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收钱不应成为腐败的“避风港”(论文文献综述)
杨盘冬[1](2020)在《老一辈革命家红色家风研究》文中指出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习近平对家庭、家教、家风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习近平强调:继承和弘扬红色家风对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推进廉政建设,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兴旺发达,离不开进步的精神力量的引领,而良好家风就是这种精神力量的微观体现。红色家风是红色文化在特定的革命家庭中经过长期凝练而形成的道德风尚,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特色和底色,彰显着党的信仰、宗旨和作风,我们党的老一辈革命家矢志不渝、坚定不移地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利益奋斗的进程中,从“齐家”做起,处处以身作则,形成了红色家风,成为全党全社会称颂的家风表率。中华民族有着源远流长的家风建设的历史,家风是家庭乃至家族立世的风气和风貌。红色家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训文化中,以老一辈革命家的家庭为主要场所形成的共产党人“齐家实践”的结晶。红色家风的思想文化渊源主要表现为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论述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训文化。红色家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是以工人阶级高尚的精神品质为依托形成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训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老一辈革命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继承和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训文化。革命先辈在战争年代通过实践检验的红色家风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家训文化的统一体。红色家风提高了中国社会及家庭的文明程度,培育了一代代合格的革命事业接班人,引导产生了大批良好家风的家庭,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通过对老一辈革命家奋斗史的回顾,深化对红色家风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实现红色家风对家庭、社会的现实指导意义,引导人们重视家风建设,建立良好家风。党员领导干部更要率先垂范,加强良好家风的建设,涵养优良作风,成为道德榜样和良好家风的树立者和守护者,使家风成为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防火墙”,共育家庭美德、共倡时代新家风、共圆伟大梦想。
李东澍[2](2019)在《社会治理转型时期的基层司法实践逻辑 ——以贵州省远山县法院为例》文中提出本文在社会治理转型的语境下,以合法化和现代化为主线,将基层司法看作既受宏观结构制约,又内含行动者能动性的动态的、不断再生产着相应社会结构的实践过程。亦即,将基层法院作为行动主体,考察基层司法相应的内部科层和外部结构,并在此基础上解析基层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与涉诉信访等不同司法行动中所呈现出的实践逻辑。通过对贵州省远山县法院的田野调查,本文获得以下发现:科层制法院组织模式充分彰显出工具合理性,但亦造成机构繁多、结构关系层级化和管理去人性化等基层司法行政化困境,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正是旨在破局。同时,基层司法受到地方权力结构和政法管理结构的显着影响。对基层司法进行人、财、物资源保障,在结构层面作必要的去地方化脱嵌,以及通过阳光司法机制拆除不当干预之藩篱,均是摒除基层司法地方化所需。立案程式关系到冲突解决的司法门户开启。在2015年5月1日前实施的立案审查制下,囿于基层司法权威和司法能力的不足,选择性司法现象丛生。此后,立案登记制启动,当事人的起诉壁垒破除,但亦激化了“诉讼爆炸”的过载性司法难题。故多元解纷、简繁分流、诉调对接等措施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广为采用。以合法律性为标准,可由高到低将审理运作概括为“遵循法律”的裁判、“基于法律”的调解和“超越法律”的协调三种理想类型。裁判以常规案件的形式化、复杂案件的衡平术和程序正义的显像化为实践逻辑。对于事实与法律均呈高度确定性的案件,韦伯的形式理性法理论和“法的自动贩卖机”比喻成立;面对事实仅具相对确定性,或法律规定不明晰、利益冲突繁杂等难题时,基层法院则需要积极填补法律漏洞,全面考虑法律因素和社会因素,作出衡平处理。调解是一种“构造半自主社会领域”的合作型司法,其依赖于司法的默会知识,可生产出“模糊的法律产品”满足社会需求,并体现出对法律本土资源的探寻和利用。协调是在司法权威和司法能力不足的情境下,以及需要避免机械司法的特定案件中,对法律“软执行”从而相对调谐行政诉讼双方利益,尽可能维持司法的合法律性和审判权的合法性。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协调逐渐转化为一种补充机制。司法执行和涉诉信访态势折射出法律的实效状况。司法执行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基层法院的执行规制是嵌入到司法改革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的,涉及到对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地方、法院与其他机构、法院与当事人等多重关系的协调。涉诉信访是司法与信访的交集,2013年12月实行的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流推动了司法事项按司法要求而非行政要求处理之变革,有效减少了涉诉信访中的法律利用与法律规避现象。综上,社会治理转型时期的基层司法实践逻辑,是基层司法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地积极回应社会需求,藉此实现法律和国家的合法化及现代化,合法化和现代化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从而建构起法律与社会、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地方之间的良性关系。故而,这是一种回应型司法,它同良法善治式的实质法治观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密不可分。
李雪宁[3](2018)在《官员腐败心理行为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以100位腐败官员忏悔录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腐败”这个词并不陌生,从古至今,不同国家都曾面临着腐败的问题,而至今依旧和腐败作斗争。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加大力度,采取不同举措,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姿态全力打击腐败,正义、反腐、老虎苍蝇一起打,并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国家的高压式反腐,带给无数人不小的震撼,也使我们看到了国家反腐的决心。在党中央的努力下,不敢腐的形态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如此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下,腐败问题依然禁而不绝,这也证明了腐败问题具有复杂性、顽固性和反复性。而简单的只从惩罚力度上着手,其效果是非常有限的。所谓标本兼治,除了要加大查处力度、给以腐败分子以震慑作用外,所谓的“不想腐、不能腐”才是治本的关键。本论文的重点对官员的腐败心理相关进行研究。通过查阅文献、整理材料,并对100位腐败官员的忏悔录进行整理分析,旨在通过其中的心理的共同性,找出行为的主导原因。探究腐败心理的形成以及蜕变。针对腐败心理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的心理外化行为描述分析。本文针对常见的9种心理外化表现,依靠案列,对其含义、表现形式、心理成因进行着重的单一描述。通过成因的解析,再参考国外对于腐败治理的相关措施,进行经验的借鉴,旨在通过对其腐败行为的内因外因双向联合,做到预防和惩治相辅相成。为我国的腐败心理预防措施提出一定的建议。
