程的低碳化,以达到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和与碳排放脱钩的绿色发展目标。
二、开放导报2001年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放导报2001年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选题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1.2.1 绿色经济的历史演变及其概念界定 |
1.2.2 绿色产业的内涵界定 |
1.2.3 绿色产业的特征 |
1.2.4 绿色经济、产业绿色化及绿色产业的关系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框架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理论 |
2.1.1 生态经济学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1.4 产业结构升级理论 |
2.1.5 产业创新理论 |
2.1.6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2.1.7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 关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文献综述 |
2.2.1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趋势研究 |
2.2.2 发展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关系的研究 |
2.2.3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相关评价研究 |
2.2.4 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与区域经济的相关研究 |
2.2.5 绿色产业发展与制度创新相关性的研究 |
第3章 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及绿色产业发展动因与现状 |
3.1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1.1 传统产业发展依赖的主要经济学理论 |
3.1.2 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主要路径及其依赖性 |
3.1.3 开放条件下我国传统产业发展路径的局限性 |
3.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动因 |
3.2.1 环境和资源约束迫使发展绿色产业 |
3.2.2 生产要素供给充分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 |
3.2.3 人类文明发展和绿色消费需求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
3.2.4 国家竞争力提升需要发展绿色产业 |
3.3 中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现状 |
3.3.1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现状 |
3.3.2 中国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
第4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与制度体系现状 |
4.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 |
4.1.1 市场经济与绿色产业发展:一个产业组织的视角 |
4.1.2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4.2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的制度体系现状 |
4.2.1 中国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现状 |
4.2.2 当前发展绿色产业制度体系的思考与展望 |
第5章 国外绿色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其路径选择启示 |
5.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1.1 美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1.2 美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2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2.1 法国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2.2 法国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3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经验 |
5.3.1 日本绿色产业的发展背景与现状 |
5.3.2 日本绿色产业发展的目标和经验 |
5.4 发达国家发展经验对我国绿色产业路径选择的启示 |
第6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案例比较研究 |
6.1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案例分析 |
6.1.1 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1.2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成效 |
6.1.3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的路径优势分析 |
6.2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的案例分析 |
6.2.1 发展光伏产业的国内外背景 |
6.2.2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历史回顾和现状分析 |
6.2.3 我国光伏产业曲折发展历程的路径劣势分析 |
6.3 案例比较与启示 |
第7章 中国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与路径选择研究 |
7.1 我国绿色产业全要素生产率实证研究 |
7.1.1 模型选取、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及数据来源 |
7.1.2 实证结果分析 |
7.2 绿色产业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7.2.1 理论假设 |
7.2.2 模型设定及变量选择 |
7.2.3 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
7.2.4 假设检验 |
7.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3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选择的理论分析 |
7.3.1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是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路径 |
7.3.2 科技创新是绿色产业发展根本路径 |
7.3.3 国有资本是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8章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及其制度分析 |
8.1 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实践障碍 |