崔焕男[4](2018)在《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营造一种风清正气的延安作风,打败骄奢淫逸的重庆作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将党的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作风建设要取得实效,必须巩固加强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重视家风建设,建设良好家风,他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就指出:“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这次深改会议又将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定期检查,也意味着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正式纳入到了党的作风建设中。进入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能够直观反映党的作风好坏,作用更加凸显,一些隐藏在党的作风建设中不便于或难于发现的问题都在领导干部的家风中有客观体现。并且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对社风民风的影响更加明显、更加深远。因此,重视和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本文基于对于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研究,按照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大体思路来进行。而对于中国古代优秀家风和现代的红色家风的研究,实质上是返璞归真、固本培元,挖掘其优秀内涵,进行延续性的转化,找到与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的契合点,进而增强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中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论文主体架构分为四个部分,各部分间具有一定的逻辑严密性。第一部分:对于“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这一命题进行分析,具体的阐述其内涵和特征,并对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从继承优秀传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二部分:以时间为线索,用传承和辩证的思维研究了从古代传统家风、家训到红色家风到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进一步阐述了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必须从古代传统家风和红色家风中汲取营养,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第三部分:梳理出了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每个问题中都列举出了具体表现形式,并用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加以说明,从而强调了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第四部分:在对问题原因的分析基础上,探讨了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对策思考。从领导干部的思想建设入手,在家庭中构建起讲政治、守纪律的拒腐防线,以制度建设作为根本约束,逐渐将廉洁自律、甘于清贫、勤俭节约等从严治家思想贯穿于家风建设始终。
杨喜[5](2017)在《亲缘腐败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腐败问题是一种"古今中外"都普遍存在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腐败之于国家,犹如毒瘤之于人体。毒瘤不治危及人体生命,腐败不除危及国家存亡。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的历史变革的特殊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我国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突显。随着我国打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官员腐败涉及到家庭成员的腐败案件不断被揭露。由于存在亲属血缘利益关系,官员在私人领域作为家庭成员的私人角色和官员在公共领域作为公职人员的公共角色,二者之间发生矛盾冲突的情况下,一些官员忘其为官的初心,利用手中的公权力为具有亲缘关系的亲属谋取私利,造成公权力被亲情所绑架,导致家族利益侵犯公共利益的亲缘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现已成为一种典型的腐败形式,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阻碍了国家现代化进程。文章以亲缘关系为切入点来分析当前较为突出一种腐败类型——亲缘腐败。文章共分为七个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创新之处以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阐释,对本文所研究的亲缘腐败概念进行界定,并介绍寻租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经济人假设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等经典理论为本文研究提供必要依据和理论支撑。第三部分根据涉腐人员和涉腐领域划分了亲缘腐败主要类型,并且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展开分析,揭露这些腐败背后的运作逻辑。第四部分对亲缘腐败诱发因素与产生机理进行剖析,从官员个人层面、家庭伦理层面、组织制度层面、社会监督层面等四个方面来揭示亲缘腐败频发的主要原因。第五部分介绍中国古代预防和治理亲缘腐败智慧以及国外的相关经验与教训,并从中获得有益启示。第六部分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与治理亲缘腐败的对策:主要从官员个人层面加强官员行政伦理管理;家庭伦理层面构筑良好的家风,提升官员亲属的廉洁意识;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层面加强对官员监督管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制度的执行与问责;完善社会多维度监督体系层面等方面共同来构筑防治亲缘腐败的治理网,发挥协同治理作用,做到以德制权、以法制权、以权制权、以民制权,从而让公权力回归"初心",保持公权力的纯洁性,避免公权力被亲情所绑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第七部分为结语,总结概括全文。