8.1.1 利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2 推进科技创新加快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1.3 国有资本引领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障碍 |
8.2 当前绿色产业发展路径实践障碍的制度分析 |
8.2.1 现有制度安排存在的主要问题 |
8.2.2 优化绿色产业发展路径的制度创新必要性 |
第9章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制度创新 |
9.1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产权制度创新 |
9.1.1 绿色产业产权界定的制度创新 |
9.1.2 绿色技术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 |
9.1.3 绿色产业产权交易的制度创新 |
9.2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1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路径优化的激励机制创新 |
9.2.2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投融资激励机制创新 |
9.2.3 促进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绿色税收制度创新 |
9.3 促进中国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的非正式制度创新 |
9.3.1 绿色文化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2 企业绿色社会责任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9.3.3 非政府绿色组织与绿色产业发展路径优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目的 |
1.1.1 选题意义 |
1.1.2 选题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中国装备制造业及其发展问题 |
1.2.2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概念界定 |
1.2.3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测度与评价 |
1.2.4 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经济效应研究 |
1.3 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本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产业发展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相关理论 |
2.1 产业及其国际竞争力定义与内涵 |
2.1.1 产业 |
2.1.2 竞争力 |
2.1.3 国际竞争力 |
2.1.4 产业国际竞争力 |
2.2 产业竞争力及产业发展相关理论 |
2.2.1 绝对优势理论 |
2.2.2 比较优势理论 |
2.2.3 要素禀赋理论 |
2.2.4 竞争优势理论 |
2.2.5 产业结构理论 |
第3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历程与发展特征 |
3.1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历程 |
3.1.1 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萌芽期 |
3.1.2 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期 |
3.1.3 装备制造业稳定发展期 |
3.1.4 装备制造业发展转型期 |
3.2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特征 |
3.2.1 品牌经营意识持续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足 |
3.2.2 整体技术含量持续改善,上下游产业链衔接愈加紧密 |
3.2.3 国际化合作趋势凸显,服务进一步扩展和深化 |
3.2.4 多角度入手,侧重节能环保 |
3.2.5 区域分布多样化和区位集中化 |
第4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效与国际竞争力表现 |
4.1 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成效 |
4.1.1 产业关联效应和波及效应总体稳定 |
4.1.2 装备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效改善明显 |
4.2 国际竞争力波动中提升 |
4.2.1 国际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
4.2.2 出口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波动中提高 |
4.2.3 贸易竞争力总体提升,但结构差异显着 |
第5章 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测度与分析 |
5.1 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贸易增加值分解框架与数据来源说明 |
5.2 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增加值分解分析 |
5.2.1 中国装备制造业总体出口情况分析 |
5.2.2 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中国装备制造业出口增加值构成分析 |
5.3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分析 |
5.3.1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测度方法 |
5.3.2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前向参与度分析 |
5.3.3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后向参与度分析 |
5.4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分析 |
5.4.1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长度分析 |
5.4.2 中国装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位置分析 |
5.5 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的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测度 |
5.5.1 增加值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构建 |
5.5.2 中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测度 |
第6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形成基础分析 |
6.1 生产要素 |
6.1.1 人力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 |
6.1.2 资本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
6.1.3 技术要素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
6.2 需求条件 |
6.2.1 国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内需支撑 |
6.2.2 国际市场需求为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外需支撑 |
6.3 产业基础 |
6.3.1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装备制造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 |
6.3.2 高新技术制造业作为中间投入总量和比重双重提升 |
6.4 制度基础 |
6.4.1 阶段差异化产业政策推动装备制造大国转向装备制造强国 |
6.4.2 环境规制渐趋加强倒逼装备制造业排污处理能力 |
6.4.3 稳定的金融支持是装备制造业积极扩大发展的基础 |
第7章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略 |
7.1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存在的问题 |
7.1.1 国际贸易竞争力有提升但趋势减速,且结构分化明显 |
7.1.2 产业科技创新中间投入仍显不足 |
7.1.3 国内消费和进口制约装备制造业发展 |
7.1.4 样本企业资本结构中负债比重渐趋下降,同时资源利用效率下降 |
7.1.5 垂直专业化比重出现逆转下降,产业国际分工地位需要进一步提升 |
7.1.6 “逆全球化”潮流影响全球价值链参与度,自主创新能力还需提升 |
7.2 中国装备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提升问题解决方略 |
7.2.1 推动装备制造业产业融合以提升国际竞争力 |
7.2.2 加大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提升创新驱动力 |
7.2.3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助推装备制造业产业结构升级 |
7.2.4 提升全球价值链引领能力,促进产业升级。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4)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核心概念 |
1.3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2章 军事工业垄断的形成与演变 |
2.1 计划经济时期军事工业的集中发展(1949 年-1978 年) |
2.2 改革探索时期军事工业的行政垄断(1979 年-1997 年) |
2.3 推进军民融合时期军事工业的经济垄断(1998 年以来)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军事工业的经济垄断:基于SCP模型的分析 |
3.1 推进军民融合时期的军事工业产业特征 |
3.2 军事工业的市场结构 |
3.3 军事工业的市场行为 |
3.4 军事工业的市场绩效与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军事工业生产领域的进入:政府投资、军民工业标准差异 |
4.1 生产领域的“民参军”竞争现状 |
4.2 基于对掠夺性行为描述的数学模型扩展 |
4.3 军工企业利用政府投资阻止民口企业的行为分析 |
4.4 军民工业标准差异对阻止行为的影响 |
4.5 民口企业进入生产领域参与竞争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军事工业研发领域的进入:技术差距、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 |
5.1 研发领域的“民参军”竞争现状 |
5.2 基于AJ研发竞争模型的扩展 |
5.3 技术差距对研发竞争的影响分析 |
5.4 军用技术成果转化率对研发竞争的影响分析 |
5.5 民口企业进入研发领域参与竞争的政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中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方面 |
二、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 |
三、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体系方面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的界定 |
一、公用事业的界定 |
二、公用事业的类型 |
三、价格形成机制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的模式 |
一、政府定价模式 |
二、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模式 |
第三节 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范围界定 |
一、政府定价范围 |
二、市场化的定价范围 |
第二章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立法现状 |
一、法律 |
二、行政法规 |
三、规章 |
四、规范性文件 |
第二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实践状况 |
一、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具体发展状况 |
二、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计价方式 |
第三节 我国政府对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实践状况的管理 |
一、成本监审 |
二、价格制定 |
三、价格补偿 |
第三章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面临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依据不足 |
一、专门性法律缺乏 |
二、有些行政法规的定价内容欠缺市场机制 |
三、有些规章的定价规定较为模糊 |
四、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可能存在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在实践中的问题 |
一、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行业覆盖面窄 |
二、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计价方式缺乏市场活力 |
第三节 政府对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实践状况管理不力 |
一、成本监审范围过大 |
二、价格干预过多 |
三、价格补偿方式落后 |
第四章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对策 |
第一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法律体系的完善 |
一、制定专门性法律 |
二、行政法规引入市场机制 |
三、细化规章内容 |
四、化解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在实践中的完善 |
一、提升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行业覆盖率 |
二、激发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计价方式的市场活力 |
第三节 政府对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实践状况的管理优化 |
一、缩小成本监审范围 |
二、减少价格干预 |
三、优化价格补偿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深圳创新转型的理论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从古典经济学到创新增长理论 |
三、深圳走向创新增长的转型过程 |
1. 在降速中转型, 利用经济周期换挡, 不断强化分工的基因 |
2. 在创新中转型, 提升经济质量, 不断强化协同创新能力 |
3. 在竞争生存中创新, 依赖产业链协同, 聚集创新企业家能量 |
4. 市场是主导, 企业是主体、法治是基础, 政府是保障 |
四、若干启示 |
(7)低碳发展立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述评 |
二、国内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研究内容的创新 |