王雅彬[6](2016)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经济、社会全球化的发展,腐败犯罪国际化的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面对腐败犯罪日益凸显的国际化特征、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新局势,摆在资产流出国面前的迫切问题是如何成功追回跨境转移的腐败资产,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据中纪委统计,30年来,我国有4000多名外逃官员,涉案金额达4000多亿元人民币,平均下来每人携走1亿元人民币。但鉴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国家体制、立法规定以及行为理念等等层面存在明显不同,因此资产流出国在腐败资产追回的过程中障碍重重。国际社会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试图解决这一问题,2003年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一次在国际立法上规定了资产的追回机制。我国在资产监督机制、跨境追赃机制、司法协助等存在诸多与《公约》不协调的地方,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我国应当完善本国的国内法使之与《公约》的制度相衔接。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以腐败资产追回机制为研究对象,在界定清楚腐败、腐败资产、腐败资产追回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深入阐述《公约》中资产追回制度,剖析我国在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的思路和完善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公约》框架下腐败资产的概念含义以及腐败资产追回的基本内涵,分析梳理我国当前进行跨境腐败资产追回的艰巨性,为后文论述奠定基础。第二部分首先论述了腐败资产实施跨境资产转移的防范与动态化监控、直接或间接追回模式的构建以及资产返还与处置等层面的内容、特点,随后概括了《公约》中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三大特点。在第三部分中,则分析归纳了我国依据《公约》规定实施这类资产追回机制运行中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在直接追回模式的构建上,重点遇到的问题是诉讼主体资格难以确定、诉讼成本高、举证困难及法律分歧大等。在间接追回模式的构建上主要是没收程序的举证、双重犯罪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等问题。在腐败资产的处分与分享方面主要是《公约》在该方面的立法空白、实践中因各国立场差异造成的难题等。在第四部分中,重点是依据第二部分中概述的《公约》的机制框架,针对机制实施中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构建了对策建议。《公约》是一个框架性的国际法律文件,在具体实施上需要以《公约》和国内法为依据,而中国自签约至今没有完善相关的制度来匹配,在境外资产追回制度上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要提高我国资产追回成效,必须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创设公益诉讼模式在境外提起民事诉讼、建立民事没收制度、建立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建立资产的合理费用扣除与分享制度。
马渴[7](2015)在《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文中提出“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作为一种普遍的腐败行为已经严重危害到社会的公平秩序,对此社会各界均已达成统一的共识。但是对于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的行为采取何种路径进行规制,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一直以来都存在激烈的争论。本文通过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的含义和特征的总结归纳,通过对现存主要规制路径观点利弊的分析,并司法实践中的实际案例,认为以合理适用受贿罪和合理解释受贿罪的方式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的行为进行规制,更加合理高效,并且对入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的反腐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和审判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吕付华[8](2015)在《昆明彝族撒梅人村落城市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杨瑞玲[9](2015)在《解构乡村:共同体的脱嵌、超越与再造》文中认为现代化的过程也是乡村急剧变迁的过程,当前城镇化拐点背景下学界和政策决策领域对于乡村变迁的方向与前景充满争议。要明确乡村变迁的方向,有必要深入细致地分析乡村变迁的动力机制。本文从乡村的“共同体”这一属性入手,以鲁南龙镇为案例,分析自上个世纪初以来的龙镇乡村经济社会的变迁特征和动力机制。研究认为,乡村变迁的根本动力机制为现代性,现代性具体表现为现代国家政权、市场经济制度以及时空伸延机制三项基本的制度。这三项制度彼此互动共同推动了乡村的变迁,在不同时间段起到主要作用的制度不同。现代性对于乡村共同体具有解构和自反性的双重作用。现代国家政权、市场经济制度和时空伸延机制分别主导乡村共同体的“强制性脱嵌”、全面脱嵌和时空脱域这三个阶段。在改革开放以前,现代国家政权起到主导作用,其通过计划经济实现了农业与工业经济部门的分离,通过权力主导的机械分工实现劳动力的规训,使劳动力与土地所有者分离,将劳动力从家庭中解放出来,但由于市场被压制,这一时间段乡村的劳动力、土地、货币三种要素并未实现虚拟商品化。因此这一阶段的乡村共同体整体呈现出在现代国家政权主导下的“强制性脱嵌”现象。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制度逐步确立,“逐利”的市场经济原则渗透入并主导乡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意义上的乡村共同体在关系实体上出现“全面脱嵌”现象。在经济维度,市场体系的延展使得原本集中在有限场地的乡村经济活动弥散,逐渐失去经济共同体的意味。在社会维度,社会纽带碎片化并且浸没于市场经济原则中。在权力维度,基层权力脱节,权力出现市场化的倾向,村镇治理经济化。在文化维度,传统的宗教信仰世俗化,消费文化成为主流,经济理性的原则主导乡村的文化活动。新世纪以来,现代性的时-空伸延机制对于乡村共同体的作用凸显。一方面,乡村的开放性进一步增强,村落社会在时空维度上“脱域”,乡村内部出现村落形态和功能的分化。另一方面,现代性的自反性作用日益明显。分化的乡村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整合,乡村与城市出现了时空伸延与一体同构的趋势;乡村被景观化的同时,乡村价值获得了主体性自觉,出现了人的回归参与乡村建设的潮流;乡村居民公共意识觉醒,社区公共需求凝聚,村落出现现代社区化的趋向。这些都促成了乡村的新型共同体属性和乡村作为独特社会生态景观系统的再造。本研究构建了一个解释乡村变迁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在已有的“乡村终结说”、乡村保护理论之外展现了一种新的乡村发展路径,强调相当一部分乡村在未来既不会终结,也不会静态地保持所谓的完整,而是在城乡互补与同构的趋势下、在全球化时代本土性与开放性互构的作用下,动态地发展并实现自身独特的价值。
陈海英[10](2015)在《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不管古代近代还是当代、不管中国还是外国、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腐败都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顽疾。当前腐败已经成为全球性的普遍问题,腐败与反腐败都成了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社会现象,也是倍受人们关注的一个研究课题,能否有效地防治腐败成为衡量政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与腐败不懈斗争的历史。特别是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腐败现象日益滋生和蔓延并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反腐败斗争形势更加严峻,对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葆先进性提出了严峻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迫切需要把防治腐败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找到科学、有效的办法。新世纪、新阶段,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形成阶段,制度反腐是新形势下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选择。本文综合运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知识,采用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深入分析新时期腐败现象的表现、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和现有反腐倡廉机制存在的不足,历史地考察中国共产党防治腐败思想和实践的发展,强调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新时期中国腐败问题的现状,借鉴国(境)外反腐倡廉机制的经验,提出了完善预防、监督、惩戒、保障等机制的一系列对策措施。本论文共分六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研究的缘由、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框架、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一章反腐倡廉机制概述。首先对腐败、廉政、机制、反腐倡廉机制等概念进行界定,明确提出:反腐倡廉机制指为了防止和遏制腐败行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因素,促使各个权力主体和其他社会利益群体和个体,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调节的协调关系,共同遵循廉洁勤政的法律制度规范的作用原理和作用过程。腐败造成了政府公信力下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受损、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动摇党的执政合法性、危及国家政治稳定,危害极大,完善的反腐倡廉机制对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社会秩序、促进政治清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二章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政治原罪理论、主权在民理论、权力制衡理论、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道德教育理论等廉政理论成为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建立廉价政府、树立公仆意识、发扬党内民主、重视党内外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加强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法制等思想构成当代中国构建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基础,由此寻找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梳理中国历史上的廉政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对廉政制度建设的探索,为下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实践依据。第三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分析。新时期我国的反腐倡廉机制不断完善,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反映出来的问题也非常严重。本章梳理了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制度体系不完善、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干部的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预防机制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完备、惩处机制软弱、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等等,并从主、客观方面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反腐倡廉机制不完善已经导致某些权力失控、反腐制度执行不力、商业贿赂成为社会公害、潜规则大行其道、假公济私,“黑金”泛滥等严重后果。反腐倡廉机制如果不能及时得以完善和创新,将会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乃至于形成蝴蝶效应。完善反腐机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需要,是加强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巩固执政地位的客观要求,是落实“惩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反对腐败、实现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的需要。本章重点分析新时期我国反腐机制的缺陷,剖析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危害,从而强调新时期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四章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本章列举了有代表性的几个发达国家、以巴西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廉政建设的经验,其中透明行政机制、较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遏制商业贿赂的机制、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机制、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独立的反腐机构,刚性的反腐败立法、严格的惩戒机制、多渠道的监督机制等非常值得借鉴,对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第五章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新时期腐败呈现复合型、要职型、隐蔽型、资本积累型、“智能”型等特点,党中央的反腐思路也在不断变化:从“反对腐败”到“惩防并举”、从“三大建设”到“五大建设”,反腐呈现全方位一体化、更加重视党内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加重视网络监督并且形成了快速反应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无禁区。为此,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有效地遏制腐败为现实目标,以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进程为价值目标,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性、民主性、科学性、实践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等原则,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二、配偶收钱不应成为腐败的“避风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配偶收钱不应成为腐败的“避风港”(论文提纲范文)