第一章 低碳发展及其立法概述 |
第一节 低碳发展及相关概念 |
一、低碳发展与低碳经济 |
二、低碳发展与循环发展、绿色发展 |
第二节 低碳发展立法与生态文明及生态立法 |
一、低碳发展立法与生态文明 |
二、低碳发展立法与生态立法 |
第二章 低碳发展立法:依据与基础 |
第一节 低碳发展的科学依据 |
一、气候科学共识的形成与影响 |
二、IPCC气候科学共识下的气候变暖与碳排放 |
三、气候变暖“不确定性”与低碳发展 |
第二节 低碳发展立法的法哲学根基 |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 |
二、“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的关系 |
三、法律改变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 |
四、环境法哲学视野下的环境权 |
第三节 低碳发展立法的理性基础 |
一、现有低碳发展立法理性基础及其脆弱性 |
二、生态文明与低碳发展立法理性基础的夯实 |
第三章 低碳发展立法:价值与原则 |
第一节 低碳发展立法价值 |
一、生态和谐价值与生态秩序价值 |
二、生态安全价值与生态效率价值 |
三、气候正义价值 |
第二节 低碳发展立法原则 |
一、预防原则 |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
三、公平原则 |
四、国际合作原则 |
第四章 低碳发展立法:域外实践与经验启示 |
第一节 低碳发展国际立法历程与文本评析 |
一、低碳发展国际立法历程 |
二、低碳发展国际立法文本评析 |
第二节 发达国家低碳发展立法实践与经验 |
一、欧盟及成员国的低碳发展立法与经验 |
二、“伞形”国家的低碳发展立法与经验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立法及进路 |
一、发展中大国的低碳发展立法考察 |
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立法考察 |
三、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立法进路 |
第五章 低碳发展立法:中国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
第一节 中国低碳发展政策立法现状 |
一、中国低碳发展政策现状 |
二、中国低碳发展立法现状 |
第二节 中国低碳发展现有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低碳发展立法理念与理性基础问题 |
二、低碳发展立法层次与法律制度问题 |
三、各部门法的相关立法问题 |
第三节 中国低碳发展立法需求 |
一、中国低碳发展的认知与基本立法需求 |
二、《巴黎协定》下中国低碳发展立法新需求 |
第四节 中国低碳发展立法理念 |
一、加强国际合作与维护国家利益 |
二、法律政策整合与政策先行 |
三、科学规划与稳健立法 |
四、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
第五节 中国低碳发展立法布局 |
一、构建合理的中国低碳发展法律体系 |
二、确立低碳发展立法的相关制度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自由贸易区基础理论研究综述 |
1.2.2 自由贸易区发展研究综述 |
1.2.3 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研究综述 |
1.2.4 文献综述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
2.1.1 消费需求理论 |
2.1.2 社会发展理论 |
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1 制度变迁的动因 |
2.2.2 制度的均衡与非均衡 |
2.2.3 制度变迁过程 |
2.3 交易费用理论 |
2.3.1 交易费用 |
2.3.2 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 |
2.3.3 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的关系 |
2.4 公共产品理论 |
2.4.1 公共产品 |
2.4.2 私人产品的供求均衡 |
2.4.3 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 |
2.5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的内生逻辑 |
2.5.1 投资制度具有制度一般性的基本特征 |
2.5.2 投资制度优化应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效能 |
2.5.3 投资制度具有国际性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 |
2.5.4 投资制度优化应有效发挥制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双重外溢效应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演变及现状分析 |
3.1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演变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78~1991 年 |
3.1.2 第二阶段:1992~1999 年 |
3.1.3 第三阶段:2000~2012 年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 |
3.2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及特点 |
3.2.1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现状 |
3.2.2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特点 |
3.3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供需及非均衡分析 |
3.3.1 投资制度需求及影响因素 |
3.3.2 投资制度供给及影响因素 |
3.3.3 投资制度的非均衡分析 |
3.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的交易费用构成 |
3.4.1 投资交易主体契约人属性分析 |
3.4.2 投资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Ⅰ: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分析 |
4.1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现状 |
4.1.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内容 |
4.1.2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改革成效 |
4.2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现存问题 |
4.3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的外溢效应及其配置效率分析 |
4.3.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的正、负外部效应 |
4.3.2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外溢的正外部效应的配置效率 |
4.3.3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外溢的负外部效应的配置效率 |
4.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路径依赖 |
4.5 中国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评述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Ⅱ:商事登记备案制度分析 |
5.1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现状 |