(1)老一辈革命家红色家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存在不足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家庭、家风和红色家风概述 |
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 |
(一)家庭的概念 |
(二)现代家庭的类型 |
(三)家庭承担的职能 |
(四)家庭的社会作用 |
二、家风是立家的灵魂和根本 |
(一)家风有好坏 |
(二)好家风能使家道兴盛 |
(三)坏家风难免殃及子孙 |
(四)家风关系到政风 |
(五)国风之本在家风 |
三、红色家风是中华文化的精华 |
(一)红色家风的概念 |
(二)红色家风产生和发展 |
(三)红色家风的一般功能 |
(四)继承和弘扬红色家风 |
第二章 红色家风的思想文化渊源和实践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论述 |
(一)工人阶级与社会化大生产联系在一起 |
(二)工人阶级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代表者 |
(三)工人阶级具有组织性纪律性革命性 |
(四)大公无私是工人阶级最突出的道德 |
(五)共产党人具有非同一般的先进性特质 |
二、中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宗旨和理想 |
(一)中国工人阶级的特殊优点 |
(二)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 |
(三)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 |
(四)中国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 |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格魅力和道德修养 |
(一)马克思为人类解放的艰苦探索 |
(二)马克思和夫人燕妮的爱情生活 |
(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伟大友谊 |
(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个人品质和精神 |
四、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和修身齐家传统 |
(一)周公《诫伯禽》 |
(二)孔丘《庭训》 |
(三)诸葛亮《诫子书》 |
(四)《颜氏家训》 |
(五)《朱子家训》 |
(六)《曾国藩家书》 |
五、中国革命和建设是红色家风的实践基础 |
(一)艰难曲折的中国革命道路 |
(二)战时共产主义生活的实行 |
(三)丰富多彩的红色革命精神 |
(四)不断涌现的革命英雄人物 |
第三章 红色家风的基本内容及历史作用 |
一、红色家风的表率 |
(一)毛泽东的家风和“三原则” |
(二)周恩来的家庭和“十条家规” |
(三)朱德家庭的“五心家规” |
(四)刘少奇“善于吃苦”的家庭教育 |
(五)邓小平“与人为善”的治家特色 |
(六)陈云的家庭和“约法三章” |
二、红色家风的内容 |
(一)廉洁奉公,先国后家 |
(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
(三)追求理想,坚定信念 |
(四)刻苦学习,书香传家 |
(五)热爱劳动,自食其力 |
(六)严守规矩,反对特权 |
(七)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
(八)忠于爱情,夫妻互助 |
三、红色家风的特征 |
(一)先进性和科学性 |
(二)平等性和民主性 |
(三)进取性和创新性 |
四、红色家风的历史作用 |
(一)提高了中国社会及家庭的文明程度 |
(二)营造了建国初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
(三)培育了一代代合格的革命事业接班人 |
(四)引导产生了大批良好家风的家庭 |
(五)促进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 |
(六)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 |
第四章 老一辈革命家红色家风的现代价值 |
一、红色家风是中国共产党完成历史使命的重要资源 |
(一)中国共产党面临“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 |
(二)红色家风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
(三)红色家风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主要基因 |
二、红色家风是中国共产党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有利武器 |
(一)当前我国存在的不良风气 |
(二)腐败现象呈现出家族特点 |
(三)不良家风是腐败之因 |
(四)以红色家风遏制腐败蔓延 |
三、红色家风是党政干部修身齐家的标杆 |
(一)修身齐家是党政干部的必修课 |
(二)树立崇高的理想和信念 |
(三)不断矫正自己的“三观” |
(四)修身齐家要从细微处着手 |
四、良好家风的形成重在建设 |
(一)重视家规和家教 |
(二)发挥道德楷模的作用 |
(三)评选和表彰文明家庭 |
(四)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好家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2)社会治理转型时期的基层司法实践逻辑 ——以贵州省远山县法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意识与研究意义 |
(一)以社会治理转型时期为语境 |
(二)针对基层司法的社会学研究 |
(三)聚焦于基层司法的实践逻辑 |
二、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社会治理转型与法治之研究 |
(二)司法实践与基层法院之研究 |
三、概念界定与理论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二)理论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一)资料来源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基层司法的内部科层 |
一、派出法庭与业务庭的审视 |
(一)派出法庭及其功能 |
(二)业务庭及其功能 |
(三)法庭的运作模式 |
二、审判委员会的层层迷思 |
(一)审委会设置的争议性 |
(二)审委会组织的正功能 |
(三)审委会运作的规范化 |
三、其他组织的结构-功能 |
(一)执行局与辅助组织 |
(二)党组与院长办公会 |
(三)其他管理组织 |
四、基层司法的行政化及其破解 |
(一)司法行政化产生的困扰 |
(二)破解司法行政化的尝试 |
第三章 基层司法的外部结构 |
一、地方权力结构中的基层司法 |
(一)“副县级机构”:基层法院的地位 |
(二)“负责审判”:基层法院的权责 |
二、政法管理结构中的基层司法 |
(一)担纲政法机关的基层法院 |
(二)饰演下级法院的基层法院 |
三、基层司法的地方化及其摒除 |
(一)司法地方化造成的难题 |
(二)摒除司法地方化的努力 |
第四章 立案程式:冲突解决的司法门户 |
一、冲突多元解决中的诉讼 |
(一)冲突解决的四个理想类型 |
(二)嵌入多元机制的司法诉讼 |
二、审查制下的选择性司法 |
(一)藏在“诉讼爆炸”中的立案难 |
(二)为何立案难:选择性司法丛生 |
三、登记制下的过载性司法 |
(一)立案登记制的纠偏成效 |
(二)挣脱过载性司法的枷锁 |
第五章 审理运作:依据法律的定分止争 |
一、“遵循法律”的裁判 |
(一)常规案件的形式化 |
(二)复杂案件的衡平术 |
(三)程序正义的显像化 |
二、“基于法律”的调解 |
(一)熨平法律的皱折 |
(二)模糊的法律产品 |
(三)司法的默会知识 |
三、“超越法律”的协调 |
(一)对法律的“软执行” |
(二)协调的动因分析 |
第六章 执行与信访:法律实效的镜像折射 |
一、司法执行的社会工程 |
(一)执行之殇:社会控制失灵 |
(二)执行规制:法院因应之道 |
二、涉诉信访的重重困境 |
(一)司法的信访化现象 |
(二)法律的利用与规避 |
三、掀起优化实效的改革 |
(一)司法执行的破冰旅程 |
(二)诉访分离的凤凰涅盘 |
第七章 结论 |
一、社会治理转型:解读基层司法的密码 |
(一)“送法下基层”:从国家视域的观察 |
(二)“迎法下基层”:自社会角度的检视 |
二、建构回应型司法:基层司法的实践逻辑 |
(一)回应型司法的理论脉络 |