5.1.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改革内容 |
5.1.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改革成效 |
5.2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现存问题 |
5.3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5.3.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总量交易费用模型 |
5.3.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交易费用的构成 |
5.3.3 降低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交易费用的思考 |
5.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安全与效率选择 |
5.4.1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安全价值 |
5.4.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的效率价值 |
5.5 中国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评述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Ⅲ: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分析 |
6.1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现状 |
6.1.1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内容 |
6.1.2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改革成效 |
6.2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现存问题 |
6.3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博弈分析 |
6.3.1 博弈分析方法 |
6.3.2 博弈模型构建 |
6.3.3 博弈结果分析 |
6.4 进一步分析: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激励性与约束性选择 |
6.4.1 制度激励性与约束性功能内涵分析 |
6.4.2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激励性与约束性分析 |
6.5 中国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评述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绩效实证分析 |
7.1 实证分析说明 |
7.1.1 研究视角说明 |
7.1.2 样本选择说明 |
7.2 视角一——基于有参数的-T统计量检验和非参数的MANN-WHITNEY检验 |
7.2.1 指标选择 |
7.2.2 研究方法 |
7.2.3 检验结果 |
7.3 视角二——基于双重差分方法(DID)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方法 |
7.3.2 模型设定 |
7.3.3 检验结果 |
7.4 视角三——基于数据包络分析方法(DEA)的实证分析 |
7.4.1 研究方法 |
7.4.2 检验结果 |
7.5 实证分析结论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思路及对策建议 |
8.1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及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 |
8.1.1 国外自由贸易区外商投资准入制度 |
8.1.2 国外自由贸易区商事登记备案制度 |
8.1.3 国外自由贸易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8.1.4 国际经济贸易投资新规则 |
8.2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及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对我国的启示 |
8.2.1 国外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8.2.2 国际经济贸易投资规则调整对我国的启示 |
8.3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思路 |
8.3.1 投资制度优化原则 |
8.3.2 投资制度优化目标 |
8.3.3 投资制度优化重点 |
8.4 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1 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2 商事登记备案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4.3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
8.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9)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可能的创新点 |
(三) 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理论 |
第一节 “公共”的起源及公共性思想发展 |
一、“公共”的词源与原初意涵 |
二、西方政治哲学中的公共性思想 |
三、西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思想 |
四、东亚的公共性思想 |
第二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界定 |
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内涵及其三元主体 |
二、公共性内涵解析 |
三、本论题中公共性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保障的基本逻辑 |
一、公共服务的公共性是价值追求所在 |
二、三元主体公共品格与公共服务公共性保障 |
三、过程公共性与公共服务公共性保障 |
第二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与制度现状 |
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 |
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现状 |
第二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 |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化 |
二、社会组织承接力不足 |
三、社会公众的主观与客观排斥 |
四、三元主体互动过程中的低度信任 |
第三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问题成因 |
一、三元主体公共品格待提升 |
二、三元主体互动过程理性不足 |
第三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基础性保障 |
第一节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核心职能:基础性保障地位的缘由 |
一、理论上政府是公共服务的天然供给主体 |
二、实践中政府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始终“在场” |
三、公共服务职能新要求使政府公共性之基础性地位更加凸显 |
第二节 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变革中的新角色:基础性保障作用的立足点 |