(二)回应型司法的逐步确立 |
参考文献 |
附录:深度访谈编码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3)官员腐败心理行为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以100位腐败官员忏悔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预防腐败行政手段与腐败心理的相关研究 |
二、国内腐败心理与腐败行为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腐败心理相关理论阐释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腐败的定义 |
二、腐败种类 |
三、腐败心理行为 |
四、实施腐败行为的必要条件 |
第二节 相关理论概述 |
一、寻租理论 |
二、成本—收益分析理论 |
三、人性假设理论 |
第三章 腐败心理样本数据研究分析 |
第一节 样本选择 |
第二节 数据统计与分析 |
第四章 腐败心理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官员的腐败心理发展路径 |
第二节 腐败成因的详析 |
一、心存侥幸 |
二、心理失衡 |
三、拜金享乐 |
四、“朋友”情面 |
五、特权自傲 |
六、自我代偿 |
七、家庭影响 |
八、从众心理 |
九、生活作风 |
第五章 国外腐败治理机制借鉴 |
第一节 新加坡:完备的反贪污法律体系 |
第二节 芬兰:政务信息充分公开、独特的反腐败刑事法律制度 |
第三节 韩国:廉政评估指数体系,保护举报人制度 |
第四节 英国:道德教育 |
第六章 腐败心理行为的预防对策 |
第一节 不想腐—培养廉政精神,坚守心理防线 |
一、强化对廉政的价值认同 |
二、选任制度有待完善 |
三、强化公众教育,建立法治思维 |
四、合理提高公务员待遇 |
第二节 不能腐—完备制度建设,规范职责行为 |
一、建立透明、完善的政治管理体制 |
二、制定详尽、操作性强的反腐败体系 |
三、规范官员职责行为 |
第三节 不敢腐—监督机制长效化,加大执行力度 |
一、建立严密的监督机制 |
二、提倡公民与舆论反腐,完善对应制度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附录 |
(4)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意义 |
第2章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相关问题概述 |
2.1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相关概念 |
2.2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
2.2.1 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回归 |
2.2.2 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2.2.3 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 |
第3章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发展历程 |
3.1 传统家风的传承沉淀 |
3.1.1 中国传统家风的内涵及精华 |
3.1.2 中国传统家风对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消极影响 |
3.1.3 中国传统家风对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积极影响 |
3.2 红色家风的独树一帜 |
3.2.1 红色家风的内涵及特点 |
3.2.2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家风建设 |
3.3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
3.3.1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的主要特点 |
3.3.2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新要求 |
第4章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
4.1 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潜规则现象严重 |
4.1.2 官场圈子文化泛滥 |
4.1.3 贪腐问题家族化 |
4.1.4 政商关系扭曲 |
4.2 影响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主要原因 |
4.2.1 理想信念缺失,道德品质不高 |
4.2.2 纪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
4.2.3 治家不严,家风不正 |
4.2.4 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执行力欠缺 |
第5章 新时代领导干部树立良好家风的途径分析 |
5.1 领导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 |
5.1.1 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提高道德境界 |
5.1.2 提高拒腐防变意识,严肃党内民主生活 |
5.1.3 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
5.2 领导干部要正视家庭内外关系 |
5.2.1 正视亲情 |
5.2.2 正视友情 |
5.2.3 正视感情 |
5.3 对领导干部家庭的制度性介入 |
5.3.1 重视家规家训的治理功能 |
5.3.2 把家风建设纳入领导干部的考核体系 |
5.3.3 建立领导干部家风败坏的问责机制 |
5.4 领导干部怎样培育良好家风 |
5.4.1 坚持把廉洁自律、甘于清贫作为树立良好家风的价值取向 |
5.4.2 坚持把家风中的学风问题作为家风建设的软性抓手 |
5.4.3 坚持把从严治家作为家风建设中的硬性抓手 |
5.4.4 坚持把勤俭节约的作风贯穿于家风建设始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后记 |
(5)亲缘腐败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分析 |
第3章 亲缘腐败主要类型及案例分析 |
3.1 根据亲属涉腐人员划分 |
3.2 根据亲属涉腐领域划分 |
第4章 亲缘腐败诱发因素与产生机理剖析 |
4.1 官员个人层面 |
4.2 家庭伦理层面 |
4.3 组织制度层面 |
4.4 社会监督层面 |
第5章 国内外亲缘腐败防治经验与启示 |
5.1 中国古代相关经验 |
5.2 国外相关经验 |
5.3 国内外相关经验所给予的启示 |
第6章 亲缘腐败预防与治理对策 |
6.1 加强官员行政伦理管理 |
6.2 构筑良好的家风 |
6.3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 |
6.4 完善多维度社会监督体系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6)《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腐败资产的界定及跨境转移 |
1.1 腐败资产的界定及资产追回的概念 |
1.1.1 腐败资产的概念 |
1.1.2 与腐败资产相关的上游犯罪 |
1.1.3 腐败资产追回的概念 |
1.2 腐败资产的跨境转移 |
1.2.1 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现象 |
1.2.2 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手段 |
1.2.3 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危害 |
第2章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
2.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主要内容 |
2.1.1 腐败资产跨境转移的预防和监测 |
2.1.2 腐败资产的直接追回机制 |
2.1.3 腐败资产的间接追回机制 |
2.1.4 腐败资产的返还与处分 |
2.2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特点 |