一、公共服务的购买方 |
二、公共服务购买过程的监管者 |
三、公共服务购买制度的供给者 |
第三节 政府理念转变与制度供给:以自身公共性维护发挥基础性保障作用 |
一、政府理念转变:由“管控”到“服务” |
二、相关法规体系完善:从“缺位”变“到位” |
三、具体制度建构:变“碎片化”为“系统化” |
第四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关键性保障 |
第一节 社会组织的组织特征和生产者身份:关键性保障地位的缘由 |
一、社会组织的特征和宗旨使然 |
二、社会组织的生产者身份使然 |
第二节 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重构:关键性保障作用的基础 |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现状:非对称性依赖 |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重构走向:合作共强 |
三、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伙伴 |
第三节 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加强:以其公益性维护发挥关键性保障作用 |
一、优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 |
二、重塑社会组织公信力 |
三、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
第五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支撑性保障 |
第一节 公共服务、公共生活与公共精神三位一体:支撑性保障地位的缘由 |
一、公共生活与公共服务 |
二、公共生活与公共精神 |
三、公共服务与公共精神 |
第二节 政府购买中社会公众的公共精神 |
一、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与责任意识 |
二、社会公众的规则意识与公共利益观念 |
三、社会公众的权利意识与理性精神 |
第三节 社会公众公共精神的提升策略 |
一、强化公共意识教育 |
二、拓展公共参与 |
第六章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过程建构 |
第一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三元主体的相互性 |
一、三元主体相互性的内在要求 |
二、三元主体相互性的基本保障 |
第二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三元主体间的互动性 |
一、三元主体互动的基点:博弈中的公共性维护 |
二、三元主体互动的关键点:以竞争性购买为主的多元购买模式 |
第三节 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三元主体互动过程的规范性 |
一、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程序的正当性 |
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流程的科学性 |
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过程的开放性 |
结语 |
附录 |
图表索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低碳物流研究现状 |
1.2.2 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3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方法与理论基础 |
2.1 碳排放测算方法 |
2.2 EKC理论 |
2.3 脱钩理论 |
2.4 碳排放分解方法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新疆物流业发展与碳排放现状分析 |
3.1 新疆物流业发展现状分析 |
3.1.1 新疆物流业的宏观发展 |
3.1.2 新疆物流业发展潜力 |
3.1.3 新疆物流业能源消费 |
3.2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现状分析 |
3.2.1 碳排放系数的确定 |
3.2.2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总量 |
3.2.3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强度 |
3.3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与物流发展的关系分析 |
3.3.1 基于EKC的物流业碳排放与物流发展的长期趋势分析 |
3.3.2 基于脱钩模型的物流业碳排放与物流发展的短期变动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LMDI的新疆物流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析 |
4.1 模型建立与数据处理 |
4.1.1 LMDI分解模型的建立 |
4.1.2 数据收集与计算 |
4.2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 |
4.2.1 碳因子角度的效应分析 |
4.2.2 能源结构角度的效应分析 |
4.2.3 能源强度角度的效应分析 |
4.2.4 产业结构角度的效应分析 |
4.2.5 经济规模角度的效应分析 |
4.3 新疆物流业碳排放影响因素总体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疆物流业低碳化对策 |
5.1 倡导多方共同努力,在物流始端控制碳排放 |
5.1.1 政府层面积极发挥引导作用 |
5.1.2 市场机制层面积极探索碳权交易 |
5.1.3 企业层面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
5.2 提高物流运作效率,在物流过程控制碳排放 |
5.2.1 构建综合的低碳运输系统 |
5.2.2 开展低碳城市共同配送 |
5.2.3 合理布局低碳物流园区 |
5.3 大力发展逆向物流,在物流末端控制碳排放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本文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注释 |
附录 |
附录一 新疆物流业能源消费原始数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四、开放导报2001年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绿色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创新研究[D]. 张芳. 吉林大学, 2020(03)
- [2]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及国际竞争力研究[D]. 石宇飞. 吉林大学, 2020(03)
- [3]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4]军事工业的垄断与进入问题研究 ——基于“民参军”的视角[D]. 李明峰.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5]公用事业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对策研究[D]. 刘曦雯. 新疆财经大学, 2019(01)
- [6]深圳创新转型的理论意义[J]. 唐杰,王东. 深圳社会科学, 2018(01)
- [7]低碳发展立法研究[D]. 朱伯玉. 山东大学, 2017(05)
- [8]中国自由贸易区投资制度优化研究 ——基于公共产品双重外溢视角[D]. 任春杨. 吉林大学, 2017(09)
- [9]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共性保障研究[D]. 苗红培. 山东大学, 2016(09)
- [10]新疆物流业碳排放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冯婷婷. 新疆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