2.2.1 重视事前预防 |
2.2.2 强调资产追回 |
2.2.3 注意利益均衡 |
第3章 我国利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追回境外腐败资产过程中的障碍 |
3.1 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过程中的障碍 |
3.1.1 诉讼主体资格难以确定 |
3.1.2 举证存在困难 |
3.1.3 诉讼成本高 |
3.1.4 法律分歧大 |
3.2 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过程中的障碍 |
3.2.1 没收程序的举证存在问题 |
3.2.2 难以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
3.2.3 没收国际司法合作的问题 |
3.2.4 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没收裁决的问题 |
3.3 腐败资产返还与处分的障碍 |
3.3.1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分享制度的空白 |
3.3.2 各国对分享制度的立场差异 |
3.3.3 资产分享实践中的难题 |
第4章 我国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制度的完善 |
4.1 预防机制的完善 |
4.1.1 完善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机制 |
4.1.2 建立资金监控与快速反应机制 |
4.1.3 建立财产申报制 |
4.1.4 建立防止腐败“裸官”外逃制度 |
4.2 直接追回机制的完善 |
4.2.1 创设公益诉讼模式在境外提起民事诉讼 |
4.2.2 建立简易返还制度 |
4.2.3 确立腐败犯罪污点证人豁免制度 |
4.3 间接追回机制的完善 |
4.3.1 建立独立的民事没收制度 |
4.3.2 完善刑事没收制度 |
4.3.3 建立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没收裁决的司法审查制 |
4.4 处分机制的完善 |
4.4.1 建立费用补偿制度 |
4.4.2 建立资产分享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7)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吕凤祥收受他人礼金”案及争议焦点 |
(一) 基本案情 |
(二) 判裁结果 |
(三) 争议焦点 |
二、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的含义和及其特征 |
三、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路径之争 |
(一) 刑法规制说 |
1. 增设“收受礼金罪”的观点 |
2. 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 |
(二) 党政纪律规制说 |
(三) 道德规范说 |
四、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应定性为受贿罪 |
(一)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入刑的必要性 |
1. 行为的本质——金钱与权力的交易 |
2. 行为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 |
(二)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为受贿罪的理由 |
1. 收受礼金主体具有为“他人谋利”的目的 |
2. 收受礼金主体利用了职务便利 |
五、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为受贿罪的完善路径 |
(一) 该行为定罪量刑的立法建议 |
(二) 该行为的定罪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1. 送礼人的身份问题 |
2. 礼品和金钱的价值和数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解构乡村:共同体的脱嵌、超越与再造(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现代性语境下的乡村研究 |
1.1 问题来源 |
1.2 研究过程 |
1.2.1 田野入场:挫折与契机 |
1.2.2 田野链条:龙镇三村 |
1.2.3 资料收集方法 |
1.2.4 资料分析与写作 |
1.3 研究综述 |
1.3.1 相关理论 |
1.3.2 我国乡村研究脉络 |
1.3.3 乡村的分化 |
1.3.4 乡村命运的争论 |
1.4 研究内容 |
1.4.1 核心概念 |
1.4.2 研究框架 |
1.4.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国家主导下的乡村强制性脱嵌 |
2.1 传统的乡村:全面的家庭经济 |
2.2 集体化时期:强制性脱嵌 |
2.2.1 初步发展的乡村工业 |
2.2.2 三大要素的重置与被压制的市场 |
2.3 前市场时代:国家主导下农业的成就与失败 |
2.3.1 国家主导下农业的成就 |
2.3.2 国家主导下失败的记忆 |
2.4 市场经济制度下龙镇经济格局的演变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市场体系的延展与经济共同体的弥散 |
3.1 经济共同体:传统乡村市场社区的形态 |
3.2 乡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发育 |
3.2.1 区域市场 |
3.2.2 村内商铺 |
3.2.3 流动商人 |
3.2.4 网络购物 |
3.3 农民生计要素全面商品化 |
3.3.1 农业商业化 |
3.3.2 劳动力商品化 |
3.3.3 土地商品化 |
3.3.4 消费商品化 |
3.3.5 服务商品化 |
3.4 市场体系的延展与经济共同体的弥散 |
3.4.1 农业工商业化:被加工的自然 |
3.4.2 劳动市场分工:职业化的农民 |
3.4.3 农民生计过程:社会化再生产 |
3.4.4 共同体的打开:被剩余的村庄 |
3.4.5 市场要素流动:经济体的弥散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市场经济中社会纽带的嬗变 |
4.1 家户的流变:虚与实 |
4.1.1 空间格局:核心家庭式的家户 |
4.1.2 成员张力:经济分工与家的虚化 |
4.1.3 亲属合作:形散神存的家户转换 |
4.1.4 婚姻异化:买卖婚姻与短期婚姻 |
4.2 社会网络资本化 |
4.2.1 “赶礼”制度变化:厚礼与捎礼 |
4.2.2 人情仪式的创制:炫耀与压迫 |
4.2.3 换工机制的失效:互助变雇佣 |
4.2.4 社会信用资本化:赊购与利息 |
4.2.5 市场经济的考验与社会关系的拣选 |
4.3 街坊邻里:温情与压力 |
4.3.1 “街坊”与“邻里”:作为公共空间 |
4.3.2 社交敌友的划分:“好情”与“贼人” |
4.3.3 街坊互动与舆论:温情与压力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村镇权力脱节与治理的经济化 |
5.1 集体经济的消解与公私关系的变革 |
5.1.1 村庄冲突关键节点:公私利益矛盾 |
5.1.2 集体经济基础消解与村庄治理困境 |
5.2 村干部的“弱势”与权力的市场化 |
5.2.1 村庄社会分层中村干部的“弱势” |
5.2.2 村干部的“出路”:权力市场化逻辑 |
5.3 村镇之间:虚脱的控制与治理的经济化 |
5.3.1 挣扎的控制与治理术的异化 |
5.3.2 “收买式”治理:项目与资源分配 |
5.3.3 治理的经济化:官民经济动力的合拍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文化信仰对市场经济的臣服 |
6.1 信仰与巫术:少数人的避风港 |
6.1.1 日常生活中信仰的隐退 |
6.1.2 信仰与经济的碰撞:臣服与避风港 |
6.2 公共空间与节日:消费文化的主流化 |
6.2.1 墙面文化变迁:标语到广告 |
6.2.2 节日文化变迁:仪式到消费 |
6.3 市场损蚀乡村文化与国家文化工程失灵 |
6.3.1 文字沉浮与国家的效率公平观 |
6.3.2 文娱风气恶化与文化工程失灵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时空伸延与城乡一体同构 |
7.1 城乡之间:时空伸延与一体同构 |
7.1.1 城里城外:空间隔离 |
7.1.2 进城回村:空间流动 |
7.1.3 融城计划:空间融合 |
7.2 村落形态:时空脱域与地方性的超越 |
7.2.1 村落的功能类型分化 |
7.2.2 村落社会的时空脱域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乡村的主体性自觉与再造 |
8.1 自反性与乡村的复兴趋势 |
8.1.1 乡村价值的反思性自觉 |
8.1.2 人的回归与乡村建设 |
8.2 村民社区公共意识的觉醒 |
8.2.1 庭院变迁与私人空间 |
8.2.2 居民公共意识的觉醒 |
8.2.3 社区公共需求的凝聚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共同体的脱嵌、超越与再造 |
9.1 乡村变迁动力机制:脱嵌与脱域 |
9.2 对乡村社区治理的启示 |
9.3 延伸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10)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1章 反腐倡廉机制概述 |
1.1 腐败 |
1.1.1 腐败的概念 |
1.1.2 腐败的种类 |
1.1.3 腐败的根源 |
1.1.4 腐败的危害 |
1.2 廉政 |
1.2.1 廉政的概念 |
1.2.2 廉政的内涵 |
1.2.3 廉政的特征 |
1.3 机制 |
1.3.1 机制的概念 |
1.3.2 机制的特征 |
1.3.3 机制的种类 |
1.4 反腐倡廉机制 |
1.4.1 反腐倡廉机制的概念 |
1.4.2 反腐倡廉机制的内涵 |
1.4.3 反腐倡廉机制的作用 |
第2章 反腐倡廉机制的相关理论与中国实践 |
2.1 反腐倡廉机制的理论渊源 |
2.1.1 政治原罪理论 |
2.1.2 主权在民理论 |
2.1.3 法治主义思想 |
2.1.4 分权制衡原则 |
2.1.5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理论 |
2.1.6 自由主义理论 |
2.1.7 道德教育理论 |
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 |
2.2.2 列宁的廉政思想 |
2.3 反腐倡廉机制的中国实践 |
2.3.1 中国古代至清末的反腐倡廉机制及现实启示 |
2.3.2 中华民国时期的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2.3.3 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机制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
第3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缺陷及原因 |
3.1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主要表现 |
3.1.1 制度机制不完善 |
3.1.2 权力运行机制不规范 |
3.1.3 干部任用和公务员管理机制不健全 |
3.1.4 监督机制不完善 |
3.1.5 预防机制不到位 |
3.1.6 保障机制不完备 |
3.1.7 惩处机制软弱 |
3.1.8 社会廉政文化建设机制薄弱 |
3.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缺陷的原因分析 |
3.2.1 社会原因 |
3.2.2 文化原因 |
3.2.3 主观原因 |
3.3 新时期我国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3.3.1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必要性 |
3.3.2 完善反腐倡廉机制的紧迫性 |
第4章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及启示 |
4.1 发达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 |
4.1.1 健全的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机制 |
4.1.2 完善的财产申报和金融实名制度 |
4.1.3 有效的利益保障机制 |
4.1.4 成熟的防止利益冲突机制 |
4.1.5 有效的遏制商业贿赂机制 |
4.1.6 完善的现代公务员选用机制 |
4.1.7 严格的惩戒机制 |
4.1.8 多渠道的监督机制 |
4.1.9 独立、权威的反腐败机构 |
4.1.10 刚性的反腐败立法 |
4.2 发展中国家的反腐倡廉机制—以巴西为例 |
4.2.1 独立的、权威性的反腐败机构 |
4.2.2 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
4.3 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倡廉机制 |
4.3.1 强有力的反贪机构——廉政公署 |
4.3.2 完善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3.3 完备的公务员制度 |
4.4 相关国家和地区反腐倡廉机制的启示 |
4.4.1 建立“阳光体制”, 实现政治清明 |
4.4.2 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
4.4.3 确立独立权威的腐败调查机制 |
4.4.4 健全科学的反腐败制度体系 |
4.4.5 建立严格的公务员管理机制 |
4.4.6 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 |
4.4.7 扬长避短 |
第5章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
5.1 新时期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的新特点 |
5.1.1 新时期腐败的新特点 |
5.1.2 新时期党中央反腐思路的新变化 |
5.2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和原则 |
5.2.1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目标 |
5.2.2 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创新的原则 |
5.3 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完善与创新的路径 |
5.3.1 强化防控,完善预防腐败机制 |
5.3.2 扩大参与,完善监督腐败机制 |
5.3.3 惩防并举,完善惩戒腐败机制 |
5.3.4 深化改革,完善反腐倡廉保障机制 |
5.3.5 创新思路,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四、配偶收钱不应成为腐败的“避风港”(论文参考文献)
- [1]老一辈革命家红色家风研究[D]. 杨盘冬.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2]社会治理转型时期的基层司法实践逻辑 ——以贵州省远山县法院为例[D]. 李东澍.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3]官员腐败心理行为分析及预防对策研究 ——以100位腐败官员忏悔录为例[D]. 李雪宁. 广西师范学院, 2018(01)
- [4]新时代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研究[D]. 崔焕男.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2018(08)
- [5]亲缘腐败治理研究[D]. 杨喜. 安徽大学, 2017(08)
- [6]《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下我国境外腐败资产追回制度研究[D]. 王雅彬. 华侨大学, 2016(04)
- [7]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礼金行为定性[D]. 马渴. 黑龙江大学, 2015(06)
- [8]昆明彝族撒梅人村落城市化研究[D]. 吕付华. 云南大学, 2015
- [9]解构乡村:共同体的脱嵌、超越与再造[D]. 杨瑞玲. 中国农业大学, 2015(07)
- [10]新时期我国反腐倡廉机制的完善与创新研究[D]. 陈海英. 河北大学, 2015(10)
标签:法律论文; 反腐倡廉论文;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论文; 家风家训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